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97 公司简称: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亚杰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无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亦无义务因新信息、未来时间或其他原因而对本报告中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公开进行更新或修改;公司及其任何员工并未就公司的未来表现作出任何保证声明及不为该等声明负责。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载有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 |
于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首药控股、本公司、公司 | 指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赛林泰 | 指 |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万根线 | 指 | 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诚则信 | 指 | 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正大天晴 | 指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家药监局、NMPA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CDE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NSCLC | 指 |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非小细胞肺癌 |
克唑替尼 | 指 | Crizotinib,辉瑞开发的针对ALK抑制剂药品 |
1类新药 | 指 | 根据《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
ALK | 指 | Anaplastic Lymphoma Kinase,即间变性淋巴瘤激酶,一种受体酪氨酸激酶,ALK基因突变会导致癌症 |
RET | 指 | RET受体酪氨酸激酶,RET基因可通过融合突变的方式促进多种肿瘤的发生发展 |
BTK | 指 | Bruton Tyrosine Kinase,即布鲁顿氏酪氨酸激酶,是B细胞受体(BCR)信号通路的关键调节因子,在不同类型恶性血液病中广泛表达,参与B细胞的增殖、分化与凋亡过程,BTK的异常活化会导致癌症 |
FGFR4 | 指 | Fibroblast Growth Factor Receptor 4,即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4,肝癌中经常存在FGFR4信号通路过度激活现象 |
WEE1 | 指 | WEE1蛋白激酶,系丝氨酸/苏氨酸蛋白激酶家族的一员,调节G2/M细胞周期检查点的重要蛋白质 |
KRAS (G12C) | 指 | KRAS G12C突变蛋白,是KRAS突变中的一类,具体指KRAS 12位的甘氨酸(glycine)突变为半胱氨酸(cysteine) |
CRO | 指 |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 |
临床前研究 | 指 | 在实验室条件下,通过对化合物研究阶段获得的候选药物分别进行实验室研究和活体动物研究,以观察化合物对目标疾病的生物活性,并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估的研究活动。主要包括药效学研究、毒理学研究和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的研究;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标准、保存条件、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
临床试验、临床研究 | 指 | 在患者或健康志愿者体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揭示试验药物在人体内的安全性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特征及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
Ⅰ期临床 | 指 | 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目的是观察人体 |
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特征,为后续Ⅱ期临床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受试者可以是健康志愿者 | ||
Ⅱ期临床 | 指 | 初步评价试验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为Ⅲ期临床试验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
Ⅲ期临床 | 指 | 通过扩大受试者数量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患者获益与风险关系,为药物注册申请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是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对照试验 |
IND | 指 |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临床研究申请,在开始人体临床试验之前所需的申请及批准过程 |
NDA | 指 | 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申请,是指新药经过临床试验后,申报注册上市的阶段 |
ORR | 指 | Objective Response Rate,客观缓解率,即可评估肿瘤体积达到预先规定值并能维持最低时限要求的患者比例,包括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的比例,不包括疾病稳定(SD)的病例。ORR作为直接衡量药物抗肿瘤活性的指标,常用于肿瘤新药在单臂试验中生存期的替代终点 |
DCR | 指 | Disease Control Rate,疾病控制率,指可评估病灶缩小或稳定且保持一定时间的病人的比例(主要针对实体瘤),包含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和疾病稳定(SD)的患者比例 |
PFS | 指 | Progression-Free Survival,无进展生存期,即治疗开始至疾病进展或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时间 |
TRAE | 指 | Treatment-Related Adverse Event,与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 |
附条件批准上市 | 指 | 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以及罕见病的药品、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现有临床研究资料尚未满足常规上市注册的全部要求,但药物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因临床急需,在规定申请人必须履行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基于替代终点、中间临床终点或早期临床试验数据而批准上市。附条件批准上市不包括因临床试验设计或执行过程中存在缺陷而不能达到上市许可要求的情况 |
优先审评审批 | 指 |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以下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药品,可以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一)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二)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三)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四)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五)符合附条件批准的药品;(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其他优先审评审批的情形 |
first-in-class | 指 | 同类药物中的首创药物 |
best-in-class | 指 | 同类药物中疗效最佳的药物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首药控股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ouyao Holding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ouyao Holding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文军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2层2205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1年1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9层915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2层2205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科技园15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95 |
公司网址 | www.shouyaoholding.com |
电子信箱 | shouyaoholding@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姓名 | 张英利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科技园15号楼 |
电话 | 010-88857906 |
传真 | 010-88853760 |
电子信箱 | shouyaoholding@163.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首药控股 | 688197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800,000.00 | 5,000,000.00 | -2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2,852,675.72 | -93,113,938.36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9,893,413.09 | -94,878,802.33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140,764.73 | -91,191,453.53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18,099,482.47 | 1,020,952,158.19 | -10.07 |
总资产 | 1,028,137,166.63 | 1,112,111,011.82 | -7.5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0.63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0.6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0.6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1 | -8.0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33 | -8.18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818.46 | 2,023.17 | 增加795.2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 2,349.05 | 详见附注“政府补助” |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披露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038,388.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7,040,737.3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概述
公司以原始创新为起点,秉承“要么第一、要么唯一”的创新理念,致力于开发出疗效更好、副作用更低的国产靶向新药,以解决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细胞癌、胰腺癌、甲状腺癌、卵巢癌、白血病等重点肿瘤适应症治疗领域中未被满足的医疗需求,惠及更多的我国患者。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癌症是全球范围内的重大健康挑战,对人类健康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中国癌症最新流行病学数据,2022年我国癌症新发病例数达482.47万,全部癌症粗发病率341.75/10万人,年龄标化发病率为201.61/10万人,中国癌症发病率仍居高不下,且与前几年相比有所增加。全体人群中,新发病例数前5位癌种分别为:肺癌(106.06万人,22.0%)、结直肠癌(51.71万人,10.7%)、甲状腺癌(46.61万人,9.7%)、肝癌(36.77万人,7.6%)及乳腺癌(36.12万人,7.5%),共占所有癌症的57.42%,居于首位的肺癌新发病例数为第二位的结直肠癌2.05倍。这种明显的差距在性别分层中亦可观察到:我国男性肺癌新发病例65.87万人,为第二位的结直肠癌新发病例数30.77万人的2.14倍;女性新发肺癌病例40.19万人,较第二位的乳腺癌(35.72万人)高出13%。2022年全球恶性肿瘤新增死亡974.38万人。其中死亡率最高的恶性肿瘤仍为肺癌(181.75万人,18.7%),死亡率2-5位分别为结直肠癌(90.40万人,9.3%)、肝癌(75.87万人,7.8%)、乳腺癌(66.98万人,6.9%)及胃癌(66.02万人,6.8%);我国恶性肿瘤死亡新增257.42万人,排名第一的癌种同样为肺癌(73.33万人,28.5%)。
生物医药是技术导向的新兴产业,是新质生产力重要赛道和分支方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创新药”,将创新药列为积极培育的新兴产业之一;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也多次提及“创新药”。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此外,本报告期内,多地支持医药创新政策密集出台,包括现金支持、加速临床试验开展、药械审评审批节奏、鼓励多元支付、医保谈判获得政策倾斜以及鼓励投融资等多方面的支持,全方位促进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其中,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联合推出《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调动多部门从政策层面联合发力,形成多维度支持北京创新医药产业发展态势。在国家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大环境下,以创新药和生命科学等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战略机遇。
根据NMPA披露的数据,本报告期内,国内共计44款新药首次获批上市,其中包括23款1类创新药,此外还有近50款新药的新适应症或新剂型获批。随着生命科学、生物技术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基因编辑、细胞治疗等新兴技术逐渐崭露头角,创新药研发技术不断突破,逐步形成了以创新为导向的行业生态,对药企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创新要求。因此,行业企业应深化对创新药物临床价值的认识,结合新兴开发技术,聚焦能够打破垄断、真正解决未被满足临床需求、填补临床空白的创新,为行业长期发展注入动力。
受上述因素驱动,我国抗肿瘤药物市场向好发展。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在中国药物市场当中,抗肿瘤药物市场销售近些年来一直呈现稳步增长趋势。2023年,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约2,690亿元,2018-2023年CAGR达11.3%;随着癌症治疗方法的进展及更多更优的药物相继获批上市,促使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未来几年将继续处于上升态势。预计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在2026年将会达到人民币3,985亿元,到2030年达到人民币5,817亿元,2026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9%。另据米内网数据统计,全球新药Top 20国家研发项目格局中,中国创新药研发实力快速提升,创新药物管线数仅次于美国。国内在研创新药集中在以替尼类药物为代表的小分子靶向药及以抗体为代表的大分子药物。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替尼类药物、抗体药物销售额亦分别从2017年90亿元、86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293亿元、465亿元,彰显强大的增长潜力。
(二)关于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以提高肿瘤患者生存预期和生存质量,让肿瘤患者能够长期带瘤生存,最终实现慢性疾病管理为宗旨,致力于发现具有迫切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在研产品靶点丰富、梯次分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研管线24个,其中12个自主研发管线,12个合作研发管线。自主研发管线中,1款已处于pre-NDA沟通交流阶段,2款处于关键性注册Ⅱ/Ⅲ期临床,1款处于Ⅱ期临床,3款处于Ⅰ期临床,1款正在申报IND,以及多款具有前瞻性的优质临床前候选化合物;合作研发项目中,依奉阿克胶囊(商品名:安洛晴)已于本报告期内获批上市,另1款候选药物的上市申请已获受理。
公司作为国内首个同时拥有二代、三代ALK抑制剂候选药物的创新药企,是全球第二、国内首个的覆盖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全流程管理的企业,未来有望实现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全流程用药管理;在非小细胞肺癌这一大病种治疗领域,重点布局了多款候选药物,包括二代ALK抑制剂SY-707、三代ALK/LTK抑制剂SY-3505、高选择性RET抑制剂SY-5007、KRAS(G12C)抑制剂SY-5933等,靶点覆盖面广泛;部分候选药物之间协同效应明显,有望通过联合用药,在当前竞品单药疗效尚存在明显提升空间的适应症上有所突破,以期提高我国肿瘤患者用药可及性与生存获益,降低国外药物依赖,践行党和国家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
图:自主研发管线及进展情况
图:合作研发管线及进展情况
(三)核心自研管线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公司核心自研管线情况如下:
1.SY-707
SY-707是一款ALK/FAK/PYK2/IGF1R多靶点激酶抑制剂。目前,公司围绕ALK/FAK靶点进行重点开发。
(1)作为一款完全自主研发的第二代ALK激酶抑制剂,适应症为晚期ALK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本报告期内,比较SY-707与克唑替尼治疗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性临床研究(关键性Ⅲ期临床试验)达到最终分析节点,结果显示本试验已经达到主要研究终点(经IRC评估的PFS)。公司已就关键性Ⅲ期临床试验的阳性结果与CDE展开了pre-NDA沟通交流。公司计划在获得CDE同意提交上市申请的意见后,尽快递交正式的上市申请。
从已有的临床研究结果来看,SY-707在晚期ALK阳性NSCLC治疗中体现出具有相当竞争力的疗效水平,安全性和耐受性表现同样优异。相比同类药物,SY-707未出现新发的严重不良反应,在眼部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代谢及营养疾病、心脏疾病等方面相关不良反应发生率整体低于同类药物。
ALK 与众多受体酪氨酸激酶(RTKs)共享信号传导途径,异常激活后引起细胞向恶性转化并无序增殖。ALK 中存在许多不同的基因组变异,包括ALK 基因融合、扩增和点突变等,点突变主要发生在ALK 酪氨酸激酶区。研究药物绝大部分都是针对ALK 的基因融合,最常见的融合是EML4-ALK。ALK 融合与数十种肿瘤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目前研究进展较快的是非小细胞肺癌(NSCLC)领域。ALK 融合是NSCLC 的重要治疗靶点,相比于EGFR 经典突变,ALK 阳性(多表现为ALK 重排)在晚期NSCLC 中的发生率相对较低,研究显示,约5%-7%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体内肿瘤染色体EML4基因外显子与ALK基因外显子融合,形成EML4-ALK融合酪氨酸激酶,EML4-ALK融合变异体具有高度的致癌性。ALK融合基因突变常见于年轻、不吸烟或轻度吸烟、其他致癌基因驱动突变阴性的肺腺癌。由于ALK融合基因突变发生率相对较低,且传统化疗方案对ALK阳性NSCLC患者的疗效并不理想,使用相应的靶向药可以获得更好的疗效和更长的生存期,因此ALK融合基因突变又被称为“钻石突变”。随着ALK 抑制剂的研究越来越成熟,ALK 阳性晚期NSCLC 正在逐步实现“慢病化”。第一、二、三代针对ALK-TKI上市,极大地延长了ALK 融合晚期NSCLC 患者的总生存期。目前,ALK小分子靶向抑制剂已作为一线治疗方案写入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以及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制定的治疗指南。
中国ALK抑制剂市场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由于2021年之前进入医保的ALK抑制剂均为进口产品,医保降价前相对价格较高,且进入医保时间相对较晚,因此ALK抑制剂整体市场销售放量较晚,近两年来增长迅速。据米内网统计,2019年ALK抑制剂在中国公立医院及城市实体药店销售约13.5亿元,2022年这一数据来到了37.7亿元,复合增长率超过40%;随着相关靶向药物的陆续推出及普及,预计到2030年ALK抑制剂市场规模将超过百亿水平,市场空间广阔。
不同ALK抑制剂在临床试验中表现出的常见不良反应情况存在差异,对于其中一种或多种ALK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需要其他的用药选择。因此,不同二代ALK抑制剂间存在一定的互补关系,临床实践中需要多种ALK抑制剂以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另一方面,由于ALK阳性晚期
NSCLC患者耐药原因及对药物的敏感性、耐受性不同,以及不同ALK抑制剂的作用效果及产生的不良反应存在差异,不同二代ALK抑制剂之间均存在各自的市场机会。
(2)SY-707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吉西他滨,适应症为晚期胰腺癌
临床前研究显示,SY-707在胰腺癌等多种肿瘤细胞中能够有效抑制FAK蛋白的激酶活性,阻断肿瘤细胞中FAK相关信号通路的传导。在动物肿瘤模型中,SY-707联合PD-1抗体和吉西他滨能够有效地抑制胰腺癌肿瘤的生长,改善荷瘤小鼠的生存状态,显示了治疗晚期胰腺癌的潜力。2021年10月,国家药监局下发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公司进行评价SY-707 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和吉西他滨在转移性胰腺癌及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Ib/II期研究。截至目前,该试验已完成I期剂量递增研究,目前处于剂量拓展阶段,受试者持续入组中。
2.SY-3505
SY-3505是首个进入临床阶段、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完全国产第三代ALK抑制剂,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全新结构,主要用于治疗晚期ALK阳性NSCLC。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几十家研究中心,全力加速推动SY-3505两个注册性试验,分别为:(1)在二代ALK-TKI治疗失败的ALK阳性NSCLC患者中的关键Ⅱ期临床研究,以及(2)在初治ALK阳性NSCLC患者中对比克唑替尼的关键Ⅲ期临床研究,入组进度符合公司预期。
作为三代药物,SY-3505有望为我国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在一线和多线治疗领域提供新的用药选择。①二线及二线以上治疗领域,随着二代ALK抑制剂渗透率提高,ALK阳性NSCLC存量患者人数持续增加,耐药后的治疗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据查询,目前全球仅有一款三代ALK抑制剂获批上市,我国ALK抑制剂耐药的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尤其是二代ALK抑制剂耐药患者)存在巨大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SY-3505对于野生型ALK激酶和一代/二代ALK抑制剂关键耐药突变体(如F1174L、L1196M、G1202R、G1269S、R1275Q等)均具有较强抑制作用,能够阻断其信号传导通路,最终实现有效抑制ALK阳性肿瘤生长的效果。2024年1月,SY-3505的临床I/II期研究结果在国际知名肿瘤学期刊《胸部肿瘤学杂志》(Journal of Thoracic Oncology,IF 20.4)发表:接受II期推荐剂量(600mg,QD)治疗的患者共计88例,在80例疗效可评估的患者中,经研究者评估的ORR为47.5%,中位PFS为7.95个月。安全性方面,14.8%的患者发生了≥3级治疗相关不良反应(TRAE),常见的≥3级TRAE为腹泻、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高血糖症、贫血和天冬氨酸转移酶升高。从该研究结果可以看出,作为国内首个进入临床研究,也是目前进度最快的国产第三代ALK-TKI,SY-3505的在经过二代ALK-TKI治疗的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中表现出了显著而持久的治疗效果,安全性优势明显,与同类竞品相比具有独特的竞争力。②一线治疗领域,目前初治的ALK阳性NSCLC患者的一线用药选择多样,包括一代药物、二代药物和三代药物。二代药物和三代药物疗效明显优于一代药物,未来一线用药的主要竞争将会集中在二代和三代药物之间。作为三代药物,SY-3505在疗效、安全性方面均具有独特的竞争力,作为一线用药的注册临床试验也于报告期内启动,目前进度亦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未来有望为初治患者带来更新更好的治疗选择。
