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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号)核准,公司2022年3月31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80,100股,发行价为每股19.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7,099,999.69元,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4,972,899,910.31,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68,377.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1,231,532.86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2日出具《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中喜验资2022Y00038号。

(二)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4,972,899,910.31
扣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置换)3,316,780.0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3,210,358,860.60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2,494,077,337.71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48,143,830.15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123,009,441.70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0.00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1,417,022.7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3,333,368,302.30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2,494,077,337.71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69,560,852.90
募集资金结余1,805,775,680.8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第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账户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续情况备注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755901411110705注销汇总验资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44641001040039698存续祥和项目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第一支行2017002129200089276存续祥和项目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44050170870100001858存续祥和项目
5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970101230900003224存续祥和项目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10950000005602904存续祥和项目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634776695注销片阻项目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44050170870100002212注销片阻项目
9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970101230900003232存续片阻项目

注:“祥和项目”指“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基地项目”,“片阻项目”指“新增月产280亿只片式电阻器技改扩产项目”,下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存续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余额备注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第一支行2017002129200089276811,213,819.18祥和项目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440501708701000018582,375,078.01祥和项目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446410010400396982,820.83祥和项目
4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97010123090000322411,948,106.31祥和项目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10950000005602904503,302,015.66祥和项目
6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970101230900003232476,933,840.84片阻项目
合计1,805,775,680.83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含资金存放期间利息。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祥和项目原定建设期已到期,项目仍在持续推进中,目前公司正组织相关部门和生产单位对祥和项目的建设期变化等相关情况开展详细研究,具体方案尚在进一步细化中并尚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公司始终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基于行业环境、市场需求以及项目实际运行情况推进项目建设,将继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推进祥和项目建设。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05,775,680.83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7,123.15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300.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3,336.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调整后投资总额本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1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基地项目397,698.52不适用11,103.74277,498.1669.78%2026年1,418.53不适用
2、新增月产280亿只片式电阻器技改扩产项目99,424.63不适用1,197.2055,838.6756.16%2023年4,237.06
合计497,123.1512,300.94333,336.835,655.5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更稳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将祥和项目的建设期延长2年,由原计划的“2020年3月-2022年6月”调整为“2020年3月-2024年6月”;项目全面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调整为“2026年”。本次对祥和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系结合市场需求、行业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和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期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意见。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中的净利润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截至报告期末,祥和项目原定建设期已到期,项目仍在持续推进中,目前公司正组织相关部门和生产单位对祥和项目的建设期变化等相关情况开展详细研究,具体方案尚在进一步细化中并尚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因此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公司始终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基于行业环境、市场需求以及项目实际运行情况推进项目建设,将继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推进祥和项目建设。 2024年上半年,电子元件行业终端市场消费景气度仍处于弱复苏阶段,市场价格低位运行,新增月产280亿只片式电阻器技改扩产项目报告期实现效益同比大幅提升,但未达初始规划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2年5月31日为基准日,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497,394,117.7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494,077,337.71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3,316,780.08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喜特审2022T00401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计划投入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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