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66 公司简称:泽璟制药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治疗晚期肝癌和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均已纳入医保目录、重组人凝血酶已获批上市。由于多纳非尼片仍需持续投入团队扩建和市场拓展等费用、重组人凝血酶获批时间短尚在市场进入阶段,以及其它产品还处于上市申请或研发阶段需要较大研发投入,因此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未来一段时间,公司将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可能持续亏损,并将面临如下潜在风险:公司多个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公司虽有药品获得商业销售批准,但销售收入可能无法弥补亏损,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可能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未来亏损净额的多少将取决于公司药品商业化是否成功、药品研发项目的数量及相关投入、与该等项目有关的成本、获批产品进行商业化生产的成本、公司产生收入的能力等方面。如公司后续在研药品未能完成临床试验或未能取得监管部门批准、未能获得市场认可或商业化不及预期,公司可能仍将无法盈利;即使公司未来某些时间段能够盈利,但由于新药研发项目需要持续研发投入和商业化推广投入,因此亦可能无法保持持续盈利。公司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运资金仍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如果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将影响公司的产品研发和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影响公司研发和生产设施的建设、未来人才引进和现有团队的稳定,可能导致公司放弃具有更大商业潜力的药品研发,不利于公司在研药品有关的销售及市场推广等商业化进程。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邵世策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泽璟制药 | 指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泽璟有限 | 指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前身 |
GENSUN | 指 | Gensun Biopharma Inc.,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昆山璟奥 | 指 | 昆山璟奥医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宁波璟晨 | 指 | 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宁波泽奥 | 指 |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卫健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国家药监局、NMPA | 指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国家医保局 | 指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CDE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FDA | 指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保荐机构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医保目录、医保目录 | 指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公司章程》 | 指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
药品 | 指 |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
化学药/化药 | 指 | 一般指通过化学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和制剂 |
小分子药物 | 指 | 主要是指化学合成药物,通常指分子量小于1000的有机化合物 |
大分子药物 | 指 | 也被称为生物制品(biologics),是指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组织和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的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 |
创新药 | 指 | 含有新的结构、具有明确药理作用的小分子或大分子,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
1类新药 | 指 | 化学药品: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治疗用生物制品: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多纳非尼 | 指 | 公司已上市产品,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抗肿瘤靶向小分子1类新药,商品名为“泽普生?”,一种口服多靶点、多激酶抑制剂类小分子抗肿瘤药物,NMPA批准多纳非尼用于治疗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和局部晚期/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 |
重组人凝血酶 | 指 | 公司获批药品之一,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蛋白质药物,商标为 |
“泽普凝?” | ||
盐酸吉卡昔替尼片、吉卡昔替尼 | 指 | 公司核心在研药品之一,JAK激酶小分子抑制剂,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靶向小分子1类新药,商品名为“泽普平?”,已经获得中国和FDA的临床试验许可和FDA授予的孤儿药资格。本品经国家药典委员会审核后产品通用名更名为“盐酸吉卡昔替尼”,英文名称为“Gecacitinib Hydrochloride Tablets”。曾用名:盐酸杰克替尼片、杰克替尼 |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rhTSH) | 指 | 公司核心在研药品之一,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蛋白质药物,商标为“赛诺璟?” |
盐酸吉卡昔替尼乳膏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属于JAK激酶小分子抑制剂类外用乳膏制剂,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本品原料药通用名更名为“盐酸吉卡昔替尼”。曾用名:盐酸杰克替尼乳膏、盐酸杰克替尼乳膏剂 |
ZG19018片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 KRAS G12C突变小分子抑制剂,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已经获得中国和FDA的临床试验许可 |
注射用ZG005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 PD1/TIGIT双特异性抗体,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已经获得中国和FDA的临床试验许可,曾用名“ZG005粉针剂” |
注射用ZGGS18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VEGF/TGF-β双功能抗体融合蛋白药物,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已经获得中国和FDA的临床试验许可 |
注射用ZGGS15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LAG-3/TIGIT双特异性抗体,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已经获得中国和FDA的临床试验许可 |
注射用ZG006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CD3/DLL3/DLL3三特异性抗体,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已经获得中国和FDA的临床试验许可 |
甲苯磺酸ZG2001片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泛KRAS突变抑制剂,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已经获得中国和FDA的临床试验许可 |
注射用盐酸ZG0895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高活性、高选择性的TLR8激动剂,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已经获得中国和FDA的临床试验许可 |
IND申请 | 指 |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
临床试验批件/通知书、临床试验批准 | 指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物临床试验申请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2019年12月1日起生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临床试验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并通知临床试验申办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 |
临床试验 | 指 | 任何在人体进行的药物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主要包括临床I期、II期、III期和IV期试验 |
NDA申请 | 指 |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上市申请 |
BLA申请 | 指 | Biologics License Application,生物制品上市许可申请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泽璟制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zhou Zelgen Biopharmaceutical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elge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ZELIN SHENG(盛泽林)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0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300 |
公司网址 | www.zelgen.com |
电子信箱 | zelgen01@zelgen.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高青平 | 马伟豪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 |
电话 | 0512-57011882 | 0512-57011882 |
传真 | 0512-57018306 | 0512-57018306 |
电子信箱 | zelgen01@zelgen.com | zelgen01@zelgen.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泽璟制药 | 688266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40,696,731.58 | 219,928,154.33 | 9.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536,070.99 | -114,228,726.64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2,371,226.25 | -130,009,579.67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553,063.11 | -133,716,109.44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67,044,488.52 | 1,632,852,717.68 | -4.03 |
总资产 | 3,099,663,025.08 | 2,887,206,825.31 | 7.3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46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4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52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6 | -10.4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2 | -11.92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5.26 | 100.18 | 减少24.9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69.67万元,同比增长9.44%,主要系公司多纳非尼片销量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53.61万元,亏损同比减少4,769.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37.12万元,亏损同比减少5,763.84万元,主要系因具体研发项目所处不同研发阶段,研发费用总体较上期相对减少,以及本报告期同比增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55.31万元,主要系收到泽普凝独家销售推广授权款28,000万元,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 2,335,211.22 |
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175,875.9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416.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93,002.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5,512.31 | |
合计 | 5,835,155.2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学新药及生物新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4754-2017)》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C27)”小类。
1、公司产品管线所在领域的中国市场和行业概况
(1)中国肿瘤药物市场及行业概况
癌症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造成全球疾病负担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世卫组织2020年的估计,在大多数国家,70岁之前的死亡原因中,癌症是第一或第二大死因。根据全球癌症观察站(GLOBOCAN) 2020数据库,全球每年因癌症死亡的人数估计接近1,000万,中国占全球癌症相关死亡人数的30.15%。鉴于人口老龄化,预计全球和中国与癌症相关的死亡人数将继续上升,造成巨大的公共卫生负担。自2010年以来,癌症一直是中国人口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发病率、死亡率和负担都在增加。2023年12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Lancet Public Health在线发表题为“National and subnational trends in cancer burden in China, 2005-20: ananalysis of national mortality surveillance data”的研究论文。该研究估计,2020年中国癌症相关死亡人数239.78万,相比2005年增加了21.6%。在2005年至2020年期间,中国的癌谱和死亡负担逐渐向高收入国家转变。2020年我国男性前五位死因依次为肺癌、肝癌、胃癌、食管癌和结直肠癌,死亡率分别为75.05/10万、38.31/10万、27.84/10万、18.18/10万和14.63/10万;女性前五位死因依次为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癌和乳腺癌,死亡率分别为33.19/10万、
13.54/10万、13.33/10万、11.29/10万和8.21/10万。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由2018年的199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309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9.2%。
中国肿瘤药物市场发展驱动力主要包括:1)政策支持: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包括缩短新药临床试验和上市审批时间,加速有潜力的新药上市,以满足临床的迫切需求;2)癌症患者人数增加:由于人口老龄化、环境污染、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因素,中国癌症新发病例数量不断增长。2023年,中国的癌症新发病人数已达到450万;3)临床需求增加:癌症患者对新型治疗方法的需求巨大且迫切。全球各国对新药和新型疗法的研发投入不断增加,特别是中小型生物技术制药公司在新药开发方面的活跃,进一步推动了抗肿瘤药物市场的增长;4)医保政策改革:
医保目录纳入了更多的抗肿瘤药物,特别是靶向药物的覆盖范围显著扩大。
(2)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及行业概况
在个性化治疗需求不断增长、风湿免疫科数量增加和购药可及性提高等因素的驱动下,中国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规模预计将持续增长,鉴于中国庞大的患者群体及自身免疫疾病创新疗法的进步,中国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有望快速增长,由2018年的20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的29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8%,估计于2025年将达至61亿美元,2022年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8.1%,并于2030年将达到199亿美元,2025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6.7%。
中国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发展驱动力包括:1)个性化治疗的需求;2)风湿免疫科及专科医师数量的增加;3)药物可及性的提高。新医保谈判的进展、新型创新药物的持续研发、中国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将不断提升治疗自身免疫疾病药物的可及性,从而促进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的发展。
(3)多靶点抗体药物市场及行业概况
目前全球上市的双特异抗体药物已超过15款,国内已有2款国产自主研发双抗获批。
2024年上半年,NMPA批准了PD-1/VEGF双特异抗体依沃西单抗上市,用于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后进展的EGFR基因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FDA批准了多个双特异抗体,包括:安进制药的贝林妥欧单抗(CD19/CD3)用于治疗前体B细胞淋巴细胞白血病、艾伯维的Epcoritamab(CD20/CD3)用于治疗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和滤泡性淋巴瘤、强生制药的埃万妥单抗(EGFR/MET)治疗非小细胞肺癌、强生制药的特立妥单抗(BCMA/CD3)治疗多发性骨髓瘤。
据Kuick Research预计,2024年双特异性抗体销售额将超过110亿美元,同比2023年的80亿美元增长37.5%。Market.us预测,2024年至2033年全球双抗市场年复合增长率为37.5%,到2033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926亿美元。
(4)手术止血
根据国家卫健委统计,在过去五年中,中国外科手术台数经历了较快的增长,由2016年的5,082.2万台增长到2020年的6,324.6万台,年复合增长率为5.6%。根据《2022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21年中国住院病人手术7,573.8万台手术。预计在未来,这一数字将保持平稳增长,以9.8%的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于2025年达到10,110.3万台并以4.9%的年复合增长率于2030年达到12,828.9万台。
随着中国外科手术台数的增长,外科手术局部止血药物市场呈现出较为稳定的增长,由2016年的63.1亿元增长为2020年的70.7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9%。预计在未来,外科手术局部止血药物市场将持续增长,并于2025年及2030年分别达到123.5亿元及161.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1.8%及5.5%。
2、公司肿瘤产品管线所在领域的全球市场和行业概况
根据Frost & Sullivan的统计预测,2020-2025年将是中国双抗的黄金发展期,市场规模将以309.9%的CAGR高速增长,预计到2033年中国双特异性及多特异性肿瘤药物市场规模将快速增
长至199亿美元。
根据IQVIA的《2023年全球肿瘤市场趋势和展望》报告,肿瘤治疗行业的发展现状显示出显著的增长和创新。2022年肿瘤试验启动率维持在历史高位,比2018年增长了22%。在过去五年中,全球接受治疗的患者人数平均每年增加5%。这一趋势预示着未来几年内,肿瘤治疗领域将继续经历显著的发展;预计到2027年,全球癌症药物支出将从2022年的1,960亿美元增长至3,750亿美元。这一显著增长反映了对肿瘤治疗药物需求的不断上升,以及新治疗方法和药物的不断涌现。
肿瘤学领域的研发活动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过去十年间,正在研发的肿瘤治疗产品数量大幅增加,目前超过2,000种。2022年总部在中国的公司开发的在研产品占肿瘤研发管线的23%,高于五年前的10%和2007年的3%。这些公司活跃的肿瘤管线在过去五年中的增长超1倍,预示其未来将在全球新产品的开发中发挥重要作用。
已批准的治疗肿瘤的双抗或多抗的作用机制主要分为两大类:靶向激活T细胞的T-细胞接合器类药物(TCE)和结合双靶标的双抗。治疗血液瘤相关双抗靶向CD20、CD19、BCMA和GPRC5D等,治疗实体瘤的靶点还有PD-1、VEGF、CTLA4、c-MET、EpCAM和DLL3等。
3、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在研多款抗肿瘤多靶点抗体新药和化学新药,所处细分市场为抗肿瘤多特异性抗体药物和生物药市场。
生物制药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新产品的研发是行业发展的关键,且对资金投入要求较高,生物制药领域的技术壁垒包括:作用靶点和分子设计;生物药的工艺开发流程总耗时长,投入资金大,临床开发的不确定性多,带来比较高的难度和挑战;生物药规模化生产的资本投入要求很高,对建立符合cGMP标准的生物药生产设施的投资非常重要,同时,生物药规模化生产对工艺技术的要求也很高,生物大分子的分子量和结构的复杂性增加了对质量控制的挑战。除此以外,生物药规模化生产的法律法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特别是cGMP制造标准和更灵敏准确的新检测技术的应用。
在小分子靶向治疗药物的研发以及技术方面,相较于传统仿制医药行业,其对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依赖更重。小分子靶向药物在开发目标的设定上参考相关研究结果进行首创机制和差异化的研发,以及针对不可成药靶点进行药物设计、筛选和优化。小分子药物研发存在诸多挑战,最为核心的就是需要同时兼顾效果和成药性。近年来,中国的很多企业自主研发多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靶向药物已获批上市,更有许多药物正在研发过程中。由于中国本土药企研发主要集中于相对成熟的靶点,竞争亦较为激烈,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和适应症拓展的药物发展过程、再到规模放大、工艺优化等商业化过程都有着较高的技术和专利要求。
抗肿瘤双/多特异性抗体是目前肿瘤治疗领域最炙手可热的方向之一。双/多特异性抗体通过同时结合不同的抗原或表位而表现出双重特异性,它们在肿瘤治疗领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主要有四种作用:(1)重新定向特异性免疫效应细胞,选择性地破坏癌细胞;(2)靶向多种细胞表面抗原,从而提高靶向特异性;(3)向肿瘤内输送药物;以及(4)通过阻断两种生物学途径来提高治疗效力和持久性。在这些功能中,最常用的一种功能是使免疫效应细胞靠近癌细胞,从而降低全身毒性,规避耐药性,进入该领域的研发壁垒包括:(1)结构设计。抗体结构设计无疑是双特异抗体开发的难点之一。在开发之初需要注意如何平衡和协调两个靶点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给药剂量和周期、与不同抗原表位的亲和力等方面,专利问题也需要提前考虑。特定的结构调整需要后续的临床考察、积累和验证。(2)技术平台。技术平台是双特异性抗体开发的关键成功因素之一。现阶段开发的双特异性抗体技术平台各具特色,目前已有数十种,但仍有不小的改进空间,需要不断地摸索和优化,开发出兼具成药性、生产工艺可行性和可放大性的平台技术。(3)商业化生产。由于双特异性抗体的结构特殊,基于功能所需的结构特征实现难度较高,并且由于结构调整造成了分子稳定性的改变,因此,与单克隆抗体相比,双特异性抗体的产业化难度更大。
(4)还需要更多的临床试验来探索最佳给药途径和最佳剂量,以提高靶组织的浓度,减少全身副作用。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的主要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创新型制药公司,自创立以来就建立了研究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患者可负担的创新药物的战略目标。公司在研药品注重肿瘤、出血及血液疾病、免疫炎症性疾病和肝胆疾病等领域,专注同类最佳(Best-in-class)或同类首创(First-in-Class)药物研发,填补国内空白,为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更佳的治疗选择。公司同时布局大病种疾病和罕见病,注重药品的广谱性或特效性,注重实现在研药品领先性和可及性,从而形成产品管线的差异化综合竞争优势。
多纳非尼片在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重组人凝血酶目前处于获批上市后的市场进入阶段。
公司拥有的小分子药物研发及产业化平台、复杂重组蛋白生物新药和抗体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两个自主研发平台,在报告期内,在研新药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在研药品盐酸吉卡昔替尼片治疗骨髓纤维化适应症在上市审评阶段,有望成为首个治疗骨髓纤维化的JAK抑制剂国产新药;在研药品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的甲状腺癌诊断用药适应症已经递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目前在技术审评阶段,有望成为首个获批该适应症的国产新药;吉卡昔替尼是在免疫炎症性疾病领域布局广泛、进展领先的国产JAK抑制剂,在报告期内的进展包括:(1)吉卡昔替尼治疗重症斑秃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III期临床主试验达到了主要疗效终点,达到统计显著性,是该适应症进度领先的国产JAK抑制剂新药;(2)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和强直性脊柱炎位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3)吉卡昔替尼片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的II期临床研究取得成功结果;(4)公司正在开展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II期临床试验;
(5)治疗12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非节段型白癜风患者的II/III期临床试验获得了临床批件。
公司在肿瘤新药布局方面注重肿瘤免疫治疗和肿瘤微环境分子靶向治疗的多层次联合、系统性和局部特异性抗肿瘤相结合、大分子和小分子联合策略的发展,可以保证公司在抗肿瘤药物研发领域的持续竞争力和领先地位,也为公司未来在国内外多维战略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
在研抗肿瘤化学新药包括ZG19018片、ZG2001片、注射用ZG0895,均已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公司积极开发具有全球领先性和竞争力的系列双/三特异性抗体,其中ZG005、ZGGS18、ZGGS15已经完成了剂量爬坡并进入I/II期临床试验,ZG006在剂量爬坡试验阶段。
公司同时积极布局产品的国际化开发,从而增强参与全球竞争和国际合作的能力。ZG005、ZGGS18、ZGGS15、ZG006、ZG19018片、ZG2001片、注射用ZG0895、吉卡昔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和吉卡昔替尼片治疗骨髓纤维化已获得FDA的临床试验许可。
2023年7月,公司生物新药产业化基地建设开工,将为公司在生物新药产业化和商业化拓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医药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公司将聚焦主营业务,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新动力,努力构建并继续丰富在研产品管线,并大力推进更多产品实现商业化销售,成为一个更具竞争力的创新型制药企业。
(二)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泽璟制药是一家专注于肿瘤、出血及血液疾病、免疫炎症性疾病和肝胆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的创新型制药企业。为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管线,公司不断推进新的产品或适应症研究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上市和主要在研药物管线如下图所示:
以下为已经上市或处于临床阶段的主要在研药品的进展情况:
(1)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
多纳非尼片于2021年6月获批用于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患者,并于2022年8月获批用于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两个适应症均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
多纳非尼片同时被纳入卫健委《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中国肝细胞癌经动脉化疗栓塞(TACE)治疗临床实践指南(2023年版)》《中国肿瘤整合诊治指南(CACA指南)》《中国肝细胞癌合并门静脉癌栓诊疗指南》《中国原发性肝细胞癌放射治疗指南(2020年版)》《肝癌术后辅助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靶向免疫联合局部治疗中晚期肝细胞癌中国专家共识》《肝细胞癌全程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肝癌肝切除围手术期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1年版)》《肝癌新辅助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中国肝癌多学科综合治疗专家共识》《肝细胞癌分子靶向药物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肝癌靶向治疗专家共识》《晚期原发性肝癌精细化诊疗管理专家共识》《原发性肝细胞癌经动脉内用药与联合用药中国专家共识》、《局部进展期甲状腺癌新辅助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晚期甲状腺癌靶向药物不良反应管理专家共识(2023年版)》《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2年版)》等多个肝癌和甲状腺癌治疗领域的指南/共识。
此外,多纳非尼片具有广谱抗肿瘤效果和良好的安全性,具有显著的调节肿瘤免疫微环境的作用,使得其具有与肿瘤免疫治疗药物(I/O)联合治疗多种肿瘤的潜力,有望进一步提升疗效。
(2)重组人凝血酶
重组人凝血酶目前国内唯一采用重组基因技术生产的重组人凝血酶,已经获批用于“成人经标准外科止血技术(如缝合、结扎或电凝)控制出血无效或不可行,促进手术创面渗血或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出血的止血”。凝血酶是一种重要的局部外用止血药物。重组人凝血酶是以多中心双盲对照III期临床试验为注册临床试验并获批上市的重组蛋白质类止血产品,其具有更高的生物安全性优势和更高的凝血活性,将填补国内市场空白,满足迫切的临床需求。动物源性及人源性的凝血酶均存在一定的安全性风险和免疫原性风险。根据卫健委2020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0〕25号)》,凝血酶属于《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中的品种。
(3)盐酸吉卡昔替尼片
吉卡昔替尼是一种相对广谱的JAK抑制剂类小分子1类新药。2022年10月,公司提交的吉卡昔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适应症的NDA申请已获NMPA受理,是第一个提交治疗骨髓纤维化适应症NDA的国产JAK抑制剂类创新药物,目前在上市前技术审评阶段。
吉卡昔替尼片在免疫炎症性疾病的多个适应症进入了III期临床研究阶段,重症斑秃的III期临床主试验主达到了主要疗效终点,达到统计显著性;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和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的II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了显著的疗效和良好的安全性特征,目前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吉卡昔替尼片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的II期临床研究取得成功结果。同时,吉卡昔替尼片用于治疗12 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非节段型白癜风患者的II/III 期临床试验已经获得批准。吉卡昔替尼片是JAK抑制剂类药物中布局适应症广泛和进度领先的国产创新药。
(4)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rhTSH)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rhTSH)已经提交新药上市申请并已获受理,公司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签发的药品注册核查(药学)、药品注册核查(临床)的通知。中国尚未有获批上市的rhTSH用于在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的随访中用作放射性碘(
I)全身成像检查和血清甲状腺球蛋白(Tg)监测诊断药物。rhTSH生产技术复杂、技术壁垒高。同时,公司正在开展rhTSH用于分化型甲状腺癌术后辅助放射性碘清甲治疗的III期临床研究。
