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裕同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 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 “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截至2024年8月20日,上述募投项目等合计剩余募集资金39,576.11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至7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等相关公告,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 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金额投资进度项目进度
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56,152.0329,272.1452.13%拟终止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25,000.0021,006.0184.02%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结项
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12,260.0012,153.27100.00%已完成
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4,590.003,323.1972.40%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结项
补充流动资金40,830.9941,096.58100.00%已完成
合计138,833.02106,851.19--

截至2024年8月2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龙城支行793400788012000010065,664.49许昌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4306605801300109862432,431.38宜宾市裕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NRA002-541365-0550.07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美元折合人民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NRA0631481,480.17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美元折合人民币)
合计39,576.11

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06,851.1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9,576.11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情况

(一)对“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 ”进行结项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20日,本次拟结项的“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

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25,000.0021,006.013,993.995,664.49

2、本次结项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中出现剩余主要原因如下:

(1)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持续优化和推广自研设备,进行外采设备替代等措施,降低设备采购成本,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3、本次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5,664.49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

(二)对“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20日,本次拟结项的“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4,590.003,323.191,266.811,480.17

2、本次结项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地控制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使用及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3、本次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480.17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

(三)终止“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20日,本次拟终止的“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56,152.0329,272.1426,879.8932,431.38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6,152.03万元,其中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50,692.03万元,安装工程费用5,460.00万元,具体计划投入进度等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截至2024年8月2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29,272.1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及软件、支付安装工程费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431.38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

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2、项目终止的主要原因

公司环保包装业务专注于环保包装和替塑新材料,主要定位欧美中高端市场,涵盖消费电子、化妆品、保健品、烟、酒等包装领域。“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 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计划于生产餐饮用圆盘及餐盒等环保纸塑产品,以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西南地区环保餐饮包装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持续优化。

由于近年来国际宏观环境较原募投项目设计时发生诸多变化,国内禁塑政策不及预期,国内环保餐饮包装需求面临一定压力。且受国际地缘政治分歧、贸易保护主义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充满着不确定性。公司餐饮环保包装业务客户主要为欧洲、美国等国际客户,宜宾裕同生产的圆盘及餐盒等环保包装品类出口美国会面临一定的关税压力。因此根据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宜宾裕同的环保餐饮包装业务进行生产区域布局调整,未来宜宾裕同将更加聚焦于工业环保包装的生产与交付,餐饮包装业务后续将根据客户的需求酌情考虑将生产基地布局于海外地区。因此,为了支持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高质量发展,提升募集资金投

资效益,保证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拟终止“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该募投项目已形成资产供公司后续继续使用。

3、终止该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上述募集资金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后续需要,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开展情况,适时再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充足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利润水平,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更好开展。

4、本次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32,431.38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

由于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及按合同约定未支付的设备质保金和尾款,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批准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的目的,项目的尾款及质保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后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公司募投项目“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完成项目投入,其剩余资金

663.54元将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相关审议和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同意公司授权专人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