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核查,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吴明芳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章玲洁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戚国胜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