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70 公司简称:丛麟科技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宋乐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成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艳玉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丛麟科技 | 指 |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2024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上海济旭 | 指 | 上海济旭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万颛 | 指 | 上海万颛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建阳 | 指 | 上海建阳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金俊发展 | 指 | 金俊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沧海 | 指 | 上海沧海嘉祺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厚谊 | 指 | 上海厚谊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天汉 | 指 |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上海美麟 | 指 | 上海美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众麟 | 指 | 上海众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盐城源顺 | 指 | 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治众为 | 指 | 长治市众为蓝图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夏县众为 | 指 | 夏县众为蓝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环沃 | 指 | 山东环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环硕 | 指 | 山东环硕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蓬莱蓝天 | 指 | 蓬莱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危废、危险废物 | 指 |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识别标准和方法进行识别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 |
贮存 | 指 | 危险废物核准经营方式的一种,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在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危险废物进行非永久性的集中堆放 |
填埋 | 指 | 在专门设计的设施中,将危险废物铺成一定厚度的薄层后加以压实,并覆盖土壤的无害化处置方法 |
资源化、资源化利用 | 指 | 以危险废物为原料,在满足处理过程无害化的基础上,生产符合相关标准产品的活动 |
无害化、无害化处置 | 指 | 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
危废处理、危险废物处理 | 指 | 在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下改变危险废物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过程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指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指定该名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该名录:(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
VOC | 指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环保意义上的定义是指一类易挥发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 |
COD | 指 | 化学需氧量,是水中有机物相对含量的综合指标,反映 |
了水中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丛麟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Congl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onglin Technolo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宋乐平 |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室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1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cn-conglin.com |
电子信箱 | ir@cn-conglin.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爽 | 徐玲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室 | 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室 |
电话 | 021-60713846 | 021-60713846 |
传真 | 021-60910799-8604 | 021-60910799-8604 |
电子信箱 | ir@cn-conglin.com | ir@cn-conglin.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证券日报(www.zqrb.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 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丛麟科技 | 688370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88,382,762.43 | 336,680,971.94 | -14.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758,294.65 | 84,513,125.73 | -37.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718,665.84 | 67,001,772.80 | -48.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014,184.51 | 112,890,934.93 | -5.2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43,680,761.61 | 2,660,914,242.87 | -0.65 |
总资产 | 3,261,622,174.44 | 3,292,864,473.86 | -0.9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61 | -37.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61 | -37.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48 | -47.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7 | 2.96 | 减少0.9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0 | 2.35 | 减少1.0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33 | 5.54 | 减少0.2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在国家对危废处置行业大力扶持的政策驱动下,危废处置产能大幅提升,市场竞争程度明显加剧,报告期内公司新建项目处于产能爬升期,实现营业收入2.8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3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5.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益的净利润3,471.87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7.57%、48.18%,主要系公司处置收入单价下降以及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因素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0.38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38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25元/股,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7.70%、37.70%、47.92%,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0.99个百分点、1.05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112.8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40,571.4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276,948.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00,00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8,385.3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2.8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13,709.3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99,657.51 | |
合计 | 18,039,628.8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2.88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公司所属行业及其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公司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N7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危险废物治理(N7724)”;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所属行业为“7节能环保产业”项下的“7.2.5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服务”的“7724危险废物治理”;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鼓励类行业。
1、 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危废行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行业发展至今经历了准备阶段、摸索发展阶段、初步发展阶段、高速发展阶段、整合发展阶段,具体如下:
序号 | 发展阶段 | 阶段概述 |
1 | 1995-2004年 准备阶段 | 本阶段,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完成了发展的准备,逐步建立了监管体系,使得行业运行有法可依,具体标志性节点如下: (1)1995年10月,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出台,标志着我国危险废物处理行业正式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从1995年至2002年,我国 |
序号 | 发展阶段 | 阶段概述 |
基本建立起危险废物处理从鉴别-处理-排放的标准体系,这一时期,危险废物处理以焚烧为主; (2)1998年7月,我国首次公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危险废物的范围首次有了明晰的说明; (3)2003年,“非典”的爆发暴露了危险废物,尤其是医疗废物的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在此背景下,《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03)》出台; (4)2004年5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台,同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修订。至此危险废物行业几大监管制度基本建立。 | ||
2 | 2005-2012年 摸索发展阶段 | 本阶段,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开始摸索性发展,危险废物的范围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整,为之后的初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具体标志性节点如下: (1)2008年8月,我国正式实施第二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次《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根据实际经验情况对危险废物的范围进行了调整; (2)2012年10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而制定的法规——《“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出台,对危险废物处理进行了国家高度的统筹规划。 |
3 | 2013-2015年 初步发展阶段 | 本阶段,危险废物处理行业逐步开始规范化发展,基于摸索发展的经验,国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明晰了认定,开始加强监管力度,具体标志性节点如下: (1)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明确提出环境污染犯罪的认定细则,并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行为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推动危险废物入刑,进一步促进了危废处理行业的发展,我国危废处理行业步入了新的阶段; (2)2014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了《环境保护法》第四次修订案,其中规定:“针对拒不停止排污等行为,当事人不仅需承担刑事责任,还将按日计价从重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上不封顶”。这一法条大幅提升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罚力度,改变了环保各个子板块“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乱象。 |
4 | 2016-2020年 高速发展阶段 | 本阶段,重要文件接连出台,整体监管进一步趋严,危险废物相关违法成本大幅提高,行业迎来了高速发展阶段,同时将危险废物处理多次纳入国家战略性文件中,对危险废物处理加强国家高度的规划,具体标志性节点如下: (1)2016年12月,《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得到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提出对于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废物犯罪的打击力度; (2)2020年1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正式施行,并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工程”、“再生资源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以及“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列为“鼓励类”产业; (3)2020年9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实施,对相关违法行为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增加相应处罚措施,同时要求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4)2020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提出“加强危险 |
序号 | 发展阶段 | 阶段概述 |
废物的收集处理”。 | ||
5 | 2020-至今 整合发展阶段 | 高速发展阶段所形成的大量新建产能导致本阶段在大量地区出现了产能过剩或错配及竞争加剧等诸多问题,行业监管进一步趋严,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逐步明晰,“散、小、弱”企业加速出清: (1)近年来,行业整合趋势显著,事实上,早在2019年,生态环境部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危险废物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推行危险废物专业化、规模化利用,建设技术先进的大型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由此来看,本阶段对于在技术、管理和资金上已形成优势的危废处理企业则更为有利。 (2)为了科学引导辖区产废情况和处置能力匹配,近两年山东、浙江、江西、吉林、广西等近20省市纷纷发布投资理性公告,建议社会资本投资危废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避免产能闲置、减少资源浪费。 (3)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危险废物治理负总责,要加强对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的组织领导。 (4)2022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明确了收集单位的责任,也逐步加强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流程。 (5)2023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的要求,另一方面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的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动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 |
2、行业发展趋势
(1)危废处理监管日益趋严,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高
“十三五”以来,国家加大危险废物领域的监管,危废处理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行业参与者众多,但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市场竞争整体呈现“散”、“小”、“弱”的特点。近年来,国家对于危废处理行业的规范力度较为严格,危废处理的要求逐渐提高,行业内具有运营基础且规范的企业有望在行业的深度整合期凭借其核心竞争优势获益。其次,当前国内多数地区危废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危废市场的小企业面临成本增加、利润空间变窄以及处理设备升级改造资金需求大的困境。此外,危废处理行业的资质壁垒、区域壁垒较强,行业内的企业未来并购取代新建是趋势,欲发展成为龙头企业,跨区域的扩张亦是途径之一。综合来看,在行业逐渐回归理性的同时,龙头企业有望凭借资金、技术、运营及管理的优势在市场上发挥规模效应,进而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2)同质化竞争趋于白热化,新质生产力成破局关键
我国危废处理行业起步较晚,在行业发展早期,千亿级的蓝海成为行业共识,其中以焚烧、物化、填埋等门槛相对较低的无害化处置方式在资本的加持下获得了快速的发展。然而,随着危
废处置能力的大幅提升,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十四五”以来,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引导下,环境治理政策力度延续,《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重量级环保政策先后出台,明确提出要全面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对于终端危废处置项目,政策发展和市场竞争等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一方面在无害化处置方向上转外延扩张式的规模化竞争为内涵升级式的品质化竞争,在技术创新、提质增效上下功夫,提升经营效率和经营质量;一方面不再仅仅局限于焚烧、物化、填埋处置“三件套”,不断加大资源化利用方向的资金投入和精耕力度,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综合来看,危废行业正紧跟“双碳”战略发展机遇,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和美丽中国的全面建设。
(二)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以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为主营业务,是集危废处理技术、危废综合处理新模式和危废管理体系现代化优势于一体的现代城市和产业综合环保服务商。公司主要为上游生产制造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提供处置服务,是工业经济发展产业配套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公司已成功布局上海、江苏、山东、山西等区域,形成5大生产运营基地。
上海天汉已核准年处理规模为23万吨+18万只包装桶(沪环保许防〔2022〕875号),可处理32大类危险废物,可资源化利用25大类危险废物,涉及八大工艺,分别为:焚烧、有机溶剂、矿物油、乳化液、废酸碱、含重金属废物、包装容器、综合废物;
山东环沃已核准年处理规模为20.15万吨(滨州危证43号),可处理30大类危险废物,涉及五大工艺,分别为:焚烧、物化、乳化液、油泥、包装容器;
蓬莱蓝天已核准年处理规模为:填埋1万吨(烟台危证027号);
夏县众为已核准年处理规模为4.5万吨(HW省1408280071),其中填埋3万吨,焚烧1.5万吨,可处理40大类危险废物;
盐城源顺已核准年处理规模为:焚烧1.5万吨(JS0924OOI567-5)。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发展周期影响,危废处理行业面临供过于求和业内激烈竞争的挑战,危废处置单价短期内呈下降趋势。面对此严峻的经营环境,公司积极采取相关提质增效
措施应对市场变化,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上海、江苏、山东、山西等区域的危废处置市场份额保持稳定,市场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危险废物处理业务主要分为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两种模式。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公司向上游产废单位收取危险废物处置处理服务费,结合危废的特性、组分,安排相应的处置处理方案。对于不具备再生利用的危险废物,公司则根据处置方案、处置难度和处置量与产废单位协商定价。对于具备再生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公司针对大部分上游产废单位收取危险废物处理服务费,同时通过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有机溶剂、无机盐类、基础油、重金属和包装容器等资源化产品对外销售,取得资源再生产品销售收入。对少部分高再生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公司不收取危险废物处理服务费,个别情况下需要向上游产废单位付费获取。
2、危险废物接收模式
当上游产废单位有危险废物处理需求时,公司市场部门人员将与产废单位进行业务洽谈,了解上游产废单位的基本情况、产废种类、产废数量,并将危废信息提交至公司ERP系统,判断该危废是否曾入厂处理。对于曾经入厂过的废物,技术部门将判定是否予以接收;对于未曾入厂过的废物,由市场部门人员将危废样品送至公司实验分析中心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最终根据报告判定是否予以接收。对于予以接收的危废,技术部门确定危废包装要求,估算危废处理全生命周期和危废处理成本,并对危废处理方式提出具体的建议。公司市场部门基于以上信息向客户提供报价,与客户协商确定最终的危废处理方式并签订合同。
危废由客户转移发运至公司时,客户填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上传至当地环保部门系统,危废转移联单中载明了具体危险废物及其对应的处理方式,公司严格按照联单载明的方式进行危险废物处理。
3、危废处理模式
公司接收危险废物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的规定进行分类存放,生产部门将根据库存情况以及车间处理能力安排生产,并将相应计划传达至计划部门。计划部门协调危废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并按要求放到指定周转区域。公司通过核心技术的持续开发,实现了危废处理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公司无害化处置采用危险废物焚烧和安全填埋改变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效果;公司资源化利用以危险废物为原料,在满足处理过程无害化的基础上,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资源化产品包括有机溶剂、无机盐、基础油、重金属和包装容器等。
4、采购模式
公司各部门如有采购需求,则通过公司内部的信息化系统进行申请,采购人员根据请购单,依据供应商报价生成询价单并报上级审批。履行完成审批程序后,采购人员将带有供应商信息和已确认价格的请购单转化为采购订单,分发至对应的供应商。
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采购原材料及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处置填埋:公司将经焚烧等工艺后的灰渣运送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考虑到安全性、地理距离和处置成本,公司暂未使用蓬莱蓝天的填埋场。
(2)运输服务:公司选取有资质的运输公司,通过比较价格、服务质量和运输资质范围后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关运输费用。
(3)原材料: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处理所需的化学品和包装物资等,公司各部门及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向采购部提交采购需求,由采购部统一对外采购。
(4)能源类:公司能源类采购主要包括电力和生产经营用水等的采购,与电网公司和水务公司定期进行结算。
公司推行集中采购策略,对集团内各子公司通用的设备、原材料、耗材、服务商等进行综合类采购项目的统一招标。通过招投标形式,公司预期能够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5、资源化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将资源化利用后再生的有机溶剂、无机盐类、基础油、重金属和包装容器等产品对外出售。公司销售部门负责合同及订单评审的组织协调,并实施一般合同及订单的评审工作;在与顾客接洽的过程中,销售部门负责沟通商务方面的信息,控制合同及订单的重大修订,并收集市场信息和顾客反馈意见。公司对外销售产品主要采用客户自提的交货方式。在销售渠道方面,公司除了传统的销售渠道,还通过互联网及APP模式拓宽销售渠道。
6、研发模式
以服务市场与科创为导向,公司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开放式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持续加大对公司五大核心技术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资源化产品研究开发工作,进而巩固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持续动能。产学研融合创新上,公司现已与同济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等科研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形成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开放式创新的良性互动模式。
基于开放式创新的模式,公司构建了与之相适应的研发管理机制,促进了研发项目的高效推进。在项目立项环节,技术部门组织对相关课题从必要性、行业先进性、技术路线可行性、项目组织合理性等维度进行研究论证,为研发项目高效开展奠定基础。完成立项后,技术部门牵头组建项目组,项目组围绕项目技术、进度、成本等目标,通过控制过程关键节点,稳步推进项目研发各项工作,依次通过小试、中试等验证最终的研发成果,并且在中试过程中依托公司运营管理部门的生产实践经验、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实践经验及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能力,形成了快速高效协同模式,为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应用提供了保障。在研发成果产业化转化过程中,公司拥有高效的多中心协同模式,确保公司研发成果产业化的高效益产出。项目完成后,项目组第一时间对研发项目进行总结,将其中的成果通过专利进行有效保护,并通过项目申报等方式进行成果鉴定和推广,有效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研发流程,提升研发效率,推动构建更广泛的开放式创新模式;同时,公司还将加大高端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为公司的科创引领提供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
公司凭借在危废领域深厚的技术沉淀,突破并掌握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建立了“废有机溶剂资源化利用工艺技术”“废包装容器再生回收工艺及关键技术装备”“含铜废液深度净化循环再生工艺关键技术”“回转窑危废焚烧结焦防控及在线清灰清渣技术”“危废焚烧烟气低成本协同处理工艺技术”五大核心技术体系。凭借自身专业性及人才优势,在危废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领域积累了大量研发成果,并形成专属的核心技术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上,具体核心技术描述如下:
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子项 | 技术特点及优势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 |
废有机溶剂资源化利用工艺 技术 | 量子化学方法(QC)与分子力学方法(MM)模拟计算技术 | 此技术建立在微观分子间相互作用的理论基石之上,针对废有机溶剂的特性,实现了对共沸体系中不同组分的高效共沸剂筛选。这一技术不仅极大地降低了筛选过程的成本与时间投入,还提高了筛选的精准度。结合公司自主的共沸剂实验室验证平台,成功开发出了一种便捷且高效的新技术,专门用于精准筛选共沸剂。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含氨废有机溶剂资源化利用全新集成技术 | 此技术运用氨热脱附原理,通过间接加热与酸吸收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创新性地实现了“氨与有机溶剂组分”的高效分离纯化。在操作过程中,通过动态调节酸度与精馏热负荷梯度控制,确保了分离过程的精确与稳定。这不仅使废有机溶剂得以高品质的资源化利用,还成功生产出了硫酸铵产品。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危废焚烧设施耦合净化废有机溶剂资源化过程二次污染技术 | 针对活性炭吸附、RTO等常规有机废气净化技术在处理种类繁多的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生产过程中所面临的二次废气污染难题,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创新精神,自主建立了危废焚烧设施与废有机溶剂资源化设施的一体化设计模型。在此基础上,成功开发出高安全性的危废焚烧设施耦合净化技术,该技术能够有效净化废有机溶剂资源化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这一技术突破不仅彻底解决了废有机溶剂资源化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问题,而且无需配备额外的二次废气治理设施,从而大幅降低了整体运营成本,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显著的成本和技术优势。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
废有机溶剂生产装置实验室模型测试技术 | 该系统具备出色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迅速对不同批次来源的废有机溶剂进行组分识别,并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快速提供针对性的工艺参数调整方案。这种高度个性化的处理方式,确保了废有机溶剂资源化利用过程的长期安全、稳定、高效和低耗,从而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凭借公司在处理多变、复杂废有机溶剂方面的长期技术及数据积累,以及对生产设施关键装备的深入研究,成功开发出一系列特殊高效塔填料及内构件结构,这些创新设计显著提升了操作弹性,适应了废有机溶剂组分的多样性。这不仅解决了传统填料与内件操作弹性小的问题,还形成了公司独特的定制化自主设计技术,为废有机溶剂的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 |
含铜废 | 此技术采用大流量、强制循环曝气以及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液深度 净化循 环再生 工艺关 键技术 | 精确自控耦合技术 | 独特的“慢进慢出”内循环管路设计,确保废液pH值迅速且稳定地调节至关键的1.5~2范围内,这是氨铜络合萃取的最佳pH环境。同时,该技术能有效去除影响萃取有机相寿命的强氧化因子,为危险废物的长周期、高效处理提供了保障。通过精确自控ORP(氧化还原电位)和pH值,本技术展现出对不同含铜废液的广泛适应性。这种精确的参数控制不仅优化了处理效果,还提升了技术应用的灵活性,满足了危废处理企业在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全面需求。此技术以其高效、稳定和广泛的适应性,为危险废物的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 ||
全系统全液态自动化工艺技术 | 通过精细调控有机铜萃取剂中铜肟与醛肟的成分配比,显著提升了萃取剂的萃取效能。此外,通过对萃取设备系统进行全面优化,实现了全系统全液态的自动化操作流程,这一创新极大地降低了生产过程中的人员配置需求。现在,即便处理量超过8,000吨/年,每班也仅需不超过3名操作人员,相较于传统方式,人员配置要求降低了50%以上。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 |
电沉积及萃取重结晶技术 | 凭借公司自主研发的先进电沉积技术,能够生产出纯度高达99.9%的阴极铜产品。同时,结合独特的全液相自动化萃取、结晶热返溶及重结晶技术,成功开发出满足高品质电镀级的硫酸铜产品。这些创新技术不仅提升了产品的纯度与品质,还实现了产品附加值的显著增长,相较于传统工艺,附加值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废包装 容器再 生回收 工艺及 关键技 术装备 | 高风险包装容器安全回收技术 | 该技术针对实验室类、剧毒品类、承压类以及含未知沾染物类等高风险废包装容器,提供了一套安全、高效的回收解决方案。根据废包装容器来源和性质识别风险因子,采用多组合工序及特殊设计的专用装备,确保高风险废包装容器的安全回收,从而解决了长期以来行业面临的高风险废包装容器难回收利用的难题。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干/湿法耦合废包装容器回收装备及工艺技术 | 该技术具有广泛的桶源适用性,成功克服了普通干法处理中能耗高、磨损大、回收次数受限的难题。该技术引入了流水线全自动机械装置,大幅提高了处理效率与自动化水平。同时,公司创新研发了环保型清洗剂,该清洗剂彻底解决了传统有机溶剂湿法工艺中二次污染的问题,并确保VOCs指标完全满足产品标准,实现了绿色、环保、高效的废包装容器回收处理。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
