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浩辰软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6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此次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岗位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财务中心负责考核的实施和执行,保存考核结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营业收入进行业绩考核并计算归属比例,以达到业绩考核相应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较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
考核目标A1考核目标A2考核目标A3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20.00%15.00%10.00%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44.00%32.25%21.00%
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72.80%52.09%33.1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下同。注2: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公司层面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进行考核。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相挂钩,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较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A≥A1100%
A2≤A<A190%
A3≤A<A280%
A<A30%

(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

考核结果A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100%80%60%0%

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部分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6、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并确定相应解除限售比例。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如激励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行政中心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激励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查、整理调查记录、提出处理建议,并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该激励对象的最终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归档考核结果归档考核结束后,人力行政中心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本激励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