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8月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选举周井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周井军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职工代表监事周井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4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周井军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就读于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1998年7月至2003年9月,担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工艺及安全技术人员;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于武汉大学攻读硕士,2006年6月至2009年9月,担任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09年9月至2011年6月,担任旭阳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法务负责人;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担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12年4月至2017年1月,历任联泓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高级法务经理、法务总监;2017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审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公司法务总监;201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日,周井军先生通过滕州联泓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任监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