危废焚 烧烟气 低成本 协同处 理工艺 技术 | 湿法烟气高盐废水回用技术 | 在湿法烟气处理过程中,将脱酸高盐废水回喷至急冷塔,并创新使用了自主开发的疏散剂。相较于同类产品,该疏散剂的成本降低了75%以上,其强效性能能够显著抑制急冷塔内坚硬盐团的形成。同时,结合在线清理手段,我们成功解决了高盐废水回喷急冷塔积盐导致的停炉检修问题,实现了湿法烟气处理废水的零排放。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危废焚烧烟气系统协同脱硝及在线疏通技术 | 针对烟气处理工艺中普遍存在的易堵易腐难题,结合先进的CFD流场模拟技术,创新设计了特殊的设备结构,并开发了专有的防堵、防腐以及在线清洗疏通技术。这些技术的应用,有效解决了烟气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处理系统中常见的消石灰堵塞、管路结垢以及塔体、烟囱和管道腐蚀等行业性问题,确保了烟气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 此外,还巧妙地将废硫酸铵等铵盐类废物(pH值3~4,氨氮3%~4%)的酸碱中和技术与焚烧烟气SNCR脱硝技术相结合。在pH值10-12的条件下,该技术能够实现高达95%的氨资源回收,同时显著减少脱硝药剂的消耗量,从而大大降低了烟气处理的成本。 | ||||
回转窑 危废焚 烧结焦 防控及 在线清 灰清渣 技术 | 科学精细化物料配伍技术 | 传统的物料配伍方式,即根据仓库现有物料进行静态计算,在实际处置中常因物料变动而难以确保焚烧工况的稳定性。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我们针对各区域项目公司的具体需求,创新性地研发了危险废弃物处置的智能化物联网控制系统及综合管理系统。通过引入大数据平台,管理系统能够实时收集和分析焚烧物料的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在此基础上,结合先进的配伍计算软件,根据实时数据动态生成科学的进炉物料配伍方案,从而确保焚烧工况的稳定性和效率。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精稳进料与阻焦耦合技术 | 根据配伍方案,运用“储坑螺旋+边门推杆+吨桶喷枪+储罐喷枪+SMP”等多组合进料系统,结合严格的焚烧物料配伍管理制度,实现了科学配伍和精稳进料。不仅确保了焚烧过程的稳定性和效率,还有效防控了结焦现象的发生。为了进一步减少降温结焦次数和降低焦块强度,采用了专用的除焦剂,同时,在易结焦的位置安装了专用在线清焦系统,以确保焚烧系统能够实现超长周期的平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稳运行。 | |||
耐材精准管控技术 | 基于本地焚烧物料信息大数据平台,能够精准识别影响耐材选择的关键因子。通过与耐材厂家紧密合作,定制了个性化的耐材配方,确保其与焚烧工况完美匹配。结合前端的科学配伍和精稳进料系统,有效控制了耐材的高温腐蚀和机械磨损,从而显著延长了耐材的使用寿命。通过这一综合策略,成功实现了耐火材料使用周期高出同行业水平30%以上。 | 自主研发 |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2)核心技术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发展,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夯实公司的技术竞争力,同时紧密围绕危废行业“绿色化、资源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依托多年积累的雄厚技术研发实力,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创新研究,致力于核心技术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目前子公司上海天汉正在申报上海临港新片区“智能工厂”示范。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危废行业各项标准的起草及制定,各项研发工作进展顺利推进。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前提,加大与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不断对公司五大核心技术进行技术优化、技术迭代升级,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技术含量,巩固了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10项,在研项目10项,其中《危废处理行业碳核算方法及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研究》项目部分研究内容列入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 年度第二批科研项目。
报告期内,核心技术对应的新增专利、软著情况如下表所示:
核心技术 | 技术来源 | 对应新增专利/软件著作等 | 专利编号 |
废有机溶剂资源化利用工艺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含水丁酮的分离提纯系统及方法 | 201911031962.2 |
废包装容器再生回收工艺及关键技术装备 | 自主研发 | 一种玻璃瓶自动分拣与破碎回收处理装置 | 201910044511.6 |
回转窑危废焚烧结焦防控及在线清灰清渣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高粘度抽料装置 | 20232158825.4 |
危废焚烧烟气低成本协同处理工艺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脱酸塔喷枪防堵塞的在线清洗系统及在线清洗方法 | 201811391671.X |
一种湿法脱酸工艺系统 | 202322548155.6 | ||
一种危废焚烧烟气湿法脱酸工艺及系统 | 202111608453.9 | ||
含铜废液深度净化循环再生工艺关键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污泥制浆机 | 202322771474.3 |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国家/团体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等级 | 公司作用 | 标准进度 | 标准发表时间 |
1 | 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导则 | 国家标准 | 主要起草人 | 批准阶段 | - |
2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导则 | 团体标准 | 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 已完成 | 2024.4.19 |
3 | 含全氟辛烷磺酸类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技术规范 | 团体标准 | 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 已完成意见征集稿 | -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知识产权项目含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其他共7件,新增获得授权11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24件,实用新型专利104件,软件著作权1件,其他知识产权成果33件,合计162件。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 | 7 | 60 | 24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3 | 125 | 104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1 | 1 |
其他 | 1 | 1 | 33 | 33 |
合计 | 7 | 11 | 219 | 162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5,356,729.32 | 18,662,945.76 | -17.72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0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15,356,729.32 | 18,662,945.76 | -17.7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33 | 5.54 | 减少0.2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集成电路产业含氟废酸高价值利用工艺技术开发 | 2,500 | 153.89 | 486.16 | 小试阶段 | 研究集成电路行业含氟废酸生产高价值氟化盐产品,形成批量资源化的稳定新工艺,氟元素回收率达到99.9%以上。 | 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 芯片行业 光电行业 |
2 | 蒸馏釜热能与离心能耦合强化换热研发项目 | 500 | 115.61 | 408.71 | 小试阶段 | 针对目前国内有机溶剂再生通用的间歇蒸馏釜式设备传热能力利用率低、传热效果差问题,研发热能与离心能耦合强化换热技术,将现有热交换能力利用率提高10%以上。 | 国内领先 | 危废处理行业 |
3 | 多源蚀刻废液协同高值化系列化利用 | 1,700 | 182.18 | 600.82 | 小试阶段 | 开发出可利用多源含铜废蚀刻液协同高效生产、电镀级硫酸铜、醋酸铜、氧化铜、碱式碳酸铜等系列金属盐高值产品,并解决行业现有技术二次污染突出的问题。 | 国内领先 | 危废处理行业 |
4 | 回转窑耐火材料实时动态监测及拓展应用项目 | 1,200 | 299.81 | 1,012.98 | 中试阶段 | 结合利用红外热成像及热能传递原理,研发对危废焚烧回转窑耐火材料实时动态监测技术,进而实现对回转窑耐火材料性能调控及回转窑燃烧控制技术突破,巩固危废焚烧行业中技术领先地位。 | 国内领先 | 危废处理行业 |
5 | 危废信息平台建设与开发 | 1,000 | 119.89 | 941.04 | 完成危废信息平台各关键环节与财务结算模块数据闭环管理,现处于优化结算效率阶段。 | 结合操作管理规范与要求,公司通过危废信息平台系统可以对危废的商机建档、技术审批、实验分析、合同签订、转运接收、仓储生产、 财务结算全流程进行高效管控,并且实现与政府监管平台的数据“0”时差实时共享,实现 100%危废溯源流程管理的目标。 | 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 危废处理行业 |
6 | 集成电路产业含磷废酸资源化高效转化与工艺技术创新项目 | 2,000 | 159.31 | 159.31 | 调研阶段 | 研究集成电路行业含磷废酸生产电池级磷酸铁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并达到磷元素回收率达到95%以上。 | 国内领先 | 危废处理行业 |
7 | 医药行业含硼废物高效资源化回收与循环利用创新项目 | 1,700 | 145.72 | 145.72 | 调研阶段 | 针对医药行业产生的含硼废物进行深度资源化,并实现硼元素回收率达到99%以上。 | 国内领先 | 危废处理行业 |
8 | 危废处理行业碳核算方法及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研究 | 100 | 59.92 | 59.92 | 调研阶段 | 形成危废处理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同时研究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形成现有工艺有效协同降碳技术路路径。 | 国内领先 | 危废处理行业 |
9 | 危废运营企业焚烧物料热值差异对运行成本影响的评估与优化策略研究 | 1,600 | 213.21 | 213.21 | 调研阶段 | 针对危废处理企业,通过深入探究不同热值物料的焚烧状态,精准锁定实现最佳经济性的目标热值区间,旨在优化运行成本结构,实现降本增效的显著效果。 | 国内领先 | 危废处理行业 |
10 | 一种湿法脱酸塔底部的除盐装置研发 | 100 | 86.13 | 86.13 | 研究完成已结题 | 形成脱酸塔底部的除盐装置,解决频繁降负清理积盐问题。 | 国内领先 | 危废处理行业 |
合计 | / | 12,400.00 | 1,535.67 | 4,114.00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94 | 10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24 | 13.43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213 | 1,56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2.90 | 15.31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1 | 1.06 |
硕士研究生 | 12 | 12.77 |
本科 | 41 | 43.62 |
专科 | 20 | 21.28 |
高中及以下 | 20 | 21.28 |
合计 | 94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 岁以下(不含 30 岁) | 21 | 22.34 |
30-40 岁(含 30 岁,不含 40 岁) | 39 | 41.49 |
40-50 岁(含 40 岁,不含 50 岁) | 22 | 23.40 |
50-60 岁(含 50 岁,不含 60 岁) | 11 | 11.70 |
60 岁及以上 | 1 | 1.06 |
合计 | 94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领先的研发实力和完备的技术体系
技术创新始终作为公司的核心战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无害化技术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在报告期内新增获得5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累计拥有11项发明专利和52项实用新型专利。同时,在资源化技术领域,公司也展现出了强大的创新能力,在报告期内新增获得2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累计获得了13项发明专利和52项实用新型专利。这些专利不仅体现了我们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也为我们持续推动技术进步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定,累计主、参编了7项重要标准与规范,为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贡献了力量。此外,下属项目公司也屡获殊荣,先后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这些荣誉充分证明了公司在技术创新和核心技术方面的实力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可。
公司专注于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业务,不断完善研发体系,以自主研发为主导,辅以产学研合作,推动协同创新,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开放式创新的良性互动模式。公司与多所科研机构及高校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公司在无害化技术和资源化技术方面已经掌握了五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这些核心技术的持续开发创新及成功应用,不仅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也为推动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人才及管理团队优势
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经过多年的精心培育,公司已建立起一支多层次、专业化的技术与管理团队,涵盖了环境、化工、设计、设备管理等多个领域。团队中多名核心技术人员长期服务于公司,他们在研发和技术岗位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参与了众多重大科研项目。这些专家深厚的专业基础、丰富的资历背景和研发技术经验,为公司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推动了我们业务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为了吸引并留住这些优秀人才,公司不断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潜能与热情。这些举措不仅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构建优秀、稳健的人才及管理团队奠定了坚实基础。
3、先进的市场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
自公司成立以来,始终积极开拓市场,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并与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商业合作关系。这些客户包括中芯国际、华虹半导体、上海先进半导体等信息技术领域的佼佼者,以及中国商飞、中国航发等高端装备行业的领军企业,还有万华化学、特斯拉(上海)等新材料和新能源行业的代表性企业,以及合全药业(药明康德)、复旦张江等生物医药领域的知名企业。客户覆盖领域的广泛性不仅证明了公司拥有为不同行业解决危废处理问题的技术能力,也为我们赢得了广泛的品牌知名度和品牌价值,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面对市场的不断变化和行业内细分领域的发展动向,公司内部始终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及时调整战略方向和业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4、运营管理模式优势
公司在国内首创“大卖场+多协同”模式,以循环经济的3R原则为指导,凭借在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方面的全面技术优势,构建了一个内部可循环的生态系统。这一系统将经济活动转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流动过程,旨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减少废物产生。此外,基于低碳发展的理念,公司各子公司之间实现了业务种类的优势互补,构建了一个高效且环保的危险废物“内循环”处理体系。这种内部协同不仅提升了公司的运行和管理能力,还显著增强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5、行业资质与规模优势
由于危险废物治理行业受到政府严格的监管,涉及收集、转运和处置的各个环节都需要相应的许可证,因此该行业存在较高的资质壁垒和进入门槛。新企业获得相关资质所需的审批周期也相对较长。目前,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置主要采用焚烧、填埋和物化等方式,但需要注
意的是,焚烧和物化的残余物最终仍需进行填埋处理。由于填埋场需要占用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其审批过程非常严格,导致填埋资质在各类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中尤为紧缺。为此,公司已在山东、山西等东中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提前布局了填埋业务,并已投入使用。此外,由于危险废物的种类繁多,拥有全面经营资质的企业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掌握了危废焚烧、废乳化液处理、废矿物油处理、金属废物处理、综合废物处理、废溶剂处理、废酸碱处理、废包装桶处理及安全填埋等九大危废处理工艺。这种全面的技术储备使公司能够作为一个综合型危险废物处理平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38.28万元,同比减少14.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5.83万元,同比减少37.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3,471.87万元,同比减少48.18%。2024年上半年,公司面对行业不断加剧的竞争形势,继续“练内功、强基础”、“挖存量、拓增量”,紧密围绕“开源、降本、提质、增效”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外部严峻的市场环境。
(一) 开源
公司在市场拓展方面,继续以“挖存量、拓增量”为总体思路,并树立对外以客户为导向、对内以市场拓展为中心的理念。公司对当前有业务布局的上海、江苏、山东、山西四大区域,组织专项力量定期开展系统且深入的区域调研,形成区域市场调研报告。市场条线根据调研报告并结合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市场业务实际情况,召开动员会、沟通会,分享集团内部区域性客户协同、服务、开发、管理方法,为各子公司市场开拓提供有效助力,形成可持续的多渠道业务合作。同时,面对区域危废市场的差异性,各子公司则因时因地因势施策,积极调整市场策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例如,有的区域从主攻大客户转为同时兼顾小客户,有的区域采用指导价限价接收策略,确保边际贡献为正。
(二) 降本
公司继续坚定实施“降本增效”管理策略,推进精细化管理,打好“组合拳”。在文化理念上,公司通过系统的培训和宣传使员工深刻认识到降本增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性,让降本增效成为各部门的自觉行动。在管理机制上,公司施行了经营目标责任制,在2024年年初与各子公司签订了经营目标责任书,通过锚定盈利能力、成本控制水平、经营性现金流等关键指标,设定了具有挑战性的考核目标;各子公司内部继续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全员绩效均与公司经营目标进行挂钩,打造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在降本增效实施路径上,各子公司一方面基于管理思维将成本分类为可控变动成本、可控固定成本、不可控变动成本、不可控固定成本,针对成本不
同的性态开展针对性、差异化控制策略;另一方面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出精准的、具有操作性的降本增效实施路径细则,包括技术改造、采购降本、数据赋能、人员优化等措施。
(三) 提质增效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重要发展战略之一,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提高危废资源化循环利用率及产品附加值、降低危废无害化处置成本为方向,不断技术攻关,攻克行业技术难点;同时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发展,投入多项新技术研发项目,持续巩固深化技术的行业领先水平。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研项目10项,其中《危废处理行业碳核算方法及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研究》项目部分研究内容列入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 年度第二批科研项目。同时,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获得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2024年上半年,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和市场变化调整优化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如EP、ERP、OA等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数据准确性。同时,公司十分注重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共享协、鼓励跨部门、跨组织的合作等方式,打破信息壁垒,形成合力,推动企业高效高质发展。
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紧密围绕“开源、降本、提质、增效”开展市场拓展、成本控制、质量提升和效率优化等工作。公司将通过实施这些策略努力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研发滞后风险
在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背景下,国家高度重视环保产业,危废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行业作为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快速发展,危废处理技术和工艺不断进步。如果竞争对手取得相对公司更先进的技术和工艺,公司可能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丧失优势地位,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所处的危废处理行业技术发展路径较为清晰,但在未来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排除危废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行业出现重大技术革新,导致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也不排除出现成本更低或处理效果更好的危废处理方式,对原有方式实现重大替代。如果公司无法顺应技术趋势,面对变革,则公司部分业务将失去市场需求,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各类工业企业和科研机构,随着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危废的属性、种类和处理技术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公司无法顺应产业趋势,面对变革,则公司可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2、核心技术外泄或失密风险
公司在危废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行业经营多年,拥有一系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技术和专利,同时,公司通过研发形成多项兼顾安全、环保和效益的核心技术,危废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效率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相应工艺得以应用,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竞业禁止协议》,对其在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及离职后的竞业情况作出严格规定,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合作研发方面,公司与合作方签订合作研发合同,对各方应遵守保密义务进行明确约定。
公司采取上述保密措施,以防止核心技术外泄,但仍无法完全排除核心技术外泄或失密的风险。未来若发生核心技术外泄或失密,可能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
危险废物本身带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等高度的危害性,且不同类别、不同企业产生的危废差异性明显,甚至同一企业不同批次的废物也存在很大差异,导致处理难度和处理风险极大。基于上述特点,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呈现较高的技术壁垒,行业内企业需要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探索,才能形成一整套高效、节能且环保达标的危废处理技术体系;同时,业内公司需要对危废处理流程中的收集、运输、分类、暂存、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全流程采取针对性方案,对于公司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提出了较高的专业要求。鉴于上述特点,懂技术、有经验的管理团队是危废处理企业的核心门槛和核心竞争力。
如果行业内潜在竞争对手提供更优厚的薪酬、福利待遇吸引公司人才,或公司受其他因素影响导致人员变动,可能导致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
危险废物本身带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等高度的危害性,且存在来源分散、组分不稳定、成分复杂的特点,对于操作人员的技术、操作工艺流程以及安全管理措施的要求较高。
公司的运营过程涉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多个环节。若在日常经营中,上述任一环节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危险物泄漏等意外事故,公司将面临财产损失、产线停工、甚至人员伤亡等风险,并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公司亦可能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未来客户拓展及收入可持续增长的风险
影响公司收入可持续增长的主要因素包括行业外部需求、行业竞争格局、公司产能规模、公司市场开拓和公司运营能力。近年来危废处理行业竞争加剧,无害化处置价格阶段性下降,部分
“小、弱”的项目正陆续退出市场,市场份额预计向龙头企业集中。未来如果行业外部需求减少,行业格局发生变化,公司产能规模不能有效扩张,公司运营能力有所下降,有可能导致公司收入不能可持续增长。如果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客户拓展无法有效转化,可能导致公司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销售价格和业绩下降的风险
在全球经济下行的宏观形势下,危废处理行业将继续面临上游工业企业开工不足,供过于求和竞争激烈的挑战,公司危废处理业务的单价比如焚烧单价面临下降压力,从而对公司收入和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如公司不能巩固技术和服务优势,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则公司将可能面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2、税收优惠相关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相关文件的规定,子公司山东环沃、蓬莱蓝天、夏县众为和孙公司盐城源顺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子公司上海天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高新企业证书编号:GR202331002620,认定有效期为三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公告2021年第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文件规定,子公司上海天汉、山东环沃和夏县众为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服务符合相关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相应销售收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有所调整,或子公司上海天汉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标准,公司未来税后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四)行业风险
1、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危废行业的发展与产业政策高度相关。近年来,环保监管的趋严和危废相关政策出台和完善进一步倒逼危废产生企业规范危废处置,从而进一步释放了危废处置市场需求,促进危废处置行业的发展和壮大。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美丽中国”的执政理念,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中。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三大攻坚战”,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
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动危废处理产业发展,但如未来危废环保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或资源化产品销售、飞灰填埋等具体业务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资源化产品无法对外销售、危废处理成本提高等情形,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危废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参与者,随着业内公司数量的增长,产能的大幅提升导致了严重的产能过剩现象,从而使得危废处理价格比如焚烧单价进一步下降,对公司的整体收入和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如未来仍有新的企业、新的产能释放,将会进一步加剧行业内的竞争。公司与行业内的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相比,资本和人力资源的相对不足可能使公司在未来的行业竞争格局处于不利地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致力于危废处理的资源循环利用。公司主要服务对象覆盖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该等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呈周期性波动。经济繁荣时,企业产能利用率提高,产量上升,产生的危废量一般会出现增长;经济衰退时,企业产能利用率下降,产量下滑,产生的危废量相应减少。上游客户产生危废数量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业务量及市场议价能力,进而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甚至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38.28万元,同比减少14.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5.83万元,同比减少37.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3,471.87万元,同比减少48.1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8,838.28 | 33,668.10 | -14.35 |
营业成本 | 18,798.31 | 18,953.22 | -0.82 |
销售费用 | 823.83 | 894.46 | -7.90 |
管理费用 | 4,084.36 | 4,390.48 | -6.97 |
财务费用 | 458.32 | 80.58 | 468.76 |
研发费用 | 1,535.67 | 1,866.29 | -17.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01.42 | 11,289.09 | -5.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676.43 | -10,707.2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41.43 | -12,677.85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危废单价下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财务利息收入减少和费用化财务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采购商品支付的经营性现金流增加和收到的经营性现金流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较同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160,969,093.90 | 35.59 | 1,454,943,513.26 | 44.18 | -20.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3,024,184.48 | 8.06 | 653,121.22 | 0.02 | 40,171.88 | 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120,523,216.31 | 3.70 | 136,597,865.91 | 4.15 | -11.77 | |
合同资产 | 56,456,162.18 | 1.73 | 68,330,231.69 | 2.08 | -17.38 | |
其他流动资产 | 48,184,264.33 | 1.48 | 47,716,617.19 | 1.45 | 0.98 | |
债权投资 | 277,010,555.54 | 8.49 | 193,818,402.77 | 5.89 | 42.92 | 主要系本期购买存单类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1,026,370,858.87 | 31.47 | 1,070,437,570.73 | 32.51 | -4.12 | |
在建工程 | 86,070,531.05 | 2.64 | 89,485,859.18 | 2.72 | -3.82 | |
无形资产 | 127,489,065.14 | 3.91 | 129,983,098.63 | 3.95 | -1.92 | |