(5)8个处于临床I/II期阶段的在研新药
盐酸吉卡昔替尼乳膏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外用JAK激酶小分子抑制剂,属于1类创新药物,其治疗轻中度斑秃(外用)和轻中度特应性皮炎(外用)适应症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吉卡昔替尼乳膏用于治疗12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非节段型白癜风患者的II/III期临床试验已经获得批准。
注射用ZG005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重组人源化抗PD-1/TIGIT双特异性抗体。注射用ZG005用于治疗实体瘤患者的临床试验已获NMPA和FDA批准,其在中国的I期剂量爬坡已经完成,I/II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公司已经在2024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ASCO 2024)公布了ZG005治疗多种实体瘤,包括宫颈癌中的初步疗效和安全性数据,ZG005显示良好的抗肿瘤效果和安全性。公司同时获得了注射用ZG005多项联合用药临床试验批文,包括:1)联合多纳非尼治疗晚期实体瘤;2)联合紫杉醇、铂类和贝伐珠单抗方案治疗晚期宫颈癌;3)联合依托泊苷及顺铂治疗晚期神经内分泌癌;4)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晚期肝细胞癌;5)联合注射用ZGGS18用于晚期实体瘤。公司正在积极推进ZG005单药治疗复发难治肿瘤、联合化疗和/或其它靶向治疗药物和抗体类药物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临床适应症的研究。
注射用ZG006是全球第一个针对DLL3表达肿瘤的三特异性抗体(CD3×DLL3×DLL3),是全
球同类首创(First-in-Class)分子形式、具有成为同类最佳(Best-in-Class)分子的潜力。ZG006衔接肿瘤细胞和T细胞,将T细胞拉近肿瘤细胞,从而利用T细胞特异性杀伤肿瘤细胞, 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已获FDA和NMPA批准,其在中国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ZG006处于I期剂量爬坡阶段,将在小细胞肺癌和神经内分泌癌领域进行研究和开发。注射用ZG006获得FDA孤儿药资格认定。
注射用ZGGS15是一个人源化抗LAG-3和TIGIT的双特异性抗体,为创新型肿瘤免疫治疗生物制品,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已获FDA和NMPA批准,其在中国的I期剂量爬坡已经完成,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ZGGS15已经完成了I期爬坡,安全性良好;同时,也显示了疗效信号;公司将积极探索其临床应用方案。注射用ZGGS18是一种重组人源化抗VEGF/TGF-β的双功能抗体融合蛋白,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已获FDA和NMPA批准,其在中国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ZGGS18已经完成了I期爬坡,安全性良好;同时,也显示了疗效信号;公司将积极探索其临床应用方案。ZG19018片是一个KRAS G12C选择性共价抑制剂,属于1类创新药物。ZG19018片用于治疗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已获NMPA和FDA批准,目前已经完成临床I期剂量爬坡研究,其在中国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注射用ZG0895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新型的高活性、高选择性的Toll样受体8(TLR8)激动剂,属于1类小分子新药,适应症为晚期实体瘤。另外,基于TLR8激动剂可激活机体的先天性免疫系统,由此TLR8激动剂也有望用于抗乙肝病毒感染等抗病毒治疗。ZG0895用于治疗实体瘤患者的临床试验已获NMPA和FDA批准,其在中国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
ZG2001片可以高选择性地抑制SOS1,阻断多种KRAS突变体的活性,从而具有治疗多种KRAS突变实体瘤的可能性。ZG2001用于治疗泛KRAS突变肿瘤的临床试验已获NMPA和FDA批准,其在中国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体系,拥有满足GMP要求的生产设施,并已建立具备扎实临床推广经验和丰富上市经验的专业化销售团队。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1、研发模式
新药研发过程可以分为药物发现、药物CMC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新药上市申请、批准上市销售和上市后研究等阶段。公司在江苏昆山、上海张江和美国加州拥有3个新药研发中心,分别从事生物新药、化学新药和创新抗体的研发。公司的新药研发工作采用内部研发和外包服务相结合的模式。
新药在正式上市销售之前,公司需要建立与未来商业化生产一致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标准和GMP生产管理系统,并经监管机构现场检查和核准。
2、采购模式
根据公司各项目的研究计划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原料药、药用辅料、培养基、层析介质、包装材料、各类实验耗材和试剂、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外包服务业务等。
公司制定了整套采购相关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包括《采购标准操作规程》《供应商管理标准操作规程》《物资验收标准操作规程》《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等,以规范化管理采购和业务外包管理相关工作。针对物资和外包业务的采购,包括采购计划提出、采购计划审核、预算管理、供应商选择、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过程控制、物资/外包业务验收、验收管理、库存管理、质量
监控与跟踪管理、财务监督和绩效考核等在内的相关工作内容均按流程操作,以严格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3、生产模式
公司拥有两处生产厂房(4个生产车间),均已按GMP标准建成,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可以满足当前公司商业化生产和临床试验用药生产需求,具备生产化学药品的片剂和胶囊剂以及重组蛋白质药物原液和制剂的生产线及相应生产能力,具体包括:口服固体制剂车间1(用于商业化生产多纳非尼片)和口服固体制剂车间2(拟用于商业化生产吉卡昔替尼片);重组蛋白药物生产车间1用于商业化生产重组人凝血酶,重组蛋白药物生产车间2可以满足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的生产需求。
公司尚不具备化学原料药的生产设施和生产能力,化学原料药目前均委托有资质的原料药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已组建并发展了一支具备丰富临床上市及推广经验的核心运营团队,主要功能包括销售、市场医学和商务及多元化。
(1)多纳非尼片的经销模式
公司按行业惯例采取经销模式进行多纳非尼片的销售,公司与多家具有GSP资质的经销商签订产品经销协议,将药品销售给经销商,通过经销商网络将产品在其授权区域内调拨、配送至医院或者药店,并最终销售给患者。药品销售需要经由具有GSP资质的经销商配送至医疗机构或第三方终端,与公司签约的国药集团、上药集团、华润医药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具备渠道流通优势,其专业化、规模化物流管理体系有助于公司新药商业化拓展。多纳非尼片的市场推广由公司负责统筹、规划,公司自建的具备专业化经验的销售、市场医学和商务及多元化团队进行销售推广。
(2)重组人凝血酶的独家销售推广合作模式
公司于2023年12月与远大生命科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签署了《重组人凝血酶独家市场推广服务协议》,公司授权蓬莱诺康(远大辽宁)作为重组人凝血酶在大中华区(中国大陆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独家市场推广服务商。在围术期和止血领域,远大生命科学深耕多年,在止血药品入院和销售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力争实现产品的快速市场准入、推广和覆盖。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小分子药物研发和产业化平台是公司小分子新药研发的基础,公司利用掌握的药物化学、构效关系和计算机辅助模拟设计技术,建立了完善的技术体系。公司的另一核心技术平台是复杂重组蛋白生物新药和抗体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公司已成功研发重组人凝血酶、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等复杂重组蛋白药物,填补国内该类产品或适应症的空白。公司及其子公司GENSUN建立了研发肿瘤免疫治疗抗体药物的技术能力,正在开发多个创新抗体。这些抗体新药也可与公司的小分子靶向新药形成极具潜力的产品管线组合。
自2024年1月1日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在核心产品和技术方面取得多项成果,包括:
(1)2024年1月2日,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国药准字S20230073),重组人凝血酶的新药上市申请获得批准,用于“成人经标准外科止血技术(如缝合、结扎或电凝)控制出血无效或不可行,促进手术创面渗血或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出血的止血”。
(2)公司于2022年10月提交的盐酸吉卡昔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适应症的NDA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2024年1月提交了补充资料,目前正在技术审评过程中。
(3)公司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生物制品上市许可申请(BLA)并获受理,目前审评阶段;申请的适应症是用于既往接受过甲状腺切除术的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随访时的放射性碘(
I)全身显像(WBS)检查和血清甲状腺球蛋白(Tg)检测。截至目前,国内尚未有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获批用于该项适应症。
(4)盐酸吉卡昔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的III期临床主试验《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III期临床试验》(方案编号:ZGJAK018)达到了主要疗效终点,达到统计显著性。公司将加快推进盐酸吉卡昔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患者适应症的上市进程。
(5)盐酸吉卡昔替尼片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的II期临床研究取得成功结果。结果显示,24周时吉卡昔替尼片两个剂量组(50mg Bid和75mg Bid)相较安慰剂组均可大幅度延缓受试者用力肺活量(FVC)的下降。各剂量组的耐受性和安全性良好。该试验是全球首个JAK抑制剂在特发性肺纤维化患者中完成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期临床研究,目前国内外在特发性纤维化方面尚无同类作用机制药物获批。
(6)盐酸吉卡昔替尼乳膏用于治疗12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非节段型白癜风患者的II/III期临床试验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
(7)盐酸吉卡昔替尼片用于治疗12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非节段型白癜风患者的II/III期临床试验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
(8)注射用ZG005与贝伐珠单抗联合用于晚期肝细胞癌的临床试验获得批准。
(9)注射用ZG005与注射用ZGGS18联合用于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获得批准。
(10)ZG005、ZGGS18的临床研究数据及最新进展、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和盐酸吉卡昔替尼片的合计18项临床研究结果于2024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上发布。
(11)吉卡昔替尼被纳入《CSCO恶性血液病诊疗指南(2024年)》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一线分层治疗的I级推荐,并维持二线及进展期治疗的推荐;尤其是在骨髓纤维化(MF)相关贫血患者的一线治疗中,被列为I级推荐的首选。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和药品批件
序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批件号/ 受理号 | 阶段 | 药品类别 | 注册 分类 | 发证日期 |
1 | 盐酸杰克替尼乳膏(白癜风) | 30g:0.15g 30g:0.45g 30g:0.75g | 2024LP00900 2024LP00898 2024LP00899 | 临床试验 | 化学药 | 化学药品1类 | 2024.04.10 |
2 | 盐酸杰克替尼片(白癜风) | 50mg;75mg | 2024LP01290 2024LP01291 | 临床试验 | 化学药 | 化学药品1类 | 2024.05.28 |
3 |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 | 0.9mg/支 | CXSS2400060 | BLA | 生物制品 | 治疗用生物制品3.2类 | 2024.06.17 |
4 | 注射用ZG005(联合注射用ZGGS18,晚期实体瘤) | 100mg/瓶;50mg/瓶 | 2024LP01763 2024LP01764 | 临床试验 | 生物制品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2024.08.02 |
5 | 注射用ZG005(联合贝伐珠单抗,晚期肝细胞癌) | 100mg/瓶 | 2024LP01779 | 临床试验 | 生物制品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2024.08.02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科技立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1 | 生物医药临床试验资助 | 2024年苏州市2024年度第六批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生物医药研发创新资助) |
(3)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124项(含子公司GENSUN 14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32项、境外发明专利92项;同时,公司累计申请发明专利319项(含子公司GENSUN40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109项、境外发明专利210项。专利覆盖新药结构通式或基因序列、晶型、制备工艺、用途、制剂配方等,为公司产品提供充分的和长生命周期的专利保护。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8 | 4 | 319 | 124 |
实用新型专利 | ||||
外观设计专利 | ||||
软件著作权 | ||||
其他 | ||||
合计 | 18 | 4 | 319 | 124 |
注:1、上表中专利数量包括子公司 GENSUN 申请和获得的专利;2、累计申请专利数量不包括终止维护的专利申请。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81,154,578.04 | 220,319,327.87 | -17.7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0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合计 | 181,154,578.04 | 220,319,327.87 | -17.7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5.26 | 100.18 | 减少24.9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联合免疫治疗和肝癌辅助治疗 | 8,969.68 | 132.69 | 5,348.95 | I/II期临床试验或研究者发起的试验 | 1)等待II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III期;2)积累真实世界数据 | 显示良好的治疗效果、具备安全性优势 | 多纳非尼联合免疫治疗和肝癌辅助治疗 |
2 | 多纳非尼多适应症研究 | 9,000.00 | 795.74 | 8,965.13 | 上市后研究 | 积累安全性数据 | 显示良好的治疗效果、具备安全性优势 | 多纳非尼在其他适应症的应用及安全性 |
3 | 吉卡昔替尼片剂MF适应症 | 37,296.00 | 1,949.66 | 33,916.45 | 已经提交NDA | 批准上市 | 突出的疗效和安全性优势,国内首个提交上市申请的治疗MF的JAK抑制剂新药 | 骨髓纤维化 |
4 | 吉卡昔替尼片剂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 | 20,950.00 | 1,817.43 | 5,891.22 | Ⅱ期临床成功,Ⅲ期临床阶段 | 批准上市 | Ⅱ期临床试验显示突出的疗效和安全性特征 | 强直性脊柱炎 |
5 | 吉卡昔替尼片剂特发性肺纤维化适应症 | 6,249.58 | 294.33 | 3,510.21 | Ⅱ期临床总结阶段 | Ⅱ期临床成功;将决策是否进入Ⅲ期 | 目前全球第一个开展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的JAK抑制剂类新药 | 特发性肺纤维化 |
6 | 吉卡昔替尼片剂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 | 22,000.00 | 1,747.42 | 11,674.49 | Ⅱ期临床成功,Ⅲ期临床阶段 | 批准上市 | II期临床试验显示突出的疗效和安全性特征 | 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
7 | 吉卡昔替尼片剂重症斑秃适应症 | 15,370.00 | 197.47 | 10,254.97 | Ⅲ期临床达到了主要疗效终点,达到统计显著性 | 批准上市 | II期临床试验及III期主试验结果显示突出的疗效和安全性特征 | 重症斑秃 |
8 | 吉卡昔替尼外用膏剂-轻中度斑秃 | 7,500.00 | 48.11 | 7,291.32 | Ⅱ期临床总结阶段 | 等待Ⅱ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Ⅲ期 | ①中国率先获批进入临床试验的外用JAK抑制剂;②临床前研 | 轻中度斑秃 |
究结果显示出良好的抑制炎症和促进毛发生长的作用和安全性优势 | ||||||||
9 | 吉卡昔替尼外用膏剂-特应性皮炎 | 7,150.00 | 20.53 | 1,951.97 | Ⅱ期临床总结阶段 | 等待Ⅱ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Ⅲ期 | ①中国率先获批进入临床试验的外用JAK抑制剂;②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出良好的治疗特应性皮炎的作用和安全性优势 | 轻中度特应性皮炎 |
10 |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 | 25,000.00 | 2,042.44 | 22,724.69 | III期临床试验和工艺验证阶段 | 批准上市 | ①中国首个提交上市申请的用于甲状腺癌的诊断的rhTSH新药;②自主拥有生产高品质产品的产业化生产技术 | 甲状腺癌 |
11 | 注射用ZG005 | 36,900.00 | 1,773.63 | 10,928.20 | I/II期临床试验 | 多个适应症单药进入III期或者联合用药进入III期 | 全新的双靶点抗体,具有双免疫检查靶点阻断的协同作用,增强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 | 晚期实体瘤 |
12 | 注射用ZG006 | 32,970.00 | 1,273.72 | 5,898.10 | I/II期临床试验 | 多个适应症单药进入III期或者联合用药进入III期 | 全新的三靶点抗体,具有增强肿瘤免疫并精准杀伤肿瘤细胞的作用 | 小细胞肺癌和其他实体瘤 |
13 | ZG19018片 | 19,489.00 | 387.27 | 4,856.34 | I/II期临床试验 | 等待I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II期 | 针对不可成药的KRAS G12C突变基因的精准肿瘤治疗药物,目前全球仅有2款同机制药物获批 | K-RAS G12C突变肿瘤 |
14 | 注射用ZGGS18 | 13,600.00 | 256.73 | 6,478.80 | I/II期临床试验完成 | 联合用药方案进入II期 | 全新的双靶点抗体,抑制肿瘤新生血管形成和降低肿瘤转移发生,改善和调节肿瘤微环境等协同抑制肿瘤生长的多重作用 | 晚期实体瘤 |
15 | 注射用ZGGS15 | 5,000.00 | 472.14 | 4,385.33 | 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决策联合用药的方案 | 全新的双靶点抗体,促进T细胞和NK细胞的活化和增殖,并产生细胞因子,具有协同 增强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 | 晚期实体瘤 |
16 | 生物抗体研发 | 25,000.00 | 1,905.47 | 21,100.54 | 发现新的抗体药物 | |||
17 | 注射用盐酸ZG0895 | 8,625.00 | 325.35 | 3,412.05 | 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等待I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II期 | 具有高选择性和活性的选择性TLR8激动剂,增强先天和获得性免疫,从而杀伤肿瘤细胞、感染源等的作用,目前全球还未有同机制药物上市 | 晚期实体瘤 |
18 | ZG2001片 | 9,497.70 | 290.36 | 1,818.66 | 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等待Ⅰ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Ⅱ期 | 具有高选择性和活性抑制SOS1,具有调节RAS的激活状态抑制肿瘤生长的功能,目前全球尚无同类产品上市 | 泛K-RAS突变肿瘤 |
合计 | / | 310,566.96 | 15,730.49 | 170,407.42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84 | 32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3.10 | 38.0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5,077.79 | 5,226.1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7.88 | 16.18 |
注:主要系重组人凝血酶获批进入商业化阶段,部分研发生产、质量管理及相关辅助部门人员转为商业化生产人员核算,导致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较上年同期数量减少。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25 | 8.80 |
硕士研究生 | 99 | 34.86 |
本科 | 154 | 54.23 |
专科 | 6 | 2.11 |
高中及以下 | 0 | 0.00 |
合计 | 284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6 | 37.3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34 | 47.1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7 | 13.0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 | 1.76 |
60岁及以上 | 2 | 0.70 |
合计 | 284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拥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产品管线
公司是一家创新型制药企业,自创立以来就建立了研究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患者可负担的创新药物的战略目标。公司的在研药品注重肿瘤、出血及血液疾病、免疫炎症性疾病和肝胆疾病等领域,填补国内空白,为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治疗选择。
公司在抗肿瘤领域布局的产品线包括:(1)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已获批适应症包括晚期肝癌和碘难治分化型甲状腺癌;(2)吉卡昔替尼片治疗骨髓纤维化适应症的新药上市申请在技术审评阶段;(3)已经提交了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生物制品上市许可申请(BLA)并获受理;其用于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术后辅助放射性碘清甲治疗的III期临床研究进展顺利;(4)同步推进ZG005单药治疗复发难治肿瘤、联合化疗和/或其它靶向治疗药物以及抗体类药物治疗多种实体瘤的多项临床适应症研究,包括(1)联合多纳非尼治疗晚期实体瘤;(2)联合紫杉醇、铂类和贝伐珠单抗方案治疗晚期宫颈癌;(3)联合依托泊苷及顺铂治疗晚期神经内分泌癌;(4)联合贝
伐珠单抗用于晚期肝细胞癌;(5)联合注射用 ZGGS18用于晚期实体瘤;(5)ZG006处于I期剂量爬坡阶段,将在小细胞肺癌和神经内分泌癌领域进行研究和开发;(6)ZGGS18和ZGGS15已经完成了I期爬坡,安全性良好,同时也显示了疗效信号,公司将积极探索其临床应用方案;(7)ZG0895和ZG2001目前在I期临床试验阶段。公司进入了肿瘤免疫治疗的竞争阵容,为实现公司“靶向新药-肿瘤免疫疗法”的联合治疗战略夯实基础,从而发挥公司小分子靶向新药和新一代抗体产品管线的双重优势,保证公司在抗肿瘤药物研发领域的持续竞争力和领先地位,也为公司未来在国内外多维战略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在止血产品领域,重组人凝血酶已经获批进入商业化销售。在免疫炎症性疾病领域,吉卡昔替尼治疗重症斑秃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III期临床主试验达到了主要疗效终点,达到统计显著性;吉卡昔替尼片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的II期临床研究取得成功结果。公司正在开展吉卡昔替尼片用于中重度特应性皮炎(III期)、强直性脊柱炎(III期)、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II期)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临床试验。吉卡昔替尼片和乳膏用于治疗12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非节段型白癜风患者的II/III期临床试验已经获得批准。同时,公司在继续开展新靶点、新技术的探索和实验室研究,继续积极扩展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产品管线。
2、拥有已商业化/接近商业化的优效安全的新药产品
多个不同治疗领域的产品管线已进入或即将进入商业化阶段。这些产品均已在临床试验中显示出显著的疗效和安全性,市场空间大,具有知识产权或技术秘密壁垒,使得这些产品未来的长期商业化竞争具备了独特的优势,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提供了保证。
多纳非尼片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和治疗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两项适应症已获批并纳入医保目录。重组人凝血酶获批上市,该产品是目前国内唯一采用重组基因技术生产的重组人凝血酶,具有高效止血作用和安全性好等特点,具备广泛应用于外科止血的巨大潜力。
吉卡昔替尼片是中国第一个提交NDA的治疗骨髓纤维化的国产JAK抑制剂类新药,适应症布局包括骨髓纤维化、重症斑秃、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强直性脊柱炎、特发性肺纤维化等。吉卡昔替尼片的研发成果有利于公司进入自身免疫疾病治疗领域这一巨大市场。
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用于甲状腺癌辅助诊断的BLA已获受理;另一项用于甲状腺癌辅助治疗的适应症正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其中,中国尚未有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用于在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的随访中用作放射性碘(
I)全身成像检查和血清甲状腺球蛋白(Tg)监测诊断药物获批上市,国内存在较大未满足临床需求。
综上,随着更多产品逐步进入商业化阶段,公司的经营收入有望持续提升,为后续产品研发提供更为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向Biopharma转型。
3、拥有国际水平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及完整的新药研发体系
公司拥有小分子药物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和复杂重组蛋白生物新药和抗体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
2024年7月,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泽璟落实收购控股子公司GENSUN股份的公告。GENSUN研发的多个候选抗体新药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其中包括ZG005、ZG006、ZGGS18和ZGGS15已经获得中国和美国监管机构的临床试验许可,并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特别是ZG005和ZG006已在早期临床研究中初步展现出治疗肿瘤的令人鼓舞的疗效数据和安全耐受性,具有成为Best-in-
class的潜力;ZG005和ZGGS18在2024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发布了临床数据及最新进展。GENSUN定位为公司在美国的新药研发中心,其团队拥有抗体新药创新研发能力,可及时获取最先进的新药研发信息,不断跟踪最前沿进展,匹配肿瘤免疫治疗技术的发展趋势,开发新的产品管线和新药专利,有助于公司在抗体领域建立全球领先的抗体技术及产品线,是公司进一步落实业务全球布局,贯彻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托。本次收购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对GENSUN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决策效率,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全球研发策略的制定和执行,实现中国和全球研发整体协调发展,加快公司新药研发的全球布局,更好地满足公司新药的全球研发定位,提升公司参与国际新药开发竞争的能力。
4、具备国际化竞争力和合作能力
公司的发展战略之一为持续推进在研产品在中国的临床研究及商业化进程,同时积极布局公司产品的国际化开发,从而增强参与全球竞争和国际合作的能力。公司拥有国际水平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和产品管线,注重国际国内技术和项目的合作和拓展,培育国际水平的竞争优势。公司拥有一支具备国际化视野的、拥有丰富的药品国际注册和国际临床研发经验的团队,将依托产品优势在国际市场进行布局,寻找合作伙伴或实现对外授权,逐步增强公司的国际化能力。
5、拥有优秀的研发、产业化和销售团队
公司核心研发管理团队注重先进的制药技术,已经组建了一支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新药开发经验的专业团队,并将紧密结合国内外团队的优势,提高研发效率。
公司的市场营销和商务及多元化团队逐渐扩大人员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营销能力。
6、拥有自主的商业化生产能力
公司已建成化学药物口服固体制剂GMP生产车间和重组蛋白质药物GMP生产车间;公司生物新药产业化基地建设进程顺利,为抗体新药的商业化生产做好准备。另外,公司与原料药生产合作伙伴签订了合作协议并积极开发第二供应商。这些设施和措施确保公司小分子药物和生物新药的商业化生产,并具有更灵活的生产供应能力和更佳的成本控制优势。
7、已建立卓越的临床合作体系
公司已建立了全国相关领域的临床专家网络,与国内知名的三甲医疗机构和众多临床专家开展了科学、规范的临床试验合作,这为公司产品管线临床试验的高质量运行以及产品知名度培育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与国内外知名临床研发外包服务公司(CRO)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完善了临床研发网络,保证公司临床试验的质量。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在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各项业务取得积极进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销量继续增加,重组人凝血酶实现商业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69.67万元,同比增长9.44%,公司继续积极推进多纳非尼片进入医院和药房的工作,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进入医院1,081家、覆盖医院1,844家、覆盖药房934家,多纳非尼片在全国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为后续销售持续放量奠定基础。
在重组人凝血酶方面,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重组人凝血酶商业化及申请纳入新版国家医保目录的各项前期工作。目前,根据与合作方蓬莱诺康(远大辽宁)签署的独家市场推广服务协议,双方合作顺利推进中,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合作方支付的独家市场推广权许可费人民币34,000万元,合作方的销售团队正在积极开展重组人凝血酶市场销售工作,并于2024年4月实现发货销售。
(二)盐酸吉卡昔替尼片上市审评持续推进,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上市申请已获受理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与药监部门开展沟通,稳步推进吉卡昔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适应症的新药上市工作。同时,针对吉卡昔替尼片获批后的商业化工作,公司在报告期内提前积极布局,在商业化团队核心骨干架构的基础上,正在新增招聘擅长血液病领域的市场、医学和销售推广的优秀人才,以期在获批后能够迅速进行吉卡昔替尼片治疗骨髓纤维化适应症的市场推广和销售,使产品能够迅速得到推广和应用。
2024年6月,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rhTSH)的生物制品上市许可申请(BLA)获得受理,本次递交新药上市申请的适应症是用于既往接受过甲状腺切除术的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随访时的放射性碘(
I)全身显像(WBS)检查和血清甲状腺球蛋白(Tg)检测。2024年8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签发的药品注册核查(药学、临床)的通知。截至目前,国内尚未有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获批用于该项适应症。后续,公司将持续与药监部门开展沟通,积极推进该产品的上市审评工作。
