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梓橦宫)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梓橦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7月30日,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6,521,740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3,043,49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8,163,669.81元,到账时间为2021年8月4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入进度 |
1 | 生产智能升级建设项目 | 梓橦宫 | 30,000,000.00 | 10,865,090.53 | 36.22% |
2 | 昆明梓橦宫技改扩能项目 | 昆明梓橦宫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19,646,800.82 |
98.23%
3 | 新药研发项目 | 梓橦宫 | 98,163,669.81 | 40,357,954.69 | 41.11%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梓橦宫 | 60,000,000.00 | 38,585,773.39 | 64.31% |
合计 | - | - | 208,163,669.81 | 109,455,619.43 | 52.58% |
注:募投项目“昆明梓橦宫技改扩能项目”已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2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 |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5225757490030 | 15,975.82 |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5206161480032 | 93,717.39 |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51050168790800002534 | 1,580,157.70 |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51050268790800000005 | 0 |
合 计 | - | - | 1,689,850.91 |
注:上表不含购买的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 10,481.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
关制度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此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邹文琦 | 王裕明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