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9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尚荣医疗 | 股票代码 | 00255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林立 | 陈凤菊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五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 |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五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 | ||
电话 | 0755-89322101 | 0755-89322101 | ||
电子信箱 | gen@glory-medical.com.cn | gen@glory-medical.com.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31,461,882.24 | 599,975,375.76 | 5.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026,648.44 | 11,553,055.44 | 21.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308,920.24 | 6,657,398.32 | -65.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8,770,546.00 | 47,679,459.30 | 86.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1 | 1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1 | 1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4% | 0.42% | 0.1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902,165,496.43 | 3,931,719,261.37 | -0.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627,022,690.22 | 2,614,169,214.73 | 0.4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3,74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梁桂秋 | 境内自然人 | 29.54% | 249,586,723.00 | 187,190,042.00 | 不适用 | 0 | |
梁桂添 | 境内自然人 | 6.88% | 58,093,225.00 | 43,569,919.00 | 不适用 | 0 | |
梁桂忠 | 境内自然人 | 1.51% | 12,767,205.00 | 0.00 | 不适用 | 0 | |
龙奏璋 | 境内自然人 | 0.48% | 4,074,851.00 | 0.00 | 不适用 | 0 | |
黄宁 | 境内自然人 | 0.47% | 3,990,568.00 | 2,992,926.00 | 不适用 | 0 | |
于文河 | 境内自然人 | 0.34% | 2,887,001.00 | 0.00 | 不适用 | 0 | |
李硕 | 境内自然人 | 0.30% | 2,501,4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陈应坚 | 境内自然人 | 0.30% | 2,5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靳玉德 | 境内自然人 | 0.27% | 2,3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董平 | 境内自然人 | 0.24% | 2,06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梁桂秋与黄宁为夫妻关系;梁桂秋、梁桂添、梁桂忠为兄弟关系。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及与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龙奏璋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074,851.00股;靳玉德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300,000.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可转换债券 | 尚荣转债 | 128053 | 2019年08月21日 | 2025年08月21日 | 18,954.39 | 2.0%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29.13% | 30.11% |
流动比率 | 1.84 | 2.2 |
速动比率 | 1.43 | 1.64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6.73 | 57.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695.52 | 684.14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6.34% | 4.50% |
利息保障倍数 | 12.90 | 8.04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90.63 | 52.95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540.01% | 1,093.39% |
三、重要事项
(一)重大在手订单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实施地 | 合同签署日期 | 交易对方 | 合同价(万元)最终以审计后的结算价为准 | 合同工期 | 项目进度(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
1 |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新建项目融资建设合同》 | 宁陵县人民医院 | 2016年5月6日 | 宁陵县人民医院 | 15,000.00 | 24个月 | 项目已完工,工程结算阶段。 |
2 | 《陕西省澄城县医院整体迁建项目融资建设合同》 | 陕西省澄城县 | 2016年12月16日 | 陕西省澄城县医院 | 60,000.00 | 36个月 | 项目已完工,工程结算阶段。 |
3 | 《鹤山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 广东省鹤山市 | 2017年6月16日 | 鹤山市人民医院 | 37,611.19 | 920天 | 项目已完工,工程结算阶段。 |
4 | 《南丰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融资建设合同》 |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 2017年8月29日 | 南丰县人民医院 | 40,000.00 | 24个月 | 项目已完工,工程结算阶段。 |
5 | 《福安市卫生补短板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 福建省福安市 | 2019年9月3日 | 福安市卫生健康局 | 23,994.59 | 24个月 | 项目施工中。 |
(二)其他项目进展情况
1、秦皇岛广济医院项目情况
2016年1月1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尚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投资”)与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建投公司”)、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潮公司”)签署《深圳市尚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秦皇岛市广济管理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秦皇岛市广济医院之投资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和2020年8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出资设立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3)。
2020年3月,金潮公司向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戴河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请求法院判令解散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医院管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用。2020年6月22日北戴河新区法院一审判决解散广济医院管理公司并驳回金潮公司的其他诉求。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0年8月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尚荣投资依法向河北省秦皇岛是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4日进行了终审判决,尚荣投资于2021年3月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收到了代理律师送达的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0)冀03民终2367 号,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尚荣投资的再审申请,法院已成立秦皇岛医管清算组, 清算管理人在2022年确定了清算资产范围,对纳入清算范围的资产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机构确认清算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7,751,800.00元。同时,经与清算管理人沟通,拟在清算资产拍卖后,各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和清算资产的拍卖所得分配剩余的财产。
该项目已于2023年8月10日9:30起在中拍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结果为流拍。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4日和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资产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及《关于子公司资产被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