(三)持续推进新药临床研究,取得多项里程碑进展
2024年6月,吉卡昔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的III期临床主试验达到主要疗效终点;在安全性方面,吉卡昔替尼治疗重症斑秃患者的安全性与耐受性良好。公司将加快推进吉卡昔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患者适应症的上市进程。报告期内,公司在2024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上发布了ZG005、ZGGS18的临床研究数据及最新进展。相关临床研究数据显示,ZG005 单药在多种晚期实体瘤中呈现出良好的耐受性和安全性及良好的抗肿瘤疗效,ZGGS18呈现出良好的耐受性和安全性以及抗肿瘤疗效趋势;数据支持ZG005和ZGGS18在晚期肿瘤中开展进一步的临床研究。同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亦有多个产品获批开展临床试验,包括吉卡昔替尼片和吉卡昔替尼乳膏分别获批开展用于治疗12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非节段型白癜风患者的II/III期临床试验、注射用ZG005与注射用ZGGS18联合用于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获得批准、注射用ZG005与贝伐珠单抗联合用于晚期肝细胞癌的临床试验获得批准。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为采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上市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公司已获批产品和适应症包括:
多纳非尼一线治疗晚期肝癌和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重组人凝血酶用于成人经标准外科止血技术(如缝合、结扎或电凝)控制出血无效或不可行时促进手术创面渗血或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出血的止血。公司的其他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公
司尚不能预计未来实现盈利或进行利润分配的时点。公司未来亏损净额的多少将取决于公司药品研发项目的数量及范围、与该等项目有关的成本、获批产品进行商业化生产的成本、公司产生收入的能力等方面;即使公司未来能够盈利,亦可能无法保持持续盈利。预计公司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在研药品上市销售前,公司需要完成临床开发、监管审批;新药获批上市后,公司仍需开展团队建设、持续开展市场拓展等经营活动。公司将在发现新产品、推动在研药品的临床开发及商业化等诸多方面继续投入大量资金,因此需要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进一步取得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如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公司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如公司无法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取得盈利以取得或维持足够的营运资金,公司将被迫推迟、削减或取消公司的研发项目或推迟未来的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将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若公司经营活动无法维持现金流,将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和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造成不利影响,影响或迟滞公司现有在研药品的临床试验开展,可能导致公司放弃具有更大商业潜力的药品研发,影响公司研发、生产设施的建设及研发设施的更新,不利于公司在研药品的销售及市场推广等商业活动,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向供应商或合作伙伴履约,并对公司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资金状况面临压力将影响公司员工薪酬的发放和增长,从而影响公司未来人才引进和现有团队的稳定,可能会阻碍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并损害公司成功实施业务战略的能力。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产生取决于公司药品研发情况、药品上市获批情况、药品生产、市场推广及销售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情形将导致公司在资金状况、研发投入等方面无法满足其药品研发、药品上市获批情况、药品生产、市场推广及销售的需求,进而对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取得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使其面临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投入研发在研药品,并在药品取得上市批准后持续进行市场推广,如药品商业化后公司收入未能按计划增长,则可能导致亏损进一步增加。
公司的营销团队仍在持续建设过程中,随着公司在研药品商业化进程推进,公司需要组建更加全面及综合的营销团队以进行市场推广、销售服务支持等市场开拓活动。如公司在营销团队成员的招募、聘用、培训等方面不及预期,或存在市场营销方面的人才流失,则将对公司的商业化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在研药品尚未有确定的药品定价信息,后续药品上市后的销售价格对患者经济负担的影响程度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药品未来将可能因定价偏高而导致销量不及预期。在研药品上市后,公司渠道终端的覆盖也会受到医疗产业环境、政府政策、招标以及医院二次议价的影响。同时,公司在研药品上市后进入医保报销目录的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由于在进入医保目录前无法取得医保报销,其商业销售将高度依赖患者自付,这将影响公司药品的价格竞争力。即使未来进入医保报销目录,政府部门可能会限制支付部分报销比例,亦将影响到公司药品的销量,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公司无法保证成功识别或筛选到新候选药物和/或适应症,亦无法保证公司在研药品的后续开发潜力
公司在研药品筛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业务的后续发展有赖于根据公司的研究方法及流程成功识别潜在的候选药物用于治疗目标适应症,以增加及补充公司药品品类或针对的适应症。公司计划持续研发探索新的在研药品,因此需要投入大量的技术、财力和人力资源来开展研究计划,以发现新的候选药物和发掘在研药品目标适应症。公司无法保证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流程能够成功识别及筛选到新候选药物和/或在研药品目标适应症,且新候选药物或在研药品亦可能因产生毒副作用和/或疗效不佳等而无后续开发潜力。如公司将其精力及资源集中于最终可能被证明无后续开发潜力的在研药品、适应症或其他潜在项目,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在研药品临床试验进度可能不及预期
临床试验的完成进度部分取决于以下因素:(1)公司能否招募足够数量的患者;(2)公司能否与足够数量的临床试验机构合作;(3)临床试验能否顺利通过临床试验机构内部批准或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公司临床试验在招募患者和确定临床试验机构时可能因患者人群的人数、性质、试验计划界定患者的资格标准、竞争对手同时进行类似临床试验等因素而遇到困难,从而阻碍临床试验的如期完成,对推进在研药品的开发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在完成临床前或临床试验时可能遇到推迟,且在日后临床试验中可能产生多种不可预见事件从而推迟临床进度并妨碍在研产品获得监管批准,包括但不限于:(1)监管机构或伦理委员会不授权公司启动或开展临床试验,或者不授权公司按照预期的时间进度启动或开展临床试验;
(2)公司与潜在临床试验基地、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临床试验的主要研究者或医院达成协议时遇到延迟,甚至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未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3)临床试验所需受试者人数比预期更多,受试者入组比预期更慢,或者受试者退出该等临床试验的比率比预期更高;
(4)不可预见的安全性问题或不良反应;(5)监管要求提供额外分析、报告、数据、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数据,或者监管机构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6)出现不明确或不具确定性的中期结果,或者出现与早期结果不一致的临床试验结果等。上述任何事件均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在研药品临床试验结果可能不及预期
尽管在研药品的临床前研究及初期临床试验均可能取得良好结果,但由于可能出现在研药品的功效不足或安全性不佳等情况,众多创新药公司在后期临床试验中均可能遭遇重大挫折。如公司在研药品的临床试验结果不如预期,将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若公司委任的第三方未能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未达预期或未能遵守监管规定,则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按照行业惯例委任并计划继续委任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CRO)、主要研究者及医院管理或实施公司的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公司依赖该等第三方实施某些方面的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且并不控制所有方面的工作。公司签约的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主要研究者及医院的员工并非公司雇员,公司无法控制其为公司正在进行的临床项目投入足够时间、资源及监督,但公司确有责任确保每项研究均按照适用方案、法律、监管规定及科学标准进行,公司委任第三方进行临床试验并不能解除公司的监管责任。
公司就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与第三方开展合作,若该等第三方未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未达预期或未能遵守监管规定,公司获得的研究数据在质量或准确性方面将受到影响,临床前研究或临床试验可能会延长、延迟或终止,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在研药品延迟或无法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导致公司业务受到不利影响。变更受托研究机构亦可能导致公司增加额外的成本及临床前研究或临床试验延迟,从而可能会影响公司预期的开发时间表。
5、公司可能无法完成在研药品的审评审批流程,或在研药品的审评审批进度及结果可能不及预期近年来,药品注册审评制度进行了较多调整,主管部门对研发过程的监管要求也持续提高。由于创新药物研发周期较长,在此过程中药品注册审评制度可能变动或提高相关标准,可能影响药物研发和注册的进度或导致审批结果不及预期,使竞争对手先于公司向市场推出同类产品,并阻碍公司在研药品成功商业化或延迟其进度,甚至导致研发失败,将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可能无法就在研药品完成监管审评审批流程,该等流程程序复杂,相当耗时且本身不可预测。公司在研药品可能因多种原因而无法获得监管批准或者面临审批过程延迟等不可控情形,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未获得监管机构批准进而未能开始或完成临床试验;(2)未能证明在研药品安全有效,或者临床结果不符合批准所需的统计显著性水平;(3)监管机构不同意公司对临床前研究或临床试验数据的诠释;(4)审评审批政策的变动导致公司的临床前及临床数据不足或要求公司修订临床试验方案以获得批准;(5)公司未能按照监管规定或既定的临床试验方案进行临床试验;(6)临床场所、研究人员或公司的临床试验中的其他参与者偏离实验方案,未能按照规定进行试验或退出试验等。公司由于上述原因而延迟或终止任何在研药品的临床试验,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研发能力,损害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商业前景。
6、公司尚未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项目可能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或者可能被技术替代
药物早期研发过程需要经过药物作用靶点以及生物标记的选择与确认、先导药物的确定、构效关系的研究与活性化合物的筛选、候选药物的选定等几个阶段,确立进入临床研究的药物。筛选出来的候选药物需通过大量的临床前研究工作来论证其安全性与有效性,以决定是否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公司临床前研究阶段的产品存在因临床前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从而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此外,鉴于上述产品尚未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如果竞争对手的产品先于公司开展临床试验或者相关领域出现突破性进展或技术替代,将对公司临床前产品的推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公司所处的制药市场竞争激烈,尽管公司多纳非尼的晚期肝癌和甲状腺癌适应症已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但国内市场存在已获批进口的同一适应症原研药竞争,且竞品仿制药已被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公司面临已上市竞品和其他仿制药在市场推广、产品定价、医生用药路径等方面的竞争。
重组人凝血酶以及未来获批上市的产品需要经历市场开拓过程才能实现药品的良好销售,如在市场准入、市场拓展等方面进展未达预期,导致无法快速放量或未能有效获得医生或患者的认可,则可能影响公司收入增长及盈利能力的提升。
(五)财务风险
在研药品产生销售收入之前,公司需要完成临床开发、监管审批、市场推广等经营活动。为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将在发现新产品、推动在研药品的临床开发及商业化等诸多方面继续投入大量资金,公司当前产品销售收入仍无法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需要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进一步取得资金。
公司的未来资金需求将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临床试验的进度、时机、范围及成本,包括已计划及潜在未来临床试验能否及时招募到患者;(2)在研药品监管审批的结果、时机及成本;(3)尚未获得许可证及处于开发阶段的在研药品的数量及特征;(4)已获批
上市产品的销售及市场推广成本;(5)潜在未来合作、特许经营或其他安排的条款及时机;(6)公司员工人数的增长及相关成本等;(7)固定资产投资所需资金。如果公司无法获得足够的营运资金,公司将被迫推迟、削减或取消公司的研发项目或者推迟未来的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将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医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医药产品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同时,医药产业又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中国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期,各项改革正在逐步深入。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相关监管政策将不断调整和完善,中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竞争十分激烈,且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的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面临来自全球主要医药公司及生物科技公司的竞争,部分竞争对手有可能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的创新药物,若前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实现药品升级迭代,将对现有上市药品或其他不具备同样竞争优势的在研药品造成重大冲击。近年来生命科学和药物研究领域日新月异,若在公司在研药品相关领域出现突破性进展,或是在公司药物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在研药品产生重大冲击。
(七)宏观环境风险
中国以外的国际市场是公司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因此公司可能需要在境外开展药物研发、业务拓展等经营活动。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经营环境、法律政策及社会文化不同,如果该等国家或地区的经营环境、法律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未来公司在该等国家或地区的业务经营管理能力不足,或公司未能在该等市场取得许可或与第三方达成合作协议,公司创造收入的增长潜力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特别是中美贸易关系的不确定性以及因此导致的中美双方对跨境技术转让、投资、贸易可能施加的额外关税或其他限制,将可能对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及市场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其他重大风险
1、创新药研发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多方面,若公司无法有效取得并维护其专利保护或者公司药品涉嫌侵犯第三方专利,则将对公司药品商业化产生不利影响
虽然公司已经寻求通过在中国、美国及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以及结合使用商业秘密等方法来保护具有商业重要性的在研药品及技术,但不排除公司知识产权仍存在可能被侵害或保护不充分的风险。除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外,公司目前仍有部分知识产权已提交专利申请但尚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若相关专利申请未能获得授权,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创新药研发领域,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多方面,若公司无法通过知识产权为公司在研药品取得及维持专利保护,或所取得的知识产权范围不够广泛,第三方可能通过不侵权的方式开发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并直接与公司竞争;同时,已申请或授权专利的自身局限性也可能导致其无法充分保护公司的产品或技术,从而对公司产品成功实现商业化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创新药的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授予、范围、有效性、可强制执行性及商业价值也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司提交专利申请的国家,如专利法律发生变动,如某些国家对一些抗肿瘤药品及治疗
严重危害生命的药品实施强制许可或部分强制许可等,则有可能会降低公司专利的价值,或使公司专利保护的范围变窄,从而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价值。
候选药物的研发进度及相关监管审查所需时间可能导致候选药物的一些专利权在其商业化之前或之后不久到期,该类专利权到期后,可能有第三方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开发与公司产品存在直接竞争的产品,从而影响公司产品和技术的商业化潜力。创新药企业较易涉及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及其他索赔及法律程序,公司在研药品的领域可能存在公司目前并不知悉的第三方专利或专利申请,且因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细分领域对新药发明专利的保护不断深化及动态发展,公司正在开发或未来拟开发的候选药物可能存在被指控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的风险,可能面临知识产权侵权索赔、申诉或其他法律上的质疑,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产生开支、支付损害赔偿及妨碍或迟滞公司进一步研发、生产或销售候选药物。若公司卷入专利纠纷,任何对公司不利的裁决均可能令公司的专利权被削减范围或失效,或允许第三方对公司的技术或候选药物进行商业化,或导致公司无法在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的情况下研发、生产或销售候选药物。相关知识产权诉讼或争议可能给公司造成以下一项或多项不利影响:(1)停止研发、生产或出售包含受到质疑的知识产权的产品;(2)向遭侵犯知识产权的持有人请求授权并为此付款;(3)重新设计或重造产品,变更公司业务流程;(4)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及律师费。
2、公司依赖科研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与技术水平,核心人员的流失可能阻碍公司研发及商业目标的实现
公司高度倚赖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招募及挽留符合资格的科研、临床、制造以及销售和市场推广人员对公司的成功至关重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键员工的流失,可能会阻碍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并严重损害公司成功实施业务战略的能力。
公司的成功依赖于公司科研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团队,以及其紧跟创新药行业顶尖科技及发展的能力。公司与其他创新药公司在争取科研人员方面的竞争十分激烈,且可能较难以目前的薪资水平招募及挽留足够技术娴熟且经验丰富的科研人员或其他技术人员。为进行有效竞争,公司或须提供更高薪酬及其他福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公司未能吸引、激励、培训、挽留符合资格的科研人员或其他技术人员,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69.67万元,同比增长9.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53.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37.12万元,净亏损同比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55.3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已上市药品销售及新药研发管线进度,同时继续加强成本费用预算管理。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已提交药品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吉卡昔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III期临床试验已获成功,吉卡昔替尼片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特应性皮炎适应症的III期临床试验已进入研究中后期,ZG005、ZG006新启动的等多项I/II期临床试验患者也已顺利入组,报告期内研发费用18,115.46万元,因具体研发项目所处不同研发阶段,研发费用总体同比有所减少,此外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因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同比减少4,769.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同比减少5,763.84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40,696,731.58 | 219,928,154.33 | 9.44 |
营业成本 | 17,495,980.98 | 16,489,388.28 | 6.10 |
销售费用 | 120,194,067.03 | 117,644,761.96 | 2.17 |
管理费用 | 26,420,304.17 | 6,471,436.19 | 308.26 |
财务费用 | -15,357,661.08 | -3,282,293.6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81,154,578.04 | 220,319,327.87 | -17.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553,063.11 | -133,716,109.4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587,827.78 | -423,916,646.9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364,792.88 | 1,387,264,445.61 | -96.8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多纳非尼片销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多纳非尼片销量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按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情况冲回计提股份支付费用,本报告期未发生同类冲回事项。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具体研发项目所处不同研发阶段,研发费用总体同比有所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泽普凝独家销售推广授权款28,000万元,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和赎回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变化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6,233,696.91 | 1.81 | 137,018,830.84 | 4.75 | -58.96 | 本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购买和赎回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占比变化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962,349.27 | 0.10 | 4,538,472.24 | 0.16 | -34.73 | 待抵扣进项税减少 |
长期待摊费用 | 28,748,014.81 | 0.93 | 16,390,550.81 | 0.57 | 75.39 | 固体制剂二车间装修改造项目完工转入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824,970.31 | 0.19 | 4,017,570.95 | 0.14 | 44.99 | 预付设备采购及工程款增加 |
应付票据 | 4,498,500.00 | 0.15 | 100.00 | 新增CDMO委外加工及工艺转移款 | ||
预收款项 | 61,162.08 | 0.01 | 107,033.64 | 0.01 | -42.86 | 预收款结转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174,496.86 | 0.43 | 63,732,890.83 | 2.21 | -79.33 | 归还银行贷款 |
其他流动负债 | 4,913,948.01 | 0.16 | 10,041,434.30 | 0.35 | -51.06 | 应付销售折让折扣减少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11,320,755.67 | 10.04 | 56,603,773.80 | 1.96 | 450.00 | 本期收到泽普凝独家市场推广服务授权收入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1,309,299.63(单位:元 币种:美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9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衍生工具 | 137,018,830.84 | 4,989,367.27 | 713,000,000.00 | 795,126,800.00 | -3,647,701.20 | 56,233,696.91 | ||
其他 | 5,987,768.53 | 5,987,768.53 | ||||||
合计 | 143,006,599.37 | 4,989,367.27 | 713,000,000.00 | 795,126,800.00 | -3,647,701.20 | 62,221,465.4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上海泽璟 | 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 1,000.00 | 100.00% | 3,511.43 | 324.45 | -6.87 |
GENSUN | 创新抗体药物的研究,主要包括肿瘤免疫领域的生物医疗的研发、许可和市场推广 | 638.8838万美元 | 55.74% | 14,881.68 | 298.57 | -2,483.41 |
注:GENSUN相关财务数据系考虑了合并层面公允价值调整后数据。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3.21 | www.sse.com.cn | 2024.03.22 |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等共2项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6.28 | www.sse.com.cn | 2024.06.29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共10项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依据公司研发工作组织特点和研发工作所处阶段确定重要岗位职责,综合考虑现有研发工作和未来研发布局认定相应的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技术负责人、研发负责人或履行类似职责的人员。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2023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低于12亿元,低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C,不满足归属条件。因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60.0224万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4.0000万股均不得归属,公司予以作废失效。上述不得归属并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0224万股。 |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74.6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员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遵循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污染防治工作原则,努力打造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高科技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环境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办理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如下:
晨丰路209号废水排放达标情况(mg/L) | |||||||||
排放口位置 | 废水总排放口 |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3-N | TN | TP | SS | PH | BOD | 急性毒性 | 总有机碳 |
排放浓度 | 48 | 3.79 | 6.52 | 0.27 | 43 | 6.9 | 18.8 | 0.03 | 11.1 |
排放限值 | 430 | 35 | 40 | 6 | 300 | 6.5-9.5 | / | /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
排放方式 | 预处理后接管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 ||||||||
执行标准 |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等 |
元丰路168号废水排放达标情况(mg/L)
元丰路168号废水排放达标情况(mg/L) | ||||||||
排放口位置 | 废水总排放口 |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3-N | TN | TP | SS | PH | BOD | 急性毒性 |
排放浓度 | 8 | 0.146 | 1.98 | 0.08 | 12 | 7.1 | 3.1 | 0.004 |
排放限值 | 60 | 8 | 20 | 0.5 | 50 | 6-9 | 15 | 0.07 |
污染物名称 | 色度 | 甲醛 | 乙腈 | 总余氯 | 挥发酚 | 动植物油 | 粪大肠菌群 | 总有机碳 |
排放浓度 | <5 | / | / | / | / | 0.37 | / | 2.4 |
排放限值 | <40 | 0.5 | 2 | 0.5 | 0.2 | 5 | 500 | 18 |
达标情况 | 达标 | |||||||
排放方式 | 预处理后接管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
噪音排放达标情况(db) | |||||||||
排放口位置 | 晨丰路209号 | 元丰路168号 | / | ||||||
厂界位置 | 噪声值db | 排放限值 | 达标情况 | 执行 标准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厂界东侧 | 58.4 | 46.9 | 58 | 46.4 | 65 | 55 | 达标 | 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厂界南侧 | 56.9 | 47.4 | 58.2 | 47.7 | |||||
厂界西侧 | 57.4 | 47.8 | 58.3 | 47.8 | |||||
厂界北侧 | 58 | 46.7 | 57.8 | 47.4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多种有效防治污染的设施手段保障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地方的相关要求,其中废
执行标准 | 《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污许可证》等 |
晨丰路209号废气排放达标情况(mg/L)
晨丰路209号废气排放达标情况(mg/L) | |||||||
排放口位置 | 锅炉排放口 | 研发车间排放口 | |||||
污染物名称 | SO2 | NOx | 烟尘 | 林格曼黑度 | 挥发性有机物 | HCl | |