其他适应症的探索。由于LTK与ALK在激酶域氨基酸序列上具有高达80%的同源性,在蛋白结合预测上,SY-3505与二者结合的氨基酸残基同源性接近100%,提示利用SY-3505临床治疗LTK融合肿瘤病人的潜在可能性。临床前研究发现, SY-3505对LTK蛋白激酶具有非常强的抑制活性(IC50为纳摩尔级别),对CLIP1-LTK融合阳性的肿瘤细胞具有显著的生长抑制
作用,在动物体内也显示了对LTK阳性肿瘤的强效抑制活性。目前,全球尚无特异性靶向LTK融合蛋白的药物上市或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公司于2023年4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目前,针对LTK基因融合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b期多中心、开放性、剂量递增及扩展研究已在全国多家研究中心启动进行。
3.SY-5007
SY-5007为一款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选择性小分子RET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是首个进入临床研究,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完全国产的选择性RET抑制剂之一。本报告期内,SY-5007的临床研究取得关键性进展如下:
①关键性注册Ⅱ期临床试验:基于NMPA下发的临床批件要求及单臂试验设计的批复,2023年2月,公司快速启动了本产品的关键性临床Ⅱ期试验(NCT05278364)。本报告期内,Ⅱ期单臂临床试验已达到方案中预设的主要分析节点(最后1例受试者入组给药至少6个月时);数据显示,SY-5007在RET阳性NSCLC(初治和经治)患者中,主要疗效指标(经IRC评估的ORR)超过预设值,试验的主要研究终点达到。与进口的同类产品疗效相当且安全性良好可控。目前公司正在与CDE进行沟通交流,讨论SY-5007的关键临床试验结果以及上市申报注册路径等问题。
②关键性注册Ⅲ期临床试验:2023年7月,公司SY-5007确证性Ⅲ期临床试验(CTR20232014)取得组长单位上海市肺科医院伦理批件,本试验正式启动。本报告期末,受试者招募入组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有序随访中。
RET基因位于10号染色体的长臂上,编码RET蛋白,属于受体酪氨酸激酶,在正常神经元、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节、甲状腺C细胞、肾上腺髓细胞、睾丸生殖细胞都有表达。RET蛋白活化后会激活下游的信号通路(包含RAS、ERK、PI3K、AKT等),导致细胞增殖、迁移和分化。RET基因异常可表现为融合和突变两种重要方式,在多种肿瘤中都有发生,但在不同的肿瘤中,RET突变或融合的发生率不同。1%-2%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发生RET基因融合,50%的散发的MTC(甲状腺髓样癌)和几乎全部的家族性MTC患者发生RET基因点突变,10%-20%的PTC(甲状腺乳头状癌)患者发生RET基因融合。此外,在结直肠癌、乳腺癌、胰腺癌和其他癌症中也观察到RET基因突变,在发生耐药的EGFR突变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也观察到RET融合。
在我国,RET融合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每年新增1-2万人,确诊时大多已处于疾病晚期,且基础化疗方案对此类患者疗效有限,而且疗效持续时间短,免疫疗法对该类患者也不敏感。同时接近50%的RET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最终会发生脑部转移,而脑部转移患者1年的生存率不足20%。已有数据显示,相比于非选择性抑制剂,选择性RET抑制剂能够更加有效抑制RET的激酶活性,阻断其下游的信号传导,破坏肿瘤细胞的多种生理功能,抑制一系列RET阳性肿瘤细胞(不同的RET融合形式、不同的突变形式)的生长,从而更能使RET基因异常的NSCLC等实体瘤患者显著获益,同时降低毒副作用的发生,提高患者的耐受性,其诊疗价值和商业潜力较为可观。经查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两款进口同类药物获批上市(其中一款为附条件批准)外,尚无国产的高选择性RET抑制剂获批上市,国内RET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等实体肿瘤患者存在较大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2024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上,SY-5007在非小细胞肺癌中的关键临床II期的初步研究结果以壁报的形式展示:截至2024年1月16日,共入组105例RET融合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其中56例为初治患者,49例为既往接受过铂类化疗或免疫疗法等系统性治疗的经
治患者,所有患者的中位随访时间为4.57个月(95% CI 0.2-10.3)。盲态独立中心评估(BICR)的所有患者总体客观缓解率(ORR)为77.1%(95% CI 67.9-84.8),其中,初治患者的ORR为82.1%(95% CI 69.6-91.1),经治患者的ORR为71.4%(95% CI 56.7-83.4)。对于基线具有颅内可测量靶病灶的患者,经研究者评估的颅内ORR为80.0%(95% CI 44.4-97.5)。患者的中位缓解持续时间(DoR)、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尚未达到。
在安全性和耐受性方面,96.2%的患者发生了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42.9%的患者发生了≥3级TRAE。最常见的TRAE包括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57.1%)、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56.2%)、腹泻(55.2%)和高血压(41.9%)等。最常见的≥3级TRAE为高血压(15.2%)、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5.7%)和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5.7%)等。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在临床可耐受范围内,大部分高级别不良反应可通过剂量调整、安全性监测和必要的对症处理进行控制;TRAE导致的剂量中断和降低发生比例分别为39.0%和23.8%。1.9%的患者因TRAE永久停药,没有治疗相关死亡发生。
从该研究结果可以看出,SY-5007在RET融合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包括初治和经治)患者中均表现出了显著而持久的治疗效果,同时具备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有望为该类患者带来更优、更新的治疗选择,并显著提高患者的用药可及性。
其他适应症的探索。SY-5007在RET阳性甲状腺癌(TC)患者中同样体现出良好的临床活性与耐受性,公司后续也将在积累一定的数据后,与CDE沟通申请开展针对甲状腺癌的关键临床试验设计,不断扩大SY-5007的适应症人群。
4.SY-1530
SY-1530是一款由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第二代高选择性、不可逆的BTK激酶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多种B细胞来源的血液肿瘤(包括多种类型的非霍奇金淋巴瘤)。
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是B细胞或T细胞发生的一组常见的、高度异质性的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属于淋巴瘤分型中的主要类别,占比达90%。其中,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占比在70%以上,主要亚型包括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小细胞淋巴瘤(SLL)、套细胞淋巴瘤(MCL)等。已有的临床Ⅰ期试验数据显示,SY-1530具备优良的安全性以及对多种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显著临床治疗效果,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开展针对复发或难治套细胞淋巴瘤适应症的Ⅱ期临床试验。另外,考虑到SY-1530与公司其它产品具有较强联用价值,公司未来也会积极探索其多种联合用药方式在多个适应症上的潜力。
5.SY-4835
SY-4835是由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高活性的WEE1抑制剂,具有新颖的化学分子结构,目前处于Ⅰ期临床试验阶段。临床前研究结果表明,SY-4835对多种肿瘤均有显著抑制活性,抗癌谱广泛,其潜在适应症包括胰腺癌、卵巢癌、乳腺癌等多种实体瘤和AML等血液肿瘤。截至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未有同类抑制剂药物获批上市,SY-4835是目前临床试验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的国产WEE1抑制剂药物。后续,公司也会积极探索多种联合用药和适应症的研究,采取差异化的注册路径。
6.SY-4798
SY-479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选择性、高活性、不可逆的小分子FGFR4抑制剂,拟用于治疗肝细胞癌(HCC)、胆管癌等消化道肿瘤。
在全球范围内,约48.5%的肝癌新发病例发生在中国。原发性肝癌是我国发病率排名第4位、致死率排名第2位的恶性肿瘤,其中85%-90%为肝细胞癌(HCC),是严重威胁国民生命健康的癌种。根据国家癌症中心最新发布的《2024年全国癌症报告》,2022年我国每年新增肝癌患者约36.77万人,且很多患者在初诊时就已是中晚期。近年来,晚期肝细胞癌的治疗药物发展迅速,生存期显著延长。与泛FGFR抑制剂相比,高选择性FGFR4抑制剂可以更显著减少由于脱靶效应而导致的不良事件,但国内尚无高选择性FGFR4获批上市,精准靶向治疗方面尚需突破。已有的临床数据显示,SY-4798的耐受性优良,单药在受试者体内也体现出一定的疗效。未来,公司会积极探索多种联合用药的潜力,采取差异化的注册路径。
7.SY-5933
SY-5933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高活性、高选择性KRAS(G12C)小分子抑制剂,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全新化合物结构。2023年4月,公司收到NMPA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SY-5933片针对KRAS(G12C)阳性突变的晚期实体瘤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 6月,取得上海市肺科医院伦理批件,评价SY-5933在携带KRAS(G12C)突变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Ⅰ期临床试验正式启动,8月,首例受试者入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Ⅰ期剂量爬坡试验已经完成,剂量拓展试验正在快速推进。
RAS(rat sarcoma)基因是最早被发现的一种重要的致癌基因,其突变存在于约30%的人类肿瘤中,是人类肿瘤最常见的致癌基因突变。在RAS 家族中,KRAS 是RAS 的3个亚型之一,且相比于其他2 种RAS 亚型更易出现突变,在实体瘤中尤为常见,数十年来KRAS 一直是精准治疗努力攻克的靶点,包括靶向KRAS 蛋白本身、或其翻译后修饰、膜定位、蛋白质-蛋白质相互作用及RAS 下游信号通路。KRAS(G12C)突变指KRAS 蛋白序列的第12 个氨基酸,从正常的甘氨酸(代号为G)突变为半胱氨酸(代号为C),导致其基因功能完全失控,细胞癌变。据研究统计,在中国人群中,KRAS(G12C)突变发生在约4.3%的肺癌,约2.5%的结直肠癌患者以及约2.3%的胆管癌患者中。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自2016至2020年,中国主要KRAS(G12C)突变癌种的发病人数从3.8万人增长至4.3万人,并预计于2025年达到5.1万人。靶向KRAS G12C 抑制剂可以通过抑制核苷酸交换的重新激活,将癌蛋白捕获在非活性状态,达到显著抑制肿瘤的效果。
目前尚无国产KRAS(G12C)抑制剂药物获批上市。由于化疗及免疫治疗对KRAS(G12C)突变肿瘤患者治疗效果相对有限,因此该患者人群对KRAS(G12C)抑制剂存在显著的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临床前研究显示:酶学和细胞水平,SY-5933能够特异性的与KRAS(G12C)结合,抑制酶活性,SY-5933能有效的抑制KRAS(G12C)突变阳性肿瘤细胞增殖,而且对野生型和其它突变体具有极高的选择性;在小鼠异种移植瘤模型中,SY-5933对多种KRAS(G12C)突变阳性的肿瘤生长均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且这种抑制作用具有明显的剂量依赖性。平行对比发现,其抗肿瘤明显活性优于AMG510;在GLP毒理研究中发现,SY-5933的安全性优异,具有非常高的疗效/毒性安全窗口。临床I期研究显示,SY-5933在KRAS(G12C)突变的肿瘤患者体内表现出了显著的抗肿瘤活性,而且患者耐受性良好。未来公司会开展多个临床试验去拓展SY-5933作为单药或联合其它靶向药物的临床潜力,不断扩大药物的应用范围。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逐步形成了靶点分析及验证技术、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药物综合筛选与评价技术在内的临床前药物高效研发体系,以及小分子化合物的设计优化、药物筛选评价、药代药动技术、合成工艺研发、制剂处方研究及质量研究与控制、规范专业的临床研究等七大核心平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小分子创新药研发关键环节的数个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
(1)靶点分析及验证技术:确定药物靶点是新药研发的关键一步,在设计药物分子、开展药物研发之前通过前期生物学研究验证靶点的有效性并初步探索潜在的毒副作用,可在研发早期高效排除部分成药性不佳的抗肿瘤药物靶点,降低新药研发中靶点失败的风险。公司目前已初步建立基于基因编辑技术与蛋白质表达调控技术的靶点生物学研究平台,对于初次接触、成药性尚未确定的新靶点,公司内部可以进行蛋白、细胞和动物层面的功能验证,在充分证明靶点有效性之后运用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及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开展药物分子设计及结构优化。
(2)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公司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新药研发领域,整合了基于机器学习的生物活性预测模型、QSAR 模型、药物从头设计模型等,通过机器学习、数据挖掘算法整合化学和生物数据,综合提升了平台对目标化合物进行大量骨架构建与优化的效率,同时能够快速生成具备生物活性的全新分子,并拥有小分子药物从头设计的能力。该技术具有对药物小分子的生物活性、选择性、药代动力学性质、毒理学性质等重要信息的预测能力,提高了小分子药物筛选优化效率,加快了药物的研发迭代速度。
(3)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公司在通过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筛选得到具有良好生物学活性的先导化合物分子后,需要根据先导化合物分子的理化性质及生物学特性,如溶解度、透膜率、代谢稳定性、体内分布及脱靶情况等,在保留核心药效团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良优化化合物结构。研发人员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采用基于结构的溶解性调节策略、基于结构的代谢稳定性改善策略、基于结构的毒性优化策略对先导化合物进行多轮次的优化、筛选及评估,最终得到各项性能优异的候选药物分子。
(4)药物综合筛选与评价技术:公司建成了从药物分子水平、蛋白质水平、细胞水平到动物体内水平的完整生物学研究体系,能够为化合物的设计优化提供活性筛选、作用机理研究、药物代谢特征及毒性研究等方面的数据支撑。公司在项目中前期筛选和评估先导化合物时同步引入药效学以及初步的药代动力学和毒理学研究,从不同层面综合评价先导化合物分子的性能,包括研究化合物的透膜率、在细胞内是否能够有效作用于靶点蛋白、在动物体内是否能够在靶器官中达到有效的作用浓度、是否能够与靶点蛋白进行有效结合、是否具有显著的脱靶效应等多项研究,为最终提高化合物在体内的药效提供思路与解决方案。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具体请参见本节“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之“(三)核心自研管线情况”。此外,更好地支持和保护候选药物的知识产权、临床和商业价值,本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26项,获得4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累计230项,其中境内专利70项,境外专利160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6 | 4 | 566 | 230 |
合计 | 26 | 4 | 566 | 230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7,101,432.14 | 101,158,455.63 | 5.8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07,101,432.14 | 101,158,455.63 | 5.8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818.46 | 2,023.17 | 增加795.2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SY-707 | 438,700,000.00 | 11,116,894.47 | 354,150,840.53 | pre-NDA沟通交流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初治)、晚期胰腺癌及其他实体瘤 |
2 | SY-3505 | 190,000,000.00 | 23,126,649.05 | 95,524,451.93 | 关键性Ⅱ/Ⅲ期临床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初治/经治);LTK基因融合阳性晚期实体瘤 |
3 | SY-5007 | 213,000,000.00 | 39,883,142.15 | 126,537,104.90 | 关键性Ⅱ/Ⅲ期临床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RET基因变异的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癌等实体肿瘤 |
4 | SY-1530 | 180,000,000.00 | 1,375,324.71 | 53,416,168.93 | Ⅱ期临床 | 药物上市 | 全球水平、国内领先 | 多种B细胞来源的血液肿瘤(包括多种类型的非霍奇金淋巴瘤) |
5 | SY-4798 | 213,000,000.00 | 2,121,253.21 | 43,876,188.79 | Ⅰ期临床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胰腺癌、卵巢癌、乳腺癌等多种实体瘤和AML等血液肿瘤 |
6 | SY-4835 | 241,000,000.00 | 1,865,336.72 | 29,677,022.54 | Ⅰ期临床 | 药物上市 | 全球水平、国内领先 | 包括肝细胞癌在内的多种消化系统肿瘤 |
7 | SY-5933 | 174,800,000.00 | 3,629,628.45 | 36,815,029.39 | Ⅰ期临床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KRAS(G12C)阳性突变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及胰腺癌等晚期实体瘤 |
合计 | / | 1,650,500,000.00 | 83,118,228.76 | 739,996,807.01 | / | / | / | / |
(1)由于药品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此处仅列示目前临床在研项目的情况;
(2)“预计总投资规模”为目前已开展适应症的预计合计投入。上述预计为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59 | 15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86.89 | 89.2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711.70 | 3,308.6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3.05 | 22.51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24 | 15.10 |
硕士研究生 | 84 | 52.83 |
本科 | 45 | 28.30 |
专科 | 6 | 3.77 |
高中及以下 | ||
合计 | 159 | 100.00 |
年龄结构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3 | 33.3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6 | 47.8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7 | 16.9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1.26 |
60岁及以上 | 1 | 0.63 |
合计 | 159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首字当头,在研管线梯度丰富布局立体
公司高度关注前沿生物医药进展,基于对疾病致病原理及治疗现状的深刻理解,并结合十余年来积累的行业经验,切实践行源头创新之路。公司以“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前导,洞察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坚决筛选淘汰低竞争力的me-too或me-worse产品,致力于挖掘first-in-class或best-in-class的分子并推向临床惠及患者。截至目前,公司多款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在研管线在国内具备充分的差异化水平和前沿创新性:
SY-3505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正在进行关键性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完全国产三代ALK抑制剂,目前全球仅有一款三代ALK抑制剂获批,SY-3505是首个进入临床阶段、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完全国产第三代ALK抑制剂,在国内三代ALK抑制剂药物临床研究领域处于前沿水平。SY-5007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完全国产高选择性RET抑制剂,是针对RET靶点首个进入临床阶段的国产创新药物,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国产选择性RET抑制剂之一。SY-479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选择性、高活性、不可逆的小分子FGFR4抑制剂,拟用于治疗肝细胞癌(HCC)、胆管癌等消化道肿瘤。SY-4835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正在进行Ⅰ期临床的WEE1抑制剂,经查询,全球范围内尚未有同类抑制剂获批上市,SY-4835是国产WEE1抑制剂临床进度第一梯队在研产品。SY-5933作为一款针对KRAS(G12C)突变蛋白的高活性小分子选择性抑制剂,临床前数据优异,拟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和结直肠癌等多种肿瘤,经查询,尚无国产同类抑制剂获批上市。SY-5933有望通过单药或者与其他靶向药物联用在一些疗效需要提高的适应症上有所突破。
公司作为国内首个同时拥有二代、三代ALK激酶抑制剂的创新药企,是全球第二、国内首个覆盖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全流程管理的企业,未来有望实现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全流程用药管理;在非小细胞肺癌这一大病种治疗领域,公司重点布局了多款候选药物,包括二代ALK抑制剂SY-707、三代ALK/LTK抑制剂SY-3505、高选择性RET抑制剂SY-5007、KRAS(G12C)抑制剂SY-5933等,靶点覆盖面广泛;此外,早期探索性研究显示公司部分候选药物之间也具有明显的协同效应,有望通过联合用药,在当前竞品单药疗效尚存在明显提升空间的适应症上有所突破。通过打好序贯/联用的管线组合拳,助力研发及后续生产、商业化的降本增效,实现边际改善。
同时,公司与正大天晴、石药集团等大型药企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正大天晴合作研发的11个项目处于临床阶段,其中依奉阿克胶囊(商品名:安洛晴)已于本报告期内获批上市,CT-1995(TQ05105)用于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MF)的上市申请已获受理;与石药集团合作研发的1个项目处于临床阶段,公司对合作研发管线均享有里程碑收款及商业化权益。公司研发管线靶点及适应症众多,丰富的项目储备保证公司未来可持续的创新药开发和商业化。
2.一体化研发平台,自主研发能力覆盖新药研发全部环节
公司建立了全面、完善的新药研发体系,研发部门和团队覆盖了临床前及临床阶段的全部分工配置。临床前研发团队涵盖药物靶点验证、药物分子设计及结构优化、体内外药效综合评估、药物代谢动力学及毒理研究、合成放大工艺及分析制剂工艺开发等领域,以交替穿插、多线并行的研发模式替代传统单线循环的研究路径,大幅缩短研发周期、提高药物筛选的成功率,加速推进项目进程。临床研究团队核心模块已经搭建完成,涵盖医学、运营、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药物警戒、质量稽查、注册等专业方向,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开展完整的临床Ⅰ至Ⅲ期研究,并申报药品注册上市;关键性注册临床试验不依赖CRO,能够完全自主推进。综上,公司已经打通从临床前研究到临床研究的新药研发全链条路径。
3.以人为本,拥有一支富有创造性的核心管理及研发团队
新药研发涉及多个专业方向和研究领域,公司由各专业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共同组成科学委员会,作为公司研发工作的总决策小组,涵盖从临床前研究、转化医学到临床研究的所有关键节点。公司科研项目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定期或者在关键节点举行会议,科学委员会成员针对项目充分探讨并发表自己的意见,最后形成最终决策。公司主要研发团队成员均具备超过15年创新药物研发或临床研究的经验,并拥有一支“小而精、全而强”的临床开发和运营团队,以保证公司创新药物临床研究的高效、顺利推进。同时,公司的注册事务团队具备丰富的与NMPA的沟通经验。公司的核心管理和研发团队合作稳定、默契,为公司保持一贯的价值观、实现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截至2024年上半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159人,研发人员占比达86.89%,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67.93%。团队中,1人获评“北京市高创计划领军人才”和“北京市高聚工程领军人才”,1人获评“北京市海聚工程”并被评为北京市特聘专家,5人获评“北京市科技新星”,4人获评“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其中1人获评“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
