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及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及投资项目内部结构,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