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慧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1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4)。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7)。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适当购买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收益,提升整体业绩,并为公司股东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