排放浓度 | 11 | 31 | 1.5 | <1 | 0.885 | / | |
排放限值 | 35 | 50 | 10 | <1 | 60 | 10 | |
排放口位置 | 危废库排放口 | 车间-1排放口 | 车间-2排放口 | ||||
污染物名称 | H2S | NH3 | 非甲烷总烃 | 臭气浓度 | 颗粒物 | 颗粒物 | |
排放浓度 | 0.026 | 0.7 | 0.96 | 600 | 4.5 | 4.3 | |
排放限值 | 5 | 20 | 60 | 1000 | 15 | 15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
排放方式 | 预处理后接管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 ||||||
执行标准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等 |
元丰路168号废气排放达标情况(mg/L)
元丰路168号废气排放达标情况(mg/L) | ||||
排放口位置 | 锅炉排放口 | |||
污染物名称 | SO2 | NOx | 烟尘 | 林格曼黑度 |
排放浓度 | / | 31 | 4.2 | <1 |
排放限值 | 35 | 50 | 10 | <1 |
排放口位置 | 废水站排放口 | |||
污染物名称 | H2S | NH3 | 非甲烷总烃 | 臭气浓度 |
排放浓度 | 0.043 | 2.44 | 2.27 | 855 |
排放限值 | 5 | 20 | 60 | 1000 |
达标情况 | 达标 | |||
排放方式 | 预处理后接管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 |||
执行标准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等 |
水排放均已安装了在线联网监测设备,确保了水质的达标排放。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下:
排放类别 | 主要污染物 | 环保设施 | ||
处理设施名称 | 处理 能力 | 运行 情况 | ||
废水 | COD、NH3-N、TP、TN、SS、PH、BOD、急性毒性、总有机碳 | 废水处理设施-晨丰路 | 48t/d | 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COD、NH3-N、TP、TN、SS、PH、BOD、急性毒性、总有机碳、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色度、挥发酚、总余氯、甲醛、乙腈 | 废水处理设施-元丰路 | 20t/d | ||
废气 | 低浓度颗粒物 | 废气-布袋除尘 | / | |
SO2、NOx、烟尘、林格曼黑度 | 锅炉-低氮燃烧器 | / |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H2S、NH3 | 废气-喷淋+UV光解 | / | ||
挥发性有机物、HCl | 废气-活性炭吸附 | / |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H2S、NH3 | 废气-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 / | ||
低浓度颗粒物 | 废气-布袋除尘 | /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和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设和运行,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量增幅最小化,努力实现公司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愿景。报告期内,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许可信息取得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日,公司重新变更取得《排污许可证》(晨丰路209号),证书编号:
91320583685894616H001V,有效期:2022年10月25日-2027年10月24日,发证机关: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2024年4月2日,公司重新变更取得《排污许可证》(元丰路168号),证书编号:
91320583685894616H002V,有效期:2023年3月17日-2028年3月16日,发证机关: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昆山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20583-2023-1625-L。
子公司上海泽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02-310115-2022-509-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执行,同时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了《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其对公司的废水、废气、噪音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ZELIN SHENG(盛泽林)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 2020年1月23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陆惠萍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2020年1月23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昆山璟奥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 2020年1月23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近亲属、核心技术人员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0年1月23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JISHENG WU(吴济生)、徐志刚、吕彬华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0年1月23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8)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10)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高级管理人员黄刚、高青平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 | 2020年1月23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12个月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武力卿、张滨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0年1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除遵守上述承诺外,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股东、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月23日 | 日起12个月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且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 ||||||||
其他 | 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昆山璟奥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泽璟制药 |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①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②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③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①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②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③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吕彬华、高青平、黄刚) | ①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③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薪酬及现金分红(如有),同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泽璟制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违反前述承诺,且公司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吕彬华、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就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2)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高青平、黄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8)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其他 | 泽璟制药 |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赔偿金额。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3)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或分配红利或派发红股(如有)。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首发前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ZELIN SHENG(盛泽林)、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惠萍及 |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吕彬华、高青平、黄刚) | 定;③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公司/本人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④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3)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2、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主动或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将不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活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动。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核心技术人员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为避免疑义,不包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主动或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尽最大努力促使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1)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将不利用本人的地位,进行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 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昆山璟奥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 2、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企业将主动或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 2020年 1月23 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企业进一步保证:(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将不利用本企业的地位,进行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昆山璟奥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股东且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ZELINSHENG(盛泽林)控制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宁波璟晨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股东且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惠萍控制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宁波泽奥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JACKIE ZEGI SHENG (盛泽琪)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 陆惠萍 | 1、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曾就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受到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的行政处罚,亦未就该等事宜与其员工发生任何争议、纠纷;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其所在地政策规定,为全体符合要求的员工开设社会保险金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3、若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被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或被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员工本人合法要求补缴或者被追缴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应缴而未缴、未足额为其全体员工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或因此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本人将承担所有补缴款项、罚款、滞纳金及其他支出,并承诺此后不向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追偿,保证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不会因此遭受损失,确保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免受任何损失和损害。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 | 1、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在设立及有效存续期间已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从未因少缴、欠缴税务而受到税务主管部门的质询,亦未因此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 2020年 1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泽林)、 陆惠萍 | 2、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在设立及历史沿革、生产经营等方面因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税务或未及时缴纳税务等相关事项,需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承担相关责任的,或因未及时缴纳税务,被税务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税务或缴纳相关滞纳金的,或因政府机关要求等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承担责任的,本人将无条件代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承担全部费用,或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月23日 | ||||||
其他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确保GENSUN严格遵守甲方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遵守甲方的章程、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执行GENSUN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决议,接受甲方作为GENSUN控股股东的有效管理、控制及监督;以及 (2)对于下列事项,除需经GENSUN内部决策程序外,还需确保该等事项由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同意:1)GENSUN发生超过20万美元以上的开支;2)GENSUN与乙方及其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乙方薪酬等);3)向GENSUN的股东进行分红;以及4)其他根据甲方管理制度须经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事项。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以及ZELIN SHENG(盛泽林)家族成员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 |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之日起2年内,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各项必要的同意、批准、许可的前提下,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按照法律允许的方式以公允价格收购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届时所持有的GENSUN股份。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述收购完成之日(以下简称“过渡期”),在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及陆惠萍将尽最大努力确保GENSUN不对股东进行分红(包括但不限于不提议GENSUN进行分红以及不对GENSUN相关的分红提案投赞成票)。 (3)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承诺在过渡期内不向除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GENSUN股份。(4)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向公司和GENSUN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如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其因此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均归公司所有。 | 2020年1月23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以及ZELIN SHENG(盛泽林)家族成员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 | 1、于购买选择权有效期内,在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承诺不提议GENSUN进行分红;公司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及陆惠萍将尽最大努力确保GENSUN不对股东进行分红(包括但不限于不提议GENSUN进行分红以及不对GENSUN相关的分红提案投赞成票)。 2、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承诺在购买选择权有效期内不向除公司(含公司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GENSUN股份。3、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向公司和GENSUN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如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其因此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均归公司所有。 | 2022年1月19日 | 是 | 自协议书生效后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现任全体董事(除张梦恒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且本人已作出的承诺无法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新规定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 2021年11月26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实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2、本人承诺,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且本人已作出的承诺无法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新规 | 2021年11月26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际控制人陆惠萍 | 定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泽璟制药 | 1、本公司不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1年4月29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所有激励对象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1年4月29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昆山璟奥、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承诺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全部股份自2023年1月23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12个月至2024年1月22日,承诺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减持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股份。在上述承诺延长锁定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上述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 2023年1月23日 | 是 | 2024年1月23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1月20日 | 202,560.00 | 190,822.08 | 190,822.08 | - | 158,874.27 | - | 83.26 | 0 | 4,771.81 | 2.50 | 43,421.14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4月14日 | 120,000.00 | 118,193.32 | 118,193.32 | - | 24,772.91 | - | 20.96 | 0 | 5,450.89 | 4.61 | 0 |
合计 | / | 322,560.00 | 309,015.39 | 309,015.39 | - | 183,647.18 | - | / | / | 10,222.70 | / | 43,421.14 |
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前,公司将募集资金总额由145,529.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12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投向新药研发项目。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药研发项目(注1) | 研发 | 是 | 否 | 145,930.00 | -3.87 (注5) | 137,271.76 | 94.07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注2)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2,458.00 | 4,775.68 | 19,144.94 | 45.09 | 2024年12月 | 否 | 否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注4)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2,434.08 | 0 | 2,457.57 | 100.97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新药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18,193.32 | 5,450.89 | 24,772.91 | 20.96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309,015.39 | 10,222.70 | 183,647.18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变更:(1)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2)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3)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并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注2: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注3: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原定建设计划相比,“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注4:“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457.57万元,较承诺投资总额2,434.08万元超出23.49万元,系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注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本报告期实际支出12.61万元,同时收到临床研究中心结算退款16.48万元,相抵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3.87万元。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资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披露时间) | ||||||||
“新药研发项目”三个子项目“ZG5266原发性胆汁淤积性肝炎/肝硬化适应症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及药学研究”、“ZG5266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适应症临床前研究及临床研究”、“ZG5266原发性胆汁淤积性肝炎/肝硬化适应症美国临床试验”暂停 | 2024年2月7日 | 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21,100.68 | 3,102.98 | “新药研发项目”新增三个子项目“ZG2001用于治疗KRAS突变晚期实体肿瘤的临床前研究及II期临床试验”、 “ZG0895用于治疗复发性或转移性晚期实体肿瘤的II期临床试验”、 “ZGGS18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的II期临床试验” | 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 0 |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对相关变更情况进行了说明。 |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2月17日 | 55,000.00 | 2023年2月21日 | 2024年2月20日 | 106,900.00 | 否 |
2023年6月15日 | 98,000.00 | 2023年6月15日 | 2024年6月14日 | 否 | |
2024年2月6日 | 49,000.00 | 2024年2月21日 | 2024年6月14日 | 否 | |
2024年6月6日 | 138,000.00 | 2024年6月15日 | 2025年6月14日 | 否 |
其他说明无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6,606,900 | 36.50 | -96,606,900 | -96,606,900 | 0 | 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4,684,740 | 13.11 | -34,684,740 | -34,684,740 | 0 | 0.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2,119,300 | 8.36 | -22,119,300 | -22,119,30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565,440 | 4.75 | -12,565,440 | -12,565,440 | 0 | 0.00 | |||
4、外资持股 | 61,922,160 | 23.39 | -61,922,160 | -61,922,16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61,922,160 | 23.39 | -61,922,160 | -61,922,16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68,101,286 | 63.50 | +96,606,900 | +96,606,900 | 264,708,186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8,101,286 | 63.50 | +96,606,900 | +96,606,900 | 264,708,186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64,708,186 | 100.00 | 0 | 0 | 264,708,186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6,606,900股,系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96,606,900股于2024年1月23日起上市流通所致。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ZELIN SHENG(盛泽林) | 49,636,620 | 49,636,62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3日 |
陆惠萍 | 12,565,440 | 12,565,44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3日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2,285,540 | 12,285,54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3日 |
宁波泽奥 | 16,500,600 | 16,500,60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3日 |
宁波璟晨 | 3,904,740 | 3,904,74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3日 |
昆山璟奥 | 1,713,960 | 1,713,96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3日 |
合计 | 96,606,900 | 96,606,900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46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刘曙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814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147,606股。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ZELIN SHENG(盛泽林) | 0 | 49,910,527 | 18.85 | 0 | 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6,500,600 | 6.2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陆惠萍 | 0 | 12,631,644 | 4.77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0 | 12,292,164 | 4.64 | 0 | 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13,491 | 8,514,168 | 3.2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0 | 6,842,900 | 2.59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38,634 | 4,203,825 | 1.59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刘曙光 | -79,867 | 4,168,420 | 1.57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904,740 | 1.4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0 | 3,108,860 | 1.17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ZELIN SHENG(盛泽林) | 49,910,527 | 人民币普通股 | 49,910,527 | |||||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50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00,600 | |||||
