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赛特新材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号)核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4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4,20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1.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88.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4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1 | 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 | 50,000.00 | 44,200.00 |
合计 | 50,000.00 | 44,200.00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5,534,424.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23,434.42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并保持资金流动性。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滚动使用。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日(即2024年9月20日)起12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进行上述资金管理过程中,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现金管理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前次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和额度有效期届满前,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有效期为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日(即2024年9月20日)起12个月内。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兴业证券对赛特新材本次审议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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