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菁纯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业务合同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在公司业务合同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事项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在公司业务合同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