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30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411,76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6.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0,735,30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8,004,839.7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2,730,465.03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820,091,200.7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17日对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0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01,786,306.89元。本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当时适用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121931976410408 | 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 178,471,303.2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121931976410502 | 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 85,743,850.85 |
项目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870,735,304.75 |
减: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 | 50,644,103.96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 2,820,091,200.79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46,205,552.19 |
减: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 | 251,833,240.81 |
减:上市发行费用 | 10,851,886.82 |
减:募集资金置换 | 401,825,318.4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2,201,786,306.8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121931976410638 | 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 111,590,090.7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121931976410701 | 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 57,026,178.4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121931976410715 | 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 56,267,168.9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121931976410868 | 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 469,215,188.3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121931976410806 | 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 1,243,472,526.31 |
合计 | — | — | 2,201,786,306.89 |
三、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 | 投资产品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 |
额度 | 额 | 额度 | ||||
2023年8月25日 | 226,000 | 2023年8月25日 | 2024年8月24日 | 220,178 | 定期存款、协定存款 | 否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87,073.53 |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95.9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451.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250吨三氟化氮项目 | 否 | 45,998.00 | 45,998.00 | 45,998.00 | 3,328.79 | 28,699.06 | -17,298.94 | 62.39 | 2023.12 | -1,311.91 | 否 | 否 |
年产50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 | 否 | 27,721.00 | 27,721.00 | 27,721.00 | 1,597.57 | 19,446.06 | -8,274.94 | 70.15 | 2023.12 | -1,259.61 | 否 | 否 |
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 | 否 | 22,138.00 | 22,138.00 | 22,138.00 | 1,561.02 | 11,269.09 | -10,868.91 | 50.90 | 2023.09 | -312.68 | 否 | 否 |
年产1500吨氯化氢扩建项目 | 否 | 9,658.00 | 9,658.00 | 9,658.00 | 738.46 | 4,091.78 | -5,566.22 | 42.37 | 2023.12 | 357.52 | 否 | 否 |
制造信息化提升建设工程 | 否 | 6,775.00 | 6,775.00 | 6,775.00 | 670.10 | 1,269.32 | -5,505.68 | 18.74 | 2025.0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7,710.00 | 47,710.00 | 47,710.00 | 0.00 | 1,675.72 | -46,034.28 | 3.5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60,000.00 | 160,000.00 | 160,000.00 | 7,895.94 | 66,451.04 | -93,548.97 | 41.5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 年产3250吨三氟化氮项目采用了新工艺、新产线,为了充分验证工艺和产线可靠性,延长了小批量试生产的时间,导致产量效益不及预期; 2. 为了应对未来市场需求、充分论证新工艺可靠性和产品稳定性,年产50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进行了分工序试生产,延长了试生产时间,导致产量效益不及预期; 3. 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涉及产品多,试生产时间长,同时客户导入测试时间较长,导致产量效益不及预期; 4. 年产1500吨氯化氢扩建项目产能已具备满产运行能力,根据市场需求,产能处于爬坡过程。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四)说明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项目投入暂未完成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