商誉 | 29,152,923.51 | 0.89 | 29,152,923.51 | 0.89 | 0.00 | |
短期借款 | 96,764,292.53 | 2.97 | 61,508,449.37 | 1.87 | 57.32 | 主要系本期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135,486,534.30 | 4.15 | 151,545,935.83 | 4.60 | -10.6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0,103,876.04 | 3.99 | 115,930,362.24 | 3.52 | 12.23 | |
长期借款 | 81,606,123.35 | 2.50 | 112,638,045.45 | 3.42 | -27.55 | 主要系本期偿还部分长期借款所致 |
预计负债 | 45,007,826.06 | 1.38 | 43,944,071.47 | 1.33 | 2.42 | |
合同负债 | 50,417,941.21 | 1.55 | 55,342,335.91 | 1.68 | -8.90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943,229.66 | 诉讼程序被法院冻结银行存款及劳务工资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234,441,078.81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61,911,984.12 | 抵押借款 |
合 计 | 302,296,292,59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万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万元) | 变动幅度 |
1,600.00 | 0 | 不适用 |
为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山东环沃的控制,加强对其内部管理,满足后续经营和管理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受让山东环硕持有的山东环沃
34.055%股权,持股比例增至85.055%。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3,133,141.96 | 11,644,215.06 | 1,847,000,000.00 | 1,596,273,151.80 | -10,165,275.83 | 265,338,929.39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3,121.22 | 11,644,215.06 | 1,847,000,000.00 | 1,596,273,151.80 | 0.00 | 263,024,184.48 |
其中:应收账款融资 | 12,480,020.74 | -10,165,275.83 | 2,314,744.91 | |||||
合计 | 13,133,141.96 | 11,644,215.06 | 1,847,000,000.00 | 1,596,273,151.80 | -10,165,275.83 | 265,338,929.3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 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上海天汉 | 子公司 | 危废处理 | 10,000.00 | 101,733.88 | 54,540.56 | 24,056.91 | 7,243.94 |
上海众麟 | 子公司 | 投资平台 | 550.00 | 6,671.47 | 415.50 | 0.00 | 0.15 |
上海美麟 | 子公司 | 投资平台 | 5,000.00 | 14,926.31 | 4,598.11 | 133.03 | 116.35 |
蓬莱蓝天 | 子公司 | 危废处理 | 2,000.00 | 9,086.89 | 2,322.26 | 391.22 | -346.93 |
长治众为 | 子公司 | 危废处理 | 1,000.00 | 568.68 | 568.68 | 0.00 | -0.38 |
夏县众为 | 子公司 | 危废处理 | 5,000.00 | 65,904.34 | 3,216.12 | 1,200.56 | -686.31 |
山东环沃 | 子公司 | 危废处理 | 7,100.00 | 44,490.26 | -4,202.29 | 1,784.07 | -1,955.75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8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9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丛麟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
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7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6月8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丛麟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进行见证,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878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各子公司排污许可证获得情况:
序号 | 持证主体 | 证书名称 | 许可经营范围 | 证书编号 | 颁证机构 | 有效期 |
1 | 上海天汉 | 排污许可证 | 危险废物治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锅炉 | 91310115586792155P001C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2023年5月25日至 2028年5月24日 |
2 | 山东环沃 | 排污许可证 | 危险废物 治理 | 91371622MA3C65WY14001V |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2021年8月16日至 2026年8月15日 |
3 | 盐城源顺 | 排污许可证 | 危险废物治理 | 91320924338979471G001V |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 2023年6月13日至 2028年6月12日 |
4 | 夏县众为 | 排污许可证 | 危险废物 治理 | 91140828MA0GYWNK4J001V |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2022年5月5日至 2027年5月4日 |
5 | 蓬莱蓝天 | 排污许可证 | 危险废物 治理 | 91370684MA3C5XQA8H001V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 2023年7月17日至 2028年7月16日 |
6 | 上海天汉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污水排向沧海路市政污水管网 | 浦水务许字[2019]第785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 | 2019年9月29日至 2024年9月28日 |
(2)2024年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生产排污活动,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浓度均100%达标,具体污染物排放明细如下: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 情况 |
上海天汉 | 颗粒物SO2 NOx CO HCl 重金属VOCs 二噁英等 | 有组织 | 全厂区有13个排口,主要排放口有焚烧1#和焚烧2#排放口,11个一般排放口,其中有3个为应急排放口 | 按照项目区域分布 | 达标 | 危险废物焚烧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767-2013)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 控制标准 (GB18484-20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恶臭(异味)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31/1025-2016) | 2024年上半年度 颗粒物:0.84t/a SO2:1.47t/a NOx:34.84 t/a VOCs:0.93 t/a | 大气污染物排放 许可量 颗粒物:14.59t/a SO2:68.60 t/a NOx:173.63 t/a VOCs:3.0 t/a | 无 |
COD 氨氮 总氮 重金属等 | 间接 排放 | 全厂有8个 一般排放口 | 按照项目区域分布 | 达标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2024年上半年度 氨氮 0.92 t/a 六价铬 0.00055 t/a CODcr 15.89 t/a 总汞 0.00001t/a 总氮2.14 t/a 总镍 0.00068 t/a 总镉 0.0000014 t/a 总铬 0.00095 t/a 总铅 0.0000023 t/a 总砷 0.000000018t/a 总银0.0t/a | 废水污染物排放 许可量 CODcr:112.72t/a 氨氮:5.11t/a 总氮:15.49t/a 总隔:0.0006t/a 总砷:0.0013t/a 总铅:0.0026t/a 总镍:0.0050t/a 总铬:0.0091t/a 六价铬:0.0019t/a 总银:0.000043t/a 总汞:0.00025t/a | 无 | |
山东环沃 | 颗粒物SO2、NOx CO、HCL 重金属 二噁英 | 有组织 | 全厂共3个 排放口,主要排放口为焚烧烟气排放口 | 按照项目区域分布 | 达标 | 危险废物焚烧 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2024年上半年度 颗粒物:0.12t/a SO2:0.477t/a NOxx:2t/a | 公司大气污染物许可 年排放量限值为 颗粒物15.40t/a SO2:61.59t/a NOx: 153.98t/a | 无 |
盐城源顺 | 颗粒物SO2、NOx CO、HCl 重金属 二噁英 | 有组织 | 全厂共3个,主要排放口为1#焚烧炉 排气筒 | 按照项目区域分布 | 达标 | 危险废物焚烧 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 | 2024年上半年度 颗粒物:0.14t/a SO2:0.57t/a NOx:2.82t/a | 公司大气污染物许可 排放量为 颗粒物:5.36 t/a SO2:2.41 t/a NOx:53.637 t/a | 无 |
蓬莱蓝天 | COD、 氨氮、 Hg、Cu Zn、As Pb、Cr | 间接 排放 | 全厂区共有1个外排总排口,为一般排放口 | 厂区东南方位 | 达标 | 危险废物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19) | -- | 无大气污染物及水污染物排放许可总量管控要求 | 无 |
夏县众为 | 颗粒物、SO2、NOx、CO、HCL、 重金属、二噁英等 | 有组织 | 全厂区为11个,主要排放口为焚烧炉 | 按照项目区域分布 | 达标 | 危险废物焚烧 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 危险废物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19) | 2024年上半年度 颗粒物:0.80t/a SO2:0t/a NOx:0t/a | 公司大气污染物的许可排放量为 颗粒物3.6504t/a SO2:14.60t/a NOx:45.63t/a | 无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项目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均严格按照运行管理要求,落实完善的维护保养计划,厂内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均高效、稳定、正常运行。各子公司废水均为间接排放,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置、满足水质标准后排向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废气均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满足设计处置效率及排放标准后排放;噪声在厂区总体设计布置时就考虑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绿化消音、安装减震、消音装置等方式来达到降噪减震的目的,现各子公司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作为主营以危废处置为核心的环保公司,公司着重关注可能造成对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风险,设计之初就针对各区域的隐蔽工程、危废贮存区域进行防渗设计,确保以上区域防渗性能均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中的标准要求。针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后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公司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按照规范要求落实涉及自动监控设施设备的维保等工作,确保自动监控设施设备的运行质量,保证监测结果及时上传至所在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自动监控平台。同时,针对自行监测方案中的自行监测要求,公司委托了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监测活动,监测数据均达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各子公司的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总量均100%满足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子公司现运行项目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各项目在建设期和调试期认真执行和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各子公司均按时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确保各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并按核准规模和管理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各子公司均有申领《排污许可证》, 并认真贯彻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许可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了排污申报和环境信息公开,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对周边环境及生态影响处于可接受及可控范围内。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地方政策的要求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上海天汉和盐城源顺分别启动了改、扩建项目,目前上海天汉环评项目处于编制阶段,盐城源顺环评项目已编制完成正在审批中。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各子公司严格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管理要求,按照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类技术指南文件,编制了《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预案针对公司环境风险进行专项分析,阐明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原则,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和责任,以及规定了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和应急救援工作处置具体措施。各子公司已经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完成了备案。各子公司均按照各自环境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操作,按计划完成了2024年上半年的环境应急演练。经过不断的培训演练和持续优化实现了应急救援水平的提升,各子公司应急队伍建设成果显著,部分子公司成为当地政府的应急救援托底单位,有效保护了当地的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安全。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子公司均涉及环境自行监测,且均已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适用于本行业相关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结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和本公司排污许可内容,制定了详实、可行的环境自行监测方案。2024年上半年,各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内容,积极开展环境监测相关工作,根据自行监测方案中的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监测方法、质量控制、样品采样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开展手工检测,实现对有手工监测要求污染物的定期监测;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运维机构开展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工作,保持自动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实现对有在线监测要求污染物的实时、连续自动监测。最后,均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令第736号)等规范要求,定期通过网站、厂区显示屏等方式向社会进行自行监测数据等环境信息的公开。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是公司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也是公司自证守法的有效手段,既维护了公众的安全感、又进一步践行了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环境氛围。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各子公司均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与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未有因环境相关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子公司均已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环办综合〔2021〕32号)等规范内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如实通过本行政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规定的环境信息披露平台,将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本年度临时报告情况等环境信息进行信息披露,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指导。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周期内所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项目公司均按照规范要求的形式,如实披露了相关内容,未有收到整改回复或退回重新修订的情况。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深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坚持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不断开拓废物处理处置的新技术和新工艺,致力于创建环保、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上半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公司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以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持续增加环境治理与保护投入,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各子公司均按时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无欠缴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托各危险废物处置基地,努力打造标准化、专业化的环境应急队伍,加大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在满足公司自身突发事件处理的基础上,继续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177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热能发电项目 2、光伏发电项目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的通知,对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披露碳排放相关信息,公司各子公司均未纳入到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清单内。
2024年,公司各子公司继续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执行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策略。
子公司上海天汉通过焚烧危险废物,对余热回收发电量达285万KW.H;子公司山东环沃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发电量达97万KW.H,按照2022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5703tCO2e/MWh计算,共减排约2,177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宋乐平、朱龙德、邢建南 | 备注1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东:上海济旭、上海万颛、上海建阳、上海厚谊、上海沧海 | 备注2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机构股东:金俊发展 | 备注3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金俊发展的最终股东:TSE CHI WAI(谢志伟)、王雅媛 | 备注4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其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5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6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股东、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7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8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 备注9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0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重要自然人股东 | 备注11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公司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及律师、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 备注12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公司实控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13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36个月期限,若届时仍于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超过上述36个月期限,若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自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超过上述36个月期限之日起4年内,若本人仍于发行人处担任核心技术人员,则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25%。若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的,本人也将遵守相关规定。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备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股东:上海济旭、上海万颛、上海建阳、上海厚谊、上海沧海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股份减持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的,本企业也将遵守相关规定。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备注3:公司机构股东金俊发展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股份减持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的,本企业也将遵守相关规定。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备注4:公司机构股东金俊发展的最终股东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TSE CHI WAI(谢志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36个月期限,若届时仍于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超过上述36个月期限,若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自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超过上述36个月期限之日起4年内,若本人仍于发行人处担任核心技术人员,则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25。若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的,本人也将遵守相关规定。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王雅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的,本人也将遵守相关规定。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备注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36个月期限,若届时仍于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超过上述36个月期限,若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自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股份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的,本人也将遵守相关规定。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
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备注6: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36个月期限,若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职务的,自本人不再担任核心技术人员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超过上述36个月期限之日起4年内,若本人仍于发行人处担任核心技术人员,则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25%;若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本人作出的其他相关承诺关于股份锁定、股东和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的,本人也将遵守相关规定。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备注7: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股东、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机构股东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拟减持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程序等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有不同意见,本企业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承诺内容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2)董事、监事和高管
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事先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等内容。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程序等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承诺内容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备注8: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价格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2)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时,公司回购股票为第一选择,但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第二选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①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②若公司实施回购股票后,但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的。
第三选择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项选择的条件为: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后,但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启动股价稳定方案的法律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
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10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票的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具体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具体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相应公告、审批或备案手续,并于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一年度内回购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在公司实施回购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回购公司股票方案:
①通过实施回购公司股票方案,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触发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其合计增持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实际控制人履行完前述增持义务后,可自愿增持。在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实际控制人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①通过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条件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触发条件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在提交增持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其合计增持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年其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完前述增持义务后,可自愿增持。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①通过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3)股价稳定方案的保障措施
1)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10日内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的,公司将延期发放公司董事50%的薪酬及其全部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之日。
2)在触发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实际控制人自违反上述预案之日起,公司将延期发放其全部股东分红以及50%的薪酬(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在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并自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预案之日起,公司将延期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0%的薪酬及其全部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在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2、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如触发了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本人将严格执行该预案中稳定股价的相关措施。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如触发了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本人将严格执行该预案中稳定股价的相关措施。
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备注9: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照《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中国证监会认定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则本公司承诺将依法按照《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当《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预案触发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照预案履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
