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瑞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
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