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3元,募集资金101,7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1,026.5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739.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4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49,197,338.30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51,682,742.59元(抵扣利息收入后的净使用额),募集资金余额为165,977,257.4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3月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子公司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已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017,66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110,264,999.82 |
减:银行手续费 | 1321.11 |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264,829,511.43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450,000,000.00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00.00 |
加:利息收入 | 33,413,089.77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65,977,257.41 |
资金的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403040160000360384 | 4,509,007.78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53765610601 | 92,442.88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211225889370600002 | 1,733,536.53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219227798887500003 | 9,363,874.43 | 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211227798887500002 | 5,278,395.79 | 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定期专户) | 226225889370600004 | 75,000,000.00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定期专户) | 228227798887500003 | 20,000,000.00 | 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定期专户) | 220227798887500002 | 50,000,000.00 | 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合计 | 165,977,257.41 |
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定期专户)226225889370600004是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11225889370600002的定期存款子账户。到期后资金将转回母账户。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定期专户)228227798887500003是珠
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19227798887500003的定期存款子账户。到期后资金将转回母账户。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14,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起止日期 | 是否赎回 | 理财类型 |
1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银行珠海新香洲支行 | 公司大额存单2024年第278期 | 3,500.00 | 20240511- 20270511 | 否 | 大额存单 |
2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银行珠海新香洲支行 | 公司大额存单2024年第279期 | 4,000.00 | 20240511- 20270511 | 否 | 大额存单 |
3 | 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华润银行珠海新香洲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2,000.00 | 20240625- | 否 | 七天通知存款 |
4 | 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华润银行珠海新香洲支行 | 公司大额存单2024年第277期 | 5,000.00 | 20240511- 20270511 | 否 | 大额存单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5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45,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相关支出包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直接办理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和募投项目的投资支出包含材料费、研发人员差旅费等大量小额零星开支),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每月结束后的次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并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使用已租赁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并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17,66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9,197,338.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4,829,511.4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是 | 185,584,400.00 | 185,584,400.00 | 185,584,400.00 | 19,053,035.47 | 161,472,531.57 | -24,111,868.43 | 87.01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是 | 155,102,900.00 | 155,102,900.00 | 155,102,900.00 | 30,144,302.83 | 103,356,979.86 | -51,745,920.14 | 66.64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0.00 | 60,000,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项目投资小计 | 400,687,300.00 | 400,687,300.00 | 400,687,300.00 | 49,197,338.30 | 324,829,511.43 | -75,857,788.57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尚未明确投方向 | 56,707,700.18 | 56,707,700.18 | 56,707,700.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06,707,700.18 | 506,707,700.18 | 506,707,700.18 | 1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 | - | - | - | - | ||
合计 | - | 907,395,000.18 | 907,395,000.18 | 907,395,000.18 | 199,197,338.30 | 774,829,511.43 | -132,565,488.75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14,500.00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3年5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5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45,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相关支出包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直接办理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和募投项目的投资支出包含材料费、研发人员差旅费等大量小额零星开支),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每月结束后的次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185,584,400.00 | 185,584,400.00 | 19,053,035.47 | 161,472,531.57 | 87.01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155,102,900.00 | 155,102,900.00 | 30,144,302.83 | 103,356,979.86 | 66.64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00,687,300.00 | 400,687,300.00 | 49,197,338.30 | 264,829,511.43 | 81.07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使用已租赁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研发费用、铺地流动资金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并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