以上为本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2、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按照《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或由本人依法回购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中国证监会认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则本人承诺将按照《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依法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当《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预案触发条件成就时,本人将按照《关于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相关措施的承诺》履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
备注10: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的承诺
1、公司承诺
本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依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草案)》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将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草案)》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并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发行人股东投赞成票。
本人将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3、其他董事承诺
本人将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草案)》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并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发行人股东投赞成票。
本人将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草案)》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本人将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备注11:公司及重要自然人股东关于持股真实性、股东适格性及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1、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三)中证投资系发行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金石利璟系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其基金管理人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金石沣汭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均系由金石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情形之外,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股东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除中信证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中信证券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重要自然人股东承诺
公司5%以上重要股东包括上海济旭、上海万颛、上海建阳及金俊发展,其穿透后的最终自然人股东为宋乐平、赵连生、朱龙德、许博、朱佳彬、邢建南、邢若阳、潘洪英、谢志伟、王雅媛,上述自然人股东及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管均已出具承诺:
“本人不属于在职的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公务员,或已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离职尚不满三年,原工作业务与投资项目直接相关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或离职未满两年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或按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本人不是国有独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的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本人不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党员)或省(部)、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国企领导人的配偶、子女,或属于法律法规禁止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人员,同时,不存在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人员代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本人未任职或曾经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分支、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丛麟环保股份,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均系本人真实持有。本人不存在委托其他股东、受托为其他股东代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委托任何第三人、受托为任何第三人代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以信托方式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代持、利益输送、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形;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丛麟环保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
备注12:公司及公司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及律师、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3)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其他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自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4)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2、实际控制人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3)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人进一步承诺:在上述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前,本人将中止从发行人处领取发行人应向本人直接或间接发放的现金红利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的转让除外。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对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以上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4、保荐机构承诺
本公司为丛麟环保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丛麟环保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发行人律师承诺
如因本所为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战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6、发行人审计机构承诺
本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科创板上市的审计机构,出具了发行人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若监管部门认定因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为丛麟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之专业结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之专业结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依法证明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备注13:公司及公司实控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
“(1)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1)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实际控制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4)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5)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6)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3、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济旭、上海万颛、上海建阳及金俊发展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4)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5)在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如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有);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丛麟科技、上海天汉 | 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 | 山东环沃 | 控股子公司 | 17,000.00 | 2020-10-15 | 2020-10-27 | 2027-10-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上海天汉 | 全资子公司 | 夏县众为 | 控股子公司 | 8,000.00 | 2020-12-11 | 2020-12-22 | 2027-11-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丛麟科技 | 公司本部 | 蓬莱蓝天 | 控股子公司 | 1,500.00 | 2021-12-24 | 2021-12-24 | 2027-12-2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丛麟科技 | 公司本部 | 夏县众为 | 控股子公司 | 500.00 | 2024-6-4 | 2024-6-13 | 2029-6-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丛麟科技 | 公司本部 | 山东环沃 | 控股子公司 | 1,000.00 | 2024-6-4 | 2024-6-27 | 2029-6-2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5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8,000.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8,0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0.59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8,00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8,00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19日 | 158,998.56 | 143,688.96 | 203,000.00 | / | 81,652.21 | / | 56.83 | / | 930.78 | 0.65 | / |
合计 | / | 158,998.56 | 143,688.96 | 203,000.00 | / | 81,652.21 | / | 56.83 | / | 930.78 | 0.65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划的具体原因 | 发成果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上海临港地区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示范基地再制造能力升级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0,000.00 | - | 6,153.36 | 20.51 | 2026年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阳信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二期资源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0,000.00 | 628.49 | 18,301.53 | 91.51 | 2026年4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0,000.00 | 247.29 | 12,234.36 | 61.17 | 2025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基地刚性填埋场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9,000.00 | 55.00 | 274.00 | 0.94 | 2027年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44,688.96 | - | 44,688.96 | 100.00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143,688.96 | 930.78 | 81,652.21 | 56.83 | / | / | / | / | / | / | /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8月18日 | 60,000 | 2023年8月18日 | 2024年8月17日 | 6,00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丛麟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4,550,084 | 68.36 | 113,900 | 113,900 | 94,663,984 | 68.44 |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3,961,084 | 46.24 | 113,900 | 113,900 | 64,074,984 | 46.3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3,961,084 | 46.24 | 113,900 | 113,900 | 64,074,984 | 46.3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30,589,000 | 22.11 | 0 | 0 | 30,589,000 | 22.11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30,589,000 | 22.11 | 0 | 0 | 30,589,000 | 22.11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3,769,916 | 31.64 | -113,900 | -113,900 | 43,656,016 | 31.5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3,769,916 | 31.64 | -113,900 | -113,900 | 43,656,016 | 31.5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
三、股份总数 | 138,320,000 | 100 | 0 | 0 | 138,320,0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初,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限售股份113,900股,截至报告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已全部归还。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23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金俊发展有限公司 | 0 | 30,589,000 | 22.11 | 30,589,000 | 30,589,00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上海万颛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3,615,682 | 17.07 | 23,615,682 | 23,615,682 | 无 | 0 | 其他 |
上海建阳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9,500,390 | 14.10 | 19,500,390 | 19,500,39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济旭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6,697,330 | 12.07 | 16,697,330 | 16,697,330 | 无 | 0 | 其他 |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9,775 | 4,297,598 | 3.11 | 1,305,221 | 1,305,221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杭州延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锡谷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1,568 | 1,795,912 | 1.30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金石利璟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6,321 | 1,550,902 | 1.1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广州浩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18,888 | 1.10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厚谊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78,181 | 1.07 | 1,478,181 | 1,478,181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沧海嘉祺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78,180 | 1.07 | 1,478,180 | 1,478,18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2,992,377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2,377 | |||||||
杭州延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锡谷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95,9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5,912 | |||||||
金石利璟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50,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0,902 | |||||||
广州浩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18,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8,888 | |||||||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丛麟环保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82,2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2,272 | |||||||
吕清军 | 410,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786 | |||||||
田榆 | 384,891 | 人民币普通股 | 384,891 | |||||||
斯培淦 | 362,077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077 | |||||||
沈辉 | 329,708 | 人民币普通股 | 329,708 | |||||||
王文生 | 3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5,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2018年12月1日,宋乐平、朱龙德、邢建南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20年11月26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宋乐平、朱龙德、邢建南在公司决策、公司经营层面,对各项事项的表决意见均保持一致,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宋乐平、朱龙德和邢建南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上海济旭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万颛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阳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平台,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上海沧海嘉祺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厚谊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宋乐平、邢建南分别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3)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为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金石利璟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中信证券直投基金,存在关联关系。金石利璟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决定由其投资委员会决定,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与金石利璟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除上述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 合计 | 比例(%) |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4,287,823 | 3.10 | 113,900 | 0.08 | 4,297,598 | 3.11 | 0 | 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金俊发展有限公司 | 30,589,000 | 2026-2-25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延长锁定期6 个月 |
2 | 上海万颛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15,682 | 2026-2-25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延长锁定期6 个月 |
3 | 上海建阳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500,390 | 2026-2-25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延长锁定期6 个月 |
4 | 上海济旭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697,330 | 2026-2-25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延长锁定期6 个月 |
5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305,221 | 2024-8-26 | 0 | 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6 | 上海沧海嘉祺环保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478,181 | 2026-2-25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延长锁定期6 个月 |
7 | 上海厚谊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78,180 | 2026-2-25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延长锁定期6 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2018年12月1日,宋乐平、朱龙德、邢建南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20年11月26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宋乐平、朱龙德、邢建南在公司决策、公司经营层面,对各项事项的表决意见均保持一致,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宋乐平、朱龙德和邢建南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上海济旭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万颛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阳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平台,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上海沧海嘉祺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厚谊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宋乐平、邢建南分别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3)除上述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160,969,093.90 | 1,454,943,513.2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63,024,184.48 | 653,121.2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8,168,954.56 | 14,608,679.79 |
应收账款 | 七、5 | 120,523,216.31 | 136,597,865.91 |
应收款项融资 | 2,314,744.91 | 12,480,020.74 | |
预付款项 | 七、8 | 8,862,020.96 | 7,438,552.5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3,793,455.03 | 8,816,951.6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4,824,910.70 | 23,510,436.1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56,456,162.18 | 68,330,231.6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8,184,264.33 | 47,716,617.19 |
流动资产合计 | 1,707,121,007.36 | 1,775,095,990.1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277,010,555.54 | 193,818,402.77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26,370,858.87 | 1,070,437,570.73 |
在建工程 | 七、22 | 86,070,531.05 | 89,485,859.1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963,868.28 | 770,302.99 |
无形资产 | 七、26 | 127,489,065.14 | 129,983,098.6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29,152,923.51 | 29,152,923.51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567,258.40 | 2,813,226.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119,489.1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756,617.11 | 1,307,099.1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54,501,167.08 | 1,517,768,483.73 | |
资产总计 | 3,261,622,174.44 | 3,292,864,473.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96,764,292.53 | 61,508,449.3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35,486,534.30 | 151,545,935.83 |
预收款项 | 七、37 | 83,492.86 | - |
合同负债 | 50,417,941.21 | 55,342,335.9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3,168,368.64 | 31,992,784.98 |
应交税费 | 七、40 | 11,446,541.96 | 14,007,964.1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1,484,440.90 | 15,479,844.0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30,103,876.04 | 115,930,362.2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014,172.15 | 4,608,688.75 |
流动负债合计 | 462,969,660.59 | 450,416,365.1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81,606,123.35 | 112,638,045.45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02,514.78 | 527,727.5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七、50 | 45,007,826.06 | 43,944,071.47 |
递延收益 | 七、51 | 20,707,527.18 | 18,103,4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93,913.03 | 807,231.5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9,217,904.40 | 176,020,475.94 | |
负债合计 | 612,187,564.99 | 626,436,841.1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8,320,000.00 | 138,32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956,046,303.88 | 1,976,199,176.0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4,899.42 | 58,603.20 |
盈余公积 | 七、59 | 53,448,376.86 | 53,448,376.8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95,851,181.45 | 492,888,086.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43,680,761.61 | 2,660,914,242.87 | |
少数股东权益 | 5,753,847.84 | 5,513,389.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49,434,609.45 | 2,666,427,632.7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61,622,174.44 | 3,292,864,473.86 |
公司负责人:宋乐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成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艳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9,504,445.24 | 537,207,971.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1,774,232.2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813,690.17 |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3,972,954.74 | 16,629,331.44 |
应收款项融资 | 32,504.22 | 500,000.00 | |
预付款项 | 740,025.85 | 1,146,349.6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139,388,403.95 | 1,238,491,926.4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074,589.86 | 7,274,266.5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95,300,846.25 | 1,801,249,845.0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206,102,569.43 | 143,658,402.77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07,003,068.28 | 386,098,001.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8,768.04 | - | |
在建工程 | 3,944,786.89 | 3,876,058.5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17,099,192.64 | 533,632,462.78 | |
