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9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本报告期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621.77万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及购买智能存款38,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70.81万元,累计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6,184.41万元,报告期初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395.97万元;美元207.52万元。
2024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98.74万元,归还2023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28,000.00万元;2024年1-6月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6,00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89万元,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481.40万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5,820.5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7.06万元,累计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6,665.8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2,739.02万元;美元207.5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龙城支行 | 79340078801200001006 | 161,382,050.77 | 许昌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人民币元)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43066058013001098624 | 66,008,182.01 | 宜宾市裕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元)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NRA002-541365-055 | 93.03 | 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美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 | NRA063148 | 2,075,247.55 | 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美元) |
合计(人民币元) | 227,390,232.78 | ||
合计(美元) | 2,075,340.58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2,925.8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392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资金。公司于2020年4月和7月分别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12,534.16万元和10,391.66万元(其中包含1,480万美元),完成了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
2.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金额为1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进展情况 |
深圳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存款 | 6,000 | 2024.02.19-2024.08.19 | 2.85% | 履行中 |
宜宾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存款 | 10,000 | 2023.05.16-2026.05.16 | 3.10% | 履行中 |
合 计 | 16,000 |
3.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无。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致力于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效率,提高成本管控力度,属于实际经营活动中的配套设施建设,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
2. 公司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目的是改善并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风险抵抗能力,扩大竞争优势并最终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不会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3.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各项税费等日常性支出,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1.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8,833.0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98.7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5,820.5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 | 否 | 56,152.03 | 56,152.03 | 631.10 | 29,177.79 | 51.96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 | 是 | 25,000.00 | 25,000.00 | 1,567.64 | 20,069.68 | 80.28 | 2023年3月 | 3,072.80 | 是 | 否 |
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 | 是 | 12,260.00 | 12,260.00 | - | 12,153.27 | 100.00 | 2022年3月 | 1,154.01 | 是 | 否 |
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 | 否 | 4,590.00 | 4,590.00 | - | 3,323.19 | 72.40 | 2021年11月 | 951.63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40,830.99 | 40,830.99 | - | 41,096.58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138,833.02 | 138,833.02 | 2,198.74 | 105,820.51 | 5,178.4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内,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制约,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因此将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长葛市产业集聚区许港快速通道(S225)东侧北环路北侧”变更为“长葛市产业新城 S225 东侧科学大道南侧”。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 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预先投入金额6,122.75万元,2020年置换6,122.75万元; 2.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预先投入金额6,411.41万元,2020年置换6,411.41万元; 3. 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预先投入金额8,389.9万元; 4. 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预先投入金额2,001.72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 公司有 1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定期存款。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已完工,剩余募集资金不足项目承诺投资额的1%,公司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及购买银行定期存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 |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 | 25,000.00 | 1,567.64 | 20,069.68 | 80.28 | 2023年3月 | 3,072.80 | 是 | 否 |
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 | 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 | 12,260.00 | 0 | 12,153.27 | 100 | 2022年3月 | 1,154.01 | 是 | 否 |
合 计 | - | 37,260.00 | 1,567.64 | 32,220.95 | - | - | 4,226.81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由于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方式发生变化,项目原计划通过租用长葛市规划的中德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的方式进行投建,后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公司自建厂房的方式投建并扩充项目总产能。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 |
了《关于变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长葛市产业集聚区许港快速通道(S225)东侧北环路北侧”变更为“长葛市产业新城S225东侧科学大道南侧”。本次变更后项目总投资额及项目实施方式发生变化,其中追加投资额均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2.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由于公司经营发展以及地方相关优惠政策的变化,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成立越南裕华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裕华),拟将越南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裕同)的全部业务转移至越南裕华,越南裕同业务全部转移后将进行注销,越南裕同因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也一并转入越南裕华。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越南裕同变更为越南裕华。本期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