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4-077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环环保 | 股票代码 | 30069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江琼 | 崔嘉莉 | ||
电话 | 0551-63868248 | 0551-63868248 |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120号中辰未来港B1座22楼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120号中辰未来港B1座22楼 | ||
电子信箱 | zhhb@ahzhhb.cn | zhhb@ahzhhb.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452,245,192.93 | 411,578,936.91 | 410,579,896.86 | 10.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195,545.58 | 77,269,344.43 | 77,275,197.79 | -47.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 38,563,127.37 | 61,158,659.35 | 62,947,756.04 | -38.74% |
损益的净利润(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9,734,488.07 | 56,753,159.01 | 22,067,403.31 | 261.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60 | 0.1823 | 0.1824 | -47.3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96 | 0.1694 | 0.1694 | -41.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9% | 3.41% | 3.29% | -1.5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6,805,926,683.34 | 6,633,628,145.75 | 6,633,628,145.75 | 2.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239,218,165.48 | 2,250,657,672.73 | 2,250,657,672.73 | -0.51%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3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进行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47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张伯中 | 境内自然人 | 15.47% | 65,565,434 | 49,174,075 | 不适用 | 0 |
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78% | 54,150,000 | 0 | 质押 | 26,640,000 |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6% | 17,198,300 | 0 | 不适用 | 0 |
苏州九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5% | 13,352,540 | 0 | 质押 | 11,999,900 |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7% | 8,363,902 | 0 | 不适用 | 0 |
刘良恒 | 境内自然人 | 1.86% | 7,878,906 | 0 | 不适用 | 0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48% | 6,270,000 | 0 | 不适用 | 0 |
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泽环保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壹号 | 其他 | 1.26% | 5,358,100 | 0 | 不适用 | 0 |
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泽环保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贰号 | 其他 | 0.95% | 4,017,300 | 0 | 不适用 | 0 |
徐莉蓉 | 境内自然人 | 0.61% | 2,583,75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张伯中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泽环保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壹号与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泽环保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贰号受同一基金管理人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未知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截止本报告期,1、公司股东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7,000,000股外,还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15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54,150,000股。2、公司股东刘良恒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878,906股。3、公司股东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泽环保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壹号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78,100股外,还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8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5,358,100股。4、公司股东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泽环保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贰号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600股外,还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015,700股,实际合计持有4,017,3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中环转2 | 123146 | 2022年05月06日 | 2028年05月05日 | 86,396.73 | 第一年0.3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6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63.94% | 62.85% |
流动比率 | 1.62 | 1.24 |
速动比率 | 1.43 | 1.10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62 | 2.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856.31 | 6,294.78 |
利息保障倍数 | 1.64 | 1.91 |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3,5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7,000万元,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58,3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8%,最高成交价为4.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059,052.4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009号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423,754,47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9,298,890股后的414,455,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78,223.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动,则遵循“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每10股的分派情况。以上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实施,同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环转2”的转股价格由6.30元/股调整为6.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023、2024-064、2024-065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