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8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1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0元/股。截止2023年7月4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584,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股份登记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14,516,997.2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69,483,002.7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2-00016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公司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41,338.28万元。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项目 | 金额(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57,446,262.28 |
加:2024年半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 1,831,835.92 |
减:2024年半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118,762,215.15 |
减:手续费支出 | 338.3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40,515,544.71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化工”)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于2023年7月17日与开户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新宜化工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用途 |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10000052243 | 1,092,494.36 | 新宜化工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 |
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 11010250000000461 | 39,423,050.35 | |
合计 | 40,515,544.71 |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193,439.46万元。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132,418.2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已于2023年7月26日使用募集资金1,324,182,097.5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4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023年9月,新宜化工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协议存款合同》,开展协议存款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截止2024年6月30日,除上述协议存款外,公司未开展其他现金管理业务。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 356,786 | 327,685 | 20,014 |
实施主体 | 新宜化工 | 新宜化工 | 新宜化工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建设地点 |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万元) | 156,948.30 | 156,948.30 | 0 |
建设内容 | 46万吨/年液氨产能、9万吨/年甲醇产能 | 46万吨/年液氨产能、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原料装置及公辅,并预留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配套接口 | 9万吨/年甲醇产能装置 |
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后续根据市场环境、公司战略、资金能力择机决定是否建设(如建设,则用自有资金,不涉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
注:1. 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已投产装置对应的项目尾款支付等,不用于9万吨/年甲醇产能建设,9万吨/年甲醇产能装置建设后续不再纳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范围。
2. 本次调整前后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系“46万吨/年液氨产能、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原料装置及公辅,并预留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配套接口”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项目成本管控、提升项目建设效率所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6,948.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76.2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214.5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宜化工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 | 否 | 250,000.00 | 156,948.30 | 11,876.22 | 153,214.50 | 97.62 | 2024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0,000.00 | 156,948.30 | 11,876.22 | 153,214.50 | ||||||
超募资金投向 | 本项目无超募资金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为满足公司自用需求,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业绩中。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即将46万吨/年液氨产能、9万吨/年甲醇产能建设内容拆分为两个部分,并调整相应的投资总额,其中已建设的“46万吨/年液氨产能、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原料装置及公辅,并预留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配套接口”已于2024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9万吨/年甲醇产能装置建设后续不再纳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范围。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193,439.46万元。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132,418.2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已于2023年7月26日使用募集资金1,324,182,097.5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4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023年9月,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协议存款合同》,开展协议存款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上述协议存款外,公司未开展其他现金管理业务。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余额共计4,051.55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