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选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了公司业务发展,经与大华友好协商,根据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方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 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容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德赛西威、英集芯、中广天择、歌力思、和胜股份、凌玮科技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锋,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通宇通讯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皖天然气、卫宁健康、恒立液压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
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
(3)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变化情况: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基本保持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4年担任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大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 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经与大华友好协商,根据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