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益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如实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对此议案均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