资产总计 | 2,312,400,038.89 | 2,334,882,307.8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7,777.78 | 10,132,666.6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707,001.35 | 14,863,716.3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66,298.20 | 4,251,878.90 | |
应交税费 | 417,889.02 | 524,862.45 | |
其他应付款 | 1,367,707.16 | 1,445,022.2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466,673.51 | 31,218,146.5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27,466,673.51 | 31,218,146.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8,320,000.00 | 138,32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83,116,790.83 | 1,976,540,673.6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3,448,376.86 | 53,448,376.86 | |
未分配利润 | 110,048,197.69 | 135,355,110.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84,933,365.38 | 2,303,664,161.2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12,400,038.89 | 2,334,882,307.80 |
公司负责人:宋乐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成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艳玉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288,382,762.43 | 336,680,971.94 |
其中:营业收入 | 288,382,762.43 | 336,680,971.94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62,656,582.39 | 265,943,574.27 | |
其中:营业成本 | 187,983,067.87 | 189,532,175.73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651,759.41 | 4,093,216.20 |
销售费用 | 七、63 | 8,238,259.82 | 8,944,600.60 |
管理费用 | 七、64 | 40,843,551.38 | 43,904,808.43 |
研发费用 | 七、65 | 15,356,729.32 | 18,662,945.76 |
财务费用 | 七、66 | 4,583,214.59 | 805,827.55 |
其中:利息费用 | 7,845,070.38 | 4,439,978.90 | |
利息收入 | 3,330,507.74 | 4,929,999.7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465,888.71 | 8,761,631.6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192,152.77 | 1,316,948.1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97,686.2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136.99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2,084,796.10 | 17,204,976.5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58,583.29 | -7,439,153.9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252,535.44 | -45,777.8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 | -331,167.5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1,480,136.35 | 90,204,854.67 | |
加:营业外收入 | 391,117.05 | 36,345.99 | |
减:营业外支出 | 61,370.27 | 38,204.0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1,809,883.13 | 90,202,996.64 | |
减:所得税费用 | 9,540,119.86 | 16,467,232.9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269,763.27 | 73,735,763.6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269,763.27 | 73,735,763.6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758,294.65 | 84,513,125.7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88,531.38 | -10,777,362.0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2,269,763.27 | 73,735,763.6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2,758,294.65 | 84,513,125.7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488,531.38 | -10,777,362.0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6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6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宋乐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成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艳玉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0,272,196.92 | 11,070,158.80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934,529.34 | 3,313,244.34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 5,830.00 | |
管理费用 | 7,807,774.21 | 10,295,393.57 | |
研发费用 | 2,092,843.89 | 2,397,825.37 | |
财务费用 | -721,150.17 | -1,003,633.0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9,555.55 | 9,333.33 | |
利息收入 | 846,835.89 | 1,016,708.69 | |
加:其他收益 | 25,548.90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444,166.66 | 349,125.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99,036.71 | 7,825,234.4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259,707.92 | -19,093,443.4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486,659.84 | -14,857,585.3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820.00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2.90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488,286.94 | -14,857,585.35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488,286.94 | -14,857,585.3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488,286.94 | -14,857,585.3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4,488,286.94 | -14,857,585.3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6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61 |
公司负责人:宋乐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成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艳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1,828,942.28 | 341,253,537.2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750.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2,457,080.14 | 17,991,700.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4,286,022.42 | 359,248,987.3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7,932,564.65 | 110,876,831.6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2,197,486.51 | 90,977,515.3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436,548.84 | 33,112,328.3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7,705,237.91 | 11,391,377.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271,837.91 | 246,358,052.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014,184.51 | 112,890,934.9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86,000,000.00 | 2,347,1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713,732.84 | 19,292,507.7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6,174.34 | 60,777.4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6,759,907.18 | 2,366,453,285.1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524,197.00 | 46,426,145.7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27,000,000.00 | 2,427,1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43,524,197.00 | 2,473,526,145.7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6,764,289.82 | -107,072,860.6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9,341,896.00 | 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341,896.00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774,720.00 | 130,134,581.0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759,735.25 | 15,496,654.8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16,221,754.80 | 1,147,267.9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756,210.05 | 146,778,503.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414,314.05 | -126,778,503.9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4,164,419.36 | -120,960,429.5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49,190,283.60 | 1,908,460,480.9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5,025,864.24 | 1,787,500,051.40 |
公司负责人:宋乐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成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艳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08,557.52 | 9,890,628.8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42,038.58 | 1,096,163.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50,596.10 | 10,986,791.9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918,956.48 | 17,651,857.1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551,007.49 | 7,115,878.1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424.44 |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1,350.00 | 17,786,482.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976,738.41 | 42,554,217.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26,142.31 | -31,567,425.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91,000,000.00 | 756,1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4,824,804.49 | 7,825,234.4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700,000.0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4,524,804.49 | 763,925,234.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2,543.51 | 698,903.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68,000,000.00 | 786,183,499.99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200,000.00 | 34,5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2,452,543.51 | 821,382,403.2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927,739.02 | -57,457,168.7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039,644.44 | 3,294,2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039,644.44 | 4,294,2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39,644.44 | 5,705,8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7,893,525.77 | -83,318,794.3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3,607,971.01 | 639,863,270.2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5,714,445.24 | 556,544,475.92 |
公司负责人:宋乐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成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艳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8,320,000.00 | 1,976,199,176.01 | 58,603.20 | 53,448,376.86 | 492,888,086.80 | 2,660,914,242.87 | 5,513,389.86 | 2,666,427,632.7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320,000.00 | 1,976,199,176.01 | 58,603.20 | 53,448,376.86 | 492,888,086.80 | 2,660,914,242.87 | 5,513,389.86 | 2,666,427,632.7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152,872.13 | -43,703.78 | 2,963,094.65 | -17,233,481.26 | 240,457.98 | -16,993,023.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758,294.65 | 52,758,294.65 | -10,488,531.38 | 42,269,763.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152,872.13 | -20,152,872.13 | 10,728,989.36 | -9,423,882.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 |
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773,860.06 | 6,773,860.06 | -197,742.83 | 6,576,117.23 | |||||||||||
4.其他 | -26,926,732.19 | -26,926,732.19 | 10,926,732.19 | -16,0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49,795,200.00 | -49,795,200.00 | -49,795,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795,200.00 | -49,795,200.00 | -49,795,2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3,703.78 | -43,703.78 | -43,703.78 |
1.本期提取 | 4,007,137.67 | 4,007,137.67 | 4,007,137.67 | ||||||||||||
2.本期使用 | 4,050,841.45 | 4,050,841.45 | 4,050,841.4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320,000.00 | 1,956,046,303.88 | 14,899.42 | 53,448,376.86 | 495,851,181.45 | 2,643,680,761.61 | 5,753,847.84 | 2,649,434,609.45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6,400,000.00 | 1,994,305,053.93 | 53,200,000.00 | 702,694,071.22 | 2,856,599,125.15 | 41,680,085.32 | 2,898,279,210.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6,400,000.00 | 1,994,305,053.93 | 53,200,000.00 | 702,694,071.22 | 2,856,599,125.15 | 41,680,085.32 | 2,898,279,210.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034,797.07 | 185,564.71 | -213,406,874.27 | -206,186,512.49 | -10,715,271.58 | -216,901,784.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4,513,125.73 | 84,513,125.73 | -10,777,362.05 | 73,735,763.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034,797.07 | 7,034,797.07 | 62,090.47 | 7,096,887.54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034,797.07 | 7,034,797.07 | 62,090.47 | 7,096,887.5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7,920,000.00 | -297,920,000.00 | -297,920,000.00 | ||||||||||||
1.提取 |
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7,920,000.00 | -297,92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85,564.71 | 185,564.71 | 185,564.71 | ||||||||||||
1.本期提取 | 9,456,730.31 | 9,456,730.31 | 9,456,730.31 | ||||||||||||
2.本期使用 | 9,271,165.60 | 9,271,165.60 | 9,271,165.6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6,400,000.00 | 2,001,339,851.00 | 185,564.71 | 53,200,000.00 | 489,287,196.95 | 2,650,412,612.66 | 30,964,813.74 | 2,681,377,426.40 |
公司负责人:宋乐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成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艳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8,320,000.00 | 1,976,540,673.60 | 53,448,376.86 | 135,355,110.75 | 2,303,664,161.2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320,000.00 | 1,976,540,673.60 | 53,448,376.86 | 135,355,110.75 | 2,303,664,161.2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76,117.23 | -25,306,913.06 | -18,730,795.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488,286.94 | 24,488,286.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76,117.23 | 6,576,117.2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576,117.23 | 6,576,117.2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9,795,200.00 | -49,795,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795,200.00 | -49,795,2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320,000.00 | 1,983,116,790.83 | 53,448,376.86 | 110,048,197.69 | 2,284,933,365.38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6,400,000.00 | 1,994,522,370.58 | 53,200,000.00 | 431,039,718.99 | 2,585,162,089.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6,400,000.00 | 1,994,522,370.58 | 53,200,000.00 | 431,039,718.99 | 2,585,162,089.5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096,887.54 | -312,777,585.35 | -305,680,697.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857,585.35 | -14,857,585.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096,887.54 | - | 7,096,887.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096,887.54 | 7,096,887.5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7,920,000.00 | -297,92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7,920,000.00 | -297,92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6,400,000.00 | 2,001,619,258.12 | 53,200,000.00 | 118,262,133.64 | 2,279,481,391.76 |
公司负责人:宋乐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成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艳玉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上海丛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03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2MA1GBNPD17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室。法定代表人:宋乐平。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32.00万元,总股本为13,83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9,466.4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365.60万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下设人事行政中心、战略投资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市场管理中心、技术管理中心、成本控制中心、EHS中心、运营管理中心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环保设备、机械设备、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提供的主要劳务为危废处置。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4年8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之五之13、21、26和34等相关说明。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三年的其他应收款 | 账龄超过三年且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当期发生额大于300万元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合同负债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中一个项目占合并数据相应项目5%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
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
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五之19“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节五之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A.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B.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C. 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
A.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B.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A.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B.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
(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①、②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节五之1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所述的方法计量方法。
③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节五之11之(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节五之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①、②、③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节五之1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节五之11之(1)之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
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之11之(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信用等级较低)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之11之(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之11之(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信用等级较高)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之11之(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之11之(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结算先转出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合同资产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
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弃置时预计将产生较大费用的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并将其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填埋库区 | 工作量法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说明:
1)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其他说明
1) 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 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 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环保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
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
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3-10 |
专利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10-20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50 |
3)无形资产减值测试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基本原则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具体标准
1)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摊销费用、检测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2)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退役费用计提规定及具体方法:
根据《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或本办法)第六条: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满足危险废物填埋场退役后稳定运行的原则,计算退役费用总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预计弃置费用,一次性计入相关资产原值,在退役前按照固定资产折旧方式进行分年摊销,并计入经营成本。
办法第七条规定: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规定,退役费用最低预提标准分别为:
(1)柔性填埋场。按照超额累退方法计算,总库容量低于20万立方米(含)的,按照200元/立方米标准预提;超过20万立方米小于50万立方米(含),所超部分按照150元/立方米标准预提,超过50万立方米的,所超过部分按照100元/立方米标准预提。
(2)刚性填埋场。按照超额累退方法计算,总库容量低于20万立方米(含)的,按照30元/立米标准预提;超过20万立方米的,所超过部分按照20元/立方米标准预提。
办法第八条规定:对新建或已建未运行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应从运行当年开始,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预提、摊销退役费用,直至运行封场。其中,预提退役费总额=填埋场库容×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相应标准。
对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运行的危险废物填埋场,预提退役费用总额由两部分相加组成,分别是:
(1)已填库容的预提费用=已填库容量×(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相应费用标准×剩余库容量占总库容量的比例)。计提后应摊销的部分,可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至封场前分摊完毕。
(2)未填库容的预提费用=剩余库容量×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相应费用标准。应从本办法实施当年开始根据剩余库容量预提,根据实际填埋量摊销退役费用,直至运行封场。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