4.与行业专家深度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研发和临床工作的高效进展
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顶尖的临床研究网络,在包括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等近百家国内知名的三甲医疗机构开展了多项临床研究,与石远凯教授、李进教授、秦叔逵教授、周彩存教授、王理伟教授等众多临床专家开展了广泛、紧密的临床试验合作,积极听取行业内权威专家的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内权威专家的经验优势,这为我们产品管线临床试验的高质量运行以及产品知名度培育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仿制药时代向科技创新含量更高的创新药转型的过渡期。2024开年以来,党和国家通过系列政策持续为我国创新药物行业赋能,为企业注入了更多信心,对于创新药
的研发具有深远的影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创新药”,将创新药列为积极培育的新兴产业之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中亦明确,创新是满足群众用药需求的关键因素,通过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引导和服务药品创新研发;国常会《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国家药监局《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等相继发布,均反映出监管部门持续鼓励新药研发,更加强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患者获益为核心的药物研发理念,从源头引导医药企业差异化创新。创新药全链条发展开始“换挡加速”。
面对内外部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继续保持战略定力,集中资金、人力等优势资源,通过巩固综合研发能力,优化临床开发策略,认真、高效做好选择性RET抑制剂SY-5007、第三代ALK抑制剂SY-3505的关键性Ⅱ/Ⅲ期临床试验、SY-707确证性Ⅲ期试验的各项关键核心工作。报告期内,合理、有序投入研发资金10,710.14万元,同比增长5.87%。
(一)全力推进接近商业化的候选药物关键性临床试验及申报上市进度
SY-707——自主研发的多靶点激酶抑制剂,一款安全性优良的第二代ALK-TKI候选药物。本报告期内,SY-707关键性Ⅲ期临床试验的达到最终分析节点,结果显示本试验已经达到主要研究终点(经IRC评估的PFS),公司已就关键性Ⅲ期临床试验的主要研究结果与CDE展开了pre-NDA沟通交流。公司计划在获得CDE同意提交上市申请的意见后,尽快递交正式的上市申请。
SY-5007——首个进入临床、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完全国产高选择性RET-TKI之一。目前全球范围内仅有2款选择性RET抑制剂获批上市,且年治疗费用高昂;为更好地满足我国RET阳性NSCLC患者的用药需求,基于NMPA下发的临床批件要求及单臂试验设计的批复,2023年2月,公司启动了本产品的关键性临床Ⅱ期试验并快速完成了所有受试者的入组工作。报告期内,Ⅱ期单臂临床试验达到了方案中预设的主要分析节点;数据显示,SY-5007在RET阳性NSCLC(初治和经治)患者中,主要疗效指标(经IRC评估的ORR)超过预设值,该试验达到主要研究终点。基于已有的关键临床试验结果,目前公司正在与CDE进行沟通交流,就SY-5007的上市申报注册路径进行讨论。
此外,关键性注册Ⅲ期临床试验同步快速推进。2023年7月,SY-5007确证性Ⅲ期临床试验(CTR20232014)取得组长单位上海市肺科医院伦理批件,试验正式启动;本报告期内,在全国几十家中心快速展开试验,受试者招募入组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患者随访中。
SY-3505——首个进入临床、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国产第三代ALK-TKI。由于目前全球仅有一款三代ALK抑制剂获批上市,我国ALK抑制剂耐药的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尤其是二代ALK抑制剂耐药患者)存在巨大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几十家研究中心,加速推动SY-3505两个注册性试验,分别为1)在二代ALK-TKI治疗失败的ALK阳性NSCLC患者中的关键Ⅱ期临床研究,以及2)在初治ALK阳性NSCLC患者中对比克唑替尼的关键Ⅲ期临床研究,入组进度符合公司预期。
(二)合作研发项目相继取得关键进展,进一步证明公司早研实力
本报告期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大天晴申报的1类创新药依奉阿克胶囊(商品名:
安洛晴)上市,用于未经过ALK抑制剂治疗的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TQ05105片(罗伐昔替尼)用于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MF)的关键注册临床试验已达到主要终点,该产品的上市申请已于近期获得正式受理。
在公司发展早期,考虑到资金实力及研发成本,结合公司产品布局及合作意向,公司将部分自主研发项目对外转让或合作研发;在此模式下,合作研发管线由公司负责化合物分子的设计与优化,并将经过验证的临床前候选化合物转交合作方继续进行临床阶段开发,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公司按协议约定享有里程碑付款和商业化权益。合作研发项目相继取得关键进展,能够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现金流入,增厚资金储备,亦是对公司早研实力的充分验证。
(三)核心产品学术成果亮相国际知名期刊杂志及学术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多项核心在研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在国际知名的期刊杂志和学术会议披露,公司创新研发实力获得在国际上极具影响力的肿瘤专业学术组织的认可。
·2024年1月,SY-3505的临床I/II期研究结果在国际知名肿瘤学期刊《胸部肿瘤学杂志》(Journal of Thoracic Oncology,IF 20.4)发表,研究结果显示,SY-3505在经过二代ALK-TKI治疗的ALK阳性NSCLC患者中表现出了显著而持久的治疗效果,安全性优势明显,与同类竞品相比具有独特的竞争力;
·2024年4月,两项临床前管线的研究进展,“新一代DNA-PK抑制剂SY-7021在体外和体内肿瘤活性”和“KRAS G12C抑制剂SY-5933联合FAK抑制剂的抗肿瘤效果”以壁报的形式在第115届美国癌症研究协会年会(AACR)发表;
·2024年5-6月,SY-5007在非小细胞肺癌中的关键临床II期的初步研究结果以壁报的形式在2024年ASCO年会上展示,本产品在RET融合阳性NSCLC(包括初治和经治)患者中均表现出了显著而持久的治疗效果,同时具备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四)持续精进财务管理能力,积极、稳健开展资金管理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现金管理,合理配置和使用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通过建立流程机制等方式,提升内外部协作效率,实现公司精细化财务管理的目标和效果。截至2024年上半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2,813.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1,809.95万元,无带息负债,资产负债率继续保持低水平;在手现金及可随时变现的金融资产96,478.74万元,经测算足够支撑至公司商业化初期阶段。较为充足的资金储备为公司研发战略持续推进保驾护航。
此外,2024年上半年,在不影响日常运营及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董事会授权,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合作,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财务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本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1,148.7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是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创新药研发型企业。由于公司目前暂无核心自研产品上市、未产生药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主要系与正大天晴合作研发项目取得的里程
碑收款,但规模相对较小,无法覆盖期间研发及运营支出,导致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前期外部融资及合作研发取得的里程碑收入,如未来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公司可获得的外部筹资和里程碑收入,将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压力;若公司无法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取得盈利以取得或维持足够的营运资金,这将对公司研发投入、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及团队稳定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及产品迭代风险
随着人类对疾病治疗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医药研发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创新药技术升级及产品迭代速度加快,行业竞争趋于剧烈。公司面临来自全球生物医药公司的竞争,竞争对手有可能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优异的药物,将会对公司在研产品造成冲击;公司所在新药研发领域或可能出现技术突破性进展,若公司无法及时应对技术革新,将无法持续研发出优秀的药物,从而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风险
创新药研发的核心成果体现为药品相关知识产权。若公司未能为在研产品取得及维持知识产权保护,或所取得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够广泛,或在提交知识产权保护前知识产权被提前泄露,或产品专利权到期,第三方可能通过不侵权的方式开发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或被抢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或出现专利交叉覆盖,从而对公司产品的商业化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关键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新药研发高度依赖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任何关键科研人员的流失都可能延迟或妨碍在研产品的成功开发。创新药行业对高水平研发人才的争夺激烈日趋激烈,尽管公司拥有一支精干默契的团队,十余年来一直保持了密切、高效的配合协作,并形成了简单高效、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容错与信任的文化,过往未曾在吸引及挽留优秀员工方面遇到特别的困难,但仍不能排除日后遇到相关困难的可能。
此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亦有可能带来核心技术泄密风险。为此,公司于2020年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旨在持续激发员工的研发热情,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公司还积极为优秀科研人员广泛争取各项人才福利政策和科技荣誉,解决其后顾之忧,让科技工作者能专注、专心于从事创新药研发。
(三)经营风险
1.新药研发风险
新药研发具有不确定性,尤其在靶点筛选及化合物设计环节不确定性较大。公司已通过计算机科学为基础的新型技术,利用其模拟能力,开展基于结构的药物设计、超高通量虚拟筛选,进而对化合物的成药性、口服有效性、代谢稳定性、血脑屏障和毒性等指标作出早期的模拟及评价,在化合物设计阶段降低新药研发的风险,但由于临床试验结果受到样本限制、临床方案、药物作用机理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在研产品仍存在后续临床疗效和安全性不及预期或者不及其他同类产品,导致无法继续推进。
2.临床研究风险
创新药的临床研发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即使候选药物在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早期阶段取得进展,但由于多种原因可能导致其在临床试验阶段后期无法显示出理想的安全性及疗效。公司无
法保证任何临床前研究以及临床试验数据能够预测候选药物的最终临床结果。此外,药品临床试验方案能否顺利实施及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临床方案审批进度、研究中心伦理审查进度、临床试验患者入组进度等影响。临床试验在招募病患入组时会受到来自从事同类产品研发的药企的竞争,而该竞争将减少公司潜在可招募病患的数量和类型。与此同时,临床试验患者招募同样会受到临床试验供应商资源竞争、医院或临床试验中心资源竞争、临床相关人力资源竞争的影响。即使公司能够在临床试验中招募足够患者,但患者招募若发生延迟,也可能导致成本增加或影响临床试验的时间或结果,公司在研产品的临床进度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为此,公司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临床研究团队建设,提升与临床研究中心及受试者沟通效率,力争加快临床入组速度并提高临床试验质量。
3.新药附条件批准上市及常规批准上市风险
在完成临床试验后,公司需要向CDE申请药品上市,在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方可正式上市销售。在CDE审评公司药品的上市申请过程中,可能存在药品获批上市的周期较长,或者药品无法获得批准上市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以及实现盈利的时间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核心自研产品前期已获得CDE同意采用Ⅱ期单臂临床试验申请附条件批准上市资质,但如若在后续关键性临床试验及审评审批过程中,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或出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满足附条件批准条件情形的,相关产品存在被终止附条件批准程序、转为按正常程序研究申报的可能性,未来获批上市的时间存在迟于预期的风险。公司相关候选药物如以附条件批准上市,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公司应当在药品上市后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药物临床试验等相关研究,以补充申请方式申报。若公司提交的上市后研究不能证明其获益大于风险的,或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研究并提交补充申请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程序注销相关药品注册证书。因此公司附条件批准上市产品仍需要在上市后继续推进后续的临床试验,若后续临床试验不能证明对于患者的获益大于风险,将无法通过药审中心的审评,存在被国家药监局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的风险。
4.新药生产风险
根据我国药品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医药制造企业生产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等资质,生产车间需完成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公司未来可能存在未能满足相关经营资质申请条件或标准而未能成功或及时获批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产品商业化产生不利影响
5.新药商业化风险
创新药物在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还需要经历市场开拓和学术推广等过程方能实现最终销售。若公司招募销售团队进度不及预期,或未能遴选到具有足够能力的合作销售服务公司,或不能在上市后短期内入选医保目录,或未能有效的进行学术推广,导致获准上市的药物无法有效获得医院、医生、患者等相关方的认可,则会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将遵循价值规律,根据产品进度积极组建销售团队,加强对销售团队的管理,力争建立覆盖全国的销售体系,拓展全国医院市场及药品零售渠道,提升公司产品学术影响力、市场知名度及覆盖能力,不断提高药品可及性,让中国药品创新成果更好惠及广大患者。
(四)财务风险
1.营运资金可能存在不足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手现金及可随时变现的金融资产合计96,478.74万元。在研产品上市销售前,公司需要在临床前研究、临床开发、监管审批、药品生产、市场学术推广等各方面投入大量资金。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948.43万元、-17,956.54万元、-9,714.08万元,公司未来将在新药发现、在研产品临床及商业化等方面继续投入大量资金,随着临床进度不断深入及多个产品进入临床阶段,预计公司研发投入规模将进一步上升。目前公司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及合作研发取得的里程碑收入,如经营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及里程碑收入,公司资金状况可能面临较大压力,公司需加快推进临床进度,尽早完成临床将产品投入生产及销售。一旦实现产品上市,公司营运资金不足状况将会得到有效缓解。
2.研发支出费用化影响公司未来业绩的风险
按照当前的会计政策,公司在研药物在取得上市及生产批件前的研发支出均费用化,报告期内公司的在研项目均未达到资本化时点。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9,943.83万元、20,265.64万元、10,710.14万元。随着公司进一步丰富在研产品项目数量,公司未来仍需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研发业务。同时,未来部分药品研发成功并上市销售后形成收入,但产品上市初期带来的毛利可能无法完全覆盖公司的研发开支,公司在一定时间内仍将出现持续亏损。
(五)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SY-707与SY-3505的适应症之一是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将面临ALK抑制剂药物市场竞争,截至目前,中国市场共有8款ALK抑制剂药物已获批上市并纳入医保目录(其中5款为进口药物,3款为国产药物);SY-5007是高选择性RET抑制剂,截至目前国内有2款RET抑制剂类药物获批上市(均为进口药物,且均未纳入医保目录)。此外,还有多家企业在开展针对相同适应症在研产品的临床研究。公司在研的其它产品同样也可能存在相同适应症、靶点的上市或临床竞争产品。商业化进度排名可能对公司产品的未来的市场份额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如在研产品的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公司在战略权衡后可能会进行研发策略、资源分配和注册路径的调整。
(六)宏观环境风险
医药产业作为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其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近年来医药行业产业政策调整较为频繁,医疗保障政策、药品上市审批政策、药品生产管理要求、医药流通管理等政策发生变动,随着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公司及所处行业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公司将会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变化,主动适应医药行业发展趋势,也会继续完善创新体系的建设,持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科学立项、有效开发,确保重点研究项目按要求推进、按计划上市,尽可能降低因政策变化引起的经营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金额为10,710.1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94.30万元,增长5.87%,主要系公司多个项目进入临床Ⅱ期和临床Ⅲ期,公司加大探索具备国内新、国际优的项目,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着力强化研发技术平台和科研人员团队建设,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2024年上半年研发费用同比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380.0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4.00%,主要是项目合作方项目里程碑进展获得收入,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公司目前有充足现金储备,不仅增加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加快了研发推进进度,使关键性临床试验进展迅猛。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800,000.00 | 5,000,000.00 | -24.00 |
营业成本 | 不适用 | ||
管理费用 | 10,935,810.58 | 10,088,397.58 | 8.40 |
财务费用 | -4,390,727.59 | -11,602,355.23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07,101,432.14 | 101,158,455.63 | 5.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140,764.73 | -91,191,453.5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661,701.88 | -156,018,679.4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2,869.01 | -3,900,015.21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研发产品尚未实现销售收入,目前收入来自合作研发收入;2024年上半年合作的项目有一定的进展,根据签署的合同完成里程碑确认了技术开发收入,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降低。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善管理、公司人员其他相关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加大了研发投入,通过融资和阶段性收入获得的资金,进行了资金管理,由于银行政策调整,利息收入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新药研发项目及创新项目不断推进,公司在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研发材料、人员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进度及创新项目不断推进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政策调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相关稳健产品的投资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全部为支付的房租支出,本期主要系房屋合同到期办理续签手续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 | 情况说明 |
其他说明注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研发投入增加及进行现金管理,导致货币资金同比有所减少。注2: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原因主要公司进行资金管理,公司积极关注银行政策调整,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使得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增加。注3:应收账款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与客户合作项目有新的进展,公司应收合作研发项目款增加所致。注4:预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是合作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项目阶段性试验服务,使得期末余额较上年有所增加。注5:固定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研发用实验仪器设备较去年有所增加,因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较大,使得期末余额较上年有所减少。注6: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续签租赁协议所致。注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变动原因主要购买相关资金理财产品所致。注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是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一年到期的应付房租款。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 (%) | 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193,495,059.68 | 18.82 | 530,340,395.30 | 47.69 | -63.51 | 注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0,000,000.00 | 32.10 | 100,137,647.61 | 9.00 | 229.55 | 注2 |
