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国林先生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