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范围
(1)委托理财:主要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及有预期收益的信托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融、中票等,以及办理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业务,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
(2)证券投资:主要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协议转让或参与定增等方式投资相关品种。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投资期限
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投资决策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等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以闲置自
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且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