陆惠萍 | 12,631,64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31,644 |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2,292,1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92,16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14,168 | 人民币普通股 | 8,514,168 |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6,84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42,9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03,825 | 人民币普通股 | 4,203,825 | |||||
刘曙光 | 4,168,42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68,420 | |||||
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04,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04,740 |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108,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08,86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宁波泽奥、宁波璟晨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除上述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宁波泽奥、宁波璟晨为一致行动人,陆惠萍为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执行事务合伙人,ZELIN SHENG(盛泽林)与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为兄妹关系;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除上述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张滨 | 核心技术人员 | 3,870 | 0 | -3,870 | 二级市场买卖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320,274,300.16 | 2,109,640,875.3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6,233,696.91 | 137,018,830.8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130,880,379.36 | 101,139,998.1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44,908,331.29 | 46,250,585.3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9,359,639.62 | 10,894,988.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41,123,246.36 | 110,852,343.8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962,349.27 | 4,538,472.24 |
流动资产合计 | 2,705,741,942.97 | 2,520,336,094.4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5,987,768.53 | 5,987,768.5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7,293,300.68 | 98,289,417.59 |
在建工程 | 七、22 | 146,906,382.55 | 135,826,970.6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9,645,470.38 | 37,088,669.86 |
无形资产 | 七、26 | 59,515,174.85 | 69,269,782.5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8,748,014.81 | 16,390,550.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5,824,970.31 | 4,017,570.9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3,921,082.11 | 366,870,730.91 | |
资产总计 | 3,099,663,025.08 | 2,887,206,825.3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914,209,554.82 | 795,164,810.8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4,498,500.00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24,356,618.06 | 137,734,514.83 |
预收款项 | 七、37 | 61,162.08 | 107,033.64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9,563,037.30 | 65,250,987.29 |
应交税费 | 七、40 | 36,564,979.79 | 33,015,290.9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1,790,773.12 | 30,134,274.1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3,174,496.86 | 63,732,890.8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913,948.01 | 10,041,434.30 |
流动负债合计 | 1,169,133,070.04 | 1,135,181,236.8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9,180,256.79 | 29,455,850.2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4,015,395.15 | 11,545,978.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7,647,583.85 | 9,582,937.9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311,320,755.67 | 56,603,773.8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2,163,991.46 | 107,188,540.07 | |
负债合计 | 1,531,297,061.50 | 1,242,369,776.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64,708,186.00 | 264,708,18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353,448,970.10 | 3,353,006,007.6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5,664,888.11 | -5,949,767.5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045,447,779.47 | -1,978,911,708.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67,044,488.52 | 1,632,852,717.6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21,475.06 | 11,984,330.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68,365,963.58 | 1,644,837,048.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099,663,025.08 | 2,887,206,825.31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69,888,300.12 | 1,893,513,038.5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85,033,767.1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73,255,475.32 | 129,977,747.0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4,897,906.17 | 45,936,600.3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76,383,381.23 | 237,949,096.5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1,123,246.36 | 110,852,343.8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19,603.22 | 4,168,042.2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717,567,912.42 | 2,507,430,635.7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987,768.53 | 5,987,768.5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6,268,062.25 | 96,950,037.41 | |
在建工程 | 146,906,382.55 | 135,826,970.6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715,908.76 | 2,437,707.56 | |
无形资产 | 33,494,568.68 | 36,659,590.3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551,583.88 | 9,264,655.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824,970.31 | 4,017,570.9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4,050,560.96 | 394,445,616.75 | |
资产总计 | 3,151,618,473.38 | 2,901,876,252.4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14,209,554.82 | 795,164,810.8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498,500.00 | ||
应付账款 | 144,676,778.50 | 166,847,625.39 | |
预收款项 | 61,162.08 | 107,033.64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936,915.90 | 45,828,136.68 | |
应交税费 | 11,301,675.59 | 7,349,107.16 | |
其他应付款 | 21,555,062.76 | 30,134,274.1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26,777.77 | 54,362,701.7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913,948.01 | 10,041,434.3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42,980,375.43 | 1,109,835,123.9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305,322.12 | 1,249,119.9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015,395.15 | 11,545,978.0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11,320,755.67 | 56,603,773.8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3,641,472.94 | 69,398,871.84 | |
负债合计 | 1,476,621,848.37 | 1,179,233,995.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4,708,186.00 | 264,708,18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374,870,241.50 | 3,374,792,278.1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012,231.47 | -4,012,231.4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1,960,569,571.02 | -1,912,845,975.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74,996,625.01 | 1,722,642,256.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51,618,473.38 | 2,901,876,252.46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40,696,731.58 | 219,928,154.3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40,696,731.58 | 219,928,154.3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0,471,226.37 | 358,131,612.4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7,495,980.98 | 16,489,388.2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63,957.23 | 488,991.85 |
销售费用 | 七、63 | 120,194,067.03 | 117,644,761.96 |
管理费用 | 七、64 | 26,420,304.17 | 6,471,436.19 |
研发费用 | 七、65 | 181,154,578.04 | 220,319,327.87 |
财务费用 | 七、66 | -15,357,661.08 | -3,282,293.68 |
其中:利息费用 | 15,346,029.69 | 10,306,099.32 | |
利息收入 | 30,781,852.03 | 14,353,635.8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221,905.16 | 14,062,036.0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561,941.83 | 1,528,841.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613,934.10 | 2,429,032.6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059,245.63 | -1,977,320.6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9,435,959.33 | -122,160,868.7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84.96 | 2,477.8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8,301.69 | 583,961.2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9,493,376.06 | -122,742,352.0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965,711.71 | -1,939,595.2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527,664.35 | -120,802,756.8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527,664.35 | -120,802,756.8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536,070.99 | -114,228,726.6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91,593.36 | -6,574,030.2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338,774.70 | 2,588,560.46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4,879.39 | 1,668,389.1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4,879.39 | 1,668,389.1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84,879.39 | 1,668,389.19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3,895.31 | 920,171.27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7,188,889.65 | -118,214,196.4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6,251,191.60 | -112,560,337.4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937,698.05 | -5,653,858.9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4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4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53,926,061.30 | 225,503,716.7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8,520,422.42 | 21,135,690.31 |
税金及附加 | 426,166.57 | 335,121.48 | |
销售费用 | 121,686,356.96 | 119,181,577.46 | |
管理费用 | 18,398,661.80 | -993,081.36 | |
研发费用 | 159,083,480.55 | 206,312,576.54 | |
财务费用 | -16,407,967.79 | -4,695,981.08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411,591.08 | 10,097,229.53 | |
利息收入 | 30,889,554.20 | 14,843,368.29 | |
加:其他收益 | 7,639,118.89 | 8,399,171.8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513,688.07 | 1,528,841.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13,934.10 | 1,445,584.1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52,008.16 | -1,133,731.3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666,326.31 | -105,532,320.57 | |
加:营业外收入 | 884.96 | 2,477.88 | |
减:营业外支出 | 58,153.76 | 583,961.2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723,595.11 | -106,113,803.9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723,595.11 | -106,113,803.9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723,595.11 | -106,113,803.9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7,723,595.11 | -106,113,803.9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5,688,153.12 | 225,720,072.4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4,473,901.07 | 74,481,168.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0,162,054.19 | 300,201,241.2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530,051.30 | 20,001,449.7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8,284,450.24 | 152,639,998.5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730,816.33 | 8,188,423.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9,063,673.21 | 253,087,479.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7,608,991.08 | 433,917,350.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553,063.11 | -133,716,109.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95,103,100.00 | 30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61,389.27 | 2,188,797.4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9,264,489.27 | 307,191,397.4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0,676,661.49 | 31,108,044.4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13,000,000.00 | 7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3,676,661.49 | 731,108,044.4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587,827.78 | -423,916,646.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91,749,923.22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28,000,000.00 | 407,9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8,000,000.00 | 1,599,649,923.2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60,900,000.00 | 19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771,126.21 | 9,641,390.5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964,080.91 | 12,744,087.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3,635,207.12 | 212,385,477.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364,792.88 | 1,387,264,445.6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025.92 | 414,893.6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2,542,709.69 | 830,046,582.8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77,777,191.48 | 736,106,421.6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70,319,901.17 | 1,566,153,004.47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5,688,153.12 | 225,720,072.4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3,048,483.74 | 49,377,867.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8,736,636.86 | 275,097,940.4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221,735.69 | 20,001,449.7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5,606,655.10 | 102,186,165.8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816,860.41 | 5,979,803.4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7,193,276.35 | 301,335,036.7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3,838,527.55 | 429,502,455.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898,109.31 | -154,404,515.3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8,000,000.00 | 30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61,389.27 | 2,188,797.4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590,000.00 | 29,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2,751,389.27 | 336,191,397.4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0,676,661.49 | 30,655,544.4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13,000,000.00 | 7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80,000.00 | 30,453,8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9,756,661.49 | 761,109,344.4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994,727.78 | -424,917,946.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91,749,923.2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28,000,000.00 | 407,9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8,000,000.00 | 1,599,649,923.2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60,900,000.00 | 19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771,126.21 | 9,641,390.5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34,356.13 | 4,407,894.7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5,505,482.34 | 204,049,285.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494,517.66 | 1,395,600,637.9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63.47 | 9,272.3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0,389,618.22 | 816,287,447.9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65,094,748.53 | 551,684,656.3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25,484,366.75 | 1,367,972,104.29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4,708,186.00 | 3,353,006,007.66 | -5,949,767.50 | -1,978,911,708.48 | 1,632,852,717.68 | 11,984,330.69 | 1,644,837,048.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4,708,186.00 | 3,353,006,007.66 | -5,949,767.50 | -1,978,911,708.48 | 1,632,852,717.68 | 11,984,330.69 | 1,644,837,048.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2,962.44 | 284,879.39 | -66,536,070.99 | -65,808,229.16 | -10,662,855.63 | -76,471,084.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4,879.39 | -66,536,070.99 | -66,251,191.60 | -10,937,698.05 | -77,188,889.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2,962.44 | 442,962.44 | 274,842.42 | 717,804.8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32,787.68 | 732,787.68 | 274,842.42 | 1,007,630.10 | |||||||||||
4.其他 | -289,825.24 | -289,825.24 | -289,825.2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4,708,186.00 | 3,353,448,970.10 | -5,664,888.11 | -2,045,447,779.47 | 1,567,044,488.52 | 1,321,475.06 | 1,568,365,963.58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222,288,672.00 | -2,841,605.03 | -1,700,328,964.31 | 759,118,102.66 | 28,368,184.42 | 787,486,287.0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0,000,000.00 | 2,222,288,672.00 | -2,841,605.03 | -1,700,328,964.31 | 759,118,102.66 | 28,368,184.42 | 787,486,287.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689,736.00 | 1,146,369,672.74 | 1,668,389.19 | -114,228,726.64 | 1,058,499,071.29 | -5,403,439.31 | 1,053,095,631.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68,389.19 | -114,228,726.64 | -112,560,337.45 | -5,653,858.98 | -118,214,196.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689,736.00 | 1,146,369,672.74 | 1,171,059,408.74 | 250,419.67 | 1,171,309,828.4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689,736.00 | 1,176,156,813.05 | 1,200,846,549.05 | 250,419.67 | 1,201,096,968.7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284,716.87 | -17,284,716.87 | -17,284,716.87 | ||||||||||||
4.其他 | -12,502,423.44 | -12,502,423.44 | -12,502,423.4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4,689,736.00 | 3,368,658,344.74 | -1,173,215.84 | -1,814,557,690.95 | 1,817,617,173.95 | 22,964,745.11 | 1,840,581,919.06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4,708,186.00 | 3,374,792,278.10 | -4,012,231.47 | -1,912,845,975.91 | 1,722,642,256.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4,708,186.00 | 3,374,792,278.10 | -4,012,231.47 | -1,912,845,975.91 | 1,722,642,256.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7,963.40 | -47,723,595.11 | -47,645,631.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723,595.11 | -47,723,595.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7,963.40 | 77,963.4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7,963.40 | 77,963.4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4,708,186.00 | 3,374,870,241.50 | -4,012,231.47 | -1,960,569,571.02 | 1,674,996,625.01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243,786,706.17 | -1,659,424,083.56 | 824,362,622.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0,000,000.00 | 2,243,786,706.17 | -1,659,424,083.56 | 824,362,622.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689,736.00 | 1,145,942,714.41 | -106,113,803.92 | 1,064,518,646.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113,803.92 | -106,113,803.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689,736.00 | 1,145,942,714.41 | 1,170,632,450.4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689,736.00 | 1,176,156,813.05 | 1,200,846,549.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050,698.84 | -18,050,698.84 | |||||||||
