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三人(发出表决票三张),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三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三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03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在关联监事李波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二位无关联关系监事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
公司石首能特为参股公司益曼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石首能特为参股公司益曼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