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安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9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9号)同意注册,无锡智能自控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905,92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6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88.4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31,358.8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68,629.5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2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100Z0025 号《验资报告》。《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9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