应收款项 | 1,235,000.00 | 0.12 | 不适用 | 注3 | ||
预付账款 | 16,892,334.55 | 1.64 | 16,019,786.58 | 1.44 | 5.45 | 注4 |
固定资产 | 9,202,125.98 | 0.90 | 9,649,381.37 | 0.87 | -4.64 | 注5 |
使用权资产 | 7,835,236.82 | 0.76 | 1,675,518.79 | 0.15 | 367.63 | 注6 |
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 | 202,203,647.83 | 19.67 | 96,956,597.32 | 8.72 | 108.55 | 注7 |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 | 5,316,484.92 | 0.52 | 3,038,229.47 | 0.27 | 74.99 | 注8 |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430,917,470.14 | 5,098,674.79 | 391,279,352.64 | 387,187,000.00 | 1,183,796.77 | 441,292,294.34 | ||
其他 | 100,137,647.61 | 530,000,000.00 | 300,893,564.37 | 755,916.76 | 330,000,000.00 | |||
合计 | 531,055,117.75 | 5,098,674.79 | 921,279,352.64 | 688,080,564.37 | 1,939,713.53 | 771,292,294.3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新药研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 3,000.00 | 100% | 2772.37 | 1237.05 | -44.49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面对当前创新药物行业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竞争要素加速变化的大环境,为进一步丰富管线梯度,加快临床进程,持续提升产品创新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新药研发项目”中新增SY-7166及早期探索性研究项目等2个子项目,并终止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基地项目,将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23,023.79万元及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净利息变更投向前述新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公司主业新药研发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在研新药的临床研究及上市申请进程等实际情况,改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推进未来集研发、制造、销售和管理于一体的总部基地相关建设事宜。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5-29 | 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2024-05-30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全部十八项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于本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张强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江骥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张强先生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于报告期内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核,董事会提名,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江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自2024年5月29日起任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创新药物的研发,因此公司根据相关人员岗位重要性、主要科研成果及研发经历、历次获得奖项情况以及对核心产品管线的研发贡献等因素,综合认定核心技术人员。具体认定依据如下:
①所担任岗位及负责业务对于公司技术研发具有重要性;②拥有深厚的与公司匹配的专业背景、研发成果及获奖情况等;③具有与公司研发高度匹配的工作履历或在公司拥有开发出创新性
产品或取得知识产权的成功经验;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愿意遵守公司保密规定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团队稳定。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4.7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当前不涉及规模化的原材料加工及产品制造活动,临床阶段所用药品及相应原料药以委托加工的形式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下由外部CMO/CDMO公司在其场地进行生产,环境污染物由CMO/CDMO公司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合规处置;公司日常产生的少量污染物主要来自实验室药物研发及日常办公运营。基于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公司对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了严格的排放限值,通过制度约束、现场监督及定期监测来进行有效的控制:
含有机溶剂废水和危险废物。公司产生的含有机溶剂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实验废水等。危险废物包括试剂空瓶、过期试剂、活性炭、实验室废物、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公司在研发实验室放置了危险废物收集桶,不同实验室设置不同的危废收集桶。并有专人定期将危险废物运输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随后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定期接收并处理。
废气排放。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清洗设备过程中挥发的酒精气体、流行病传染源消杀过程中消毒水的挥发物等。为了减少废气排放浓度,公司安装有通风橱、区域整体抽风系统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并对活性炭定期更换,确保废气排放数据远低于各类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废气超标排放的情况,废气排放数据远低于各类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生活用水和办公垃圾。生活用水直接排放到园区污水管道,办公垃圾经分类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公司还通过改进工艺、对原材料合理回收利用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公司高度重视废弃物和污染物排放管理,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与处置,提升全员绿色减排的运营环保意识,并聘请第三方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的环境数据定期检测、持续监测及咨询服务。公司设有环境健康安全部,其核心职责之一为对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地下易制毒易制爆库房升级改造工作,并对环保设施完成一个轮次的全面检修,确保各类危废物与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李文军、张静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或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即减持首发前股份);本人进行上述减持时,应当同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相关规定。 3、就本人减持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4、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5、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2021.02 | 是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 | 万根线、诚则信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1.02 | 是 | 上市之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限售 | 2、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日起12个月 | |||||||
股份限售 | 李明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2021.02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李文军、许新合、刘希杰、朱岩、孙颖慧、杨利民、王大可、王亚杰、张英利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5、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 2021.02 | 是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6、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股份限售 | 王静晗、陈曦、刘爽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4、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2021.02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许新合、刘希杰、朱岩、孙颖慧、杨利民、王静晗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转让首发前股份)。在上述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于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规定。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2021.02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月内 | |||||||||
其他 | 李文军、张静 |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4、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华盖信诚、崇德英盛 |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公司将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其他 | 双鹭生物、嘉兴领启 |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企业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亦庄国投、双鹭药业 |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其他 | 李明 |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首药控股 |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的健康稳定,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时,为稳定公司股价,发行人特制订本预案。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稳定公司股价的原则 公司将确保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合理回报。为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当公司股价出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和有关方将启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以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称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如在该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况的,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和有关方将采取有关股价稳定措施。 | 2021.02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当公司或有关方正式公告将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之前,或当公司和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启动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以上所称“每股净资产”系指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除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如该期审计基准日后至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期间,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可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指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独立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负有增持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下同)将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一)公司回购股份 1、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 在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制订回购公司股票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应包括回购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回购期限等。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决定是否回购公司股份。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若届时有效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或公司股东大会就回购股份事项对董事会实施了授权,即公司回购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即可生效实施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实施。若届时有效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未予规定且公司股东大会亦未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份回购的,则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该等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回购股份的具体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回购股份的其他条件 在满足本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且满足如下条件时,公司负有启动回购公司股份程序以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及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的其他条件;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如公司在本预案规定的实施期限内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违反上款任何一项条件的,则公司在本预案规定的实施期限内不负有启动回购公司股份程序的义务。 3、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要约方式等。 4、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单轮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少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2)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2%;(3)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回购股份方案生效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公司继续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公司可以终止回购股份。 7、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的股份将在规定的期限内转让或者注销。 (二)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1、启动增持股份的程序 (1)公司未能实施回购股份方案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回购股份的议案未能获得公司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或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做出不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公司已实施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虽已实施回购股份方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增持股份的计划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告增持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方案中规定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实施增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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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持股份的时间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的规定; (2)继续增持股票的数量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将触发公司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增持股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可以直接执行有关增持事宜,也可以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若有)执行有关增持事宜。 3、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方式为通过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4、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5、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 控股股东单轮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其各自最近一次或最近一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税后)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各自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各自最近一次或最近一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税后)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控股股东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1、启动增持股份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则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本预案中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义务。 2、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告增持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方案中规定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实施增持: (1)增持股份的时间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的规定; (2)继续增持股票的数量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将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增持股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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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执行有关增持事宜,也可以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若有)执行有关增持事宜。 3、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方式为通过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4、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5、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轮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四、稳定股价措施的再次启动 在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且在执行完毕后,再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重新确定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措施。 五、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1、对公司的约束措施 如在满足本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和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未及时制订回购股份方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或者董事会没有正当充分的理由而否决回购股份方案,则公司及对回购股份方案投否决票的董事应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说明情况和原因。公司应继续履行尽快制订股份回购方案的义务,公司董事应督促公司履行前述义务。 2、对负有增持义务的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如负有增持义务的公司控股股东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增持义务,则公司自该年度起有权扣留相等于控股股东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分红款,控股股东放弃对该部分分红款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如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其增持义务的,则公司自该年度起有权扣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薪酬,被扣留薪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放弃对该部分薪酬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 |||||||||