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修改及终止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是危废处理收入。
危废处理收入:
公司危废处理收入包括无害化处置收入和资源化利用收入。
①无害化处置收入
无害化处置收入确认主要为在收到待处置的危险废物时确认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实际处置完后以先进先出为原则结转合同负债并确认收入。
②资源化利用收入
公司在收到待处置的危险废物时确认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实际处置完成后以先进先出为原则结转合同负债并确认收入;对处置完成后的资源化利用产出物在出库过磅时由客户委托的运输公司签字确认,取得签字确认的携出单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① 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 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②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③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 [注1] | 0.00 |
其他说明[注1](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6%、9%、13%等税率计缴。 |
消费税 | 应纳税销售额(量) | 基础油:1.52元/升;燃料油:1.20元/升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注] |
[注]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15 |
山东环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长治市众为蓝图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25 |
夏县众为蓝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上海美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上海众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蓬莱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公告2021年第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文件规定,子公司上海天汉、山东环沃和夏县众为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服务符合相关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相应销售收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相关文件的规定,子公司山东环沃、蓬莱蓝天、夏县众为和盐城源顺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服务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符合优惠目录的经营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到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子公司山东环沃和盐城源顺符合优惠目录的经营项目所得2018年至202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1年至202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蓬莱蓝天符合优惠目录的经营项目所得2021年至202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4年至202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夏县众为符合优惠目录的经营项目所得2022年至202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5年至2027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2021年1月15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上海市2020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9号),子公司上海天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高新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1005053,认定有效期为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8日。根据2023年12月8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上海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子公司上海天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企业证书编号:GR202331002620,认定有效期为2023年度-2025年度。因此,子公司上海天汉本期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2021年12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子公司上海天汉本期生产使用的原材料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列示资源,生产的产品符合《目录》中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因此,上海天汉本期取得的相关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本期收入总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子公司夏县众为购入的节能和环境保护的设备符合《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优惠条件,享受设备投资额的10%可在当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的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700.00 | 34,716.55 |
银行存款 | 1,155,345,693.90 | 1,454,288,096.71 |
其他货币资金 | 5,620,700.00 | 620,700.0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 计 | 1,160,969,093.90 | 1,454,943,513.2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1.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款项详见本节七之31“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2.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本节七之81“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3,024,184.48 | 653,121.22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261,930,482.22 | / | |
外汇掉期合约 | 1,093,702.26 | 653,121.22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263,024,184.48 | 653,121.2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168,954.56 | 14,608,679.79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168,954.56 | 14,608,679.79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813,927.24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813,927.24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210,004.58 | 100.00 | 41,050.02 | 0.50 | 8,168,954.56 | 14,682,090.24 | 100.00 | 73,410.45 | 0.50 | 14,608,679.79 |
其中: | ||||||||||
合计 | 8,210,004.58 | / | 41,050.02 | / | 8,168,954.56 | 14,682,090.24 | / | 73,410.45 | / | 14,608,679.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8,210,004.58 | 41,050.02 | 0.50 |
合计 | 8,210,004.58 | 41,050.02 | 0.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0.5 |
1-2年 | 30 |
2-3年 | 50 |
3-4年 | 100 |
5年以上 | 1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3,410.45 | -32,360.43 | - | - | - | 41,050.02 |
合计 | 73,410.45 | -32,360.43 | - | - | - | 41,050.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2,411,070.13 | 124,801,012.86 |
1年以内小计 | 102,411,070.13 | 124,801,012.86 |
1至2年 | 16,561,670.51 | 22,232,967.98 |
2至3年 | 20,223,068.97 | 8,113,391.79 |
3年以上 | 1,814,438.53 | 1,484,432.20 |
合计 | 141,010,248.14 | 156,631,804.8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986,434.10 | 17.01 | 13,913,646.60 | 58.01 | 10,072,787.50 | 24,986,434.10 | 15.95 | 14,413,646.60 | 57.69 | 10,572,787.50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986,434.10 | 17.01 | 13,913,646.60 | 58.01 | 10,072,787.50 | 24,986,434.10 | 15.95 | 14,413,646.60 | 57.69 | 10,572,787.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7,023,814.04 | 82.99 | 6,573,385.23 | 5.62 | 110,450,428.81 | 131,645,370.73 | 84.05 | 5,620,292.32 | 4.27 | 126,025,078.41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7,023,814.04 | 82.99 | 6,573,385.23 | 5.62 | 110,450,428.81 | 131,645,370.73 | 84.05 | 5,620,292.32 | 4.27 | 126,025,078.41 |
合计 | 141,010,248.14 | / | 20,487,031.83 | / | 120,523,216.31 | 156,631,804.83 | / | 20,033,938.92 | / | 136,597,865.9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45,575.00 | 10,072,787.50 | 50.00 | 预期无法全部收回 |
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 2,068,783.00 | 2,068,783.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纳克润滑技术有限公司 | 647,215.00 | 647,21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博润实业有限公司 | 516,180.00 | 516,1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东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元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41,406.20 | 41,406.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安森元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31,095.40 | 31,095.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5,225.00 | 15,22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新墨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9,000.00 | 9,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言觉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8,422.00 | 8,422.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速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532.50 | 3,532.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3,986,434.10 | 13,913,646.60 | 58.0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17,023,814.04 | 6,573,385.23 | 5.62 |
合计 | 117,023,814.04 | 6,573,385.23 | 5.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02,411,070.13 | 512,055.35 | 0.50 |
1-2年 | 7,689,515.31 | 2,306,854.60 | 30.00 |
2-3年 | 6,337,506.67 | 3,168,753.35 | 50.00 |
3-4年 | 520,624.93 | 520,624.93 | 100.00 |
4-5年 | 65,097.00 | 65,097.00 | 100.00 |
合计 | 117,023,814.04 | 6,573,385.23 | 5.62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之1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413,646.60 | -500,000.00 | - | - | - | 13,913,646.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20,292.32 | 953,092.91 | - | - | - | 6,573,385.23 |
小 计 | 20,033,938.92 | 453,092.91 | - | - | - | 20,487,031.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45,575.00 | - | 20,145,575.00 | 9.84 | 10,072,787.50 |
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9,324,119.74 | 6,174,335.49 | 15,498,455.23 | 7.57 | 77,492.28 |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 7,958,002.89 | 3,310,844.06 | 11,268,846.95 | 5.51 | 56,344.23 |
利津县利津街道办事处 | 692,769.50 | 6,198,102.00 | 6,890,871.50 | 3.37 | 139,799.54 |
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3,002,505.12 | 3,179,101.74 | 6,181,606.86 | 3.02 | 30,908.03 |
合 计 | 41,122,972.25 | 18,862,383.29 | 59,985,355.54 | 29.31 | 10,377,331.58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处置危废形成的资产 | 63,638,439.33 | 7,182,277.15 | 56,456,162.18 | 76,765,044.28 | 8,434,812.59 | 68,330,231.69 |
合计 | 63,638,439.33 | 7,182,277.15 | 56,456,162.18 | 76,765,044.28 | 8,434,812.59 | 68,330,231.6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638,439.33 | 100.00 | 7,182,277.15 | 11.29 | 56,456,162.18 | 76,765,044.28 | 100.00 | 8,434,812.59 | 10.99 | 68,330,231.69 |
其中: | ||||||||||
合计 | 63,638,439.33 | / | 7,182,277.15 | / | 56,456,162.18 | 76,765,044.28 | / | 8,434,812.59 | / | 68,330,231.6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63,638,439.33 | 7,182,277.15 | 11.29 |
合计 | 63,638,439.33 | 7,182,277.15 | 11.2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之17、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 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48,898,382.06 | 244,491.91 | 0.50 |
1-2年 | 2,319,148.99 | 695,744.70 | 30.00 |
2-3年 | 12,357,735.48 | 6,178,867.74 | 50.00 |
3-4年 | 63,172.80 | 63,172.80 | 100.00 |
小 计 | 63,638,439.33 | 7,182,277.15 | 11.2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处置危废形成的资产 | -1,252,535.44 | - | - | - |
合计 | -1,252,535.44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2,314,744.91 | 12,480,020.74 |
合计 | 2,314,744.91 | 12,480,020.7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143,323.81 | |
合计 | 3,143,323.81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14,744.91 | 100.00 | 2,314,744.91 | 12,480,020.74 | 100.00 | 12,480,020.74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14,744.91 | 100.00 | 2,314,744.91 | 12,480,020.74 | 100.00 | 12,480,020.74 | ||||
合计 | 2,314,744.91 | 100.00 | 2,314,744.91 | 12,480,020.74 | 100.00 | 12,480,020.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2,314,744.91 | ||
合计 | 2,314,744.9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之1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0.5 |
1-2年 | 30.00 |
2-3年 | 50.00 |
3-4年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成本变动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12,480,020.74 | -10,165,275.83 | - | 2,314,744.91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成本 | 期末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银行承兑汇票 | 12,480,020.74 | 2,314,744.91 | - | - |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185,936.72 | 92.37 | 6,289,073.44 | 84.55 |
1-2年 | 380,037.92 | 4.29 | 1,036,836.33 | 13.94 |
2-3年 | 192,707.32 | 2.17 | 40,902.25 | 0.55 |
3年以上 | 103,339.00 | 1.17 | 71,740.57 | 0.96 |
合计 | 8,862,020.96 | 100.00 | 7,438,552.5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占预付款项期末合计数的比例(%)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滨州供电公司 | 2,213,138.92 | 24.97 |
宜兴市隆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1,424,515.68 | 16.07 |
江苏华窑光宇科技有限公司 | 796,148.38 | 8.98 |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占预付款项期末合计数的比例(%) |
上海轩涵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537,900.00 | 6.07 |
运城市新万通货运有限公司 | 489,800.00 | 5.53 |
合计 | 5,461,502.98 | 61.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793,455.03 | 8,816,951.62 |
合计 | 13,793,455.03 | 8,816,951.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404,032.46 | 6,123,720.76 |
1年以内小计 | 9,404,032.46 | 6,123,720.76 |
1至2年 | 3,439,991.59 | 1,279,599.34 |
2至3年 | 392,426.93 | 788,179.93 |
3年以上 | 6,219,001.72 | 7,466,765.03 |
合计 | 19,455,452.70 | 15,658,265.0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10,009,092.30 | 6,151,465.15 |
资金往来 | 5,946,479.42 | 5,860,465.72 |
押金保证金 | 2,219,484.66 | 2,468,946.66 |
备用金 | 946,589.39 | 897,331.44 |
其他 | 333,806.93 | 280,056.09 |
合计 | 19,455,452.70 | 15,658,265.0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8,493.89 | 229,316.51 | 6,513,503.04 | 6,841,313.44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27,446.92 | -127,446.92 | ||
--转入第三阶段 | 512,465.75 | -512,465.75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6,312.69 | -287,705.51 | -735,297.57 | -1,179,315.77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69,628.12 | 326,629.83 | 5,265,739.72 | 5,661,997.6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节五之11之(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00%,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1.72%,第三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00%。
②本期坏账准备计提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本节五之13之1“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中“信用风险”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41,313.44 | -1,179,315.77 | 5,661,997.67 | |||
合计 | 6,841,313.44 | -1,179,315.77 | 5,661,997.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增值税退税 | 10,009,092.30 | 51.44 |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注1] | - |
山西众为蓝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946,479.42 | 30.56 | 资金往来 | [注2] | 5,371,026.70 |
李建波 | 680,000.00 | 3.50 | 备用金 | 3年以上 | 68,000.00 |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320,000.00 | 1.64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32,000.00 |
阳信县财政局国库社保资金专户 | 260,000.00 | 1.34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26,000.00 |
合计 | 17,215,571.72 | 88.48 | / | / | 5,497,026.70 |
[注1]其中1年以内金额8,011,470.14元,1-2年金额891,053.22元,2-3年金额153,306.94元,3年以上金额953,262.00元。
[注2]其中1年以内金额205,739.72元,1-2年金额237,499.99元,2-3年金额237,499.99元,3年以上金额5,265,739.72元。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305,140.37 | - | 11,305,140.37 | 11,071,551.76 | - | 11,071,551.76 |
合同履约成本 | 13,519,770.33 | - | 13,519,770.33 | 12,438,884.36 | - | 12,438,884.36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计 | 24,824,910.70 | - | 24,824,910.70 | 23,510,436.12 | - | 23,510,436.12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 | 48,184,264.33 | 47,716,617.19 |
合计 | 48,184,264.33 | 47,716,617.19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大额存单及收益 | 27,701.06 | - | 27,701.06 | 19,381.84 | - | 19,381.84 |
合计 | 27,701.06 | - | 27,701.06 | 19,381.84 | - | 19,381.84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110期 | 3,131.52 | 3.15% | 3.15% | 2026-2-17 | 3,082.70 | 3.15% | 3.15% | 2026-2-17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171期 | 6,259.89 | 3.30% | 3.30% | 2026-3-10 | 6,157.72 | 3.30% | 3.30% | 2023-3-10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227期 | 5,207.88 | 3.20% | 3.20% | 2026-3-30 | 5,125.42 | 3.20% | 3.20% | 2026-3-30 |
杭州银行单位大额存单新资金G07期 | 5,090.80 | 2.90% | 2.90% | 2026-11-20 | 5,016.00 | 2.90% | 2.90% | 2026-11-20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40108期5月 | 5,010.24 | 2.45% | 2.45% | 2027-5-30 | ||||||
杭州银行单位大额存单多元服务G02期2年 | 1,000.00 | 2.55% | 2.55% | 2026-6-11 | ||||||
浦发上海分行专属2024年第1215期单位大额存单 | 1,000.72 | 2.60% | 2.60% | 2027-6-20 | ||||||
杭州银行单位大额存单多元服务G18期3年 | 1,000.00 | 2.65% | 2.65% | 2027-6-28 | ||||||
合计 | 27,701.06 | / | / | / | 19,381.84 | / | / |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2,637.09 | 107,043.7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2,637.09 | 107,043.76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填埋库区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4,164.34 | 58,151.85 | 1,047.58 | 1,924.82 | 7,517.01 | 152,805.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662.54 | 9.78 | 14.12 | 0.00 | 686.44 |
(1)购置 | 51.12 | 9.78 | 4.92 | 65.8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11.42 | 0.00 | 9.20 | 620.6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01 | 7.99 | 7.81 | 0.61 | 35.41 | |
(1)处置或报废 | 19.01 | 7.99 | 7.81 | 34.81 | ||
其他减少 | 0.61 | 0.61 | ||||
4.期末余额 | 84,164.34 | 58,795.39 | 1,049.37 | 1,931.13 | 7,516.41 | 153,456.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090.26 | 24,798.66 | 844.58 | 1,553.59 | 474.76 | 45,761.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93.19 | 2,817.32 | 29.28 | 65.89 | 180.28 | 5,085.96 |
(1)计提 | 1,993.19 | 2,817.32 | 29.28 | 65.89 | 180.28 | 5,085.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73 | 7.59 | 6.95 | 28.26 | ||
(1)处置或报废 | 13.73 | 7.59 | 6.95 | 28.26 | ||
4.期末余额 | 20,083.45 | 27,602.26 | 866.27 | 1,612.52 | 655.04 | 50,819.5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4,080.88 | 31,193.13 | 183.10 | 318.60 | 6,861.37 | 102,637.09 |
2.期初账面价值 | 66,074.07 | 33,353.19 | 203.00 | 371.23 | 7,042.26 | 107,043.7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固定资产详见本节七之31“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607.05 | 8,948.5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8,607.05 | 8,948.59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山东环沃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 5,053.09 | 5,053.09 | 5,449.98 | 5,449.98 | ||
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 1,594.43 | 1,594.43 | 1,568.01 | 1,568.01 | ||
技改项目 | 514.69 | 514.69 | 584.35 | 584.35 | ||
长治众为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 536.51 | 536.51 | 536.51 | 536.51 | ||
盐城源顺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 466.66 | 466.66 | 422.13 | 422.13 | ||
NC系统 | 391.59 | 391.59 | 387.61 | 387.61 | ||
上海临港地区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示范基地再制造能力升级项目 | 50.09 | 50.09 | 0.00 | 0.00 | ||
合计 | 8,607.05 | 8,607.05 | 8,948.59 | 8,948.5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山东环沃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 35,200.00 | 5,449.98 | 93.23 | 490.12 | 5,053.09 | 93.01 | 93.00 | 2,054.35 | 募集资金投入、银行长期借款 |
上海临港地区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示范基地再制造能力升级项目 | 51,592.00 | 54.25 | 4.16 | 50.09 | 54.70 | 55.00 | 1,430.93 | 募集资金投入、银行长期借款 | ||||
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 34,994.27 | 1,568.01 | 28.46 | 2.05 | 1,594.43 | 61.30 | 61.00 | 1,216.40 | 募集资金投入、银行长期借款 | |||
合计 | 121,786.27 | 7,017.99 | 175.94 | 496.33 | 6,697.61 | 4,701.6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90 | 16.57 | 69.21 | 163.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32 | 36.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7.90 | 16.57 | 105.53 | 200.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0.68 | 8.28 | 27.68 | 86.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0 | 3.55 | 4.82 | 16.96 |
(1)计提 | 8.60 | 3.55 | 4.82 | 16.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9.28 | 11.83 | 32.50 | 103.6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63 | 4.73 | 73.03 | 96.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22 | 8.28 | 41.53 | 77.0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411.22 | 1,739.59 | 363.60 | 16,514.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411.22 | 1,739.59 | 363.60 | 16,514.4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14.42 | 1,380.63 | 221.04 | 3,516.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6.75 | 85.31 | 17.34 | 249.40 |
