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宜宾四川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厉国平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8)同时刊登在2024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孙公司之控股子公司PT NUSA Solar Indonesia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万美元(以2024年7月31日汇率折算,约人民币21,404万元)。上述担保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关于为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4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