其他 | 李文军、张静、全 |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为稳定公司股价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本人将采取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一)具体措施 | 2021.02 | 是 | 上市之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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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在满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本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之后,本人将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本人将视情况采取直接增持,或通过一致行动人(若有)进行增持。 (二)启动增持股份的程序 在满足《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本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披露拟增持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信息。 (三)增持股份的其他条件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本人将在公告增持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方案中规定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实施增持: 1、增持股份的时间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的规定; 2、继续增持股票的数量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将触发本人的要约收购义务且本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增持股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四)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方式为通过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人单轮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再次启动 在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且在执行完毕后,再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则本人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重新确定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未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规定履行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义务的,则公司自该年度起有权扣留本人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薪酬,本人放弃对该部分薪酬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 日起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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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首药控股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李文军、张静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首药控股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时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利润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公司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鉴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有所下降,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以防范业务风险,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1、加强主营业务开拓,提升公司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创新,提高公司的产品技术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完工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上市后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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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在现有公司治理水平上不断完善、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合理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强对各子公司在业务发展、资源整合、要素共享等方面的统筹,发挥战略协同优势;加强降本增效工作,强化基础计量和规范成本核算工作;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加强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号)等规定,公司已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格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经营水平。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方式,提高募投项目管理水平、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增强持续创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公司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后续公司拟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承诺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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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李文军、张静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函,如违反本承诺函或拒不履行本承诺函给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承诺函经出具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函经本人出具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并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李文军、张静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贵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以及未来成立的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约束措施 1、若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相关内容,产生了与贵公司同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贵公司;本人同意将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的主体和/或业务交由贵公司进行托管,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的主体承担。如贵公司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保证在接到贵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贵公司,收益需厘定确认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贵公司。如贵公司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贵公司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贵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与贵公司同业竞争情形的,本人在接到贵公司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清算注销有关同业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有关同业竞争业务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转让给贵公司。 | |||||||||
解决关联交易 | 李文军、张静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的控制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的控制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将保证,在本人控制发行人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 |||||||||
解决关联交易 | 亦庄国投、双鹭药业、双鹭生物、崇德英盛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公司将保证,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若本公司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2、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公司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 |||||||||
解决关联交易 | 李明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将保证,在本人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若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地位及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将保证,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若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 | 首药控股 |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公司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如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李文军、张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如本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首药控股 | 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果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如下: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一)回购程序的启动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订回购股份方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同时,在根据届时有效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至本公司发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四、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公司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 |||||||||
其他 | 李文军、张静 | 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人确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三、购回 如果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适用)。 四、约束措施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发行人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 |||||||||
其他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人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约束措施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 2021.02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18日 | 1,483,482,000.00 | 1,378,838,926.21 | 1,378,838,926.21 | 895,311,024.50 | 64.93 | 不适用 | 73,684,934.90 | 5.34 | 230,237,880.00 | ||
合计 | / | 1,483,482,000.00 | 1,378,838,926.21 | 1,378,838,926.21 | 895,311,024.50 | / | / | 73,684,934.90 | / | 230,237,880.00 |
注:该净额为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发行前已计入损益金额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首药控股创新药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930,237,880.00 | 73,684,934.90 | 445,789,418.59 | 47.92 | 尚未达到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9,762,120.00 | 0.00 | 19,762,120.00 | 100.00 | 尚未达到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428,838,926.21 | 0.00 | 429,759,485.91 | 100.21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1,378,838,926.21 | 73,684,934.90 | 895,311,024.50 | / | / | / | / | / | / | / | / |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面对当前创新药物行业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竞争要素加速变化的大环境,为进一步丰富管线梯度,加快临床进程,持续提升产品创新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新药研发项目”中新增SY-7166及早期探索性研究项目等2个子项目,并终
止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基地项目,将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4,039.86万元(包括本金23,023.79万元及截至2024年3月31日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净利息1,016.07万元,具体以资金划转当日银行专户的结息后余额为准)变更投向前述新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公司主业新药研发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在研新药的临床研究及上市申请进程等实际情况,改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推进未来集研发、制造、销售和管理于一体的总部基地相关建设事宜。本事项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注2:根据上述决议, “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为实际已投入金额;注3: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超出初始收到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为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首药控股创新药研发项目 | 2024年4月29日 | 调增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700,000,000.00 | 401,809,417.45 | 首药控股创新药研发项目 | 公司本次拟新增2项研发子项目,并调增新药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所涉多款在研药物管线具备国内前沿创新性和差异化竞争优势,存在大量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讨论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亦已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 | 2024年4月29日 | 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250,000,000.00 | 19,762,120.00 |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 | 在药物获批上市、形成规模化营收及正向现金流贡献以前,公司拟适度放缓资本化支出节奏,保持轻资产运营,将资金主要用于创新药开发,产业化基地建设进度有所放缓;且未来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所有权时需 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大额募 |
集资金可能存在一定时间的闲置 | (公告编号:2024-018) |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4月26日 | 40,000.00 | 2024年4月26日 | 2025年4月26日 | 39,830.00 | 否 |
其他说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各家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循环利、账户管理及可转让大额存单来管理,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398,3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购买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 | 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4.6.12 | 2024.6.14 | 2024.7.5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4.6.28 | 2024.7.1 | 2024.7.31 | 否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100,000,000.00 | 2024.6.21 | 2024.6.21 | 2024.7.1 | 否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 | 2024年对公大额存单第4期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4.4.30 | 2024.4.30 | 2024.10.30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38,300,000.00 | 2024.4.30 | 2024.4.30 | 随时解付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10,000,000.00 | 2024.6.14 | 2024.6.14 | 随时解付 | 否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7天循环利 | 循环利 | 239,741,581.03 | 2023.5.7 | 2023.5.7起每周日 | 2024.4.24 | 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账户管理 | 账户管理 | 219,152,170.53 | 2023.6.9 | 2023.6.9 | 2024.4.30 | 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202,500,000.00 | 2024.4.30 | 2024.4.30 | 2024.5.29 | 是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 | 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2024.5.29 | 2024.5.31 | 2024.6.21 | 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100,000,000.00 | 2024.6.5 | 2024.6.5 | 2024.6.12 | 是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 | 2022年对公大额存单第4期 | 大额存单 | 83,138,444.48 | 2023.8.31 | 2023.8.31 | 2024.4.24 | 是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 | 2021年对公大额存单专属第6期 | 大额存单 | 54,722,638.89 | 2023.9.14 | 2023.9.14 | 2024.2.26 | 是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 | 2021年对公可转让大额存单专属第19期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3.6.20 | 2023.6.20 | 2024.2.26 | 是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 | 2021年对公可转让大额存单专属第19期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3.6.20 | 2023.6.20 | 2024.2.26 | 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3,100,000.00 | 2024.4.30 | 2024.4.30 | 2024.6.14 | 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3,000,000.00 | 2024.4.30 | 2024.4.30 | 2024.5.31 | 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2,000,000.00 | 2024.4.30 | 2024.4.30 | 2024.5.17 | 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2,000,000.00 | 2024.4.30 | 2024.4.30 | 2024.5.22 | 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1,100,000.00 | 2024.4.30 | 2024.4.30 | 2024.6.5 | 是 |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4,320,701 | 63.42 | -1,367,600 | -1,367,600 | 92,953,101 | 62.5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367,600 | 0.92 | -1,367,600 | -1,367,6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2,953,101 | 62.50 | 92,953,101 | 62.5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000,000 | 6.72 | 10,000,000 | 6.7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2,953,101 | 55.78 | 82,953,101 | 55.7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4,398,642 | 36.58 | +1,367,600 | +1,367,600 | 55,766,242 | 37.5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4,398,642 | 36.58 | +1,367,600 | +1,367,600 | 55,766,242 | 37.5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8,719,343 | 100.00 | 148,719,343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于本报告期内依法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导致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较期初减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增加。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1,487,200 | 1,487,200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03-25 | ||
合计 | 1,487,200 | 1,487,200 | / | / |
