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等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60,100股限制性股票。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1,463,263,884股变更为1,463,203,784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63,263,884元变更为人民币1,463,203,784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现根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为准):
原文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3,263,884元。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3,203,784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463,263,884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463,203,784股,均为普通股。 |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紧跟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3日
序号 | 制度名称 | 是否需股东大会审议 |
1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否 |
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否 |
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否 |
4 | 舆情管理制度 | 否 |
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否 |