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清算资产于2024年4月3日在公拍网以?52,383,924元(人民币伍仟贰佰叁拾捌万叁仟玖佰贰拾肆元)的价格成功拍卖,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资产再次被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本次拍卖完成后,公司将失去秦皇岛广济医院管理公司资产的所有权,拟在清算资产拍卖后,各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和清算资产的拍卖所得分配剩余的财产,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许昌二院重整事项说明
(1)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1年12月31日作出了(2021)深国仲裁1406号《裁决书》,终局裁决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许昌市立医院应付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款项涉及金额为29,318.28万元(其中包含工程款、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和仲裁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仲裁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2021年7月16日,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与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仲裁申请并得到受理,受理案号为(2021)深国仲受3902号,并于2022年1月13日办理完仲裁受理手续,该案件涉及金额为6,368.61万元(其中包含借款金额、利息、违约金,未包含律师费和仲裁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3)2022年3月3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1002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合并重整。并于2022年4月1日指定许昌市医院管理人担任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合并重整管理人。2022年4月6日,许昌市立医院管理人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债权申报通知》要求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三家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5月20日24时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4)2023年2月,公司收到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豫 10 民破终3 号,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裁定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与许昌市立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合并破产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撤回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21)豫 1002 民破 3 号民事裁定。 2、发回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重新审查。
(5)由于许昌二院项目合并重整的裁定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回并重新审查,导致重整方案无法确定,债权人对重整失去信心,且部分债权人有可能通过司法保全、司法诉讼等措施对许昌二院及市立医院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查封冻结。公司由此判断,许昌二院尽管目前经营正常,但重整方案迟迟不能确定,重整进度严重滞后,一旦许昌二院及市立医院的经营性资产被查封冻结将极大影响许昌二院及市立医院的持续经营状况,许昌二院及市立医院将面临因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清算的巨大风险。目前市立医院的主要资产账面价值为176,701.89万元,初步评估结果为126,802.48万元;已申报的债权总额预计为35亿元,其中债权本金约29亿元。
基于许昌二院以上现状,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按金融资产减值评估的准则要求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价值分析评估咨询报告,公司据此获取了对许昌二院全部债权的可回收价值数据,并相应的计提了单项信用减值损失17,722.25万元。
3、受国家政策变动影响,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富平县中医医院)需由原混合所有制回归为公有制,经富平县人民政府、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于2022年7月12日签署了《协议书》,约定甲方受让乙方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富平县尚荣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平医管”或“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和清偿乙方及其关联方债务,交易价款暂定合计金额21,425.03万元(最终以政府复核后并经双方确定的金额为准),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甲方已支付交易价款合计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万元整(?49,500,000.00)。为支持富平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和经济发展,公司同意成立尚荣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将本次收到的交易款项投资于富平县医疗设备产业。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资产处置及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三)公司回购股份的事项
公司于 2024年3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数量区间为上限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4%),下限不少于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29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8,580,000元(人民币元)。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0日和2024年3月19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03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3.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7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471.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数量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数量下限1,000,000股且未超过回购数量上限2,000,000股,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的股票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20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尚荣转债”转股价格(4.88元/股)的70%,且“尚荣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尚荣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8日、2024年3月29日、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3日及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6)、《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尚荣转债” 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提示“尚荣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尚荣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236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尚荣转债”的回售申报期已于2024年4月3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及《证券回售付款通知》,“尚荣转债”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20张,回售金额为2,004.72元(含息、税)。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说明
尚荣转债自2019年8月21日起开始转股,2019年至2023年,“尚荣转债”因转股减少560,392,100元(5,603,921张),转股数量为114,596,433股,公司总股本由705,917,914股增加至844,809,351股(含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24,295,004股)。报告期内,“尚荣转债”因转股减少62,000元(620张)转股数量为12,699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剩余可转债余额为189,543,900元(1,895,439张) 。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日和2024年7月2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及《2024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梁桂秋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