4.其他 | -12,163,399.80 | -12,163,399.8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4,689,736.00 | 3,389,729,420.58 | -1,765,537,887.48 | 1,888,881,269.10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初始成立于2009年3月18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85894616H,法定代表人:ZELIN SHENG(盛泽林),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09号。本公司2020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264,708,186.00元,股本总数264,708,186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新药的研究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药品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按相关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本财务报告经公司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两款新药上市申请分别于2021年6月和2023年12月获批,商业化销售处于市场拓展阶段,同时公司研发的多个创新药尚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研发投入维持较高水平,因此尚未盈利,但公司自成立以来已获得多家投资方的增资,并于2020年1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已于2023年4月完成发行;重组人凝血酶新药上市申请于2023年12月获批且已签订独家市场推广服务协议并收到3.4亿元授权款,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 金额≥5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5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账款 | 金额≥5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境外经营实体 | 非全资子公司资产金额占集团总资产金额≥5% |
重要承诺事项/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单个事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存在明显证据可单项预计信用损失率的款项外,本集团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3)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
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对该应收票据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参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起始点。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风险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以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风险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减值,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为反映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按照相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风险组合 |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以及与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相关的保证金组合 | 以其他应收款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风险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以及与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相关的保证金组合 | 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减值,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于非经营类低风险业务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根据业务性质单独计提减值。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的其他应收款项,原值扣除担保物可收回价值后的余额作为风险敞口预计信用损失。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如果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如果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股权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无需转入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本的方法。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10-40 | 5% | 2.38%-9.50%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9.50%-19.00%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 | 5% | 31.67% |
办公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0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00% |
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0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项目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房屋及建筑物 | 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
机器设备 | 完成安装调试/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
运输工具 | 获得车辆行驶证书/特种设备使用证书 |
其他设备 | 完成安装调试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资产使用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集团新药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系指集团新药研发项目获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临床试验批件前的阶段。开发阶段:集团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集团新药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系指集团新药研发项目获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临床试验批件后开始进行临床试验,到获取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前的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满足下列5项标准的,予以资本化,记入开发支出。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本集团发生的研发支出按实际发生情况确认,其中委托临床前及临床试验服务费用确认原则为:
1)委托临床前研究费用和非注册类临床研究费用:集团委托外部机构开展的临床前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工艺验证等临床前试验服务,以及药品上市后委托外部合作机构开展的非注册类临床研究服务,由于通常研究期间较短(一般短于一年),考虑到签订合同后支付首付款
时,对方尚未提供服务,先记入预付账款,待合同约定的第一个里程碑节点即第二笔款项支付时,一同转入研发费用。
2)委托临床研究费用—支付给医院(研究中心)的费用:按各医院(研究中心)实际临床受试者入组进度为基础计算临床研究费用。签订合同后支付的首付款,先记入预付账款,各期末根据各医院(研究中心)实际入组进度计算应确认费用并冲减预付账款,不足部分确认为应付账款。临床研究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补差确认在最后一期。3)委托临床研究费用—合同研究组织(CRO)临床研究服务费用:
①按进度计量的CRO临床研究服务费用:
签订合同后预付的款项,因对方尚未提供服务,先将已付的CRO前期准备费用记入预付账款,待第一例入组时将其中的CRO前期准备费用转入当期费用;正式入组以后,后续需要支付的合同款,暂按合同款扣除前期准备费用后,按该CRO负责的临床受试者入组总体进度为基础确认临床研究费用。应确认费用冲减预付账款,不足部分确认为应付账款。项目委托服务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服务结算补差确认在最后一期。
②按件计量的CRO临床研究服务费用:
如医学影像评估、中心试验室检测、SMO服务等,该类服务通常在合同中约定直接按工作量计件或工时结算,则根据计量进度按直线法确认费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期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
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
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厂房装修和厂区绿化费用、药品上市后扩产及技术转移研究费用等。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该等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年限为5年。药品上市后扩产及技术转移研究,该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10年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集团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集团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知识产权授权许可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本集团收入确认和计量分为五步: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第四部,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如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等)。本集团在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时,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是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是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是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是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五是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
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合同关键节点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集团药品销售以客户收到药品并签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知识产权授权许可收入,以达到授权许可合同明确的义务并收到首付款及里程碑付款节点确认里程碑相关收入,后续产品上市销售以销售发生后双方确认结果确认销售提成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集团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不低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不低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集团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1)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a.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b.后续计量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用内含折现率(转租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调整)),或者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时按相关规定确定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c.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a.租金的处理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b.提供的激励措施提供免租期的,本集团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集团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c.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d.折旧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集团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e.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f.经营租赁的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1、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
本集团负责评估确认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这项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过往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本集团将对其进行调整。
2、开发支出资本化
在判断开发支出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时,管理层会基于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是否满足资本化的五项条件(本节附注五(26))进行评估和判断。当研发项目同时满足资本化五项条件时,研发项目所产生的某些临床试验费用将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同时满足资
本化五项条件的研发项目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各年度未有满足资本化确认条件的开发支出。
3、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税 | 13%(销售货物)、9%(不动产租赁服务)、6%(技术服务)、3%(凝血酶简易征收税率、泽璟生物技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7.25%(GENSUN销售税率)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7%(本公司、泽璟生物技术、浙江泽璟)、5%(上海泽璟) |
企业所得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15%(本公司)、20%(上海泽璟、泽璟生物技术、浙江泽璟)、29.84%(GENSUN)、16.50%(香港泽璟)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本公司、泽璟生物技术、上海泽璟、浙江泽璟)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2%(本公司、泽璟生物技术、上海泽璟、浙江泽璟)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GENSUN | 29.84 |
香港泽璟 | 16.5 |
上海泽璟、泽璟生物技术、浙江泽璟 | 20.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2)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公司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2014154,发证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可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上海泽璟、泽璟生物技术、浙江泽璟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821.68 | 17,821.68 |
银行存款 | 2,270,301,079.49 | 2,077,759,369.80 |
其他货币资金 | ||
加:应计利息 | 49,954,398.99 | 31,863,683.84 |
合计 | 2,320,274,300.16 | 2,109,640,875.3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066,668.54 | 5,064,787.21 |
其他说明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存放在境外的款项主要为美国子公司GENSUN的银行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6,233,696.91 | 137,018,830.84 |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3,506,929.09 | 3,485,228.53 | / |
其他 | 52,726,767.82 | 133,533,602.31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56,233,696.91 | 137,018,830.8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为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7,768,820.38 | 106,463,155.96 |
1年以内小计 | 137,768,820.38 | 106,463,155.96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7,768,820.38 | 106,463,155.9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7,768,820.38 | 100.00 | 6,888,441.02 | 5.00 | 130,880,379.36 | 106,463,155.96 | 100.00 | 5,323,157.80 | 5.00 | 101,139,998.1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7,768,820.38 | 100.00 | 6,888,441.02 | 5.00 | 130,880,379.36 | 106,463,155.96 | 100.00 | 5,323,157.80 | 5.00 | 101,139,998.16 |
交易对象组合 | ||||||||||
合计 | 137,768,820.38 | / | 6,888,441.02 | / | 130,880,379.36 | 106,463,155.96 | / | 5,323,157.80 | / | 101,139,998.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7,768,820.38 | 6,888,441.02 | 5.00 |
合计 | 137,768,820.38 | 6,888,441.02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23,157.80 | 1,565,283.22 | 6,888,441.02 | |||
合计 | 5,323,157.80 | 1,565,283.22 | 6,888,441.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39,208,103.44 | 39,208,103.44 | 28.46 | 1,960,405.17 | |
客户二 | 22,985,259.84 | 22,985,259.84 | 16.68 | 1,149,262.99 | |
客户三 | 19,156,017.48 | 19,156,017.48 | 13.90 | 957,800.87 | |
客户四 | 10,571,821.60 | 10,571,821.60 | 7.67 | 528,591.08 | |
客户五 | 10,010,926.08 | 10,010,926.08 | 7.27 | 500,546.30 | |
合计 | 101,932,128.44 | 101,932,128.44 | 73.98 | 5,096,606.4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2,151,669.26 | 71.59 | 32,737,163.66 | 70.78 |
1至2年 | 6,825,677.07 | 15.20 | 7,798,804.29 | 16.86 |
2至3年 | 4,347,855.09 | 9.68 | 4,157,692.98 | 8.99 |
3年以上 | 1,583,129.87 | 3.53 | 1,556,924.45 | 3.37 |
合计 | 44,908,331.29 | 100.00 | 46,250,585.3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4,547,818.44 | 10.13 |
供应商二 | 1,849,900.94 | 4.12 |
供应商三 | 1,633,915.80 | 3.64 |
供应商四 | 1,615,749.63 | 3.60 |
供应商五 | 1,415,586.83 | 3.15 |
合计 | 11,062,971.64 | 24.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359,639.62 | 10,894,988.60 |
合计 | 9,359,639.62 | 10,894,988.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6).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88,104.32 | 1,457,161.03 |
1年以内小计 | 1,388,104.32 | 1,457,161.03 |
1至2年 | 145,770.14 | 163,272.00 |
2至3年 | 6,398,648.80 | 9,310,136.05 |
3年以上 | 5,215,867.10 | 2,259,207.85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148,390.36 | 13,189,776.93 |
(1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1,686,958.19 | 11,694,008.19 |
备用金 | 110,000.00 | 120,000.00 |
其他 | 1,351,432.17 | 1,375,768.74 |
合计 | 13,148,390.36 | 13,189,776.93 |
(1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294,788.33 | 2,294,788.33 | ||
2024年1月1 |
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93,962.41 | 1,493,962.4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788,750.74 | 3,788,750.7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年以内:5%;1-2年:20%;2-3年:50%;3年以上:1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保证金及押金的账龄增加。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2,294,788.33 | 1,493,962.41 | 3,788,750.74 | |||
合计 | 2,294,788.33 | 1,493,962.41 | 3,788,750.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昆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6,260,000.00 | 47.61 | 保证金及押金 | 2-3年 | |
昆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1,595,000.00 | 12.13 | 保证金及押金 | 5年以上 | |
上海复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813,142.00 | 21.40 | 保证金及押金 | 3-4年 | 2,813,142.00 |
昆山利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130,300.00 | 0.99 | 保证金及押金 | 3-4年 | 130,300.00 |
昆山利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229,000.00 | 1.74 | 保证金及押金 | 4-5年 | 229,000.00 |
昆山俐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45,376.80 | 0.35 | 保证金及押金 | 2-3年 | 22,688.40 |
昆山俐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132,594.00 | 1.01 | 保证金及押金 | 5年以上 | 132,594.00 |
始达(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92,111.00 | 0.70 | 保证金及押金 | 5年以上 | 92,111.00 |
合计 | 11,297,523.80 | 85.93 | / | / | 3,419,835.40 |
(1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产品 | 12,409,081.91 | 12,409,081.91 | 2,036,887.95 | 2,036,887.95 | ||
库存商品 | 9,185,977.77 | 9,185,977.77 | 6,535,492.71 | 6,535,492.71 | ||
周转材料 | 4,574,853.21 | 4,574,853.21 | 10,093,375.60 | 10,093,375.60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研发用材料 | 56,098,333.05 | 56,098,333.05 | 53,882,733.02 | 53,882,733.02 | ||
生产用原料及中间体 | 58,855,000.42 | 58,855,000.42 | 38,303,854.58 | 38,303,854.58 | ||
合计 | 141,123,246.36 | 141,123,246.36 | 110,852,343.86 | 110,852,343.86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税金 | 2,962,349.27 | 4,538,472.24 |
合计 | 2,962,349.27 | 4,538,472.2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上海吉凯基因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987,768.53 | 5,987,768.53 | 不以短期获利为目的,战略性投资 | ||||||||
合计 | 5,987,768.53 | 5,987,768.53 | / |
注:根据《上海吉凯基因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和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对上海吉凯基因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取得股权比例为0.3125%,初始投资金额为1000万人民币,出于谨慎考虑,本公司参考投资后该公司的亏损情况确认投资损失。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7,293,300.68 | 98,289,417.5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7,293,300.68 | 98,289,417.59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933,152.82 | 107,310,802.66 | 1,276,452.35 | 6,310,880.61 | 5,585,949.24 | 4,935,169.96 | 167,352,407.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564,555.23 | 13,273.45 | 26,576.49 | 18,360.93 | 17,622,766.10 | ||
(1)购置 | 1,354,070.25 | 13,273.45 | 3,650.44 | 1,370,994.1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5,969,026.55 | 15,969,026.5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41,458.43 | 22,926.05 | 18,360.93 | 282,745.4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4.期末余额 | 41,933,152.82 | 124,875,357.89 | 1,276,452.35 | 6,324,154.06 | 5,612,525.73 | 4,953,530.89 | 184,975,173.7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828,173.22 | 47,139,125.25 | 828,719.90 | 5,277,249.50 | 2,808,377.48 | 181,344.70 | 69,062,990.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2,258.40 | 6,836,757.02 | 77,071.49 | 349,788.45 | 333,210.51 | 29,797.14 | 8,618,883.01 |
(1)计提 | 992,258.40 | 6,822,750.23 | 77,071.49 | 349,788.45 | 332,878.57 | 29,797.14 | 8,604,544.28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4,006.79 | 331.94 | 14,338.7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4.期末余额 | 13,820,431.62 | 53,975,882.27 | 905,791.39 | 5,627,037.95 | 3,141,587.99 | 211,141.84 | 77,681,873.0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112,721.20 | 70,899,475.62 | 370,660.96 | 697,116.11 | 2,470,937.74 | 4,742,389.05 | 107,293,300.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104,979.60 | 60,171,677.41 | 447,732.45 | 1,033,631.11 | 2,777,571.76 | 4,753,825.26 | 98,289,417.5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46,906,382.55 | 135,826,970.6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46,906,382.55 | 135,826,970.65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生物楼改造装修工程 | 127,064.24 | 127,064.24 | 83,944.97 | 83,944.97 | ||
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地块一 | 85,825,319.75 | 85,825,319.75 | 82,437,305.67 | 82,437,305.67 | ||
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地块二 | 53,306,380.04 | 53,306,380.04 | 21,893,445.98 | 21,893,445.98 | ||
固体制剂二车间装修改造项目 | 31,412,274.03 | 31,412,274.03 | ||||
凝血酶上市后扩产及委外技术转移项目 | 6,306,068.30 | 6,306,068.30 | ||||
多纳非尼上市后委外技术转移项目 | 1,341,550.22 | 1,341,550.22 | ||||
合计 | 146,906,382.55 | 146,906,382.55 | 135,826,970.65 | 135,826,970.6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地块一 | 165,020,734.00 | 82,437,305.67 | 3,388,014.08 | 85,825,319.75 | 52.01 | 52.01 | 募集资金 | |||||
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地块二 | 348,000,000.00 | 21,893,445.98 | 31,412,934.06 | 53,306,380.04 | 15.32 | 15.32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合计 | 513,020,734.00 | 104,330,751.65 | 34,800,948.14 | 139,131,699.79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 | 设备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8,638,509.05 | 4,406,814.20 | 73,045,323.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72,114.39 | 8,572,114.39 | |
