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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55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9.135万张,面值总额36,913.50万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13.50万元,坐扣承销佣金及保荐费754.72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

33050165653509556677)人民币9,189.39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776688)人民币2,29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556699)人民币5,114.83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1211026029200586882)人民币19,564.56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债权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7.0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971.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1717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5,971.75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34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减:累计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18,679.72
其中:本期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3,943.06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41.24
减:销户转基本户7.65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7,285.62
其中: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285.62
截至2024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33050165653509776688募集资金专户5,994,956.50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33050165653509556699募集资金专户43,940,451.80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1211026029200586882募集资金专户22,920,831.77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33050165653509556677募集资金专户0.002023.12.29销户
合 计72,856,240.0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需进行重新论证。

“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中,配套辅线供热管道(陌桑现代茧业至华发东路)已于2022年10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部分工程款尚未支付;原艇湖段供热管道(艇湖工业水厂至艇湖高速桁架前)扩容已于2023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部分工程款尚未支付;通过前述配套辅线供热管道、原艇湖段供热管道扩容等建设,开发区城东片供热能力有所提高,而该片区原有部分用热企业用热量有所减少,因而已基本满足陌桑现代茧业目前的用热需求。

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高效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募投项目中的主线管道(曹娥江网架后至陌桑现代茧业),将依据开发区城东片和浦口片供热需求预计大幅增长的实际情况,经适当调整后推迟到2024年下半年开工。

(三)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1、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投资净额为5,114.83万元,该项目系匹配陌桑现代茧业及其所在片区的用热需求,可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该项目需与公司锅炉机组等主要生产设备配合方可实现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投资净额为2,197.31万元,该项目系对现有3台锅炉部分部件改造及 SCR 模块布置、信息中心机房和监控机房软硬件升级改造,无法与原有锅炉机组效益分别测算,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测算效益。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投资金额起息日实际支取日预计年化收益率是否赎回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七天单位通知存款通知存款1,0002023.05.122024.02.271.75%14.15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3年期定期存款(可提前支取)定期存款3,5002023.12.152024.04.012.80%29.01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4,0002023.12.192024.03.291.15%-2.80%30.99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3年期定期存款(可提前支取)定期存款2,0002024.04.012024.04.302.50%0.32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3,0002024.04.032024.06.281.05%-2.70%19.08

(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八)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十)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5,971.7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43.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019.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5,114.835,114.835,114.83196.59856.47-4,258.3616.74[注1]不适用不适用
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2,197.312,197.312,197.31665.751,621.80-575.5173.81[注2]不适用不适用
80,000Nm?/h 空压机项目19,564.5619,564.5619,564.563,080.7217,444.34-2,120.2289.16[注3]1517.71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9,095.059,095.059,095.050.009,097.112.06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5,971.7535,971.7535,971.753,943.0629,019.72-6,952.0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前述三(二)之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前述三(六)之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 1、配套辅线供热管道(陌桑现代茧业至华发东路)已于2022年10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部分工程款尚未支付;2、原艇湖段供热管道(艇湖工业水厂至艇湖高速桁架前)扩容已于2023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部分工程款尚未支付;

3、通过前述配套辅线供热管道、原艇湖段供热管道扩容等建设,开发区城东片供热能力有所提高,而该片区原有部分用热企业用热量有所减少,因而已基本满足陌桑现代茧业目前的用热需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高效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募投项目中的主线管道(曹娥江网架后至陌桑现代茧业),将依据开发区城东片和浦口片供热需求预计大幅增长的实际情况,经适当调整后推迟到2024年下半年开工。

注2: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1、关于锅炉部分部件改造及SCR模块改造,截至目前除5#炉计划近期开工外,其他锅炉均实现了SNCR+SCR两级脱硝;2、关于信息中心及监控机房软硬件升级改造,2#、6#、7#机组信息化提升项目软硬件已经改造完成,实现了机组智能化提升;3#、5#已经完成硬件改造,正在软件升级调试中;4#机组尚需进行硬件升级改造。

注3:80,000Nm?/h 空压机项目分电拖、汽拖两部分,1、电拖部分已于2022年9月投产;2、汽拖部分已于2023年12月投产。截至2023年12月27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设计额定负荷运行)状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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