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位,实际出席董事14位。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保荐人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