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000 证券简称:安徽凤凰 公告编号:2024-062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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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
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十九条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资料、妨碍检查的,内部审计部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司领导给予警告或者其他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内部审计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报请批准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者其他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内部审计部报请公司董事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有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行为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内部审计部应当建议本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或者检查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