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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光学: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召集人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由张卫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2024年8月26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10.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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