(1)租赁 | 8,562,561.25 | 8,562,561.25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9,553.14 | 9,553.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77,210,623.44 | 4,406,814.20 | 81,617,437.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1,770,179.90 | 4,186,473.49 | 35,956,653.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15,313.87 | 6,015,313.87 | |
(1)计提 | 6,015,313.87 | 6,015,313.8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37,785,493.77 | 4,186,473.49 | 41,971,967.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425,129.67 | 220,340.71 | 39,645,470.38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868,329.15 | 220,340.71 | 37,088,669.86 |
注:上表“设备使用权”,系本集团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原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融资租入的机器设备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969,156.84 | 141,697,585.72 | 3,356,857.62 | 81,570,188.98 | 254,593,789.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0,685.55 | 29,815.93 | 670,501.48 | |||
(1)购置 | 29,815.93 | 29,815.9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640,685.55 | 640,685.5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4.期末余额 | 27,969,156.84 | 142,338,271.27 | 3,386,673.55 | 81,570,188.98 | 255,264,290.6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585,903.17 | 109,087,393.59 | 519,973.41 | 72,130,736.47 | 185,324,006.6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2,737.26 | 7,230,271.51 | 171,517.44 | 2,630,582.94 | 10,425,109.15 | |
(1)计提 | 392,737.26 | 6,770,042.60 | 171,517.44 | 2,630,582.94 | 9,964,880.24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60,228.91 | 460,228.9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4.期末余额 | 3,978,640.43 | 116,317,665.10 | 691,490.85 | 74,761,319.41 | 195,749,115.7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990,516.41 | 26,020,606.17 | 2,695,182.70 | 6,808,869.57 | 59,515,174.8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383,253.67 | 32,610,192.13 | 2,836,884.21 | 9,439,452.51 | 69,269,782.5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系实物资产使用权及专利技术。(1)2017年3月22日小核酸研究所与本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建设新药质量控制平台,由小核酸研究所出资购置总价约530.00万元设备供平台使用,本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保养、维修等,本公司同意自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内以设备原始价格回购全部设备。(2)本公司根据《昆山小核酸产业基地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血液(军特药)中心公共平台仪器设备委托管理协议》,对实际控制的设备使用权按政府补助准则处理。①2013年10月,江苏昆山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产投)与本公司签订了《昆山小核酸产业基地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约定,昆山产投购置价值约5000万元机器设备建设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相关设备产权归昆山产投所有,同时,昆山产投授权本公司对该平台进行管理,期限为13年。在管理期限内,所产生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损失亦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认为,此部分设备实际上为本公司所控制,且预期会给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符合资产的定义,且因昆山产投为政府平台性质的国资企业,其无偿向本公司授予管理权的事项是为了完成政府的产业引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判断是否属于政府补助的核心条件。据此,本公司将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此部分设备的资产原值为49,971,109.90元,累计折旧为49,971,109.90元。②本公司与小核酸研究所签订《血液(军特药)中心公共平台仪器设备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小核酸研究所按《平台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累计出资3000万元为血液中心公共平台购置清单中所列血液相关领域仪器设备,所购仪器设备产权归小核酸研究所所有。小核酸研究所长期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该平台,委托期限内,本公司对协议项下设备进行保存、使用、管理和维护。小核酸研究所有权对本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严重损毁仪器设备行为进行问责,若小核酸研究所在协议期限内转售或委托第三方管理该平台,必须事先征得本公司同意,并不得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本公司负责委托合同期内人事、财务、市场行政后勤等管理运营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保和保养,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小核酸研究所不再诉求仪器设备投入的回报,也不再承担本公司管理过程中所付的费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相关设备已完整到货15台,且已安装验收,已安装验收设备原值金额为26,305,829.08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折旧金额为19,890,433.68元。
(3)本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与自然人ZELIN SHENG(盛泽林)、YUANWEI CHEN(陈元伟)、陆惠萍签订了《氘代的ω-二苯基脲及衍生物以及包含该化合物的组合物的技术转让和提成协议》,受让的专利支付对价由未来销售提成确定,由于无法计量而按0确认。根据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专利转让费以销售分成的形式体现,本公司需向YUANWEI CHEN(陈元伟)支付与本项专利相关产品年销售额的3.35%作为分成;若本公司转让或许可与本项专利有关的任何批文,本公司将向
YUANWEI CHEN(陈元伟)支付转让合同金额的9.50%。《技术转让和提成协议》应当于下列情形孰早发生之日自动终止:(1)该本专利产品(即甲苯磺酸多纳非尼)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满10年;
(2)本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即2028年9月19日)。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区装修 | 356,741.93 | 85,618.08 | 271,123.85 |
小核酸四楼新实验室装修 | 408,667.62 | 119,417.46 | 289,250.16 | ||
生物楼改造项目 | 2,597,031.91 | 250,000.00 | 706,815.07 | 2,140,216.84 | |
租赁办公楼装修 | 805,089.75 | 166,570.32 | 638,519.43 | ||
化学楼二楼生物实验室装修工程 | 1,587,847.46 | 328,520.16 | 1,259,327.30 | ||
化学楼变压器扩容工程 | 780,733.94 | 126,605.50 | 654,128.44 | ||
上海蔡伦路999号租赁装修工程 | 7,125,895.55 | 929,464.62 | 6,196,430.93 | ||
其他项目 | 2,728,542.65 | 399,035.10 | 2,329,507.55 | ||
新建固体制剂二车间装修改造项目 | 15,485,700.31 | 516,190.00 | 14,969,510.31 | ||
合计 | 16,390,550.81 | 15,735,700.31 | 3,378,236.31 | 28,748,014.81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租赁负债 | 39,645,470.38 | 7,595,212.35 | 37,088,669.84 | 7,446,822.28 |
合计 | 39,645,470.38 | 7,595,212.35 | 37,088,669.84 | 7,446,822.2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5,628,632.22 | 7,647,583.85 | 32,114,403.25 | 9,582,937.93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39,645,470.38 | 7,595,212.35 | 37,088,669.84 | 7,446,822.28 |
合计 | 65,274,102.60 | 15,242,796.20 | 69,203,073.09 | 17,029,760.2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95,212.35 | 7,446,822.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595,212.35 | 7,647,583.85 | 7,446,822.28 | 9,582,937.9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因难以预测未来盈利情况,本集团未对可弥补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款、设备款 | 5,824,970.31 | 5,824,970.31 | 4,017,570.95 | 4,017,570.95 | ||
合计 | 5,824,970.31 | 5,824,970.31 | 4,017,570.95 | 4,017,570.95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910,900,000.00 | 793,800,000.00 |
加:应付利息 | 3,309,554.82 | 1,364,810.85 |
合计 | 914,209,554.82 | 795,164,810.8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4,498,500.00 | |
合计 | 4,498,5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00,440,789.33 | 104,492,710.12 |
1年以上 | 23,915,828.73 | 33,241,804.71 |
合计 | 124,356,618.06 | 137,734,514.8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六 | 8,568,713.20 | 已提供临床研究服务,尚在结算中或未至结算节点 |
供应商七 | 2,664,426.01 | 已提供临床研究服务,尚在结算中或未至结算节点 |
供应商八 | 1,056,684.67 | 已提供临床研究服务,尚在结算中或未至结算节点 |
供应商九 | 1,348,839.02 | 已提供临床研究服务,尚在结算中或未至结算节点 |
合计 | 13,638,662.9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苏五环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61,162.08 | 107,033.64 |
合计 | 61,162.08 | 107,033.6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外出租4亩土地,租赁用途为建设项目施工临时周转,租赁期限为2023年3月5日起24个月。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4,631,564.14 | 131,716,402.71 | 147,517,825.07 | 48,830,141.7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19,423.15 | 10,500,002.99 | 10,386,530.62 | 732,895.52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65,250,987.29 | 142,216,405.70 | 157,904,355.69 | 49,563,037.3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3,727,541.65 | 119,800,346.43 | 136,197,009.19 | 47,330,878.89 |
二、职工福利费 | 638,556.64 | 638,556.64 | ||
三、社会保险费 | 362,440.51 | 5,591,101.83 | 5,612,319.43 | 341,222.9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75,254.89 | 5,095,712.76 | 5,121,047.27 | 249,920.38 |
工伤保险费 | 83,350.46 | 290,096.94 | 285,980.03 | 87,467.37 |
生育保险费 | 3,835.16 | 205,292.13 | 205,292.13 | 3,835.16 |
四、住房公积金 | 540,353.92 | 5,621,026.01 | 5,004,568.01 | 1,156,811.9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28.06 | 65,371.80 | 65,371.80 | 1,228.0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64,631,564.14 | 131,716,402.71 | 147,517,825.07 | 48,830,141.7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91,948.34 | 10,154,909.44 | 10,044,875.68 | 701,982.10 |
2、失业保险费 | 27,474.81 | 345,093.55 | 341,654.94 | 30,913.42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19,423.15 | 10,500,002.99 | 10,386,530.62 | 732,895.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718,422.53 | 8,957,842.00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0,766,401.30 | 20,637,900.68 |
个人所得税 | 4,677,324.10 | 2,668,641.9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4,620.08 | 42,295.21 |
房产税 | 102,558.64 | 102,558.64 |
印花税 | 163,689.31 | 507,122.93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34,556.93 | 42,295.22 |
土地使用税 | 28,902.09 | 28,902.09 |
环保税 | 38,504.81 | 27,732.19 |
合计 | 36,564,979.79 | 33,015,290.9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1,790,773.12 | 30,134,274.18 |
合计 | 21,790,773.12 | 30,134,274.18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购买款 | 5,293,250.00 | 5,293,250.00 |
工程款 | 305,321.91 | 305,321.91 |
预提费用 | 7,055,215.51 | 7,058,648.81 |
专利使用费 | 8,021,619.90 | 16,326,331.85 |
其他 | 1,115,365.80 | 1,150,721.61 |
合计 | 21,790,773.12 | 30,134,274.1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资产购买款 | 5,293,250.00 | 资产购买款系公司承诺购买小核酸研究所平台设备应付款挂账。 |
合计 | 5,293,25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购买款系本公司承诺购买小核酸研究所约530.00万元平台设备所致,详细情况见本附注七、26。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174,496.86 | 13,168,896.27 |
加: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563,994.56 | |
合计 | 13,174,496.86 | 63,732,890.8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应付销售返利 | 4,913,948.01 | 10,041,434.30 |
合计 | 4,913,948.01 | 10,041,434.3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 | |
加:借款应付利息 | 563,994.5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 | 50,563,994.56 | |
合计 | 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系两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 | 29,180,256.79 | 29,455,850.25 |
设备租赁 | ||
合计 | 29,180,256.79 | 29,455,850.25 |
其他说明:
融资租赁设备租赁负债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545,978.09 | 7,408,211.22 | 4,938,794.16 | 14,015,395.15 | 新增补助 |
合计 | 11,545,978.09 | 7,408,211.22 | 4,938,794.16 | 14,015,395.1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政府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20年昆山市双创人才项目补助-双靶点抗体技术平台及应用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血液中心公共平台(小核酸设备使用权) | 9,045,978.09 | 2,630,582.94 | 6,415,395.15 | 与资产相关 | |||
昆山市科技局重组全人源双特异靶点抗体新药ZG005的研究开发补助款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昆山市高新区科技局重组全人源双特异靶点抗体新药ZG005的研究开发款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首届江苏专利奖奖励经费(优秀奖)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度昆山市高新区“十佳科技创新企业”名单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江苏省苏州市肿瘤免疫及出血新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贴款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1类新药盐酸杰克替尼片的研究及产业化 | 4,900,000.00 | 4,9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苏州市2023年科技创新券-技术转移款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昆山高新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高新区奖励补助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局数币2022年补助款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苏州市企业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发展基金PKQ2023-V441 | 150,600.00 | 150,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228,376.50 | 228,376.5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项目 | 29,234.72 | 29,234.72 | 与收益相关 |
政府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1,545,978.09 | 7,408,211.22 | 4,938,794.16 | 14,015,395.15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授权独家市场推广权许可 | 311,320,755.67 | 56,603,773.80 |
合计 | 311,320,755.67 | 56,603,773.80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授权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远大生命科学(辽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简称“蓬莱诺康”)作为重组人凝血酶(以下简称“标的产品”)在大中华区(中国大陆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独家市场推广服务商,推广服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至标的产品首次商业销售后的10年。根据协议约定,蓬莱诺康将向公司支付首付款和商业化里程碑款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收取独家市场推广权许可费人民币34,000万元。公司按扣除增值税后金额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负债,且自开具首张商业销售发票时起在合作期限内分期摊销冲减销售费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4,708,186.00 | 264,708,186.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278,996,016.98 | 3,278,996,016.98 | ||
其他资本公积 | 74,009,990.68 | 442,962.44 | 74,452,953.12 | |
合计 | 3,353,006,007.66 | 442,962.44 | 3,353,448,970.1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确认等待期内的股份支付费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12,231.47 | -4,012,231.47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012,231.47 | -4,012,231.47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37,536.03 | 338,774.70 | 284,879.39 | 53,895.31 | -1,652,656.64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937,536.03 | 338,774.70 | 284,879.39 | 53,895.31 | -1,652,656.6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949,767.50 | 338,774.70 | 284,879.39 | 53,895.31 | -5,664,888.1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78,911,708.48 | -1,700,328,964.3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78,911,708.48 | -1,700,328,964.3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6,536,070.99 | -278,582,744.1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45,447,779.47 | -1,978,911,708.4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9,318,417.23 | 16,281,615.31 | 217,165,064.44 | 15,497,876.26 |
其他业务 | 1,378,314.35 | 1,214,365.67 | 2,763,089.89 | 991,512.02 |
合计 | 240,696,731.58 | 17,495,980.98 | 219,928,154.33 | 16,489,388.2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药品 | 239,318,417.23 | 16,281,615.31 |
医药中间体及原辅料 | 1,332,442.79 | 1,202,812.37 |
资产租赁 | 45,871.56 | 11,553.3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境内地区 | 240,696,731.58 | 17,495,980.98 |
境外地区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购销合同 | 240,650,860.02 | 17,484,427.68 |
租赁合同 | 45,871.56 | 11,553.3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40,696,731.58 | 17,495,980.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2,245.66 | 71,185.89 |
教育费附加 | 61,777.88 | 72,424.69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05,117.28 | 205,117.28 |
土地使用税 | 57,804.18 | 57,804.18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73,437.62 | 75,225.99 |
环保税 | 3,574.61 | 7,233.82 |
合计 | 563,957.23 | 488,991.8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5,602,371.43 | 60,041,853.13 |
调研策划费 | 411,682.64 | 570,754.73 |
市场推广费 | 38,292,711.31 | 42,723,194.60 |
会议会展费 | 2,708,170.33 | 1,224,532.04 |
交通及差旅费 | 2,774,720.27 | 2,857,950.55 |
业务招待费 | 1,304,191.60 | 1,904,852.61 |
专利使用费 | 8,021,619.90 | 7,275,029.66 |
固定资产折旧 | 47,063.99 | 77,970.7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46,372.06 | 403,159.47 |
其他费用 | 685,163.50 | 565,464.46 |
合计 | 120,194,067.03 | 117,644,761.96 |
注:由于创新药未来各年销量难以准确预计,因此公司将取得的泽普凝独家市场推广授权许可收入按协议约定10年期限以直线法分摊冲减市场推广费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 | 732,787.68 | -17,284,716.87 |
职工薪酬 | 8,871,819.42 | 9,127,938.06 |
租赁费 | 638,138.10 | 563,608.66 |
办公费 | 827,063.44 | 885,318.75 |
中介鉴证及咨询服务费 | 1,677,597.63 | 778,963.82 |
招聘费 | 28,490.57 | 41,113.21 |
交通及差旅费 | 489,137.43 | 326,212.63 |
固定资产折旧 | 351,246.82 | 586,394.7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177,795.91 | 4,316,339.27 |
水电燃气费 | 88,584.71 | 246,065.94 |
修理费 | 375,970.80 | 1,115,429.90 |
业务招待费 | 431,505.65 | 299,730.04 |
环境保护费 | 448,838.23 | 554,949.92 |
无形资产摊销 | 195,572.04 | 454,582.6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624,084.10 | 2,633,611.86 |
安全及劳动保护费 | 359,218.60 | 465,714.82 |
保险费 | 321,722.51 | 233,992.11 |
其他费用 | 1,324,419.85 | 1,126,186.71 |
调研策划费 | 1,456,310.68 | |
合计 | 26,420,304.17 | 6,471,436.19 |
其他说明:
上年同期按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情况冲回计提股份支付费用,本期未发生同类冲回事项。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7,078,660.05 | 66,542,036.92 |
原料试剂及耗材 | 22,491,358.94 | 29,916,100.61 |
水电能耗 | 1,821,953.98 | 4,461,489.21 |
固定资产折旧 | 5,932,457.47 | 7,745,978.30 |
无形资产摊销 | 9,345,375.92 | 12,359,692.66 |
委托临床试验服务费 | 62,923,789.78 | 68,412,834.61 |
委托临床前试验服务费 | 12,682,106.96 | 21,733,229.44 |
其他费用 | 8,878,874.94 | 9,147,966.11 |
合计 | 181,154,578.04 | 220,319,327.87 |
其他说明:
1、凝血酶上市获批后,相关质量管理及辅助部门人员薪酬调整划分至商业化生产成本。
2、因具体研发项目所处不同研发阶段,本期试剂耗材采购和药理毒理动物试验较上期相对减少,原料试剂及耗材、委托临床前试验服务费均有不同程度降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5,346,029.69 | 10,982,814.63 |
减:利息收入 | 30,781,852.03 | 14,353,635.82 |
加:汇兑损失 | 11,190.57 | 18,800.63 |
其他支出 | 66,970.70 | 69,726.88 |
合计 | -15,357,661.08 | -3,282,293.6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965,794.16 | 13,597,432.67 |
个人所得税征收手续费返还 | 493,208.88 | 464,603.35 |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的5%加计抵减 | 2,762,902.12 | |
合计 | 8,221,905.16 | 14,062,036.02 |
其他说明:
其中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 | 4,164,259.15 | |
血液中心公共平台 | 2,630,582.94 | 2,630,582.94 |
浙江泽璟科技补助 | 4,301,400.00 | |
Employee Retention Credit Refund | 975,682.91 | |
科技发展基金PKQ2022-V432 | 2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021年度“十佳”企业表彰奖励资金 | 500,000.00 | |
特设科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项目补贴发放 | 15,000.00 | |
烟台市公共服务平台补助款 | 367,068.34 | |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扩岗补贴款 | 75,000.00 | |
苏州市肿瘤免疫及出血新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款 | 100,000.00 | |
苏州市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款 | 195,550.00 | |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奖励 | 50,000.00 | |
其他 | 56,234.72 | 22,889.33 |
首届江苏专利奖奖励经费(优秀奖) | 100,000.00 | |
2023年度昆山市高新区“十佳科技创新企业”名单 | 500,000.00 | |
苏州市2023年科技创新券-技术转移款 | 500,000.00 | |
2023年昆山高新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高新区奖励补助 | 500,000.00 | |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局数币2022年补助款 | 100,000.00 | |
2023年苏州市企业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200,000.00 | |
科技发展基金PKQ2023-V441 | 150,600.00 | |
稳岗补贴 | 228,376.50 | |
