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7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7位。经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郑春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发展,同意公司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按照35.597%的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178,000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杨继林 李齐放 付 鸣
刘信光 赵 阳 郑春美
李 强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