(1)计提 | 146.75 | 85.31 | 17.34 | 249.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61.18 | 1,465.93 | 238.39 | 3,765.5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350.04 | 273.65 | 125.21 | 12,748.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496.79 | 358.96 | 142.55 | 12,998.3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蓬莱蓝天 | 2,457.98 | 2,457.98 | ||||
山东环沃 | 1,479.00 | 1,479.00 | ||||
上海众麟 | 546.11 | 546.11 | ||||
上海美麟 | 457.31 | 457.31 | ||||
合计 | 4,940.40 | 4,940.4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山东环沃 | 1,479.00 | 1,479.00 | ||||
上海众麟 | 546.11 | 546.11 | ||||
合计 | 2,025.11 | 2,025.11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蓬莱蓝天 | 该商誉系公司收购蓬莱蓝天时形成,蓬莱蓝天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以其作为相应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 是 | |
山东环沃 | 该商誉系公司收购山东环沃时形成,山东环沃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以其作为相应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 是 | |
上海众麟 | 该商誉系公司收购上海众麟时形成,上海众麟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以其作为相应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 是 | |
上海美麟 | 该商誉系公司收购上海美麟时形成,上海美麟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以其作为相应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大维修费 | 2,813,226.81 | 1,277,587.07 | 523,555.48 | - | 3,567,258.40 |
合计 | 2,813,226.81 | 1,277,587.07 | 523,555.48 | - | 3,567,258.40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预计负债弃置费用 | 45,007,826.06 | 11,251,956.52 | 37,987,359.04 | 9,496,839.76 |
预提费用 | 2,864,409.36 | 429,661.40 | 4,594,661.57 | 689,199.24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2,818,724.53 | 422,808.68 | 3,096,062.00 | 464,409.30 |
递延收益 | 2,564,600.00 | 384,690.00 | 2,934,400.00 | 440,160.00 |
坏账准备 | 2,321,652.22 | 348,247.83 | 1,818,111.28 | 272,716.69 |
租赁负债 | 588,520.97 | 162,094.52 | 880,480.43 | 173,598.39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98,851.47 | 29,827.72 | 244,927.83 | 36,739.17 |
合计 | 56,364,584.61 | 13,029,286.67 | 51,556,002.15 | 11,573,662.5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弃置费用 | 36,537,745.25 | 9,134,436.31 | 37,987,359.04 | 9,496,839.76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7,066,272.27 | 2,559,940.84 | 17,316,932.87 | 2,597,539.93 |
使用权资产 | 963,868.28 | 217,609.02 | 770,302.99 | 157,071.77 |
远期外汇 | 1,093,702.26 | 164,055.34 | 653,121.22 | 97,968.18 |
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 | 184,460.03 | 27,669.00 | 209,829.42 | 31,474.41 |
合 计 | 55,846,048.09 | 12,103,710.51 | 56,937,545.54 | 12,380,894.0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909,797.49 | 2,119,489.18 | 11,573,662.55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909,797.49 | 1,193,913.03 | 11,573,662.55 | 807,231.5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3,150,837.02 | 41,697,973.34 |
可抵扣亏损 | 207,506,134.35 | 174,751,294.60 |
合计 | 260,656,971.37 | 216,449,267.9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7,734,145.93 | 9,107,466.11 | |
2025 | 18,088,633.03 | 18,336,566.11 | |
2026 | 36,449,893.72 | 44,459,087.72 | |
2027 | 24,603,799.85 | 24,603,799.85 | |
2028 | 78,244,374.81 | 78,244,374.81 | |
2029 | 42,385,287.00 | - | |
合计 | 207,506,134.34 | 174,751,294.6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长期资产预付款 | 1,756,617.11 | 1,756,617.11 | 1,307,099.11 | 1,307,099.11 | ||
合计 | 1,756,617.11 | 1,756,617.11 | 1,307,099.11 | 1,307,099.11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943,229.66 | 5,943,229.66 | 冻结 | 诉讼程序被法院冻结银行存款元及劳务工资保证金 | 5,753,229.66 | 5,753,229.66 | 冻结 | 诉讼程序被法院冻结银行存款及劳务工资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279,921,783.12 | 234,441,078.81 | 抵押 | 抵押借款 | 279,927,836.15 | 241,534,582.31 | 抵押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69,280,218.00 | 61,911,984.12 | 抵押 | 抵押借款 | 69,280,218.00 | 62,604,786.36 | 抵押 | 抵押借款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355,145,230.78 | 302,296,292.59 | / | / | 354,961,283.81 | 309,892,598.33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96,764,292.53 | 61,508,449.37 |
合计 | 96,764,292.53 | 61,508,449.37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89,888,579.29 | 73,342,248.63 |
1-2年 | 15,496,201.93 | 41,515,866.97 |
2-3年 | 24,486,374.89 | 31,469,364.03 |
3年以上 | 5,615,378.19 | 5,218,456.20 |
合计 | 135,486,534.30 | 151,545,935.8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博士高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5,608,849.56 | 工程款未结算完毕 |
阳信县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870,934.50 | 工程款未结算完毕 |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23,324,527.93 | 工程款未结算完毕 |
上海润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3,888,600.00 | 双方就设备尾款的支付问题正进行仲裁 |
合计 | 36,692,911.9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83,492.86 | - |
合计 | 83,492.8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危废处置服务履约义务 | 32,121,936.60 | 37,091,876.76 |
销售合同形成的预收款 | 18,296,004.61 | 18,250,459.15 |
合计 | 50,417,941.21 | 55,342,335.9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 18,250,459.15 | 项目尚未完工验收 |
合计 | 18,250,459.15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0,911,400.15 | 65,178,593.72 | 73,997,767.67 | 22,092,226.2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81,384.83 | 7,939,771.95 | 7,945,014.34 | 1,076,142.44 |
三、辞退福利 | - | 130,750.13 | 130,750.13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1,992,784.98 | 73,249,115.80 | 82,073,532.14 | 23,168,368.6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7,887,497.67 | 53,356,342.33 | 62,455,130.27 | 18,788,709.73 |
二、职工福利费 | - | 3,137,780.81 | 3,137,780.81 | - |
三、社会保险费 | 662,028.16 | 4,609,670.64 | 4,615,980.84 | 655,717.9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51,461.08 | 4,384,975.33 | 4,391,258.10 | 645,178.31 |
工伤保险费 | 10,567.08 | 172,279.40 | 172,306.83 | 10,539.65 |
生育保险费 | - | 52,415.91 | 52,415.91 | - |
四、住房公积金 | 434,008.00 | 3,263,539.06 | 3,265,900.06 | 431,64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927,866.32 | 811,260.88 | 522,975.69 | 2,216,151.5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0,911,400.15 | 65,178,593.72 | 73,997,767.67 | 22,092,226.2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48,540.73 | 7,681,967.43 | 7,687,050.95 | 1,043,457.21 |
2、失业保险费 | 32,844.10 | 257,804.52 | 257,963.39 | 32,685.2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081,384.83 | 7,939,771.95 | 7,945,014.34 | 1,076,142.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23,298.74 | 2,702,917.87 |
消费税 | 270,663.96 | 2,006,620.95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7,290,423.35 | 6,981,569.84 |
个人所得税 | 396,411.67 | 520,366.0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4,763.03 | 136,042.94 |
房产税 | 1,192,979.42 | 1,182,210.61 |
土地使用税 | 177,296.63 | 160,699.03 |
印花税 | 63,643.43 | 92,401.91 |
环境保护税 | 62,298.69 | 89,091.99 |
教育费附加 | 50,857.83 | 81,625.76 |
地方教育附加 | 33,905.21 | 54,417.16 |
合计 | 11,446,541.96 | 14,007,964.1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1,484,440.90 | 15,479,844.01 |
合计 | 11,484,440.90 | 15,479,844.01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8,126,000.00 | 11,516,000.00 |
应付代收款 | 1,178,342.17 | 1,297,559.26 |
押金保证金 | 577,381.68 | 558,400.00 |
其他 | 1,602,717.05 | 2,107,884.75 |
合计 | 11,484,440.90 | 15,479,844.0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蓬莱嘉信染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8,126,000.00 | 款项支付义务尚未到期 |
合计 | 8,126,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9,784,915.01 | 115,597,282.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18,961.03 | 333,080.24 |
合计 | 130,103,876.04 | 115,930,362.2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4,014,172.15 | 4,608,688.75 |
合计 | 4,014,172.15 | 4,608,688.7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0,026,666.67 | 20,029,333.33 |
信用借款 | ||
保证借款 | 15,008,250.00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46,571,206.68 | 92,608,712.12 |
合计 | 81,606,123.35 | 112,638,045.4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2年 | 113,000.10 | 214,354.09 |
2-3年 | 101,899.32 | 99,609.71 |
3年以上 | 487,615.36 | 213,763.72 |
合计 | 702,514.78 | 527,727.5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固定资产弃置费 | 43,944,071.47 | 45,007,826.06 | 环境污染整治义务 |
合计 | 43,944,071.47 | 45,007,826.0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8,103,400.00 | 3,390,000.00 | 785,872.82 | 20,707,527.18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18,103,400.00 | 3,390,000.00 | 785,872.82 | 20,707,527.1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节十一“政府补助”之说明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8,320,000.00 | 138,32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936,859,285.54 | - | 26,926,732.19 | 1,909,932,553.35 |
其他资本公积 | 39,339,890.47 | 6,773,860.06 | - | 46,113,750.53 |
合计 | 1,976,199,176.01 | 6,773,860.06 | 26,926,732.19 | 1,956,046,303.8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2024年1-6月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详见本节十之2说明。
(2)公司2024年1-6月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形成的股权激励费用,详见本节十五之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8,603.20 | 4,007,137.67 | 4,050,841.45 | 14,899.42 |
合计 | 58,603.20 | 4,007,137.67 | 4,050,841.45 | 14,899.4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增加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相关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3,448,376.86 | - | - | 53,448,376.86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3,448,376.86 | - | - | 53,448,376.8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92,888,086.80 | 702,694,071.2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92,888,086.80 | 702,694,071.2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2,758,294.65 | 88,362,392.4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248,376.8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9,795,200.00 | 297,92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95,851,181.45 | 492,888,086.8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8,202,868.68 | 187,886,220.33 | 336,569,864.42 | 189,436,865.99 |
其他业务 | 179,893.75 | 96,847.54 | 111,107.52 | 95,309.74 |
合计 | 288,382,762.43 | 187,983,067.87 | 336,680,971.94 | 189,532,175.7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主要业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无害化处置 | 184,840,683.53 | 116,421,415.25 | 184,840,683.53 | 116,421,415.25 |
资源化利用 | 103,362,185.15 | 71,464,805.08 | 103,362,185.15 | 71,464,805.0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上海地区 | 240,584,273.35 | 121,454,666.51 | 240,584,273.35 | 121,454,666.51 |
非上海地区 | 47,618,595.33 | 66,431,553.82 | 47,618,595.33 | 66,431,553.82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88,202,868.68 | 187,886,220.33 | 288,202,868.68 | 187,886,220.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1,537,776.70 |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8,405.10 | 566,637.44 |
教育费附加 | 347,043.06 | 339,982.48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382,369.37 | 2,343,438.98 |
土地使用税 | 414,601.04 | 364,808.24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20,378.25 | 43,703.64 |
地方教育附加 | 231,362.05 | 226,654.98 |
环境保护税 | 134,352.40 | 201,469.00 |
车船税 | 5,471.44 | 6,521.44 |
合计 | 5,651,759.41 | 4,093,216.2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636,651.22 | 6,023,530.02 |
业务招待费 | 1,534,423.86 | 1,986,036.22 |
车辆使用费 | 252,333.88 | 268,948.94 |
差旅费 | 239,113.81 | 112,190.33 |
办公通讯费 | 148,580.52 | 91,858.37 |
租赁费 | 135,917.70 | 119,133.40 |
折旧及摊销 | 82,115.90 | 83,173.93 |
业务宣传费 | 64,883.17 | 154,580.99 |
其 他 | 144,239.76 | 105,148.40 |
合计 | 8,238,259.82 | 8,944,600.6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404,796.52 | 22,193,256.16 |
折旧及摊销 | 7,576,060.79 | 7,064,492.31 |
股权激励 | 6,576,117.23 | 7,096,887.54 |
办公通讯费 | 2,081,554.96 | 1,795,726.75 |
业务招待费 | 1,893,984.22 | 1,727,070.50 |
中介机构费用 | 1,023,359.49 | 1,233,280.23 |
车辆使用费 | 1,017,702.45 | 950,786.19 |
劳务费 | 685,715.17 | 830,211.51 |
差旅费 | 184,326.08 | 187,458.04 |
租赁费 | 96,552.15 | 80,966.17 |
其 他 | 1,303,382.32 | 744,673.03 |
合计 | 40,843,551.38 | 43,904,808.4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361,632.49 | 15,841,601.83 |
折旧与摊销 | 1,631,846.16 | 1,577,608.04 |
检测服务费用 | 886,760.16 | 545,733.46 |
直接材料 | 185,918.84 | 180,732.36 |
办公及差旅费 | 94,105.81 | 275,890.39 |
其他 | 196,465.86 | 241,379.68 |
合计 | 15,356,729.32 | 18,662,945.7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7,845,070.38 | 15,128,058.74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9,240.26 | 14,561.44 |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 | -10,688,079.84 | |
减:利息收入 | -3,330,507.74 | -4,929,999.74 |
减:财政贴息 | -55,277.78 | |
汇兑损失 | 46,837.79 | 1,332,969.80 |
手续费支出及其他 | 21,814.16 | 18,156.37 |
合计 | 4,583,214.59 | 805,827.5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退税 | 4,578,830.22 | 4,980,808.41 |
政府专项奖励补助 | 3,140,571.40 | 2,961,588.80 |
递延收益分摊 | 785,872.82 | 369,800.00 |
增值税加计抵扣 | -39,588.61 | 449,281.76 |
其 他 | 202.88 | 152.64 |
合计 | 8,465,888.71 | 8,761,631.6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897,686.2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3,192,152.77 | 349,125.00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70,136.99 | |
合计 | 3,192,152.77 | 1,316,948.19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理财产品收益 | 11,644,215.06 | 15,821,398.47 |
外汇掉期 | 404,896.00 | - |
远期外汇合约 | 35,685.04 | 1,383,578.12 |
合计 | 12,084,796.10 | 17,204,976.59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 | -331,167.57 |
其中:固定资产 | - | -331,167.57 |
合计 | -331,167.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2,360.43 | -7,943.8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53,092.91 | -7,266,213.4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79,315.77 | -164,996.6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758,583.29 | -7,439,153.96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252,535.44 | -45,777.86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252,535.44 | -45,777.86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8,042.52 | - | 38,042.5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341,440.04 | - | 341,440.04 |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9,898.75 | - | 9,898.75 |
其 他 | 1,735.74 | 36,345.99 | 1,735.74 |
合计 | 391,117.05 | 36,345.99 | 391,117.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61,155.36 | 37,821.08 | 61,155.36 |
税收滞纳金 | 214.37 | 382.94 | 214.37 |
其 他 | 0.54 | - | 0.54 |
合 计 | 61,370.27 | 38,204.02 | 61,370.2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272,927.51 | 17,255,439.9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32,807.65 | -788,206.94 |
合计 | 9,540,119.86 | 16,467,232.9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1,809,883.1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952,470.7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393,356.8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90,256.3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603,342.8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985,102.49 |
股份支付的影响 | 1,167,278.82 |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19,667.60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所得税影响 | -1,938,621.24 |
所得税费用 | 9,540,119.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及个税手续费返还及营业外收入 | 7,263,611.84 | 7,727,536.81 |
利息收入 | 3,330,507.74 | 4,929,999.74 |
往来款、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及其他 | 1,862,960.56 | 2,569,092.11 |
受限资金 | - | 2,765,071.49 |
合计 | 12,457,080.14 | 17,991,700.1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12,038,848.46 | 5,601,836.91 |
往来款、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及其他 | 4,646,143.21 | 1,323,184.21 |
代收代付款 | 830,246.24 | 126,131.00 |
受限资金 | 190,000.00 | 4,340,225.00 |
合计 | 17,705,237.91 | 11,391,377.1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少数股东权益 | 16,000,000.00 | |
支付租赁款 | 221,754.80 | 147,267.99 |
支付公开发行股份中介费 | - | 1,000,000.00 |
合计 | 16,221,754.80 | 1,147,267.9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61,508,449.37 | 44,341,896.00 | 1,790,659.82 | 10,788,416.66 | 88,296.00 | 96,764,292.53 |
长期借款 | 112,638,045.45 | 15,000,000.00 | 4,719,239.48 | 4,808,746.07 | 45,942,415.51 | 81,606,123.35 |
租赁负债 | 527,727.52 | - | 365,063.09 | 96,125.00 | 94,150.83 | 702,514.7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5,930,362.24 | - | 46,441,236.12 | 32,267,722.32 | - | 130,103,876.04 |
合 计 | 290,604,584.58 | 59,341,896.00 | 53,316,198.51 | 47,961,010.05 | 46,124,862.34 | 309,176,806.70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2,269,763.27 | 73,735,763.6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52,535.44 | 45,777.86 |
信用减值损失 | -758,583.29 | 7,439,153.9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0,859,602.86 | 49,314,304.4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9,617.30 | 161,976.43 |
无形资产摊销 | 2,267,706.45 | 2,216,999.2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23,555.48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331,167.5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112.84 | 37,821.0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084,796.10 | -17,204,976.5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891,908.17 | 5,772,948.7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92,152.77 | -1,316,948.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19,489.18 | -788,206.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6,681.53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73,515.07 | 108,578.4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406,019.98 | -70,227,534.1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735,124.97 | 55,981,657.11 |
其他 | 6,532,413.45 | 7,282,452.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014,184.51 | 112,890,934.9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 363,182.59 | 857,760.93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55,025,864.24 | 1,787,500,051.4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49,190,283.60 | 1,908,460,480.9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4,164,419.36 | -120,960,429.5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55,025,864.24 | 1,449,190,283.60 |
其中:库存现金 | 2,700.00 | 34,716.5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55,023,164.24 | 1,449,155,567.0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5,025,864.24 | 1,449,190,283.6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法院冻结资金 | 5,322,529.66 | 5,132,529.66 | 受限资金,不可随时支取 |
劳务工资保证金 | 620,700.00 | 620,700.00 | 受限资金,不可随时支取 |
