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董事谢欣先生、杜业鹏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6月30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共计提了999.24万元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现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11日(周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四项议案、第五项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