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高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包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