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秀云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质,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