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闪文晓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闪文晓先生、师建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