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48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2]1122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3,189,65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0,4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43,434.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810,756,564.9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16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286,519.29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2,202,896.1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创业环
项目 | 金额 (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810,756,564.92 |
减:本公司拨付部分承诺项目置换资金 | 109,382,040.38 |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的金额 | 432,820,855.72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229,256,564.92 |
-直接投入承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项目 | 203,564,290.80 |
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10,181.50 |
加: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 1,792,186.66 |
合计 | 270,335,673.98 |
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河北支行 | 12050166080000005163 | 活期 | 249,305,286.4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南开支行 | 02190001040027110 | 活期 | 128,192.0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 | 8111401012400794278 | 活期 | 5,944,772.7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 | 8111401012600798424 | 活期 | 2,313,839.5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 | 122908963510401 | 活期 | 12,628,432.2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 | 8111401012000915662 | 活期 | 15,150.92 |
合计 | 270,335,673.98 |
2022年10月18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及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17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严格按照《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2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382,040.3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5703号鉴证报告。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5.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6.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产品的情况。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人民币270,335,673.9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2023年发生了变更,将募投项目“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3,000,000元变更
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3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1,075.6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28.6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3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220.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7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注释a)(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否 | 14,800.00 | 14,800.00 | 14,800.00 | 928.78 | 12,646.60 | (2,153.40) | 85.45% | 2022年7月1日 | 868.65 | 不适用 | 否 | |||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 | 是 | 21,450.00 | 11,150.00 | 11,150.00 | 2,277.03 | 6,427.17 | (4,722.83) | 57.64% | 2024年8月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 | 否 | 21,900.00 | 21,900.00 | 21,900.00 | 1,910.31 | 10,208.33 | (11,691.67) | 46.61% | 2024年3月27日 | 112.08 | 不适用 | 否 | |||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 是 | - | 10,300.00 | 10,300.00 | 2,012.53 | 2,012.53 | (8,287.47) | 19.54% | 预计为2025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2,925.66 | 22,925.66 | 22,925.66 | 0.00 | 22,925.66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81,075.66 | 81,075.66 | 81,075.66 | 7,128.65 | 54,220.29 | (26,855.37) | 66.88% | — | — | — | —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7月1日进入商运,由于该项目政府方审计决算工作尚未结束,剩余资金暂未付款; (2)“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已于2024年8月1日进入商运,由于工程总包方计量结算进度滞后,导致洪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滞后; (3)“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全部43个点位已于2024年3月27日完成工程验收,具备通水条件,目前正处于工程结算阶段,尚未完成结算工作,按照合同约定不具备支付条件。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湖项目投资方案变更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7日由洪湖项目公司与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项目补充协议,约定洪湖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洪湖市峰口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洪湖市乡镇镇郊村组管网建设,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00m?/d,并将洪湖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14,831.99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约为11,825.38万元。 本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洪湖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300.00万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支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释a:“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释b:“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项目2024年1-6月实现的净利润。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 | 103,000.00 | 103,000.00 | 2,012.53 | 2,012.53 | 19.54% | 预计为2025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本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湖项目投资方案变更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7日由洪湖项目公司与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项目补充协议,约定洪湖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洪湖市峰口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洪湖市乡镇镇郊村组管网建设,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00m?/d,并将洪湖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人民币14,831.99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约为人民币11,825.38万元。 本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洪湖项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10,300.00万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支出。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