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古范球先生、陈永康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清锋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案》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