注:本表所述股东于期初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1,487,200股,已包含其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的股份119,600股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03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份数量 | 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李文军 | 72,953,101 | 49.05 | 72,953,101 | 72,953,10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400,000 | 7,289,480 | 4.9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07,934 | 3.64 | 无 | 其他 |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263,200 | 3.54 | 冻结 | 1,666,925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张静 | 5,000,000 | 3.36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李明 | 5,000,000 | 3.36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00 | 3.36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其他 | |||||
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00 | 3.36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其他 | |||||
乔晓辉 | 3,982,086 | 2.68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石雯 | 3,032,483 | 2.04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289,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89,48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07,934 | 人民币普通股 | 5,407,934 |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26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63,200 | ||||||||
乔晓辉 | 3,982,0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982,086 | ||||||||
石雯 | 3,032,483 | 人民币普通股 | 3,032,48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43,3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3,351 | ||||||||
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101,0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1,07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74,4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4,402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
嘉兴领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嘉兴领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0,971 | 人民币普通股 | 990,97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关于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声明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李文军、张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李文军、李明均持有万根线、诚则信的财产份额; 3.股东李明担任前述两个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三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4.股东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构成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李文军 | 72,953,101 | 2025-09-23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2 | 张静 | 5,000,000 | 2025-09-23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3 | 李明 | 5,000,000 | 2025-03-23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4 | 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00 | 2025-03-23/09-23 | 自上市之日起36/42个月 | |
5 | 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00 | 2025-03-23/09-23 | 自上市之日起36/4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李文军、张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李文军、李明均持有万根线、诚则信的财产份额; 3.股东李明担任前述两个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三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193,495,059.68 | 530,340,395.3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 | 330,000,000.00 | 100,137,647.6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 | 1,235,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 | 16,892,334.55 | 16,019,786.5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 | 967,922.86 | 643,009.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 | 1,103,437.89 | 254,602.8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2 | 239,088,646.51 | 333,960,872.82 |
其他流动资产 | 13 | 1,220,243.13 | 896,394.96 |
流动资产合计 | 784,002,644.62 | 982,252,710.0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 | 202,203,647.83 | 96,956,597.32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 | 9,202,125.98 | 9,649,381.37 |
在建工程 | 22 | 8,409,663.40 | 8,409,663.4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5 | 7,835,236.82 | 1,675,518.79 |
无形资产 | 26 | 155,028.84 | 172,916.76 |
其中:数据资源 | 155,028.84 | 172,916.76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 | 2,076,598.49 | 2,270,640.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 | 1,175,285.52 | 251,327.8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 | 13,076,935.13 | 10,472,255.9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4,134,522.01 | 129,858,301.79 | |
资产总计 | 1,028,137,166.63 | 1,112,111,011.8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6 | 90,441,595.38 | 75,842,532.4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8 | 49,056.6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 | 7,057,550.90 | 9,209,513.70 |
应交税费 | 40 | 432,475.19 | 513,622.73 |
其他应付款 | 41 | 1,535,116.10 | 1,526,644.4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 | 5,316,484.92 | 3,038,229.47 |
其他流动负债 | 44 | 2,943.4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4,835,222.49 | 90,130,542.7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7 | 3,251,642.1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1 | 775,534.00 | 776,983.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 | 1,175,285.52 | 251,327.8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202,461.67 | 1,028,310.87 | |
负债合计 | 110,037,684.16 | 91,158,853.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3 | 148,719,343.00 | 148,719,34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5 | 1,677,996,745.83 | 1,677,996,745.8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0 | -908,616,606.36 | -805,763,930.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18,099,482.47 | 1,020,952,158.1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18,099,482.47 | 1,020,952,158.1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28,137,166.63 | 1,112,111,011.82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十九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3,026,623.80 | 530,114,898.1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0,000,000.00 | 100,137,647.6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 | 1,235,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6,634,534.35 | 16,002,826.03 | |
其他应收款 | 2 | 55,257.00 | 21,057.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03,437.89 | 254,602.8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39,088,646.51 | 333,960,872.82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19,432.80 | 895,865.26 | |
流动资产合计 | 782,362,932.35 | 981,387,769.6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2,203,647.83 | 96,956,597.32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518,126.78 | 8,669,510.91 | |
在建工程 | 8,409,663.40 | 8,409,663.4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032,727.13 | 10,472,255.9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5,884,338.61 | 138,228,201.08 | |
资产总计 | 1,028,247,270.96 | 1,119,615,970.7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03,414,725.03 | 91,012,671.3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9,056.60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31,262.39 | 5,331,711.45 | |
应交税费 | 342,196.52 | 386,201.62 | |
其他应付款 | 282,415.59 | 251,456.0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43.4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8,022,599.53 | 96,982,040.4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75,534.00 | 776,983.0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75,534.00 | 776,983.05 | |
负债合计 | 108,798,133.53 | 97,759,023.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8,719,343.00 | 148,719,34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86,856,005.10 | 1,686,856,005.1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916,126,210.67 | -813,718,400.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19,449,137.43 | 1,021,856,947.2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28,247,270.96 | 1,119,615,970.77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800,000.00 | 5,000,000.00 | |
其中:营业收入 | 61 | 3,800,000.00 | 5,000,000.0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3,674,412.50 | 99,667,264.88 | |
其中:营业成本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2 | 27,897.37 | 22,766.90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64 | 10,935,810.58 | 10,088,397.58 |
研发费用 | 65 | 107,101,432.14 | 101,158,455.63 |
财务费用 | 66 | -4,390,727.59 | -11,602,355.23 |
其中:利息费用 | 56,204.85 | 106,694.27 | |
利息收入 | 4,448,882.01 | 11,711,387.29 | |
加:其他收益 | 67 | 105,757.13 | 606,416.6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 | 1,939,713.5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 | 5,098,674.79 | 1,158,447.3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2 | -122,408.67 | -211,537.4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2,852,675.72 | -93,113,938.36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2,852,675.72 | -93,113,938.3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852,675.72 | -93,113,938.3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852,675.72 | -93,113,938.3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852,675.72 | -93,113,938.3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2,852,675.72 | -93,113,938.3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2,852,675.72 | -93,113,938.3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0.6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0.6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十九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 | 3,800,000.00 | 5,000,000.00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23,980.43 | 13,986.24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8,439,351.50 | 7,052,397.01 | |
研发费用 | 109,245,767.53 | 103,871,265.22 | |
财务费用 | -4,448,250.37 | -11,709,490.03 | |
其中:利息费用 |
利息收入 | 4,448,676.85 | 11,710,373.20 | |
加:其他收益 | 81,450.93 | 577,252.2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 | 1,939,713.5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98,674.79 | 1,158,447.3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6,800.00 | -207,316.6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2,407,809.84 | -92,699,775.40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2,407,809.84 | -92,699,775.40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407,809.84 | -92,699,775.4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407,809.84 | -92,699,775.4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2,407,809.84 | -92,699,775.4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52,000.00 | 55,200.0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36,653.32 | 3,690,369.9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6,159,864.66 | 14,801,392.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48,517.98 | 18,546,962.7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727,062.31 | 14,627,762.1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632,714.93 | 40,567,732.9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897.37 | 367,562.8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52,501,608.10 | 54,175,358.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889,282.71 | 109,738,416.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140,764.73 | -91,191,453.5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78,986,427.8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094,136.5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8,080,564.3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62,913.61 | 2,497,605.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8 | 921,279,352.64 | 153,521,074.41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4,742,266.25 | 156,018,679.4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661,701.88 | -156,018,679.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3,042,869.01 | 3,900,015.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42,869.01 | 3,900,015.2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2,869.01 | -3,900,015.2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6,845,335.62 | -251,110,148.1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0,340,395.30 | 1,189,595,353.1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3,495,059.68 | 938,485,204.95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52,000.00 | 55,200.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36,653.32 | 3,690,369.9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09,961.32 | 13,085,448.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98,614.64 | 16,831,018.5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722,777.85 | 14,611,805.4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943,019.86 | 24,454,736.4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980.43 | 358,782.1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979,616.97 | 72,407,370.4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669,395.11 | 111,832,694.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470,780.47 | -95,001,675.9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78,986,427.8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094,136.5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8,080,564.3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18,705.61 | 2,497,605.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21,279,352.64 | 153,521,074.4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4,698,058.25 | 156,018,679.4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617,493.88 | -156,018,679.