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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0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及未来发展,公司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名王世杰先生、陈奕女士、秦和庆先生、张金浩先生、张国强先生、黄紫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覃予女士、罗英武先生、沈海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任期均未超过六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件: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世杰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7年4月至2003年3月,担任杭州大自然真泳磁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15年10月曾担任星华新材董事、总经理、监事等,2015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星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2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星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日,王世杰先生除在公司股东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关联方企业瑞飛企業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以及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职务外,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693万股,并通过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22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9%,与配偶陈奕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王世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奕女士:中国国籍,女,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1995年7月至1998年9月,担任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项目负责人;1998年9月至2000年1月,于UniversityofIllinoisatChicago(伊利诺斯大学芝加哥分校)就读;2004年3月至2015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2015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星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星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截止本公告日,陈奕女士除在公司关联方企业瑞飛企業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以及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职务外,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19.9998万股,并通过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90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与配偶王世杰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陈奕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秦和庆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88年8月至2002年12月,担任杭州磁带厂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2003年4月至2015年10月曾担任杭州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等;2015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秦和庆先生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除上述情况外,秦和庆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金浩先生: 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1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业务部部长、反光服饰一部部长;2019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22年8月起担任浙江星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星华云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

截止本公告日,张金浩先生除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职务外,未

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国强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19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二部部长、径山基地生产部兼技术部部长、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径山基地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日,张国强先生除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职务外,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黄紫云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14年8月入职,历任公司技术部部长、全资子公司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星华”)总经理助理,2017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星华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黄紫云先生除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职务外,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覃予女士,中国国籍,女,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6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取得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自2010年4月起就职于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理工大学会计系副主任。2024年6月起担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覃予女士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5.4条、第3.5.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罗英武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3月出生,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2013年至今担任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止本公告日,罗英武先生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5.4条、第3.5.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沈海鸥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2 年8 月至2005年7 月,任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05 年 10 月至今,历任杭州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副主任、业务部主任、副秘书长、秘书长;2023 年 10 月至

今任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止本公告日,沈海鸥先生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5.4条、第3.5.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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