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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第二季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3,478.5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4,978.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29.85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7,945.53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4,333.92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8月26日的总股本1,473,522,71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10,020,030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4,635.03万元,占2024年第二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22%。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决定2024年其他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年度现金分红合计数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不高于5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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