合计 | 4,965,794.16 | 13,597,432.67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48,253.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13,688.07 | 1,528,841.37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561,941.83 | 1,528,841.3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13,934.10 | 2,429,032.66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3,613,934.10 | 2,429,032.66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65,283.22 | -1,097,931.9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93,962.41 | -879,388.7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3,059,245.63 | -1,977,320.6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884.96 | 2,477.88 | 884.96 |
合计 | 884.96 | 2,477.88 | 884.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0,961.2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0,961.23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0,000.00 | 573,000.00 | 50,000.00 |
滞纳金 | 8,301.69 | 8,301.69 | |
合计 | 58,301.69 | 583,961.23 | 58,301.6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675.56 | 10,469.3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988,387.26 | -1,950,064.53 |
合计 | -1,965,711.71 | -1,939,595.2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9,493,376.0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924,006.4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226,403.2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93,442.9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5,941,032.94 |
税法允许加计扣除项目的影响 | -32,449,777.95 |
所得税费用 | -1,965,711.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项目 |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38,774.70 | 284,879.39 | 53,895.3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38,774.70 | 284,879.39 | 53,895.31 |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435,211.22 | 7,984,292.39 |
利息收入 | 10,152,711.81 | 60,165,784.92 |
产品独家市场推广费 | 280,000,000.00 | |
其他 | 6,885,978.04 | 6,331,091.47 |
合计 | 304,473,901.07 | 74,481,168.7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管理费用 | 8,466,998.20 | 6,637,286.51 |
付现研发费用 | 129,901,429.78 | 176,797,318.82 |
付现销售费用 | 68,421,495.21 | 56,475,552.47 |
其他 | 2,273,750.02 | 13,177,321.37 |
合计 | 209,063,673.21 | 253,087,479.1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发股票发行费用 | 1,257,659.61 | |
支付租金 | 9,964,080.91 | 11,486,427.45 |
合计 | 9,964,080.91 | 12,744,087.0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7,527,664.35 | -120,802,756.8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信用减值损失 | 3,059,245.63 | 1,977,320.6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604,544.28 | 8,845,945.5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015,313.87 | 5,655,868.05 |
无形资产摊销 | 9,964,880.24 | 14,282,077.1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78,236.31 | 2,766,404.0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961.2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13,934.10 | -2,429,032.6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309,003.77 | 9,891,205.6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61,941.83 | -1,528,841.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35,354.08 | -1,950,064.5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270,902.50 | -12,069,813.2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922,023.76 | -20,860,707.0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0,320,871.95 | -219,959.22 |
其他 | 732,787.68 | -17,284,716.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553,063.11 | -133,716,109.4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270,319,901.17 | 1,566,153,004.4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077,777,191.48 | 736,106,421.6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2,542,709.69 | 830,046,582.8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270,319,901.17 | 2,077,777,191.48 |
其中:库存现金 | 18,821.68 | 17,821.6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270,301,079.49 | 2,077,759,369.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70,319,901.17 | 2,077,777,191.4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861,563.47 | 7.1268 | 6,140,190.54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08,978.01 | 7.1268 | 776,664.48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Gensun Biopharma Inc.系本集团境外经营实体,主要从事药品研发活动,公司注册地点为美国特拉华州,主要经营地点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考虑到公司日常活动的收入和支出均以美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公司选择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本年发生额为288,952.59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0,253,033.5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集团作为承租方,租赁的资产主要有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其中租赁的设备为本集团母公司于2018年11月向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的一套细胞罐系统,租赁期限为5年,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回购手续正在办理中;租赁的房屋建筑物主要系集团内各公司向第三方租赁作为研发、生产或办公场所使用的房屋,租赁期限一般在2-7年左右,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选择权。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闲置土地出租 | 45,871.56 | |
合计 | 45,871.56 |
注:本公司将位于昆山高新区晨丰路南侧、西尤泾西侧4亩土地出租给江苏五环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用途为江苏五环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临时设施用地,租赁期限自2023年3月5日起至2025年3月4日止,共计24个月,合同总租金为20万元(含税)。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7,078,660.05 | 66,542,036.92 |
原料试剂耗材 | 22,491,358.94 | 29,916,100.61 |
临床前试验和临床研究 | 75,605,896.74 | 90,146,064.05 |
折旧摊销 | 15,277,833.39 | 20,105,670.96 |
其他 | 10,700,828.92 | 13,609,455.32 |
合计 | 181,154,578.04 | 220,319,327.8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81,154,578.04 | 220,319,327.8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 | 0 |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变动情况详见本节第七.65项说明。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泽璟生物技术 | 江苏 | 100 | 苏州 | 药品研发 | 100.00 | 新设 | |
上海泽璟 | 上海 | 1,000 | 上海 | 药品研发 | 100.00 | 并购 | |
浙江泽璟 | 浙江 | 500 | 丽水 | 药品研发 | 100.00 | 新设 | |
香港泽璟 | 香港 | 1,270万美元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新设 | |
GENSUN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638.8838万美元 | 美国特拉华州 | 药品研发 | 55.74 | 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GENSUN | 44.26% | -10,991,593.36 | 1,321,475.0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GENSUN | 12,051.80 | 2,829.88 | 14,881.68 | 13,663.97 | 919.14 | 14,583.11 | 12,484.75 | 3,511.91 | 15,996.66 | 12,177.23 | 1,111.72 | 13,288.9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GENSUN | -2,483.41 | -2,471.24 | -613.81 | -1,485.32 | -1,277.42 | -488.99 |
其他说明:
GENSUN数据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确认的公允价值持续核算后的数据。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1,545,978.09 | 7,408,211.22 | 4,938,794.16 | 14,015,395.15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1,545,978.09 | 7,408,211.22 | 4,938,794.16 | 14,015,395.15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2,630,582.94 | 6,794,842.09 |
与收益相关 | 2,335,211.22 | 6,802,590.58 |
合计 | 4,965,794.16 | 13,597,432.67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影响本集团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的银行存款有关,由于美元与本集团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集团面临外汇风险。但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美元的银行存款于本集团总资产所占比例很小,此外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均以人民币结算,故本集团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
项目 | 期末原币金额 | 期末汇率 | 期末折人民币余额 | 期初原币金额 | 期初汇率 | 期初折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美元 | 861,563.47 | 7.1268 | 6,140,190.54 | 738,914.28 | 7.0827 | 5,233,508.17 |
应付账款–美元 | 108,978.01 | 7.1268 | 776,664.48 | 21,458.25 | 7.0827 | 151,982.35 |
于2024年6月30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外币升值或贬值10%,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536,352.61元。管理层认为10%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外币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租赁负债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借款及租赁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 | 914,209,554.82 | 795,164,810.8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174,496.86 | 63,732,890.8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29,180,256.79 | 29,455,850.25 |
于2024年6月30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短期借款贷款利率上涨或下降10%,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1,278,000.00元。管理层认为10%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短期借款贷款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信用风险
截止2024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2)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流动风险较低,对本集团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4年6月30日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914,209,554.82 | 914,209,554.82 | |||
应付账款 | 124,356,618.06 | 124,356,618.06 | |||
应付票据 | 4,498,500.00 | 4,498,500.00 | |||
其他应付款 | 21,790,773.12 | 21,790,773.1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174,496.86 | 13,174,496.86 | |||
租赁负债 | 12,349,912.87 | 10,777,215.34 | 6,053,128.58 | 29,180,256.79 | |
合计 | 1,078,029,942.86 | 12,349,912.87 | 10,777,215.34 | 6,053,128.58 | 1,107,210,199.65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6,233,696.91 | 56,233,696.91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56,233,696.91 | 56,233,696.91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987,768.53 | 5,987,768.53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2,221,465.44 | 62,221,465.4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核酸研究所) | 参股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小核酸研究所 | 采购商品 | 3,222,373.10 | 3,834,453.2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小核酸研究所 | 房屋建筑物 | 72,541.56 | 491,145.90 | 525,468.02 | 188,364.18 | 49,990.27 | 8,321,374.21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小核酸研究所签署合同租赁4处房屋,分别为:
租赁地址1:昆山小核酸所元丰路168号化学楼204、207单元,建筑面积68.16平方米,租赁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租赁地址2:昆山市玉山镇元丰路168号7号房,建筑面积3,780.97平方米,租赁期为2019年3月1日至2039年2月28日。租赁地址3:昆山小核酸所元丰路168号生物楼的研发实验室项目(生物楼四层),建筑面积为1,868平方米,租赁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租赁地址4:昆山小核酸所元丰路168号生物楼303单元,建筑面积357.7平方米,租赁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续租期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08.23 | 520.9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如附注七之26注(2)②所述,本公司与小核酸研究所签订《血液(军特药)中心公共平台仪器设备委托管理协议》,小核酸研究所将按《平台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出资30,000,000.00元为血液中心公共平台购置相关仪器设备。截止2024年6月30日相关设备已完整到货15台,且已安装验收,已安装验收设备原值金额为26,305,829.08元。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小核酸研究所 | 78,257.14 | 21,431.43 | 78,257.14 | 10,776.6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小核酸研究所 | 1,062,107.79 | 1,445,625.72 |
其他应付款 | 小核酸研究所 | 5,293,250.00 | 5,293,250.00 |
租赁负债 | 小核酸研究所 | 8,452,080.40 | 1,107,985.9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小核酸研究所 | 1,254,359.95 | 982,944.59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GENSUN员工 | 1.47美元/股、2.62美元/股、3.93美元/股 | 60个月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06,870,222.01 |
其他说明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将最终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2019年本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发生的股份支付系按60个月服务期且在满24个月服务期时即按相应已提供服务期行权,授予总金额为291,238,863.39元,等待期内2020年度确认金额为31,119,747.07元,2021年确认金额为14,215,103.49元,2022年确认金额为6,199,152.09元;2023年确认金额为2,191,680.63元,2024年1-6月份确认金额为77,963.40元,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即为实际授予数量(2019年度授予数量计算以股本180,000,000.00股为基数)。
3、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GENSUN以3.93美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
4.90万股的股份期权,相应发生的股份支付系等待期为60个月的股份支付,等待期内2021年度
确认金额为735,006.38元;2022年11月8日,子公司GENSUN又以3.93美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5.50万股的股份期权,相应发生的股份支付系等待期为60个月的股份支付,而上述2021年12月31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期权,其中1人在2022年已离职,相应原授予的股份期权收回。等待期内2022度确认金额为1,470,267.32元;2023年7月5日,子公司GENSUN以3.93美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0.55万股的股份期权,相应发生的股份支付系等待期为60个月的股份支付。上述2021年12月31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期权,其中1人在2023年已离职,相应原授予的2.60万股股份期权收回(其中构成股份支付的授予期权为2.10万股)。现截至2024年6月30日,构成股份支付的授予期权为91,500.00股,相应等待期内2023年度确认金额为-517,108.55元,2024年度1-6月份确认金额为654,824.28元,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依据GENSUN与员工签订的协议约定数量确定。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GENSUN 员工 | 654,824.28 | |
泽璟高管及员工 | 77,963.40 | |
合计 | 732,787.68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关于消除潜在利益冲突的承诺,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收购控股子公司GENSUN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Zelgen Holdings Limited(香港泽璟)落实执行2022年1月19日与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GENSUN签订的《关于璟尚生物制药公司之协议书》的约定,基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进一步收购GENSUN的股份。香港泽璟与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GENSUN签订《关于璟尚生物制药公司股份购买协议(二)》,以合计3,288.87万美元收购JACKIE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合计持有的GENSUN 2,327,656股股份(分别收购JACKIEZEGI SHENG(盛泽琪)持有的1,935,433股股份、MIKE C SHENG持有的392,223股股份),即合计对应GENSUN经完全摊薄后36.43%的股份,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香港泽璟间接持有GENSUN经完全摊薄后92.17%股份。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0,143,916.34 | 135,300,904.80 |
1年以内小计 | 180,143,916.34 | 135,300,904.8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0,143,916.34 | 135,300,904.8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0,143,916.34 | 100.00 | 6,888,441.02 | 173,255,475.32 | 135,300,904.80 | 100.00 | 5,323,157.80 | 129,977,747.00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7,768,820.38 | 76.48 | 6,888,441.02 | 5.00 | 130,880,379.36 | 106,463,155.96 | 78.69 | 5,323,157.80 | 5.00 | 101,139,998.16 |
交易对象组合 | 42,375,095.96 | 23.52 | 42,375,095.96 | 28,837,748.84 | 21.31 | 28,837,748.84 | ||||
合计 | 180,143,916.34 | / | 6,888,441.02 | / | 173,255,475.32 | 135,300,904.80 | / | 5,323,157.80 | / | 129,977,747.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7,768,820.38 | 6,888,441.02 | 5.00 |
合计 | 137,768,820.38 | 6,888,441.02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23,157.80 | 1,565,283.22 | 6,888,441.02 | |||
合计 | 5,323,157.80 | 1,565,283.22 | 6,888,441.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42,375,095.96 | 42,375,095.96 | 23.52 | ||
客户二 | 39,208,103.44 | 39,208,103.44 | 21.76 | 1,960,405.17 | |
客户三 | 22,985,259.84 | 22,985,259.84 | 12.76 | 1,149,262.99 | |
客户四 | 19,156,017.48 | 19,156,017.48 | 10.63 | 957,800.87 | |
客户五 | 10,571,821.60 | 10,571,821.60 | 5.87 | 528,591.08 | |
合计 | 134,296,298.32 | 134,296,298.32 | 74.54 | 4,596,060.11 |
其他说明
客户一应收账款系母子公司之间内部研发服务结算挂账。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6,383,381.23 | 237,949,096.58 |
合计 | 176,383,381.23 | 237,949,096.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8,035,512.27 | 126,205,701.35 |
1年以内小计 | 98,035,512.27 | 126,205,701.35 |
1至2年 | 61,185,305.15 | 98,708,500.70 |
2至3年 | 15,732,972.41 | 11,662,095.44 |
3年以上 | 2,402,725.10 | 2,259,207.85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77,356,514.93 | 238,835,505.3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8,873,816.19 | 8,880,916.19 |
备用金 | 110,000.00 | 120,000.00 |
往来款及其他 | 168,372,698.74 | 229,834,589.15 |
合计 | 177,356,514.93 | 238,835,505.3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86,408.76 | 886,408.7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6,724.94 | 86,724.9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973,133.70 | 973,133.7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5%;1-2年:20%;2-3年:50%;3年以上:1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86,408.76 | 86,724.94 | 973,133.70 | |||
合计 | 886,408.76 | 86,724.94 | 973,133.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苏州泽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85,402,697.14 | 48.15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1年以内 | |
苏州泽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1,245,027.99 | 28.89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1-2年 | |
泽璟制药(浙江)有限公司 | 11,003,785.41 | 6.20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1年以内 | |
泽璟制药(浙江)有限公司 | 9,464,927.02 | 5.34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1-2年 | |
上海泽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290,426.27 | 0.16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1年以内 | |
上海泽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329,580.00 | 0.19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1-2年 | |
上海泽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9,334,323.61 | 5.26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2-3年 | |
昆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6,260,000.00 | 3.53 | 保证金及押金 | 2-3年 | |
昆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1,595,000.00 | 0.90 | 保证金及押金 | 5年以上 | |
昆山利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130,300.00 | 0.07 | 保证金及押金 | 3-4年 | 130,300.00 |
昆山利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229,000.00 | 0.13 | 保证金及押金 | 4-5年 | 229,000.00 |
合计 | 175,285,067.44 | 98.82 | / | / | 359,30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泽璟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泽璟生物技术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浙江泽璟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香港泽璟 | 87,301,316.00 | 87,301,316.00 | ||||
合计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9,318,417.23 | 16,281,615.31 | 217,165,064.44 | 15,497,876.26 |
其他业务 | 14,607,644.07 | 12,238,807.11 | 8,338,652.34 | 5,637,814.05 |
合计 | 253,926,061.30 | 28,520,422.42 | 225,503,716.78 | 21,135,690.3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13,688.07 | 1,528,841.37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513,688.07 | 1,528,841.3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 | 2,335,211.22 |
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175,875.9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416.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93,002.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5,512.31 | |
合计 | 5,835,155.2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每股收益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6 | -0.25 | -0.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2 | -0.27 | -0.2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ZELIN SHENG(盛泽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