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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首席合伙人:余强

(6)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103名,注册会计师70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2人。

(7)业务信息:中汇2023年度业务收入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0家,涉及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3年度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职务成为注册开始从开始在本所开始为本公近三年签署
会计师时间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执业时间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陆加龙项目合伙人2013年2013年2013年12月2023年4家
秦林林签字注册会计师2017年2017年2017年7月2023年2家
徐德盛质量控制复核人2015年2007年2015年4月-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8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资质、业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中汇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及

服务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个会计年度。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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