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6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盾光电”)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等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同意调整“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该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6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1,933.15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07,695.1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 总额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 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1,024.63 | 12,069.12 | 2025年3月31日 |
2 | 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测系统及数据服务建设项目 | 25,070.04 | 1,707.04 | 2024年12月31日 |
3 | 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4,954.97 | 3,728.42 | 2024年12月31日 |
4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 |
超募资金项目 | ||||
1 | 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 | 12,207.19 | 8,388.72 | 2024年12月31日 |
2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6,438.31 | 26,438.31 | -- |
合计 | 107,695.14 | 70,331.61 | --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有关情况
(一)“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项
1.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8月26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总额(A)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B) | 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C) | 预计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D) | 预计结余募集资金金额(E) |
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4,954.97 | 4,174.01 | 1,048.88 | 310.17 | 42.25 |
注:上述金额未经审计;公司使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将于2024年10月22日到期,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包含尚未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32.58万元;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E=A-B-C+D,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 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将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产生现金管理收益,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
3.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考虑到公司使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后续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待使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除预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应付未付款外,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2.25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二)调整“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
1.原投资计划
“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系公司使用首次
公开发行中超募资金投入实施。建设内容中,蓝盾光电主要负责2#楼技改装修工程、购置研发生产设备、物流道路修缮及零星改造工程等项目投资,安徽蓝盾防务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新厂房建设工程等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12,207.19万元。
2.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具体情况
“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完成投资额8,539.68万元(包括已签订合同但尚有应付未付款累计130.65万元,将按合同约定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公司经审慎反复研究,拟终止新厂房建设,将该项目投资金额由12,207.19万元缩减至8,539.68万元,并对募投项目结项。截至2024年8月26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总额(A)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B) | 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C) | 预计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D) | 预计结余募集资金金额(E) |
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 | 12,207.19 | 8,409.03 | 130.65 | 2,896.35 | 6,563.86 |
注:上述金额未经审计;公司使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将于2024年8月29日到期;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包含超募资金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应的利息以及尚未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7.4万元;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E=A-B-C+D,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3.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原因
(1)现有设施已满足项目规划产能需求
2#楼厂房完成装修改造后,公司根据生产场地重新规划了生产布局,缩减非生产性设施使用面积,改进生产流程,配合新采购的技改设备,生产效率提升,可以达到仪器设备550台/年的生产能力。
(2)通过降低成本,提高项目收益
公司在实施“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过程中始终以降本增效为原则,在保证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主动控制建设费用。自2020年10月以来,公司积极寻找投资规模适当的建设场地,但受社会卫生管控影响进展缓慢。2023年一季度,公司曾计划受让某建设场地并建设精密制造产业园,后续因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不及预期,最终放弃前述投资机会。
2024年8月,公司结合近年业绩情况及生产实际需求,认为如继续新建厂房,公司将面临厂房扩产成本过高,项目效益率降低的不利情形。据此,在保证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公司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新厂房建设。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将前述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其中,安徽蓝盾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结余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以减资形式由安徽蓝盾防务科技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蓝盾光电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系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求情况进行的调整。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经反复慎重研究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鉴于“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为
42.25万元,“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项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系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经反复慎重研究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前述事项,并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系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经反复慎重研究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前述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盾光电本次调整“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