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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坛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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