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宝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含其他等额货币)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