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7,088,274.35 | -251,020,355.3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0,114,898.15 | 1,189,260,640.7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3,026,623.80 | 938,240,285.37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77,996,745.83 | -805,763,930.64 | 1,020,952,158.19 | 1,020,952,158.1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8,719,343.00 | 1,677,996,745.83 | -805,763,930.64 | 1,020,952,158.19 | 1,020,952,158.1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2,852,675.72 | -102,852,675.72 | -102,852,675.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2,852,675.72 | -102,852,675.72 | -102,852,675.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77,996,745.83 | -908,616,606.36 | 918,099,482.47 | 918,099,482.47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77,996,745.83 | -620,192,234.76 | 1,206,523,854.07 | 1,206,523,854.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8,719,343.00 | 1,677,996,745.83 | -620,192,234.76 | 1,206,523,854.07 | 1,206,523,854.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3,113,938.36 | -93,113,938.36 | -93,113,938.3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3,113,938.36 | -93,113,938.36 | -93,113,938.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77,996,745.83 | -713,306,173.12 | 1,113,409,915.71 | 1,113,409,915.71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86,856,005.10 | -813,718,400.83 | 1,021,856,947.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8,719,343.00 | 1,686,856,005.10 | -813,718,400.83 | 1,021,856,947.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2,407,809.84 | -102,407,809.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2,407,809.84 | -102,407,809.8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86,856,005.10 | -916,126,210.67 | 919,449,137.43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86,856,005.10 | -628,375,488.05 | 1,207,199,860.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8,719,343.00 | 1,686,856,005.10 | -628,375,488.05 | 1,207,199,860.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2,699,775.40 | -92,699,775.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2,699,775.40 | -92,699,775.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86,856,005.10 | -721,075,263.45 | 1,114,500,084.65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李文军、张静共同发起设立,于2016年4月19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004WFJ71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48,719,343.00元,股份总数148,719,343股(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属医药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肿瘤和糖尿病药物的研发。提供的劳务主要有:临床前候选药物的发现服务。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 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项目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单项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0%的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公司将单项承诺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承诺事项认定为重要承诺事项。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公司将单项或有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或有事项认定为重要或有事项。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公司将单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认定为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50.00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政策”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 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0-5% | 9.50%-19.00% |
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10 | 0-5% | 9.50%-31.67%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软件 | 10年,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 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 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7)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8)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
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系指公司新药开发完成III期临床研究至获取生产批件的阶段,开发阶段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开发支出资本化。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临床前候选药物的发现服务,由于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
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关于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公司 | 25% |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所得税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换发的编号为GR20221100651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税法规定,2022-2024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增值税
本公司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本公司所签订的技术转让及技术开发合同在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即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对未备案的合同,仍按照适用税率6%计算缴纳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60.00 |
银行存款 | 193,493,199.68 | 530,340,395.30 |
其他货币资金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93,495,059.68 | 530,340,395.3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30,000,000.00 | 100,137,647.61 |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330,000,000.00 | 100,137,647.61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330,000,000.00 | 100,137,647.6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00,000.00 | |
1年以内小计 | 1,300,000.00 | |
合计 | 1,300,00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0,000.00 | 100 | 65,000.00 | 5 | 1,235,000.00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00,000.00 | 100 | 65,000.00 | 5 | 1,235,000.00 | |||||
合计 | 1,300,000.00 | / | 65,000.00 | / | 1,235,000.00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00,000.00 | 65,000.00 | 5 |
合计 | 1,300,000.00 | 65,000.00 | 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账龄1年以内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按5%计提减值;账龄1-2年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当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按10%计提减值;账龄2年以上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比例根据账龄年限进行调整:2-3年代表较少的已发生信用减值,按50%计提减值,3年以上代表已全部减值,按100%计提减值。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0.00 | 65,000.00 | 65,000.00 | |||
合计 | 0.00 | 65,000.00 | 65,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300,000.00 | 1,300,000.00 | 100.00 | 65,000.00 | |
合计 | 1,300,000.00 | 1,300,000.00 | 100.00 | 65,000.0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4,548,998.93 | 86.13 | 13,604,304.02 | 84.92 |
1至2年 | 2,343,335.62 | 13.87 | 2,415,482.56 | 15.08 |
合计 | 16,892,334.55 | 100.00 | 16,019,786.5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3,100,932.04 | 18.36 |
供应商二 | 2,282,076.59 | 13.51 |
供应商三 | 1,006,803.74 | 5.96 |
供应商四 | 860,000.00 | 5.09 |
供应商五 | 751,303.99 | 4.45 |
合计 | 8,001,116.36 | 47.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67,922.86 | 643,009.94 |
合计 | 967,922.86 | 643,009.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58,578.89 | 90,207.30 |
1年以内小计 | 458,578.89 | 90,207.30 |
1至2年 | 561,936.40 | 553,767.90 |
2至3年 | 53,060.30 | 117,843.80 |
3年以上 | 143,121.30 | 72,556.3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16,696.89 | 834,375.3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783,446.70 | 778,446.70 |
应收暂付款 | 361,803.32 | |
其他 | 71,446.87 | 55,928.60 |
合计 | 1,216,696.89 | 834,375.3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510.37 | 55,376.79 | 131,478.20 | 191,365.36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697.5 | 697.5 | ||
--转入第三阶段 | -578.15 | 578.15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9,116.07 | 697.5 | 37,595.1 | 57,408.6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2,928.94 | 56,193.64 | 169,651.45 | 248,774.0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账龄1年以内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按5%计提减值;账龄1-2年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当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按10%计提减值;账龄2年以上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比例根据账龄年限进行调整:2-3年代表较少的已发生信用减值,按50%计提减值,3年以上代表已全部减值,按100%计提减值。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1,365.36 | 57,408.67 | 248,774.03 | |||
合计 | 191,365.36 | 57,408.67 | 248,774.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520,000.00 | 42.74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52,000.00 |
客户二 | 131,309.20 | 10.79 | 押金保证金 | 注1 | 94,008.20 |
客户三 | 46,834.00 | 3.85 | 押金保证金 | 注2 | 2,547.70 |
客户四 | 40,614.00 | 3.34 | 押金保证金 | 2-3年 | 20,307.00 |
客户五 | 37,016.00 | 3.04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37,016.00 |
合计 | 775,773.20 | 63.76 | / | / | 205,878.90 |
注1:客户二 1年以内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6,967.20元,坏账准备余额为848.36元,1-2年期末余额为20,666.40元,坏账准备余额2,066.64元,2-3年期末余额为5,164.80元,坏账准备余额为2,582.40元,3年以上期末余额为88,510.80元,坏账准备余额为88,510.80元;注2:客户三 1年以内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42,714.00元,坏账准备余额为2,135.70元,1-2年期末余额为4,120.00元,坏账准备余额412.00元。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03,437.89 | 1,103,437.89 | 254,602.82 | 254,602.82 | ||
合计 | 1,103,437.89 | 1,103,437.89 | 254,602.82 | 254,602.82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及利息 | 239,088,646.51 | 333,960,872.82 |
合计 | 239,088,646.51 | 333,960,872.82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220,243.13 | 896,394.96 |
合计 | 1,220,243.13 | 896,394.96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2,203,647.83 | 96,956,597.32 |
合计 | 202,203,647.83 | 96,956,597.32 |
其他说明:
无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202,125.98 | 9,649,381.3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202,125.98 | 9,649,381.37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070,031.71 | 1,800,860.22 | 22,870,891.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4,513.29 | 410,648.7 | 665,161.99 |
(1)购置 | 254,513.29 | 410,648.7 | 665,161.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1,324,545.00 | 2,211,508.92 | 23,536,053.9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572,555.19 | 648,955.37 | 13,221,510.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1,613.83 | 170,803.55 | 1,112,417.38 |
(1)计提 | 941,613.83 | 170,803.55 | 1,112,417.3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3,514,169.02 | 819,758.92 | 14,333,927.9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810,375.98 | 1,391,750.00 | 9,202,125.98 |
2.期初账面价值 | 8,497,476.52 | 1,151,904.85 | 9,649,381.3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409,663.40 | 8,409,663.4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8,409,663.40 | 8,409,663.40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 | 8,409,663.40 | 8,409,663.40 | 8,409,663.40 | 8,409,663.40 | ||
合计 | 8,409,663.40 | 8,409,663.40 | 8,409,663.40 | 8,409,663.4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 | 67,092.40万 | 8,409,663.40 | 0 | 8,409,663.40 | 1.25 | 1.25% | 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 |||||
合计 | 67,092.40万 | 8,409,663.40 | 8,409,663.40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053,112.72 | 10,053,112.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16,561.76 | 8,516,561.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53,112.72 | 10,053,112.72 |
4.期末余额 | 8,516,561.76 | 8,516,561.7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377,593.93 | 8,377,593.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56,843.73 | 2,356,843.73 |
(1)计提 | 2,356,843.73 | 2,356,843.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53,112.72 | 10,053,112.72 |
(1)处置 | 10,053,112.72 | 10,053,112.72 |
4.期末余额 | 681,324.94 | 681,324.9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835,236.82 | 7,835,236.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75,518.79 | 1,675,518.7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7,758.62 | 357,758.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57,758.62 | 357,758.6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4,841.86 | 184,841.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887.92 | 17,887.92 |
(1)计提 | 17,887.92 | 17,887.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2,729.78 | 202,729.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5,028.84 | 155,028.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2,916.76 | 172,916.7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款 | 2,270,640.35 | 194,041.86 | 2,076,598.49 | ||
合计 | 2,270,640.35 | 194,041.86 | 2,076,598.49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租赁负债 | 7,835,236.82 | 1,175,285.52 | 1,675,518.79 | 251,327.82 |
合计 | 7,835,236.82 | 1,175,285.52 | 1,675,518.79 | 251,327.8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租赁负债 | 7,835,236.82 | 1,175,285.52 | 1,675,518.79 | 251,327.82 |
合计 | 7,835,236.82 | 1,175,285.52 | 1,675,518.79 | 251,327.8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13,774.03 | 191,365.36 |
可抵扣亏损 | 1,584,852,080.64 | 1,330,920,188.07 |
合计 | 1,585,165,854.67 | 1,331,111,553.4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29,587,096.18 | ||
2025年 | 237,315,950.88 | 237,315,950.88 | |
2026年 | 266,163,236.02 | 266,163,236.02 | |
2027年 | 348,636,135.77 | 348,636,135.77 | |
2028年 | 415,146,987.20 | 352,863,731.56 |
2029年 | 233,794,092.32 | 26,829,860.87 | |
2030年 | 14,793,519.33 | 14,793,519.33 | |
2031年 | 9,013,862.41 | 9,013,862.41 | |
2032年 | 20,057,129.94 | 20,057,129.94 | |
2033年 | 21,282,974.00 | 25,659,665.11 | |
2034年 | 18,648,192.77 | ||
合计 | 1,584,852,080.64 | 1,330,920,188.0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采购款 | 13,076,935.13 | 13,076,935.13 | 10,472,255.98 | 10,472,255.98 | ||
合计 | 13,076,935.13 | 13,076,935.13 | 10,472,255.98 | 10,472,255.98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费用类款项 | 68,629,077.43 | 63,706,914.78 |
材料款 | 21,065,617.95 | 11,277,037.67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746,900.00 | 858,580.00 |
合计 | 90,441,595.38 | 75,842,532.4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款 | 49,056.60 | |
