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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施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事前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执行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会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及有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价值。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决议》;

3、《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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