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4 证券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94337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泰慕士 | 股票代码 | 00123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霞 | 无 | ||
办公地址 | 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666号 | 无 | ||
电话 | 0513-87770989 | 无 | ||
电子信箱 | tmscw@nttms.com | 无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54,626,301.67 | 376,695,815.68 | 20.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767,829.31 | 29,671,620.37 | 77.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5,176,517.47 | 22,052,508.83 | 104.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438,689.60 | 6,363,177.48 | 331.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29 | 0.2782 | 77.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929 | 0.2782 | 77.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0% | 3.30% | 2.4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68,209,250.28 | 1,133,137,281.34 | 3.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95,496,496.80 | 895,275,159.84 | 0.02%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28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如皋新泰投资 有限公司 | 其他 | 44.01%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不适用 | 0 | |
陆彪 | 境内自然人 | 9.90% | 10,800,000.00 | 10,800,000.00 | 不适用 | 0 | |
杨敏 | 境内自然人 | 9.90% | 10,800,000.00 | 10,800,000.00 | 不适用 | 0 | |
南通泰然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其他 | 3.67% | 4,000,000.00 | 4,000,000.00 | 不适用 | 0 | |
南通泰达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其他 | 3.67% | 4,000,000.00 | 4,000,000.00 | 不适用 | 0 | |
缪玉华 | 境内自然人 | 0.64% | 696,633.00 | 0 | 不适用 | 0 | |
高盛公司有限 责任公司 | 境外法人 | 0.36% | 388,502.00 | 0 | 不适用 | 0 | |
高军 | 境内自然人 | 0.35% | 38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27% | 290,100.00 | 0 | 不适用 | 0 | |
陈金创 | 境内自然人 | 0.25% | 27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陆彪、杨敏分别持有45%、45%的股份。 2.陆彪系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90%的出资份额。 3.杨敏系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90%的出资份额。 4.综上,陆彪、杨敏二人合计控制公司71.15%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双方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5.高军持有公司股东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公司股东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出资份额和公司股东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出资份额。 6.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