合计 | 49,056.6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581,420.56 | 40,518,095.55 | 42,658,375.18 | 6,441,140.9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28,093.14 | 3,990,907.72 | 4,002,590.89 | 616,409.97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209,513.70 | 44,509,003.27 | 46,660,966.07 | 7,057,550.9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645,067.68 | 33,450,026.72 | 36,137,826.77 | 2,957,267.63 |
二、职工福利费 | 774,823.31 | 774,823.31 | ||
三、社会保险费 | 385,060.50 | 2,425,093.12 | 2,432,020.34 | 378,133.2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73,049.06 | 2,345,249.12 | 2,352,188.19 | 366,109.99 |
工伤保险费 | 12,011.44 | 78,002.28 | 77,990.43 | 12,023.29 |
生育保险费 | 1,841.72 | 1,841.72 | ||
四、住房公积金 | 2,892,581.84 | 2,892,581.84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51,292.38 | 975,570.56 | 421,122.92 | 3,105,740.0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581,420.56 | 40,518,095.55 | 42,658,375.18 | 6,441,140.9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09,059.68 | 3,869,013.86 | 3,880,342.98 | 597,730.56 |
2、失业保险费 | 19,033.46 | 121,893.86 | 122,247.91 | 18,679.4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28,093.14 | 3,990,907.72 | 4,002,590.89 | 616,409.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432,475.19 | 513,622.73 |
合计 | 432,475.19 | 513,622.7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535,116.10 | 1,526,644.41 |
合计 | 1,535,116.10 | 1,526,644.41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费用款 | 924,440.66 | 803,588.71 |
应付暂收款 | 490,102.24 | 595,667.39 |
押金保证金 | 120,573.20 | 127,388.31 |
合计 | 1,535,116.10 | 1,526,644.4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316,484.92 | 3,038,229.47 |
合计 | 5,316,484.92 | 3,038,229.47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2,943.40 | |
合计 | 2,943.4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3,304,568.09 | |
减: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 52,925.94 | |
合计 | 3,251,642.15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76,983.05 | 1,449.05 | 775,534.00 | 政府补助尚未摊销完毕 | |
合计 | 776,983.05 | 1,449.05 | 775,534.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8,719,343 | 148,719,343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77,996,745.83 | 1,677,996,745.83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1,677,996,745.83 | 1,677,996,745.8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05,763,930.64 | -620,192,234.7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2,852,675.72 | -185,571,695.8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08,616,606.36 | -805,763,930.6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800,000.00 | 5,000,000.00 |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3,800,000.00 | 5,000,000.0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技术开发及服务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3,800,000.00 | 3,800,000.0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地区 | 3,800,000.00 | 3,800,000.00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3,800,000.00 | |||
合计 | 3,800,000.00 | 3,8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印花税 | 27,897.37 | 22,766.90 |
合计 | 27,897.37 | 22,766.9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392,006.74 | 7,257,200.68 |
办公费 | 1,535,209.08 | 494,136.42 |
业务招待费 | 393,226.78 | 630,622.66 |
折旧及摊销 | 328,862.51 | 314,008.51 |
差旅费 | 257,260.09 | 171,223.43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215,785.53 | 482,409.30 |
租赁物业费 | 132,888.88 | 135,083.14 |
其他 | 680,570.97 | 603,713.44 |
合计 | 10,935,810.58 | 10,088,397.5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费 | 48,033,724.48 | 45,724,232.14 |
职工薪酬 | 37,116,996.53 | 33,086,070.59 |
材料费 | 14,339,691.23 | 13,449,587.16 |
折旧及摊销 | 3,352,328.38 | 3,461,616.47 |
能耗及修理费 | 770,970.37 | 731,532.11 |
房租及物业 | 601,413.37 | 829,261.78 |
其他 | 2,886,307.78 | 3,876,155.38 |
合计 | 107,101,432.14 | 101,158,455.6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6,204.85 | 106,694.27 |
利息收入 | -4,448,882.01 | -11,711,387.29 |
银行手续费 | 1,949.57 | 2,337.79 |
合计 | -4,390,727.59 | -11,602,355.23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349.05 | 514,601.97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3,408.08 | 91,814.64 |
合计 | 105,757.13 | 606,416.61 |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补助”之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939,713.5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939,713.5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可转让大额存单利息 | 5,098,674.79 | 1,158,447.36 |
合计 | 5,098,674.79 | 1,158,447.36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5,000.00 | -250,000.0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7,408.67 | 38,462.5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22,408.67 | -211,537.4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900.00 | 4,800.00 |
利息收入 | 4,448,882.01 | 11,711,387.29 |
代收代付 | 1,507,843.01 | 1,500,563.6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09,612.56 | 91,814.64 |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 10,000.00 | |
其他 | 82,627.08 | 1,492,827.29 |
合计 | 6,159,864.66 | 14,801,392.8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52,430,645.92 | 54,074,807.46 |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 70,962.18 | 100,551.00 |
其他 | ||
合计 | 52,501,608.10 | 54,175,358.4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房屋租金 | 3,042,869.01 | 3,900,015.21 |
合计 | 3,042,869.01 | 3,900,015.2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38,229.47 | 8,892,595.70 | 3,042,869.01 | 319,829.09 | 8,568,127.07 | |
合计 | 3,038,229.47 | 8,892,595.70 | 3,042,869.01 | 319,829.09 | 8,568,127.07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2,852,675.72 | -93,113,938.3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2,408.67 | 211,537.4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12,417.38 | 1,000,417.0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356,843.73 | 2,513,278.18 |
无形资产摊销 | 17,887.92 | 17,887.9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94,041.86 | 244,041.8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98,674.79 | -1,158,447.3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6,204.85 | 106,694.2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39,713.5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23,957.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23,957.70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48,835.07 | 1,954,647.0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85,645.26 | -3,203,220.9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424,975.23 | 235,649.3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140,764.73 | -91,191,453.5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93,495,059.68 | 938,485,204.9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30,340,395.30 | 1,189,595,353.1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6,845,335.62 | -251,110,148.1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93,495,059.68 | 530,340,395.30 |
其中:库存现金 | 1,860.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93,493,199.68 | 530,340,395.3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3,495,059.68 | 530,340,395.3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募集资金 | 165,930,862.70 | 使用范围受限但可随时支取 |
合计 | 165,930,862.70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租赁之会计政策说明。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221,817.0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费 | 48,033,724.48 | 45,724,232.14 |
职工薪酬 | 37,116,996.53 | 33,086,070.59 |
材料费 | 14,339,691.23 | 13,449,587.16 |
折旧及摊销 | 3,352,328.38 | 3,461,616.47 |
能耗及修理费 | 770,970.37 | 731,532.11 |
房租及物业 | 601,413.37 | 829,261.78 |
其他 | 2,886,307.78 | 3,876,155.38 |
合计 | 107,101,432.14 | 101,158,455.6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7,101,432.14 | 101,158,455.6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 | 3,000.00 | 北京 | 技术开发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776,983.05 | 1,449.05 | 775,534.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776,983.05 | 1,449.05 | 775,534.00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2,349.05 | 514,601.97 |
合计 | 2,349.05 | 514,601.97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坏账准备变动情况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运用股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手段,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应付账款 | 90,441,595.38 | 90,441,595.38 | 90,441,595.38 | ||
其他应付款 | 1,535,116.10 | 1,535,116.10 | 1,535,116.1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316,484.92 | 5,531,822.77 | 5,531,822.77 | ||
租赁负债 | 3,251,642.15 | 3,304,568.09 | 3,304,568.09 | ||
小 计 | 100,544,838.55 | 100,813,102.34 | 97,508,534.25 | 3,304,568.09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75,842,532.45 | 75,842,532.45 | 75,842,532.45 | ||
其他应付款 | 1,526,644.41 | 1,526,644.41 | 1,526,644.41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38,229.47 | 3,042,869.01 | 3,042,869.01 | ||
租赁负债 | |||||
小 计 | 80,407,406.33 | 80,412,045.87 | 80,412,045.87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771,292,294.34 | 771,292,294.34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71,292,294.34 | 771,292,294.3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71,292,294.34 | 771,292,294.34 | ||
(1)结构性存款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
(2)可转让大额存单 | 441,292,294.34 | 441,292,294.34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71,292,294.34 | 771,292,294.3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采用预期收益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双鹭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80,937.67 | 2,000,000.00 | 否 | 537,297.6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18.14 | 557.5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北京双鹭药 业股份有限 公司 | 424,640.19 | 425,577.86 | ||
小计 | 424,640.19 | 425,577.86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00,000.00 | |
1年以内小计 | 1,300,000.00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00,00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0,000.00 | 65,000.00 | 5 | 1,235,000.00 | ||||||
其中: | ||||||||||
按账龄计提 | 1,300,000.00 | 100 | 65,000.00 | 5 | 1,235,000.00 | |||||
合计 | 1,300,000.00 | / | 65,000.00 | / | 1,235,000.00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00,000.00 | 65,000.00 | 5 |
合计 | 1,300,000.00 | 65,000.00 | 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1年以内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按5%计提减值;账龄1-2年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当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按10%计提减值;账龄2年以上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比例根据账龄年限进行调整:2-3年代表较少的已发生信用减值,按50%计提减值,3年以上代表已全部减值,按100%计提减值。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000.00 | 65,000.00 | ||||
合计 | 65,000.00 | 65,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300,000.00 | 1,300,000.00 | 100 | 65,000.00 | |
合计 | 1,300,000.00 | 1,300,000.00 | 100 | 65,000.0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5,257.00 | 21,057.00 |
合计 | 55,257.00 | 21,057.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6).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6,000.00 | |
1年以内小计 | 36,000.00 | |
1至2年 | ||
2至3年 | 42,114.00 | 42,114.00 |
3年以上 | 12,256.00 | 12,256.00 |
合计 | 90,370.00 | 54,370.00 |
(1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退款 | ||
押金保证金 | 54,370.00 | 54,370.00 |
其他 | 36,000.00 | |
合计 | 90,370.00 | 54,370.00 |
(1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3,313.00 | 33,313.0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00.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800.00 | 33,313.00 | 35,113.0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账龄1年以内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按5%计提减值;账龄1-2年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当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按10%计提减值;账龄2年以上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比例根据账龄年限进行调整:2-3年代表较少的已发生信用减值,按50%计提减值,3年以上代表已全部减值,按100%计提减值。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313.00 | 1,800.00 | 35,113.00 | |||
合计 | 33,313.00 | 1,800.00 | 35,113.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供应商一 | 40,614.00 | 44.94 | 押金保证金 | 2-3年 | 20,307.00 |
其他个人 | 15,000.00 | 16.60 | 其他 | 1年以内 | 750.00 |
其他个人 | 10,000.00 | 11.07 | 其他 | 1年以内 | 500.00 |
其他个人 | 10,000.00 | 11.07 | 其他 | 1年以内 | 500.00 |
其他个人 | 3,800.00 | 4.2 | 其他 | 3年以上 | 3,800.00 |
合计 | 79,414.00 | 87.88 | / | / | 25,857.00 |
(1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
合计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800,000.00 | 5,000,000.00 |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3,800,000.00 | 5,000,000.0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技术开发及服务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3,800,000.00 | 3,800,000.0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地区 | 3,800,000.00 | 3,800,000.00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3,800,000.00 | 3,800,000.00 | ||
合计 | 3,800,000.00 | 3,8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939,713.5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939,713.5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 2,349.05 |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038,388.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7,040,737.3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61% | -0.69 | -0.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33% | -0.74 | -0.7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文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