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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6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60,002,247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广东宏大股票代码00268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宏大爆破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郑少娟郑少娟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 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 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56层
电话020-38092888020-38092888
电子信箱hdbp@hdbp.comhdbp@hdbp.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524,449,334.574,949,081,076.5211.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2,895,426.11319,655,497.7929.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79,874,539.09302,898,999.9425.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4,864,195.07-19,490,667.56638.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710.427028.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4710.427028.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9%5.41%1.0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6,669,061,858.6516,259,169,240.39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392,598,993.106,469,822,945.51-1.1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2,77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4.89%189,099,2000质押13,106,530
郑炳旭境内自然人5.89%44,758,40033,568,800不适用0
郑明钗境内自然人4.83%36,725,11827,543,838质押24,820,000
王永庆境内自然人4.60%34,978,40026,233,800不适用0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40%18,205,673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89%14,373,9940不适用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其他0.94%7,161,3830不适用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其他0.92%6,979,1450不适用0
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85%6,465,4190不适用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3%5,515,264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广东环保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07,304,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9%,构成一致行动人。2、
郑明钗与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3,19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65,419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65,419股,为股东郑明钗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418,0640.32%876,8000.12%5,515,2640.73%196,8000.03%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8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

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7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0.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5,635,123.75元(不含交易费用)。

2、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5月30日为暂缓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349,53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14.83元/股。公司已于2024年7月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7月15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59,652,710股增加至760,002,247股。

3、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关于提议2024年中期分红的函》,建议公司开展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4、2024年2月,工信部批复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民爆关于粤东两厂撤点并线申请并给予4,000吨/年现场混装产能支持。

5、2024年4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宏大民爆收购了宜兴市阳生化工有限公司60%的股权,新增炸药产能3.5万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工业炸药产能53.3万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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