合计 | 5,943,229.66 | 5,753,229.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不涉及现金收支的票据背书转让金额为9,914,225.47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6.42 | 7.1268 | 117.02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短期借款 | - | ||
其中:美元 | 5,000,000.00 | 7.1268 | 35,634,000.0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277,482.23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
合 计 | 277,482.23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99,237.0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土地使用权 | 13,546.69 | |
合计 | 13,546.6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26,839.65 | |
第二年 | ||
第三年 | ||
第四年 | ||
第五年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361,632.49 | 15,841,601.83 |
折旧与摊销 | 1,631,846.16 | 1,577,608.04 |
检测服务费用 | 886,760.16 | 545,733.46 |
直接材料 | 185,918.84 | 180,732.36 |
办公及差旅费 | 94,105.81 | 275,890.39 |
其他 | 196,465.86 | 241,379.68 |
合计 | 15,356,729.32 | 18,662,945.7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5,356,729.32 | 18,662,945.7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天汉 | 一级 | 10,000.00 | 上海 | 环境治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东环沃 | 一级 | 7,100.00 | 山东 | 环境治理 | 85.05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长治众为 | 一级 | 1,000.00 | 山西 | 环境治理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夏县众为 | 一级 | 5,000.00 | 山西 | 环境治理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美麟 | 一级 | 5,000.00 | 上海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众麟 | 一级 | 550.00 | 上海 | 环境治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蓬莱蓝天 | 一级 | 2,000.00 | 山东 | 环境治理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盐城源顺 | 二级 | 8,000.00 | 江苏 | 环境治理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美麟 | 二级 | 500.00 | 山西 | 环境治理 | 80.00 | 新设成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期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本期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股权投资情况。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山东环沃 | 14.945 | -752.95 | - | -718.57 |
盐城源顺 | 20.00 | -108.98 | - | 112.40 |
夏县众为 | 20.00 | -137.26 | - | 643.2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山东环沃 | 11,775.09 | 32,715.17 | 44,490.26 | 42,917.21 | 5,775.34 | 48,692.55 | 10,847.28 | 33,772.98 | 44,620.26 | 38,756.38 | 8,124.17 | 46,880.55 |
盐城源顺 | 1,612.12 | 10,417.98 | 12,030.10 | 10,976.74 | 41.79 | 11,018.53 | 1,819.98 | 10,734.40 | 12,554.38 | 10,515.23 | 40.86 | 10,556.09 |
夏县众为 | 42,389.50 | 23,514.84 | 65,904.34 | 57,969.37 | 4,718.85 | 62,688.22 | 42,802.84 | 24,057.43 | 66,860.27 | 57,542.96 | 5,414.87 | 62,957.8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山东环沃 | 1,784.07 | -1,955.75 | -1,955.75 | -340.47 | 1,993.27 | -2,013.84 | -2,013.84 | -925.55 |
盐城源顺 | 1,396.57 | -980.86 | -980.86 | 131.02 | 1,401.30 | -938.60 | -938.60 | -260.16 |
夏县众为 | 1,200.56 | -686.31 | -686.31 | 1,449.33 | 1,795.09 | -76.94 | -76.94 | -368.6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山东环沃的控制,加强对其内部管理,满足后续经营和管理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受让山东环硕持有的山东环沃34.055%股权,持股比例增至85.055%,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092.67万元,相应减少公司资本公积2,692.67万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山东环沃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现金 | 1,6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6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092.67 |
差额 | 2,692.67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2,692.67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10,009,092.3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8,103,400.00 | 3,390,000.00 | 785,872.82 | 20,707,527.1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8,103,400.00 | 3,390,000.00 | 785,872.82 | 20,707,527.18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7,719,401.62 | 7,999,174.99 |
与资产相关 | 785,872.82 | 369,800.00 |
合计 | 8,505,274.44 | 8,368,974.99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 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节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短期借款。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节五之10“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签署远期外汇合约以防范本公司以美元结算的收入存在的汇兑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 (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节五之10 “外币货币性项目”。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30 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1)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9,866.58 | - | - | - | 9,866.58 |
应付账款 | 13,548.65 | - | - | - | 13,548.65 |
其他应付款 | 1,148.44 | - | - | - | 1,148.44 |
一年内到期的非 | 13,365.54 | - | - | - | 13,365.54 |
项 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76 | 8,663.57 | - | - | 8,673.33 |
租赁负债 | - | 12.72 | 11.16 | 70.39 | 94.27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37,938.97 | 8,676.29 | 11.16 | 70.39 | 46,696.81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6,340.28 | 6,340.28 | |||
应付账款 | 15,323.76 | 15,323.76 | |||
其他应付款 | 1,547.98 | 1,547.9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596.02 | 11,596.02 | |||
长期借款 | 34.21 | 11,779.69 | 11,813.90 | ||
租赁负债 | 23.17 | 11.16 | 22.32 | 56.65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34,842.25 | 11,802.86 | 11.16 | 22.32 | 46,678.59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4.资本管理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8.84% (2023年12月31日:19.02%)。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3,024,184.48 | 263,024,184.4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3,024,184.48 | 263,024,184.48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理财产品 | 261,930,482.22 | 261,930,482.22 | ||
(5)外汇掉期 | 1,047,796.00 | 1,047,796.00 |
(6)外汇远期 | 45,906.26 | 45,906.26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账款融资 | 2,314,744.91 | 2,314,744.9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65,338,929.39 | 265,338,929.3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外汇掉期合约,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交易商报价。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为到期合约相应的所报远期汇率。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且预期以背书方式出售,故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十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新金桥 | 系本公司上期重要的联营企业,截至2023年10月31日已转让所有股权、完成工商变更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新金桥 | 危废处理 | 5,439,784.2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14.74 | 519.9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30,000.00 | 540,422.03 | ||||||
合计 | 30,000.00 | 540,422.03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管理人员 | 9.23元/股 | 21个月 | ||
技术人员 | 9.23元/股 | 21个月 | ||
生产人员 | 9.23元/股 | 21个月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6,113,750.53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5,760,571.26 | |
技术人员 | 546,972.60 | |
生产人员 | 268,573.37 | |
合计 | 6,576,117.23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7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及承销工作,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60.618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76元/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98.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309.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3,688.96万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上海临港地区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示范基地再制造能力升级项目 | 30,000.00 | 6,153.36 |
阳信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二期资源化项目 | 20,000.00 | 18,301.53 |
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 20,000.00 | 12,234.36 |
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基地刚性填埋场项目 | 29,000.00 | 274.00 |
补充流动资金 | 44,688.96 | 44,688.96 |
合 计 | 143,688.96 | 81,652.21 |
(2) 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节十六之2“承诺及或有事项——或有事项”中“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之说明。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 账面原值 | 抵押物 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上海天汉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注1] | 房屋及建筑物 | 6,372.34 | 4,329.21 | 2,000.00 | 2025/8/11 |
山东环沃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注2] | 房屋及建筑物 | 2,388.36 | 1,882.81 | 12,233.81 | 2025/10/26 |
土地使用权 | 3,189.28 | 2,824.13 |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 账面原值 | 抵押物 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夏县众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注3] | 房屋及建筑物 | 16,011.99 | 14,513.44 | 3,928.04 | 2025/11/26 |
土地使用权 | 1,622.45 | 1,471.02 | ||||
蓬莱蓝天 | 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4] | 房屋及建筑物 | 3,219.49 | 2,718.65 | 1,450.00 | 2024/12/23 |
土地使用权 | 2,116.29 | 1,896.05 | ||||
小 计 | 34,920.20 | 29,635.31 | 19,611.85 |
[注1] 2018年12月,该笔借款由上海天汉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编号为07001DY20188008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6,916.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8年12月17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2,000.00万元。[注2] 2020年10月,该笔借款由山东环沃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签订编号C200927MG4074112的《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该笔借款由上海天汉、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签订的编号为C200914GR4078436、C200914GR4078434《保证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分别为17,000.00万元、8,670.00万元。同时,该笔借款由山东环硕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签订的编号为C200914GR4078433《保证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8,33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5年10月26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12,233.81万元。
[注3] 2020年12月,该笔借款由夏县众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签订的编号为C201202MG1480418《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8,000.00万元。同时,该笔借款由上海天汉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签订的编号为C201202GR1480419《保证合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2025年11月26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3,928.04万元。
[注4] 2021年12月,该笔借款由蓬莱蓝天与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蓬莱农商)高抵字(2020)年第170550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3,039.00万元。同时,该笔借款由本公司与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蓬莱农商)保字(2021)年第170575号《保证合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2024年12月23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1,450.00万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以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2.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备注 |
上海天汉、本公司 | 山东环沃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 12,233.81 | 2025/10/26 | [注1] |
上海天汉 | 夏县众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 3,928.04 | 2025/11/26 | [注2] |
本公司 | 蓬莱蓝天 | 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1,450.00 | 2024/12/23 | [注3] |
本公司 | 山东环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000.00 | 2026/6/27 | [注4] |
本公司 | 夏县众为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500.00 | 2026/6/13 | [注5] |
小 计 | 19,111.85 |
[注1] 该笔借款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见本节十六之 1 之(2)之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注 2]之说明。
[注2] 该笔借款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见本节十六之 1 之(2)之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注 3]之说明。
[注3] 该笔借款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见本节十六之 1 之(2)之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注 4]之说明。
[注4] 2024年6月,该笔借款由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编号为(2024)沪银最保字第7311012406110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1,000.00万元。
[注5] 2024年6月,该笔借款由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编号为(2024)沪银最保字第731101240611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500.00万元。
3.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贴现或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共计3,143,323.81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拟回购数量为1,039,502股至2,079,002股,回购用途为稳定股价,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2,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购买的最高价为16.05元/股,最低价为15.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2,293.5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20,110.00 | 2,116,770.00 |
1年以内小计 | 2,420,110.00 | 2,116,770.00 |
1至2年 | 16,433,671.85 | 20,659,671.85 |
2至3年 | 122,750.00 | 122,750.00 |
3至4年 | 307,650.01 | 307,650.01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9,284,181.86 | 23,206,841.8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284,181.86 | 100.00 | 5,311,227.12 | 27.54 | 13,972,954.74 | 23,206,841.86 | 100.00 | 6,577,510.42 | 28.34 | 16,629,331.44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284,181.86 | 100.00 | 5,311,227.12 | 27.54 | 13,972,954.74 | 23,206,841.86 | 100.00 | 6,577,510.42 | 28.34 | 16,629,331.44 |
合计 | 19,284,181.86 | / | 5,311,227.12 | / | 13,972,954.74 | 23,206,841.86 | / | 6,577,510.42 | / | 16,629,331.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420,110.00 | 12,100.55 | 0.50 |
1-2年 | 16,433,671.85 | 4,930,101.56 | 30.00 |
2-3年 | 122,750.00 | 61,375.00 | 50.00 |
3-4年 | 307,650.01 | 307,650.01 | 100.00 |
合计 | 19,284,181.86 | 5,311,227.12 | 27.5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之5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之1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77,510.42 | -1,266,283.30 | - | - | - | 5,311,227.12 |
合计 | 6,577,510.42 | -1,266,283.30 | - | - | - | 5,311,227.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东环沃 | 15,792,221.35 | - | 15,792,221.35 | 81.89 | 4,658,576.91 |
盐城源顺 | 2,948,360.01 | - | 2,948,360.01 | 15.29 | 585,858.06 |
夏县众为 | 543,600.50 | - | 543,600.50 | 2.82 | 66,792.15 |
合计 | 19,284,181.86 | - | 19,284,181.86 | 100.00 | 5,311,227.1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5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139,388,403.95 | 1,088,491,926.44 |
合计 | 1,139,388,403.95 | 1,238,491,926.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6).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分红款 | 150,00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0.00 |
(7).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5,515,103.61 | 184,123,416.00 |
1年以内小计 | 115,515,103.61 | 184,123,416.00 |
1至2年 | 1,061,809,127.44 | 968,030,324.23 |
2至3年 | 105,744,058.31 | 60,496,270.62 |
3至4年 | 27,650,866.02 | 54,311,982.83 |
4至5年 | 6,157,933.84 | 16,425,249.61 |
5年以上 | 1,086,378.52 | 687,310.71 |
合计 | 1,317,963,467.74 | 1,284,074,554.00 |
(1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往来 | 1,269,086,663.81 | 1,229,645,699.37 |
项目代垫款及项目管理费 | 48,864,041.54 | 54,391,234.63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 | 30,000.00 |
备用金 | 2,762.39 | 1,620.00 |
其他 | - | 6,000.00 |
合计 | 1,317,963,467.74 | 1,284,074,554.00 |
(1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 |
失 | 信用减值) | 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206,170.80 | 114,951,913.61 | 71,424,543.15 | 195,582,627.56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309,045.64 | 5,309,045.64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8,295,259.81 | 8,295,259.81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78,630.02 | 25,938,430.79 | -44,824,624.58 | -17,007,563.77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5,775,755.18 | 137,904,130.23 | 34,895,178.38 | 178,575,063.7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节五之11(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00%,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1.81%,第三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本本节五之11“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中“信用风险”之说明。
(1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5,582,627.56 | -17,007,563.77 | - | - | - | 178,575,063.79 |
合计 | 195,582,627.56 | -17,007,563.77 | 178,575,063.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账 龄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115,515,103.61 | 5,775,755.18 | 5.00 |
1-2年 | 1,061,809,127.44 | 106,180,912.74 | 10.00 |
2-3年 | 105,744,058.31 | 31,723,217.49 | 30.00 |
3-4年 | 27,650,866.02 | 27,650,866.02 | 100.00 |
4-5年 | 6,157,933.84 | 6,157,933.84 | 100.00 |
5年以上 | 1,086,378.52 | 1,086,378.52 | 100.00 |
小 计 | 1,317,963,467.74 | 178,575,063.79 | 13.55 |
(1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夏县众为 | 511,089,465.87 | 38.78 | 资金往来、项目代垫款及项目管理费 | 1-3年[注1] | 51,066,496.57 |
山东环沃 | 275,910,978.60 | 20.93 | 资金往来、项目代垫款及项目管理费 | 1-3年[注2] | 27,922,644.29 |
上海天汉 | 272,976,788.53 | 20.71 | 资金往来、项目代垫款及项目管理费 | 1-3年[注3] | 29,043,305.87 |
盐城源顺 | 94,189,867.19 | 7.15 | 资金往来、项目代垫款及项目管理费 | 1-3年[注4] | 33,191,037.11 |
上海美麟 | 81,500,000.00 | 6.18 | 资金往来 | 1-2年[注5] | 6,225,000.00 |
合计 | 1,235,667,100.19 | 93.76 | 147,448,483.84 |
注1: 其中1年以内金额13,156,945.49元,1-2年金额494,855,534.09元,2-3年金额3,076,986.29元。注2: 其中1年以内金额44,131,013.47元,1-2年金额224,117,026.76元,2-3年金额6,226,496.33元,3-4年金额1,436,442.04元。注3: 其中1-2年金额264,248,653.43元,2-3年金额8,728,135.10元。注4: 其中1年以内金额16,639,698.20元,1-2年金额31,051,700.84元,2-3年金额24,635,122.90元,3年以上金额21,863,345.25元。
注5: 其中1年以内金额38,500,000.00元,1-2年金额43,000,000.00元。
(1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07,003,068.28 | - | 407,003,068.28 | 386,098,001.46 | - | 386,098,001.46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407,003,068.28 | - | 407,003,068.28 | 386,098,001.46 | - | 386,098,001.4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 | 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 | 期末余额 | |||||
上海天汉 | 177,674,410.62 | - | 4,767,504.85 | 182,441,915.47 | ||
蓬莱蓝天 | 54,587,000.00 | 54,587,000.00 | ||||
山东环沃 | 51,756,590.84 | 16,000,000.00 | 137,561.97 | 67,894,152.81 | ||
上海美麟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夏县众为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上海众麟 | 7,080,000.00 | 7,080,000.00 | ||||
长治众为 | 5,000,000.00 | - | - | 5,000,000.00 | ||
合计 | 386,098,001.46 | 16,000,000.00 | 4,905,066.82 | 407,003,068.2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10,272,196.92 | 2,934,529.34 | 11,070,158.80 | 3,313,244.34 |
合计 | 10,272,196.92 | 2,934,529.34 | 11,070,158.80 | 3,313,244.3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444,166.66 | 349,125.00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444,166.66 | 349,125.0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112.8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40,571.4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276,948.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00,00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8,385.3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2.8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13,709.3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99,657.51 | |
合计 | 18,039,628.8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2.88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7 | 0.38 | 0.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0 | 0.25 | 0.2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宋乐平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