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对公司回购并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并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已对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以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进行核实,认为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