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6)、《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